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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真经解(宋陈象古)
十六章
致虚极,守静笃。
致,至也。笃,厚也。虚极,道之本也。虚极无有,恐流於薄,故必守之以静笃,此造道之妙旨也。
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
物极则复,复者自静,故可以观万物复生於微。万物虽多,安能离吾之道哉。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芸芸,众多不齐也。根,本也。各复归其根至於极者,皆如是而已。
归根曰静,
本自清静,因物有迁也。
静日复命,
命所察赋者也。
复命日常,
察赋各有定分,非常而何哉。
知常日明。
明见道之用,理之头也。
不知常,妄作凶。
不知常则逆物理而乱其道之妙,非凶而何哉。
知常容,
安於本理,不复争竞,何有而不能容乎。
容乃公,
公者,不乱其物理,不私其己意,故能容。容者,至公之所在也。
公乃王,
王者尊崇,治天下之广,当如道而已。
王乃天,
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唯王者堪之。
天乃道,
符合於天,则道无不备於动静之间矣。
道乃久,
道之为用,无有穷已之时也。
殁身不殆。
止於一身者,在各能行其道者也,故身虽投而道未常投也。身因道在,死而不亡,故曰不殆。
十七章
太上,下知有之;
淳和无为之时也,知者随万物以生。下其知者,各正性命,品物流形,正假强治,故日下知有之。
其次,亲之誉之;
情欲相生之时也,非教化则日有以乱,故亲之欲其奉己,誉之欲其从己也。
其次,畏而侮之。
法令兴行之时也,有畏在下之事也,有侮在上之事也。畏者避罪,侮者失正,非刑戮则不可以齐之也。
信不足,有不信。
情伪既生,各怀爱恶,信必不足,是以不信随之。
犹其贵言。
言者不知,知者必默。信之不足者,其在贵言之喋喋乎。
功成事遂,百姓谓我自然。
功成者,万物得以顺成其性。事遂者,万物得以尽适其理。由下知有之,微妙玄通之所致也,故曰谓我自然。
十八章
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
情欲竞生,是非淆乱之时也。仁义智慧,孝慈忠臣,强名之也,皆因情伪而起。情伪已萌,不得不如是也,故圣人保真养素,静以镇之,还淳反朴,以援天下之失道者。
十九章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
绝弃,不用之义也。利百倍,则知止知足之所致也,百倍言其多也。
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
若只言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则义不尽而文不足也。属为民利百倍、民复孝慈、盗贼无有三事也,以此绝弃,属彼三事,义彰而道存矣。
见素抱朴,少思寡欲。
绝弃之几要也。
二十章
绝学无忧。
世俗所知者,得遂其爱乐。其不知者,仰慕而学之。故欲心愿止而不能,所以生忧多矣。绝学无为,然后可以全其道也。
唯之与阿,相去几何?善之与恶,相去何若?
