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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法参同
姜夔《(续)书谱》论位置云:假如立人、挑土,田、王、衣、示,一切偏旁皆须令狭长,则右有余地矣,在右者亦然。
笔法类
笔法者,非落墨之谓也,乃谓一点一画,各有当然。而运动自我,又不可执,或屈而伸,或伸而屈,或俯而仰,或仰而俯,或长而短,或短而长,或粗而细,或细而粗,或轻而重,或重而轻,或疏而密,或密而疏,或正而偏,或偏而正,须从章法讨字法,从字法讨笔法,因物付物,水从器以方圆,将天巧出矣。要不见矫强拂逆为当,如六骸备而成人,有分形,自有分位,增减不得,颠倒不得,而千态万状,常自如也。故秾纤得衷,修短合度,曲处有筋,直处有骨,包处有皮,实处有肉,血脉其通,精神其足,当行即流,当住即峙,遇周斯规,遇折斯矩,坐俨如伏,立俨如起,动不嫌狂,静不嫌死,咸得之于自然,不借道于才智,是笔法也。笔法既得,刀法即在其中,神而悟之,存乎其人。
自然
王安石《熙宁字说》序有云:其形之衡纵、曲直、斜正、上下、内外、左右皆有义,皆本于自然,非人私智所能为也。
又安石进《字说表》云:字虽人之所制,本实出于自然。凤鸟有文,河图有画,非人为也。人则效此,故上下、内外、初终、前后、中偏、左右,自然之位也。衡斜、曲直、偶重、交折、反缺、倒仄,自然之形也。发敛、呼吸、抑扬、合散、虚实、清浊,自然之声也。可视而知,可听而思,自然之义也。以义自然,故仙圣所宅,虽殊方域,言音乖离,点画不同,译而通之,其义一也。
《律吕新书》谓律未成之前,已有是数,律成,而后数始得以形焉。愚谓印未成之前,亦已有是法,印成,而后法始得以形焉,是数也,法也,岂真自人为哉。
向仓颉作字,亦非细人。朱子曰:此亦非自撰出,自是理如此。如心、性等字未有时,如何撰得?只是有此理自流出。
动静
动,言笔飘然飞动也;静,言笔肃然镇静也。尝见风于柳矣,动与俱动,静与俱静,一枝如是,百枝如是,固势然尔,亦理然尔。
巧拙
太作聪明,则伤巧;过守成规,则伤拙。须是巧以藏其拙,拙以藏其巧,求所谓大巧若拙斯可矣!然而巧成迟,拙成速,巧拙之窍,当在迟速之间。
奇正
不奇则庸,奇则不庸,而或失之怪;不正则怪,正则不怪,而或失之庸。果能奇而复正,斯正而奇也,不怪矣;果能正而复奇,斯奇而正也,不庸矣。然不极怪,必不能探奇;不至庸,必不能就正。则欲奇欲正者,此又不可不知。
丰约
画丰毋犯叠,画约无犯缺。叠则厌其缠绕,缺则疑其磨灭,惟求无犯可矣。然与其犯叠也,宁缺。
肥瘦
肥不厌肉,肥须有骨;瘦不厌骨,瘦须有肉。有肉无骨,则虚浮不健;有骨无肉,则枯槁不泽。若小篆似瘦,大篆似肥,则又梅花之清减,牡丹之富丽,各有秉赋,自成一体段也。
肥或涉于粗,瘦不失于秀。与其秀而软弱,不若粗而遒劲。然而,朱文又难为粗而易为秀,白文又难于秀而易于粗。总之期于劲尔,劲则无可无不可。
一印内,字有定位。其字画多者,较少者分派不无加密,将使少者分派空地,一如多者阔狭,何可得也?须是画多者笔稍瘦,画少者笔差肥,方得相称。
顺逆
察其字之本来体势,如左撇者,其屈伸转折,还须顺左,右捺者,还须顺右。要能不失其意,使人晰见晰知方可,不然皆谓之逆,逆则反常而拗折矣,宁无有以惑人也乎。
刀法类
