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道藏
- 正统道藏洞真部
- 戒律类
- 玄都律文
玄都律文
律曰:男官、女官、主者,上厨,人酒五升,钱三百。中厨,人酒四升,钱二百五十文。下厨,人酒三升,钱一百文。某甲治受领民租百斛,折八十斛入甲乙治,以二十斛传天师治。又某甲治受所领民租米百斛,折八十斛入丙丁治,以二十斛传天师治。及公誓物,一如上治计丈尺,以传天下万民。米一斛,具使令二斗达天师治。其米不至,天师主者受割截之罪。唯纸笔墨给治用,不烦传上。明各依承,违律罚算三纪。
律曰:男官、女官、主者、百姓,有疾病厄,急归告之者,当匍匐救之,不得以私事托设,妄说祸祟,求人意气,受取皆计减为罪。违律罚算一纪。
律曰:男官、女官、主者、道民,年初保家口,或病痛百事,至心立愿,皆质其辞誓,主者依承状申述,蒙恩限满则输,即为言功报劳。不得违言负约,此罪不轻。若不蒙恩福便为言除,不可横受。其岁中虽有死亡减口,租不例,依常输上。宜各尊奉。违律者,罚算一纪。
律曰:男官、女官、主者,当详择救民,不得苟且尘秽。清虚化民,皆检其墨辞,质却情状,令家内大小和同,然后宣化,依科救之。违律者,夺算二年。
律曰:道士、女官、主者,诛罚邪伪,清宁四海,受民以礼,养育群生,三会吉日,质对天官,教化愚俗,布散功德,使人鬼相应。而比者众官烹杀畜生,以供厨会,不合冥法。杀生求生,去生远矣。犯者殃及后世,主者罚算一纪。
律曰:男官、女官、主者、箓生,安靖於天德者,甲乙丙丁地,治有品第。民家靖广八尺,长一丈。中治广一丈二尺,长一丈四尺。大治广一丈六尺,长一丈八尺。面户向东,炉按中央。违治则罚算一纪,按如盟威律论法也。
律曰:男官、女官、主者,受法箓治职之号,譬如王位,至於选补,皆由天台。而顷者众官辄便私相拜署,或所受治小而加人大治,或以身所佩法以授人,此皆不合冥典。若堪任者,当表言上。违律者,各罚算二纪。
律曰:男官、女官、主者,制阳平治得署四正游治,鹿堂治、鹤呜治得署三正游治,自此以下,一归天师治。凡受法,当随功轻重,依品受任,不得苟且,互求大治。违律者,罚算二纪。
律曰:道士、女官、主者、箓生,朔望皆朝拜,鸡呜皆起,严敬整容,冠带朝拜,衣帻椅褶,入治依位号执笏朝拜,讫,便简阅如旧法。出朝於师,皆五拜,问讯起居安否而退。其戊辰、戊戌不朝,违律罚算一纪。
律曰:男官、女官、主者、箓生,己午忘失朝,退位一等,夺算三年。不朝,退位三等,夺算七年。不朝於师,皆有考坐,谓故不朝,轻罔天地也。
律曰:男官、女官、箓生、道民,家有秽污,不过晦朔,不得入治。哭亦三日。秽#2三年之丧未满,百日不得入治拜礼、奏表章书。违律者,考坐,罚算一纪。
律曰:奉道之民,誓心至死归道,不得两心犹豫,违背道德,悔道还俗。此罪不轻,祸至灭门。亦不得淫祀邪鬼。若有犯者,牒状归首太治,专心悔过,得免殃咎。而知者故违,罚等一纪。
律日:道士、女官、主者,受道之日,内以修身,外以禳灾,不得妄同,中伤百姓,及渔猎万端,或更相评论,拓忌胜己。此是聋盲所行,非道法真正之体。犯者罪考八十,主者科之。如谓状罚之人也。赎玉四两准罪。
律曰:道士、女官、箓生,身年十八已上,得受大法。若外法,自受百五十将军箓已上,堪着黄色法服、衣冠。内法,自然升玄真文已上,上清大洞已下,须用紫色法服、衣褐,笏履袴褶,其笏但十戒已上,则执之。若朝朝礼谒集及章表,而须法具衣冠帻褐笏履。违律罚玉八两,考及三世,自身水火官事所考,如玉法。言三皇以前,人民淳朴,礼制盖微,谓之板,二头俱平。自人皇以后,谓之为笏者,言之似天地方员,众官所执,常存天地,与道同体,敬之如法也。
律曰:道士、女官、祭酒、箓生,身任法诚,若死,要在靖宇观治,不得在俗人舍宅。言死时丧礼,送葬不合在俗也。其魂神所居秽地,天地水三官不许尸被考掠,作河三年徒役。
