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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校释
罗振玉曰:景龙本作「久」,敦煌本作「又」,乃「久」之讹。
俞樾曰:「道盅而用之」,「盅」训虚,与「盈」正相对,作「冲」者,假字也。第四十五章「大盈若冲」,「冲」亦当作「盅」。又按「或不盈」,唐景龙碑作「久不盈」,久而不盈,所以为盅,殊胜今本。河上公注曰:「或,常也。」训或为常,古无此义,疑河上本正作「久」也。
谦之案:作「久」是也。太平御览三百二十二引墨子曰:「善持胜者,以强为弱,故老子曰『道冲而用之,有弗盈』也。」有弗盈即又不盈。贾昌朝群经音辨曰:「有,又也。王弼注:『故冲而用之,又复不盈。』」是王本亦作「又」,不作「或」。有、又、久古通。马叙伦曰:「墨子引作『有』,河上作『或』,易州作『久』,四字古皆通。『又』『有』『或』古通,具见经传释词,譣义则『久』字为长。『又』『有』『久』亦通。庄子至乐篇:『人又反入于机。』列子天瑞篇『又』作『久』。列子天瑞篇:『精神者天之久。』殷敬顺、陈景元释文曰:『久音有,本作又。』汉书杨王孙曰:『精神者天之有。』即本此文,并其证。盖『又』『久』『有』三字声,并属之类也。」
谦之案:傅本「盈」作「满」,陆德明曰:「『盈』,本亦作『满』。」盈、满同义。一切经音义卷十三引说文「盈」作「器满也」。二徐本作「满器也」。田潜曰:「案水部『溢』下云:『器满也。』器满即溢,亦即盈也。故『满』下云:『盈,溢也。』训义甚明。」可证「盈」「满」可互用,惟原本当作「盈」。马叙伦曰:「『满』字诸本作『盈』者,荀悦曰:『讳盈之字曰满。』盖汉惠帝名盈,讳之改为『满』也,『盈』字是故书。」
深乎!万物宗。
严可均曰:「深乎」,御注作「渊似」,河上作「渊乎似」,王弼作「渊兮似」。「万物宗」,河上、王弼「物」下有「之」字。
罗振玉曰:敦煌本作「渊似万物之宗」。
谦之案:释文出「渊○」,云:「河上作『乎』。」毕沅曰:「○,古兮字。」卢文弨曰:「『○』,今本皆作『兮』。」
又傅、范本:「渊兮似万物之宗。」范「万」均作「万」。玉篇:「『万』,俗『万』字,十千也。」举此一例,知范本多古训,亦存俗字。又案「深」与「渊」义同。玉篇:「『渊』,水停又深也。」小尔雅广诂:「『渊』,深也。」劳健曰:「景龙作『深乎万物宗』。当是唐人避讳改『渊』作『深』。」
挫其锐,解其忿,和其光,同其尘。
俞樾曰:按释文,河上公本「纷」作「芬」;然「芬」字无义。此句亦见五十六章,河上公于此注云:「纷,结恨也。」……于彼注云:「纷,结恨不休。」注文大略相同。则河上本「芬」字当读为「忿」,若以本字读之,则注中结恨之义不可解。……王弼本五十六章作「解其分」,注云:「除争原也。」则亦读为忿矣。顾欢本正作「忿」,乃其本字,「芬」「纷」并假字耳。
武内义雄曰:「解其纷」,河上作「芬」。按「芬」当作「忿」。此句在四章,又见于第五十六章。旧钞河上本,彼章作「忿」,此章作「纷」。王本于彼章作「分」,据其注,则「分」者「忿」之讹。此章与旧钞河上本同此,王、河两本字亦同。至景龙碑及敦煌本此章之「纷」,皆改为「忿」,此以假借字而还为正字者也。
谭献曰:五十六章亦有「挫其锐」四句,疑羼误。
湛常存。
严可均曰:河上作「湛兮似若存」,王弼作「湛兮似或存」。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二本均作「湛常存」,敦煌本作「湛似常存」。
武内义雄曰:敦本此句作「湛然常存」,遂州本「湛似常存」。
王昶曰:邢州本「湛似或存」下句「谁」下有「之」字。
谦之案:傅、范本与王弼同。邢州本旧谓即遂州本,今知非是。又十四章「是谓忽恍」,王昶曰:「诸本并同,邢州本无此句。」案今遂州本实有,作「是谓忽怳」,此亦一证也。又「湛」,说文:「没也。」小尔雅广诂:「没,无也。」此云「湛常存」,言其虚灵不眛,似无而实有也。
吾不知谁子?象帝之先。
严可均曰:「谁子」,河上、王弼作「谁之子」。
焦竑曰:「谁之子」,陈碧虚司马本无之。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三本均无上「之」字。