刀法有三:最上,游神之庭;次之,借形传神;最下,徒象其形而已。今之刻者,率多谓刀痕均齐方正,病于板执,不化不古,因争用钝刀激石,乱出破碎,毕,更击印四边,妄为剥落,谓如此乃得刀法,得古意。果尔,亦无难矣!然而刀法古意,却不徒有其形,要有其神,苟形胜而神索然,方不胜丑,尚何言古,言法。即如古铜印,曾入水土锈者,无论。若传世而未经水土者,自又不同,安得谓其非古。且彼之出破碎为剥落者,将仿古铜乎?古玉乎?窃谓铜性不碎,玉质且坚,皆无当也。又即如朱文线边,则刀法安在?古意安在?岂亦激之令破碎?击之令剥落耶?人谓印之新刻者之非古也,乃故为破碎以假之,抑知新破碎者之更不可以为古也乎。
中锋偏锋
刀有中锋,有偏锋。用须用中锋,不可用偏锋。中则藏锋敛锷,筋骨在中;偏则露筋露骨,刀痕可厌,且俨然新发刃,无古意矣。
刀路中心本深,再观之忽疑虚耸;两旁本浅,久视之翻觉下削。是笔虽扁贴印面,而其像却似滚圆,斯称神功,人力非所及矣。禅家有云:"鸳鸯绣出从君看,莫把金针度与人。"
阴刀阳刀
刀不但徒置中锋,用时亦须中正,不可偏侧。然有阴刀,有阳刀,又不可不察也。阴何在,在锋下,属掌背;阳何在?在锋上,属掌面。盖刀虽壁竖于中,而用刀乃右手,则两目并居手之左矣,但能从手之左,正视夫右,必不便于反视尔。故刀所向处整齐,而余不无参差。
顺刻逆刻
刀有顺有逆,而手但能顺锋前送,不能逆转。若欲逆时,须转印以迎手,不可任其便易,既作一顺,或顺逆紊施,不分向背,致乱阴阳。或问顺刻亦刻,逆刻亦刻,恶辨其为紊施,而谓分向背也?曰,设有一刀不是,便认出,如之何可紊施也。或曰,何所妨不可?曰,写字者横画自右而左,直画自下而上,可乎?不可乎?
刻玉刻铜
刻玉印,须用中锋刀;刻铜印,须用偏锋刀。中锋向字画中心而行,偏锋向字画边旁而行。盖玉性烈,铜性顽,烈则循中而行,两旁激之自开,顽则两旁相粘,非侵边而行,则铜屑不易下,故玉之文活,铜之文死。玉活则易于放手,须又以死制其活;铜死,则难于措手,须又以活救其死。斯臻妙之诀,特可与知者道尔。今之人,多舍铜玉而尚石璞矣,岂不知铜坚久,玉贵重,抑亦以铜玉之文,皆不及石章且便易也。然虽石章,其所仿效,不越铜玉二种,其所用之刀,只用一中锋者足矣。此刀不须过厚,少薄者佳,不须太利,少钝者佳。利则恐石之弱,随刃而齐,不若钝者去得跳跃。厚则恐石之脆,误有所激,不若薄者见得分明。但仿铜章,刀痕不免整齐,能于其齐之起处求伏方精;仿玉章,刀痕不无激裂,能于其裂之伏处求起始得。盖铜之起,玉之伏,俱有迹之未化;铜之伏,玉之起,俱得理之自然。是又铜玉传神矣。大概中锋用头抵其前,偏锋任口啮其右尔。
浅深
朱文贵深,白文贵浅。白浅则随刀中法,深反泯矣。朱深则法始跃如,浅将板矣。
工写
如画家一般,有工有写,工则精细入微,写则见意而止。工则未免脂粉,写则徒任天姿。故一于写而不工,弊或过于简略而无文;一于工而不写,弊或过于修饰而失质。必是工写兼有,方可无议,所谓既雕既琢,还返于璞是也。晦翁论作书云:放意则荒,取妍则拙。郝陵川云:太严则伤意,太放则伤法。又云:无意而皆意,不法而皆法。此足为吾论符节矣。
古之篆书,犹今之日用平常书。若欲如今篆者笔笔费力求精,则每日间能书得几字,盖有不疾不徐者为运笔尔,是可以得工写之说。
史学问明道先生云:某写字时甚敬,此在勿忘勿助之间也。今作字匆匆,则不复成字,是忘也;或作意令好,则愈不能好,是助也。
难易
刻印难于大,不难于小。难于白,不难于朱。小与朱,群丑可掩,大与白,微疵毕露。
总论类
分类既定,论各依归,中有未尽而互发者,则总署诸尾尔,盖亦椒桂余辛也。
第一论
印字有意,有笔,有刀。意主夫笔,意最为要;笔管夫刀,笔其次之;刀乃听役,又其次之。三者果备,固称完美。不则宁舍所缓,图所急矣。盖刀有遗,而笔既周,笔未到,而意已迈,未全失也。若徒事刀而失笔,事笔而失意,不几于帅亡而卒乱耶!
