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道藏
- 正统道藏洞真部
- 戒律类
- 玄都律文
玄都律文
玄都律文
经名:玄都律文。撰人不详,约出铃南北朝末。据《三洞珠囊》等书引述,原本应有二十品以上。《通志· 艺文略》着录作二十五卷。现仅残存一卷。底本出处:《正统道藏》洞真部戒律类。
玄都律文
虚无善恶律
一者遗形忘体,怕然若死,谓之虚。二者损心弃意,废伪去欲,谓之无。三者专精积神,不为物集,谓之清。四者反神服气,安而不动,谓之静。五者深居宴处,功名不显,谓之微。六者去妻离子,独与道游,谓之寡。七者呼吸冲和,滑泽细微,谓之柔。八者缓形纵体,以奉百事,谓之弱。九者僧恶尊荣,安贫乐辱,谓之卑。十者遁赢逃满,衣食粗疏,谓之损。十一者争作阴阳,应变却邪,谓之时。十二者不饥不渴,不寒不暑,不喜不怒,不哀不乐,不迟不疾,谓之和。十三者爱视爱听,爱言爱虑,不费精神,和光顺世,谓之啬。
律曰:凡此十三者,混沌为虚无,行道守真者,敬奉师法,顺天教令,穷极无为之道,虚、无、清、静、微、寡、柔、弱、卑、损、时、和、啬。夫为道者,气炼形易,民和国宁家吉,灾不起,寿命延,家国昌。违律者为天所刑。
律曰:人不念作善,但行恶事,父母不孝,事师主不义,事君不忠,为善者自天佑之,为恶者天必殃之。人有一善,心定体安。人有十善,气力强壮。人有二十善,身无疾病。人有三十善,所求者得。人有四十善,昌炽富贵。人有五十善,子孙富盛。人有六十善,遭厄得脱。人有七十善,神明护之。人有八十善,得地之利。人有九十善,尊贵显荣。人有百善,天德降之珍宝。人有二百善,后世扬名。夫下人有三百善,后世大富。人有四百善,后世出富贵人。人有五百善,后世延寿。人有六百善,后世出忠孝。人有七百善,后世智慧。人有八百善,后世道德。人有九百善,后世出贤圣人。人有千善,后世出神仙真人。
右人有为善者,得福自天佑之。人有一恶,心劳体烦。人有十恶,血气虚羸。人有二十恶,身多疾病。人有三十恶,所求不谐。人有四十恶,轗轲衰耗。人有五十恶,绝无子孙。人有六十恶,数得非祸。人有七十恶,贼鬼害之。人有八十恶,水火害之。人有九十恶,贫贱困极。人有百恶,天地残罚其形。人有百五十恶,寇贼害之。人有二百恶,后世无姓族。人有三百恶,后世受贫困。人有四百恶,后世没为奴婢。
戒颂律
第一勿诈鬼欺神,轻罔天道。第二勿以伪为真,以真为伪。第三勿以善为恶,以恶为善。第四勿以曲为直,以直为曲。第五勿以浊为清,以清为浊。第六勿以邪为正,以正为邪。第七勿以丑为好,以好为丑。第八勿以虚为实,以实为虚。第九勿以逆为顺,以顺为逆。第十勿以非为是,以是为非。第十一勿以亲为疏,以疏为亲。第十二勿以东为西,以西为东。
律曰:十三条名曰妖惑之人耳,身受其害,舍命不得全生,灾殃流及五世,子孙犯者,害命夺算,犯主吏坐谪,依罪轻重论也。
律曰:常敬从师教,令一如师法,不得轻冒,诈伪欺罔,违律罚算四百日,主吏坐谪。
律曰:常以平日一、日中、日入后存想五方五气。东方青气化为青龙,西方白气化为白虎,南方赤气化为朱雀,北方黑气化为玄武,中央黄气化为己身,则调和五方,音而颂之。违律者罚算三百日,主吏坐谪。