律曰:阳平、鹿堂、鹤呜诸治,男官、女官、主者、箓生等,教写科制如右。窃寻比顷以来众官百姓道民,或有无师而自立法;或去本治辽远,布於四野,私相号授,领民化户,威福自由;或有去治不远而致隔绝,至於租民脆物,通废积年,私自没入己,不传奏上,自作一法,无所禀承,背违冥科,前后非一,其事万端。致使正法不明,真伪无别,气候错乱,妖恶滋生,罹灾被考,岂不痛哉。斯皆主者之迭,不能赞扬圣化,令愚人惶怖,谓轻惑有心,而不见科律仪令事件,别各标所用。咸使闻知,宣扬布化,赏善罚恶,相与揭厉,精加检察,使功勤必获其德。犯违之者,地官牒名连引上,依法检治,若不纠问,主者与同罪。明须告示,各遵承一如玄都科令律也。
章表律
律曰:轗轲衰耗,数得飞祸,绝无子孙,疾病痿厄,所求不谐,牢狱闭系,血气虚赢,贫贱困极,残年夭死,痴狂聋僻,或出妖臣逆子,破家癫厉,刑人市死,荡失骸骨,水火刀兵,寇贼所害,田蚕耗漏,衣食不充,仕官不达,皆由罪恶。司过司考,师家治中,将吏所害,考罪先世,殃咎所逮也。皆参词条,某州县乡里,年纪,男女,大小户口,居止,所属师主,实效审古旨列事状,诣天师下治官祭酒、精进主领民户者,奏词皆依春秋冬夏,顿首俯仰,自传颊满数则止。谓奏词请章,贡上天曹,解过除罪,禳灾降福。
律曰:於洛阳靖,天师随神仙西迁蜀郡赤城,人浊不清,世浑不平,於是攀天柱,据天门,新出正一盟威之道,欲更清明天人,诛罪不义,养育群生。立二十四治,署男职女职二十四职,乘玄元之施,开化后代,皆悔过,及得列为真人。一月听三贡上章表,自改悔罪过,断绝复连,消除灾害、疾病。危急,一月听三上章也。
律曰:入治上章,皆自严装衣冠,正法服,平坐,存五方生气及身中功曹吏兵,按分位,恭如相临对倚,侍左右前后也。谓入治奏章之时,绝念定意,悉忆想神明也。
律曰:入治上章,避戊辰、戊戌不上章。秽污法,不过晦朔,亦不得上章。天下百姓不得触秽诣治见师主者。违律罚算减年,返获其罪也。依律皆为司过司考所劾其罪。
律曰:入治上章,皆正身趋步,科次左右肃恭致,不得男女杂错,望视谬语,前却迟速。主者职吏降一阶,不降,罚玉三两,又罚算二纪。
律曰:道士不得妄为恶逆男女上章。轻慢淫盗取,凶逆无道,不孝父母师主,不义君长姑姨,不敬奉道德,轻慢鬼神,贼害冒奸,毁辱贤善,谗诽谤,背父母,叛师主,不顺不善,皆为恶逆男女也。此皆不得为上章。不满一年,被夺寿五年,死付河伯谪作,又罚玉八两,退位二等也。
律曰:章词质而不文,拙而不巧,朴而不华,实而不伪,直而不曲,辩而不烦,弱而不秽,清而不浊,直而节,简要而输诚,则感於天地,动於鬼神,御上天曹,报应立至也。违律司非执法,治官吏坐。
律曰:章消疾病,向鬼门。消灾,向地户。求长生,向天门。求富贵财利,向地户。消口舌咒诅,向人门。厌虎,向寅。厌蛇,向巳。与天罡并力大吉也。
律曰:上章求财富贵,用天仓日戊子是。求爵位,用天府日上,不用自刑日。午酉亥辰,皆自刑。寅刑巳,戌刑未,子刑卯,申刑寅,卯刑子,巳刑申。违律被罚考,病五十日也。
律曰:请求章奏,解先亡冥考殃罪,及身中所犯坐疾病灾祸吉凶,由本治。若去师辽远,听诣同法。自非宗祖师,又非甲祭酒领户治官之者,上章不达天曹,甲乙丙丁以下,皆为奏上对。夫领户三百以上,为治疾官,三户以上,为职署,皆为主者也。
律曰:修福延年,消灾害,治厌百病,皆东向上章。解墓除责,开心聪明,过灾厄,皆向西上章也。
律曰:灾难厄急,从死中求生,消恶伏邪,皆北向上章也。
律曰:修身养性,温润富贵万愿,皆南向上章。
律曰:上章皆质立信,以验心志。与吏兵要誓,不得违律也。
律曰:天为除之应死者,天为减罪。如此者,众身有益,勿效他人。后世子孙,皆老人福是为耳。诸职治道士女官,及散民新民,皆不得与狼戾祭祀家饮食。狼戾之家更相请呼,饮酒食肉,男女合会,小大语笑,从心快意,吾之所禁。勿为口腹所误,令人故气来往不绝,以致灾祸。宜当节度身中吏兵,皆受不清之名,豫为作备。若见中伤,勿得咎怨也。
律曰:诸职道士女官,皆不得使民数行问解净污,多有忌讳,绿真作伪,私行意气狐疑,为意不正,终不得道恩。邪伪自至,徒自苦耳。久於身无益,科律所禁,可得怨天也。
律曰:道士女官,皆不得使民私祠祀鬼神,杀猪羊,妖言惑语。此伪事,皆道之所禁。若有此色,皆须断除。违律者犯箓上禁,罚算一纪也。
玄都律文竟
#1[敢]字当为[改]字之误
#2[秽]字疑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