学则云为不穷,绝学则清静自足,如是则不如绝学也。故唯与阿,善与恶,同归於一,强分别於其间者,则非也。唯阿其喻也哉。
人之所畏,不可不畏。
所畏者,忧也。忧则损耗天真,故不可以不畏忧也。
荒兮其未央哉。
荒者,未治之谓也。央,尽也。未治则未能尽其理、达其道,此所以叹之也。
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登春台。
此因学而遂其爱乐之至也。
我独怕兮其未兆,如婴儿之未孩。
畏忧而无为,如未萌知识之时。婴儿无知无欲,孩则情欲已生,故喻以未孩矣。
乘乘兮,若无所归。
乘乘,厚重之貌。守真抱朴,满而不盈,岂非厚重之然哉。若无所归,众人之所不能见度也。
众人皆有余,而我独若遗。
有余,自盈满者也。恃学而然,遗则常若不足,道之所贵也。
我愚人之心也哉,纯纯兮。
大愚不愚,其心至纯,故白纯纯兮。
俗人昭昭,
自明也。
我独昏昏;
藏其明也。
俗人察察,
自恃能为,不贵宽恕。
我独闷闷。
无所用其能智也。
忽若晦,寂兮似无所止。
忽若则不可定求之谓也。以其不可定求,故似无所止。
众人皆有以,
以,用也,言学成而无不求其用者也。我独顽似鄙。内藏其用,人莫易知,外视不能,故顽似鄙。
我独异於人,
不同众人之所学故也。
而贵求食於母。
求食则实其腹之谓也。於母则取义始生之道也。
二十-章
孔德之容,唯道是从。
孔德,上德也。容者,无所不含容也。从则不逆之至也。德之包含不离於道,非德薄之所能然也。
道之为物,唯恍与惚。
恍惚,不可定名之谓也。
惚兮恍,其中有象;恍兮惚,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
此为道之要妙,非孔德者莫能知之。象也,物元精也,虽似有成,亦不可以定名者也。
其精甚真,其中有信。
以其精微不妄,故能取信於人。所以唯道是从者,信之至也。
自古及今,其名不去,非常名,故自古及今,名不名可名
以阅众甫。吾何以知众甫之然哉?以此。
阅,简视也,如简其物在目也。甫,美也。物得其道,则生死通塞,无不尽其美也。能政其众美者,以孔德之容乃如是也。
二十二章
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弊则新,少则,多则惑。是以圣人抱一以为天下
一者,不繁不乱,可以曲可以全,可以枉可以直,可以洼可以盈,可以弊可以新,可以少可以得,可以多可以惑。夫小者大之端,暗者明之敝,理当然也。故圣人抱一於数,则有增於象,则有容不自满假,先见未萌。天下若取以为式,则人人合於道矣。
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
此抱一之法式也。《书》曰:满招损,谦致益。
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全因曲成,直因枉起之类,皆不争之明验也。天下众人不知取与之大要,故莫能与之争矣。
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哉。诚全而归之。
言可信之至也。曲不终曲,全不终全,随曲随全,唯道之妙。
二十三章
希言自然。
法出教彰,一言而悟,自然会道,岂喋喋之可用哉,故希其言也。言虽希而其理昭着,非自然而何?
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於人乎?
飘风骤雨,喻以明其旨也。飘骤出於卒暴,人知风雨之至,何必终朝终日之多乎?言以发明其道,言下有理,求则得之,何必多其言乎?
故从事於道者,道者同於道,德者同於德,失者同於失。
言及於道,信道者同之。言及於德,信德者同之。言及於失,迷失者同之。亦自然也。
同於道者,道亦得之;同於德者,德亦得之;同於失者,失亦得之。
言不相异也。
信不足,有不信。
言乱而寡理,故人不之信。
二十四章
跤者不立,跨者不行。
力极而不可兼有,故趺不容立,跨不容行也。
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
亦不可以兼有也。夫玉在山而木润,渊生珠而岸不枯,如不自见而明,不自是而彰,不自伐而功,不自矜而长也。
其於道也,曰余食赘行。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
余食赘行,以其不可长久也,其自明自彰自伐自矜之喻乎。物,泛言也。物由恶之,况有道者哉?故曰有道者不处也。
二十五章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混成,大道之喻也。道无定象,天地有形,因道而生,故先天地之义昭矣。
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
混成之时也,母取其始生万物也。
吾不知其名,字之日道,强为之名曰大。
以其无实体不可以定名,故曰不知其名,字之曰道也。大则无所不含容也,故总曰大。
大日逝,
逝,往也。既大则往不一所,故总曰逝。
逝曰远,
所往伙利行之,必远及於物,故总曰远。
远曰反。
远必有极,极远必反,尽物之变通,复归於淳,故总曰反。
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2。