律曰:平旦颂曰:微妙而博大,子元气之精光。巨丽而可乐,子魂神之翱翔。藏我胸臆中,子廓然虚而张。洁白如明月,子通洞乎十方。芝草何 英英,子不忧无食粮。呼吸新与故,子因以通神明。
律曰:暮颂曰:旷旷怖怖,与神元惧,被服精华,饮食玄武。招摇为马,玉衡为辐,上下无限,出入无时。百病除愈,神气独持,司命着籍,玉简丹书。编以金缕,缠以素丝,千亿巨万,无所复疑。太一佑我,神明扶持,清静绝念,向王相地。颂之佩箓,吏与天地作约,以身修道乐法者,皆颂之。不如法,罚算五年,主吏坐谪。
律曰: 戊辰、戊戌日不得颂,正心守一念道,眼无妄视,口无妄言,心无妄念,耳无妄听,违律夺算五十。安神定志,尊道德,敬师长。不如律,轻慢道德,不敬师友,为家则祸灾,为国则乱亡,罚算二纪,主吏谪千日。谓道德之人师朋友,当如礼敬事之。
律曰:宽和忠孝,恭敬朝修,淡泊慈仁,畜孝笃信,思义所行。不如律,罚算七纪。不得因鬼称神,托名官号,诽师谤道,淫祀百鬼,反真乱正,自作法度,不如师法。违律者罪及害身,主吏罚五年也。
律曰:不得食日暮之食,不得食祭神之食。违律罚算千日也。谓日之暮亦不须食也。遇祭鬼神之食,食之者皆坐罪也。
百药律
律曰:夫德以除灾,药以愈病。不知律者,为国则无延祚之期,为家则无子孙,为身则刑兆虚乱,正气不居,年命为衰。故非道而治,非法而言,亡算夺纪,司过言罪,司命削籍。
律曰:德为医也,行为药也。人不修其德行而广求医药,藏罪而多求章表,上而所行不改,其罪更凶。
律曰:柔弱去欲,宽和恭逊,药之道德府。违律者罚算五年,主吏坐之。尊天敬地为一药,钦奉三光为一药,恬淡无欲为一药,仁恕谦让为一药,好生恶杀为一药,不多聚财为一药,不犯禁忌为一药,廉洁贞信为一药,不烧山林为一药,空车助载为一药,志弱性柔为一药,不自尊大为一药,行宽心和为一药,不好阴私为一药,动静有礼为一药,阴德树功为一药,起居有节为一药,不论诉人为一药,近德远色为一药,灾病不干为一药,施不望报为一药,为人慕愿为一药,推恩义让为一药,慈愍怜爱为一药,好称誉人为一药,心静意定为一药,为人愿福为一药,被邪弼正为一药,不干豫人为一药,教化愚暗为一药,戒勑童蒙为一药,解散思虑为一药,因贵为惠为一药,内修孝悌为一药,为人起利为一药,蔽恶扬善为一药,以力助人为一药,好饮食赐人为一药,怜贫伤危为一药,救日月蚀为一药,言语谦逊为一药,恬淡宽舒为一药,不负宿债为一药,思神念道为一药,质径端正为一药,立功不倦为一药,不争是非为一药,除情去欲为一药,受辱不怨为一药,不取非财为一药,推好取丑为一药,虽灾自受为一药,称扬贤良为一药,好相引用为一药,不自彰显为一药,救祸济难为一药,不自伐善为一药,谏正邪乱为一药,劳苦不恨为一药,开导迷误为一药,覆蔽人过为一药,因富布施为一药,进胜己者为一药,扶接老弱为一药,惠与穷乏为一药,誓不骂詈为一药,为人严净为一药,智德不退为一药,位高接士为一药,好言善语为一药,恭敬卑微为一药,生无懈怠为一药,至诚笃信为一药,不骂畜生为一药,推直引曲为一药,心平意等为一药,进退可否为一药,不念旧恶为一药,推善掩恶为一药,听谏受化为一药,推多取少为一药,忿怒自制为一药,见贤自省为一药,闭门恭肃为一药,推功救苦为一药,尊奉耆老为一药,好人有功为一药,清廉贞分为一药,听经实行为一药,助人执力为一药,富有愍无为一药,远嫌避疑为一药,安贫不怨为一药,尊奉圣文为一药,好成功德为一药,宣扬圣化为一药,得失自观为一药,劝人学道为一药,愿礼拜三宝为一药,以言为善为一药。