谦之案:室町本「谁」上有「其」字,下有「之」字。案无「之」字是也。广雅释言:「子,似也。」「吾不知谁子」,即吾不知谁似也,语意已足。此段意谓神耶帝耶?此世所称生杀之主,而道独居其先。道者疑似之间,若不知其谁子;然而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纷、尘、存、先韵(文部,先,思殷反)。姚文田、邓廷桢同。邓曰:「『先』,古音读若『诜』。」
谦之案:盅、盈、宗亦韵。奚侗、陈柱、高本汉说同。
姚鼐曰:「道冲」为句,与「宗」为韵,言道之体至冲也。
奚侗曰:盅、盈、宗为韵。东、庚之变,如二十四章以「功」韵「明」,庄子在宥篇以「虫」韵「情」「成」「鸣」也。又纷、尘、先为韵。素问八正神明论「先」与「神」「存」韵,楚辞招魂「先」与「纷」「陈」韵。
钱大昕曰:说文「冲」读若「动」。书「予惟冲人」,释文:「直忠反。」古读「直」如「特」,冲子犹动子也。
谦之又案:「湛常存」,河上、王「湛」下有「兮」字,「兮」字为楚辞最常见之助字,老子书已发其端。孔广森诗声类七曰:「『兮』,唐韵在十二齐,古音未有确证。然泰誓『断断猗』,大学引作『断断兮』,似『兮』『猗』音义相同。『猗』,古读『阿』,则『兮』字亦当读『阿』。」
右景龙碑本三十七字,不分章。河上、王弼、傅奕本四十二字,范应元本四十三字,敦煌本三十九字。(武内本云「三十七字」,实三十九字。罗卷注「四十九字」,「四」乃「三」字之误。)河上题「无源第四」,王弼题「四章」,范应元题「道冲章第四」。
五章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圣人不仁,以百姓为○○。
严可均曰:「○○」,别体字。
罗振玉曰:景龙、广明二本作「○」,敦煌本作「○」,均「刍」之别构。
谦之案:河上、王弼、傅、范并作「刍狗」。释文、群书治要」。李文仲字鉴曰:「『刍』,说文:『刈草也,象包束草之形。』从及遂州本「刍」作「二屮,即『草』字也。俗又加『草』,非。」
刘师培曰:案刍狗者,古代祭祀所用之物也。淮南齐俗训曰:「譬若刍狗土龙之始成:文以青黄,绢以绮绣,缠以朱丝,尸祝○袨,大夫端冕,以送迎之;及其已用之后,则壤土草○而已,夫有孰贵之?」高诱注:「刍狗,束刍为狗,以谢过求福。」说山训云:「圣人用物,若用朱丝约刍狗。」又曰:「刍狗待之以求福。」高注:「待刍狗之灵,而得福也。」是古代祭祀,均以刍狗为求福之用。盖束刍为狗,与刍灵同,乃始用终弃之物也。老子此旨曰:天地之于万物,圣人之于百姓,均始用而旋弃,故以刍狗为喻,而斥为不仁。
谦之案:吕氏春秋贵公篇高诱注引老子二句同。又庄子庚桑楚篇:「至仁无亲。」齐物论:「大仁不仁。」天运篇:「夫刍狗之未陈也,盛以箧衍,巾以文绣,尸祝斋戒以将之;及其已陈也,行者践其首脊,苏者取而爨之而已。」语皆出此。
天地之间,其犹蘥。
严可均曰:「蘥」,御注作「橐钥」,河上、王弼末有「乎」字。
谦之案:王弼注「『橐』,排橐也。『钥』,乐钥也。」孙诒让曰:「案一切经音义一云:『○○』,东观汉记作『排』,王弼注书作『』,同皮拜反,所以冶家用,吹火令炽者也。又十二云:『排筒』,东观汉记『因水作排』,王弼注:『橐,囊也。』(玉篇○部云:『,吹火囊。』)据玄应说,则所见王注『排橐』作『囊』,今本及陆氏释文并作『排橐』(释文云:『排,扶拜反。』与皮拜音同。『排橐』,亦见淮南子本经训高注)。『排』字正与汉记同,岂唐时王注固有两本乎?」(今本王注不分道、德二经,与释文本异。又释法琳辩正论引「人法地地法天」章注,与今本不同,亦唐时王注有别本之证。)又乐钥之说,与成玄英「钥,箫管也」说同,而与吴澄之释橐钥异。吴澄曰:「『橐钥』,冶铸所以吹风炽火之器也。为函以周罩于外者,橐也;为辖以鼓扇于内者,钥也。天地间犹橐钥者,橐象太虚,包含周遍之体;钥象元气,絪缊流行之用。」吴说义长。
虚而不屈,动而俞出。
严可均曰:王弼、顾欢作「不掘」。「俞出」,各本作「愈出」。
谦之案:傅、范本亦作「俞」。
罗振玉曰:今本王作「屈」,与景龙、御注、景福三本同。释文出「掘」字,知王本作「掘」。释文又云:「河上本作屈,顾作掘。」
谦之案:作「屈」是也。王注「故虚而不得穷屈」,是王注本原作「屈」,范本同。傅本「屈」作「诎」。劳健曰:「按说文『屈』训无尾,引伸为凡短之称,故有竭义。『诎』训诘诎,乃『诎伸』本字。掘与搰互训,释文引顾云『犹竭』者,谓通假作屈也。傅之作『诎』,盖释为诎伸,非是。此字当作『屈』,训竭,音掘。」