道者先天地生,故首言道大。天者轻清在上,重浊在下,朴散之所生,故次曰天大,又曰地大。王者稽至道之冲和,奉天地之生化,其大与天地等,故又曰王亦大。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二十六章
重为轻根,静为躁君。
重谓不妄动也,迁动则轻生。静谓润默合道也,拾静则躁起。故道本无为,契乎重静。唯轻与躁,潜伏待时。根与君,言其所由兴也。
是以君子终日行不离辎重。
喻其所重不失常也。
虽有荣观,燕处超然。
喻其安静之得其所也。
奈何万乘之主,而以身轻天下。
王者治天下之大,当守其重,处其静,以镇轻浮,以杜僭躁,不可以欲之所纵,身之所贪,轻忽妄动而忘治天下之道,故欺以明之。
轻则失臣,躁则失君。
轻则道教不远,失於不密;躁则政教不详,失於广大。如是则奉上之道、御下之德不可保也。
二十七章
善行无辙迹,
内自施於心,外不彰其事,如无辙迹,莫能寻求此善行之要也。
善言无瑕谪,
教也可久,听者获全,瑕谪不兴,千里之外相应,此善言之要也。
善计无筹筹,
得失随事,成败在心,筹算繁多,何益智慧,此善计之要也。
善闭无关楗而不可开,
关楗者所以为开闭之具也,无关楗,故不可开。譬如默运在心,言不出口,欲窥其事、测其理,必不可得矣。
善结无绳约故不可解。
《易》曰:水流湿,火就燥。此善结之至也。
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
心存救人,不限贤愚;心存救物,不限妍丑。此圣人常善之要也。
是谓袭明。
明则无不见於事理也。善行、善言、善计、善闭、善结,皆明者之所有也。辙迹、瑕谪、筹算、关挞、绳约,皆暗者之所恃也。袭则不遗忘於其心矣。
故善人,不善人之师;不善人,善人之资。
资,取也。善人可法,故曰师。不善人可以鉴诚,善人亦取之,故曰资也。
不贵其师,不爱其资。
贵则有其善也,爱则喜於恶也,非大道之所可萌也。
虽知大迷,是谓要妙。
不贵其师,不爱其资,内识於心,外忘其迹,众人见之,以为迷而不知,是大道之要妙。故曰虽知大迷,是谓要妙。
二十八章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於婴儿。
人莫不好为雄,雄则满而招损。圣人知雄之不可好,故守其雌,以其柔而有容,与物无竞。喻於溪者,容而不穷之义也。以为常德又不离异,还淳保素,归类婴儿冲和无为之时也。
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於无极。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於朴。
白黑成形,故以式言之。荣辱无实,故以谷言之。法必有尽,虽不差忒,亦不可至於穷竭之时,盖守黑尚变通故也,故归於无极。谷亦空而能容,能容恐其不久也,故常德乃足。朴则道未散之时也,故论雄雌则以婴兑,论白黑则以无极,论荣辱则以朴,皆反本还元,未尝须突离於道也。
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
朴散为器,有用有形之至也。官长,治为器之主者。
故大制不割。
总其器之大小,任其才之长短,入用则合,任过则离,皆自然之道也,岂假圣人强力以割之哉。
二十九章
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
《书》曰:宣聪明,作元后,元后作民父母。岂得已乎?
天下神器,不可为也。
言神器者不可测度其所用也,为之则小。苟道狭智穷,非神器之宜,故不可为也。
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败与失因有为,故执之所生矣。
故物或行或随,或吻或吹,或强或羸,或载或隳。
各从物性,安於分定,因无为无执而然也。
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
此过常脸分之谓也。如是者何?由为之执之,不知其要故也。
三十章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
佐,辅助也。辅助人主以治天下也,当不以兵强。昔苗民逆命大禹,舞干羽於两阶,七旬有苗格,是不以兵强者也。还,复也。兵虽杀害,不合於义,人情血气之所争胜,故报雠伺隙,洗怨乘间,日往月来,未易休息,此好还之明验也。
师之所处,刑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
言兵强之害如此之甚。
故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强。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侨。
善谓善佐人主者也。果,敢也,胜也,定也,克也。果而已者,果敢为之也。果者何?不矜不伐不侨是也。
果而不得已,是果而勿强。
既不矜不伐不侨,而敌强失道犹甚,则当兵革以平治之,是不得已而用之也。虽以兵胜,不自以为强,济之以柔和物壮则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