律曰:夫人有疾病者,坐於过恶,阴掩不见,故应以病。因绿非饮食风寒温气而起也,由其人犯法违戒,神魂拘谪,不在形质,肌疏藏虚,精气不守,敢为利焉。虽居荣服,不敢为非。度形而为衣,量腹而为食。虽富且贵,不敢恣欲。虽贫自贱,不犯戒律。是故自然外无残暴,内无疾病也。
百病律
律曰:求灾除难,不如防之易。治病疗疾,不如修之吉。若事父母师长以孝道,事君以忠敬,朋友以笃信。违律者罚算一纪,主吏坐其病到身。
律曰:有君不能保社稷,有臣不能全寿命。圣人求福於未兆,绝祸於未有,盖灾生於稍稍,病起於细微,小善不积,大福不成。为恶者虽欲以章脆愿,服符箓以自防救,不肯改更心腹,必为罪不除,亦罚算,五病则入身。
律曰:常思病来之罪所犯过恶,司过神、解过神、司过君、解过君当解除之一切罪过、世间所犯诸恶,则病消除。
喜怒无常是一病,不好耆老是一病,好色无德是一病,舛戾自用是一病,憎之欲死是一病,从贪弊恶是一病,擅变自可是一病,鬼点谀谄是一病,快祸遂非是一病,两舌无信是一病,乘权纵横是一病,骂詈风雨是一病,侮易孤寡是一病,教人堕胎是一病,威势逼勒是一病,孔内窥人是一病,借不念还是一病,背向异端是一病,曲人自直是一病,调戏异同是一病,恶人自喜是一病,探巢破卵是一病,愚人自贤是一病,水火败人是一病,以功自与是一病,教人去妇是一病,以劳自怨是一病,合祸睽爱是一病,喜说人过是一病,唱祸导诽是一病,以贵轻人是一病,见物欲得是一病,以贱耻贵是一病,亡义取利是一病,以德自显是一病,专心系受是一病,以私乱公是一病,败人自举是一病,阴恶自害是一病,轻口喜语是一病,论评诽议是一病,非人自是是一病,瑕人自誓是一病,以力胜人是一病,无施真人是一病,语欲胜人是一病,怒自怨评是一病,货不念赏是一病,蛊道厌人是一病,以嗔伤人是一病,憎人胜己是一病,怒喜自伐是一病,心不平等是一病,以贤自真是一病,不受谏诤是一病,谤有功人是一病,烦符轻疏是一病,以富骄人是一病,好自作正是一病,以贫妬富是一病,蹲踞无礼是一病,谗人求妇是一病,轻易老小是一病,恶能丑对是一病,败人成功是一病,喜禁善人是一病,乐塞人路是一病,恶言不改是一病,好掩戏人是一病,危人自安是一病,激厉谤悖是一病,多憎少爱是一病,推负着人是一病,嗜得怀诈是一病,持人长短是一病,乘酒险横是一病,与人追悔是一病,干务人事是一病,施人望报是一病,恶生好杀是一病,骂詈虫畜是一病,负债盗窃是一病,呰毁高大是一病,喜短唐突是一病,毒药丑饵是一病,故患误人是一病,言语不忠是一病,欲谈人短是一病,追念旧恶是一病,刀胎剖形是一病,内疏外亲是一病,笑盲聋暗是一病,谈愚痴人是一病,教人挝捶是一病,挝捶无理是一病,教人作恶是一病,多疑少信是一病,笑颠狂人是一病,丑言恶语是一病,强夺人物是一病