毕沅曰:「俞」,诸本并作「愈」。案古无「愈」字,盖即用「俞」也。诸本并非。
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谦之案: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中作忠。」知法京图书馆所藏河上本敦煌残卷作「守忠」,与遂州碑同。惟「忠」字无义,淮南道应训引上二句作「守中」,是。又「多言」,遂州碑本作「多闻」,文子道原篇引亦作「多闻」,强本成疏:「多闻,博赡也。数穷,多言也。」盖据遂州本而强为之辞耳。
又案「守中」之「中」,说据章炳麟文始七:「中,本册之类。故春官天府:『凡官府乡州及都鄙之治中,受而藏之。』郑司农云:『治中,谓治职簿书之要。』秋官小司寇:『以三刺断民狱讼之中,岁终则令群吏计弊狱讼,升中于天府。』礼记礼器:『因名山,升中于天。』升中犹登中,谓献民数政要之籍也。尧典『允执厥中』,谓握图籍也。」此章「守中」,谊同此,盖犹司契之类。罗运贤曰:「中亦契也。为政不在多言,但司法契以辅天下,所谓无为,正此意耳。」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屈、出韵(脂部),穷、中韵(中部)。诸家并同。
孔广森诗声类五,阳声五上冬类引论语:「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老子道经:「多言数穷,不如守中。」德经:「大盈若冲,其用不穷。」庄子:「吾已往来焉,而不知其所终,彷徨乎冯闳,大知入焉而不知其所穷。」管子:「举所美,以观其所终;废所恶,必计其所穷。」大抵所同用者,不越乎「中」「终」「穷」三字,以见冬韵之狭,非可滥通东、锺者也。
谦之案:庄子齐物论「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亦中、穷为韵。又老子「中」「穷」各上一字「数」「守」,亦相为韵。此为韵上韵。本马叙伦说,见毛诗正韵后序。
右景龙碑四十四字,不分章,敦煌本字同。河、王、傅、范本四十五字。河上题「虚用第五」,王本题「五章」,范本题「天地不仁章第五」。
六章
谷神不死,是谓玄牝。
毕沅曰:陆德明曰:「谷,河上本作浴,云:『浴,养也。』」案后汉陈相边韶建老子碑铭引亦作「浴神」,是与河上本同。
俞樾曰:「浴」字实无养义。河上本「浴」字当读为谷。诗小弁篇、蓼莪篇、四月篇并云:「民莫不谷。」毛传并云:「谷,养也。」「谷」亦通作「谷」。尔雅释天:「东风谓之谷风。」诗正义引孙炎曰:「谷之言谷,谷,生也,生亦养也。」王弼所据本作「谷」者,「谷」之假字。河上古本作「浴」者,「谷」之异文。
洪颐烜曰:案释文引河上公本作「浴」。易称「君子以惩忿窒欲」,孟喜本作「浴」。「谷」「浴」皆「欲」之借字。孟子尽心下:「养心莫善于寡欲。」是以欲神不死。列仙传:容成公者,能善补导之事,取精于玄牝,其要谷神不死,守生养气者也。亦同此义。
徐鼒曰:据河上注训「谷」为养,则当为「谷」。诗毛传、郑笺,广雅释诂,俱云:「谷,养也。」盖「谷」与「谷」通,音同之假借也。书尧典「宅西曰昧谷」,周礼缝人注作「度西曰柳谷」,即伏生书大传所云「秋祀柳谷」也。而史记又作「柳谷」。庄子「臧与谷二人牧羊」,崔撰本作「臧与谷二人牧羊」,其证也。又按释文云:「谷,河上本作浴,云:『浴者,养也。』」与今本异。洪适隶释载老子铭云:「或有浴神不死。」则是古本自作「浴」也。盖「谷」为「谷」之假借,「浴」又为「谷」之假借也。
谦之案:作「谷神」是也。今宋本及道藏河上本皆作「谷」,不作「浴」。列子天瑞篇引黄帝书:「谷神不死,是谓玄牝。」庾肩吾诗:「谈玄止谷神。」庾信诗:「虚无养谷神。」后汉高义方清诫曰:「智虑赫赫尽,谷神绵绵存。」范应元曰:「谷神二字,傅奕云:『幽而通也。』」皆以「谷神」二字连读。惟老子书中,实以「谷」与「神」对。三十九章「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即其证。司马光曰:「中虚故曰谷,不测故曰神,天地有穷而道无穷,故曰不死。」严复曰:「以其虚,故曰谷;以其因应无穷,故称神;以其不屈愈出,故曰不死。三者皆道之德也。」是知「谷」「神」二字连读者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