意既主笔,则笔必会意;笔既管刀,则刀必相笔。如笔矫为转换,岂谓原如是耶?是笔不如意矣。如刀乱出破碎,岂谓笔原如是耶?是刀不依笔矣。必意超于笔之外,刀藏于笔之中,始得。
第二论
区画未定之先,要能笔一听我;区画既定之后,要能我一听笔。笔听我,则我不为笔缚;我听笔,则笔不为我移。斯所谓先天而天不违,后天而奉天时矣。
第三论
笔法老练,刀法老干,皆老也。不如此,皆谓之嫩:知嫩,知避,自能得老。老也者,固篆刻画一之法也,愿与学者守之矣。
老不在文粗,嫩不在文细。若果老,愈细愈老;若果嫩,愈粗愈嫩。
第四论
所谓板者,谓如今之印版。轻重相等,大小相类,斠若画一也。今俗士系俗,窘若囚拘,亦谓之板,故谓之板。《翰林禁经》谈书云:平直相似,状如算子,此画尔,非书也。刻印可知矣。
俗谓"反顺"为"板顺"。人有刻印甚板,见者谓之曰:此印刻板了。刻者应之曰:印纸上,方是顺的。谓者胡卢 ("胡卢"又作"卢胡",笑声)而笑曰:然,乃吾误认反也。
第五论
自为主张者,一个一样;依法主张者,万个一样。非万之曾有约于一,约于法尔。如万川映月,无有不圆者,其映月同也。有如印璞之长短阔狭无异,印内之字与篆亦无异,斯可不约而齐轨矣。所谓涛不学孙吴则暗与之合也。然惟得法者而后能之,若妄作者,先自越于法外,何能望此。
事有不期而暗合多者,何?其理同,其心又同故也。不然,古人果先偷我一联诗矣。
师旷不能齐不齐之耳,要能和音;易牙不能齐不齐之口,要能调味。今人好恶不一,吾安所从违也,亦自有通方术尔。
第六论
斯之为道若浅,而浅未能窥其奥;为事若粗,而粗未能臻其妙。是究道之心亦欲深,执事之心亦欲细也。稍参一毫浮躁鄙略,则其艺必不精矣!能善习者,直可以收放心,熔俗气,岂特精艺乎哉。孟子曰:王之好乐甚则齐其庶几乎,予固虑人之好此未甚尔。
第七论
篆刻鄙事,而能会者,未尝不见重于人,惟所自处尔。自处以高,技增以重;自处以卑,虽绝技可鄙也。是故,贵慎所处。是故,有五不刻,谓非亲授不刻也,非能用不刻也,非知重不刻也,与夫取义不妥、印璞不妙皆不刻也。然亲授尤必要矣。
凿印须得简易而无琐碎意,更要俨如凿形,笔画中间深而阔,两头浅而狭,遇转折稍瘦,若断而不断才是。如有联笔,则转折处稍轻,重则势将出头矣。但可下坠处深阔些,与单画另又不同。
摹刻印
铜之运刀须似熟,玉之运刀须似生,余详后。
摹画印
笔重蛛丝,刀轻蚕食,中不得过深,旁不得太利,止见锋、不见芒,但觉柔、不觉刚,尔尔。
摹碾印
碾之于刻,虽是不及,然我但仿良工手可也,不要露刀,使人见谓刻,又不要徒似夫碾,使人见谓拙工。
摹玉印 摹铜印
以石摹玉易,以石摹铜难。盖石与玉同性,同则近似者易为力,石与铜异质,异则相戾者难为功。若以玉摹印,当即从玉章或宝石等章。以铜摹印,当即从铜章,或金银章,要无拂其性与质尔。
分品
李阳冰曰:"摹印之法有四:功侔造化,冥受鬼神,谓之神;笔画之外,得微妙示,谓之奇;艺精于一,规矩方圆,谓之工;繁简相参,布置不紊,谓之巧。"
诣极
工夫或有所未到,则篆刻必有所未精,此何嫌"十日画一水,五日画一石"也。须是凝神定志,精益求精,篆刻既成,印越纸上,一番一吹求,一疵一针灸,历试数十,不可但已,将目睇毫末,心算无垠,尽美且尽善矣。毋曰篆刻几何,工力安用,乃卤莽灭裂,草草完事。
书家者云:"有功无性,神采不生;有性无功,神采不实。"皆求诣极意也。
先正又论作文云:炼之如精金在熔,不足色不止;裁之如美锦制服,必称体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