律曰:人能除此百一病,无灾无患,长生度世,子孙蒙祚矣。
律曰:天下万民,教化罪福,违法令病入身,夺命刑籍,灾死名灭,则其身已。言人犯罪当改心易行,奉承道法,不敢#1行人鬼加罪,半原。非违法事,则一切过得度,长生也。
制度律
律曰:制道士、女官、道民、箓生、百姓所奉属师者,父亡子继,兄没弟绍,非嫡不得继。或儿息小弱,当大人摄治,儿长则立治依旧。若无人承领,则寻根本上属,不得他人属。违律罚算一纪。
律曰:道士、女官、箓生、道民,本师亡没之后,子孙不令其堪承袭,或遭乱失,本属师推寻原末,不相知识,皆听上属事师,皆当遵奉法教,此性命之主也。不敬事师,冒慢神明,治国则乱,治家则亡,殃考延及后世也。
律曰:制,男官、女官、箓生、道民,天租米是天之重宝,命籍之大信,不可轻脱,祸福所因,皆由此也。七月七日为上功,八月为中功,九月为下功,十月五日输者无功无过,皆输送本治。违法则命籍不上吏守人,上延七祖,下流后代,家长罚算二百日,户口皆各罚二纪。
律曰:制男官、女官、主者领户治位,皆有科次品号。若是甲治,受所领民租米百斛,七十斛纳治中用,折三十斛传天师治。若二百斛,皆当诣本治施设。若去本治三百里以外,听於家设。不如法,罚算三纪。
律曰:生男上厨,生女中厨,增口益财,求官保护,延口岁中无他。上厨之例,求度厄难,远行,求迁官。厨中之例,求治疾病,消县官口舌牢狱系闭。下厨之例,故略。条品法律,科格如此。违律罚算一纪。
律曰:男官、女官、主者、箓生,年初愿口数,竟岁无十人,设厨二十人。若三十口已上,设二十四人厨。若百千万口,不过二十四人厨。一口设一人厨,至二十四人止也。违律罚算一纪。
律曰:男官、女官、主者、箓生,条愿品格,十人以下,绢二十尺,二十人已上,绢四十尺,蒙恩则输送。不如法,则罚算一纪。
律曰:男官、女官、主者,三会之日,所以供厨、使布、散租米,而比者众官令使百姓以供会,此皆不合科典,违律罚算一纪。
律曰:生男儿,设厨食十人,中章纸百张,笔一双,墨一丸,书刀一口。生女子,厨食五人,席一领,粪箕一枚,扫篇一枚。月满则输。不如律法,父母夺算二纪,儿子夺算。天师治不得长取,亦得奢结,鬼气不去,及还中伤,不得隐匿他用,以营家私,此罪不轻,灭身。
律曰:男官、女官、主者,寻奉道之民,各有根本,而比者众官互受他户,寔由主者之过,不能以科法化喻,辄便领受。愚民无知,谓可轻尔,致使去就任意,不遵旧典,主者受夺略之罪,民受叛违之愆,师则以状言奏,天曹必至。违律者各罚算一纪。
律曰:男官、女官、箓生、道民,至於解厨,家主斋戒,宿请客言,刺被请之身,皆严整,勿履秽污,悉沐浴,换易衣裙、帻、褐、袴、褶,不得着裙履露衣,轻冒至真。所以尔者,此律是天官之威,神仙临降,非小故耶。皆正心存想,不得乱语说流俗不急之事,悉依法箓大小为次第。若所受同,以前后为次。若所受法箓治职同日,当以年长为次。若受外官,次虽大,悉不得加上内治。次若不用,别为次第也。违律罚算一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