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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石要例
○书外甥例
王文公《仁寿县太君徐氏志》书外孙四十七人。
○孙不宜分属例
今世书孙。又各于孙下系以某子所出。尔雅曰“男子谓姊妺之子为出”。公羊传曰“葢舅出以鄫。世子巫与鲁襄公俱是莒外孙,同所自出”,故凡言出者因母姓而云也。今以出属之于父,不通甚矣。且父在,则孙俱属之父子,不私为一己之有也。
○不书壻祖父例
女之所适,但书壻之姓氏,不当及壻之祖父也。元明善《志袁夫人史氏》书“女,长适宋相史庄肃公嵩之之孙似伯。次适工部尚书余天任之孙昌期。次适宋资政殿大学士史岩之之孙益伯”。以显宦著名,故变例书之。苏天爵志《袁文清》女四人,其二人书“适故观文殿大学士赵某孙田锡;适故相史忠定王玄孙公佾”;其二人书“适同知袁州路总管府事赵孟贯;适处州儒学録余应榘”,二书祖父,二不书者,以著名不著名也。然已为滥恶。今世不论马医夏畦,一槩书某某之子,若孙某。不知何谓也。
○书生卒年月日例
凡书生卒,止书某年某月某日,不书某时。
○书国号例
凡书出仕于前代,称其国号,当代称皇,柳州《柳浑陈京状》是也。
○书妻变例
张景妻唐氏再适宋祁。载之。
○书女变例
韩文公三女。其长女初适李汉,改适樊宗懿,志书“壻左拾遗李汉、聓集贤校理樊宗懿”,次女许嫁陈氏,三女未笄。聓即壻之别名,此皇甫持正变例也。
○塔铭例
柳州云“凡葬大浮图,无竁穴,其于用碑不宜”。然柳州之为浮图碑多矣。今释氏之葬不曰“碑铭”,而曰“塔铭”者,犹存不宜用碑之义也。
○书僧腊例
今之为塔铭者,于其终也。书僧“腊若干,世寿若干”。因《话録》云“释氏结夏,随其身之轻重,以蜡为其人,解夏之后,以本身验于蜡人,轻则为妄想,耗其气血矣”。今作伏腊之腊,失其义矣。柳州书“为僧凡若干年,其寿若干,或凡年若干,为僧若干期。”
○僧称公例
凡僧称某公,皆以其名。宋景濓塔铭可案也。今乃以其字称公,此村野驱乌所为,奈何文章家因之。
○寺碑例
宋景文笔记云“碑者,施于墓则下棺,施于庙则系牲,古人因刻文其上”。今佛氏掲大石镂文,士大夫皆题曰“碑铭”,何耶?案仪礼碑在堂下三分庭之一,当碑揖。宗庙,路寝,庠序皆有碑,所以识日景,是不特系牲而用也。碑于释氏,无碍名义,如王简栖《头陀寺碑文》,其来已久矣。
○铭法例
祭统铭之义,称美而不称恶,此孝子孝孙之心也。故昌黎云“应铭法,若不应铭法,则不铭之矣”。以此寓褒贬于其间,然昌黎之于子厚言“少年勇于为人,不自贵重”,《志李干》单书“服秘药一事,以为世戒”。《志李虚中》亦书其“以水银为黄金服之,冀不死”。《志王适》书其“谩侯高事”。《志李道古》言其“荐妄人柳泌”。皆不掩所短,非截然谀墓者也。
○论文管见(附)
昌黎陈言之务去。所谓陈言者,每一题必有庸人思路,共集之处,纒绕笔端,剥去一层,方有至理可言,犹如玉在璞中,凿开顽璞,方始见玉,不可认璞为玉也。不知者,求之字句之间,则必如曹成王碑。乃谓之去陈言,岂文从字顺者为昌黎之所不能去乎?
言之不文,不能行逺。今人所习,大概世俗之调,无异吏胥之案牍,旗亭之日歴。即有议论叙事,敝车羸马,终非卤簿中物。学文者,须熟读三史八家,将平日一副家当尽行籍没,重新积聚。竹头朩屑、常谈委事,无不有来歴而后方可下笔。顾伧父,以世俗常见者为清真,反视此为脂粉,亦可笑也。
作文虽不贵模仿,然要使古今体式无不备于胸中,始不为大题目所压倒。有如女红之花様,成都之锦,自与三村之越,异其机轴。今人见欧、曽,一二转折,自诧能文。
余尝见小儿抟泥为■〈火充〉,击之石上,铿然有声,泥多者,声宏若,以一丸为之,总使能响其声几何。此古人所以读万巻也。
叙事须有风韵,不可担板。今人见此,遂以为小说家伎俩,不观。《晋书、南北史列传》,每写一二无闗系之事,使其人之精神生动,此颊上三毫也。史迁《伯夷、孟子、屈、贾》等传,俱以风韵胜,其填《尚书、国策》者稍觉担板矣。
文必本之六经,始有根本。唯刘向、曽巩多引经语,至于韩欧融,圣人之意而出之,不必用经,自然经术之文也。近见巨子动将经文填塞,以希经术,去之逺矣。
文以理为主,然而情不至则亦理之郛廓耳。“庐陵之志(志?)交友,无不呜咽”、“子厚之言身世,莫不凄怆”、“郝陵川之处真州”、“戴剡源之入故都”,其言皆能恻恻动人。古今自有一种文章,不可磨灭,真是天若有情天亦老者。而世不乏堂堂之阵,正正之旗,皆以大文目之,顾其中无可以移人之情者,所谓刳然无物者也。
作文不可倒却架子,为二氏之文,须如堂上之人,分别堂下臧否,韩欧曽王莫不皆然。东坡稍稍放寛。至于宋景濓,其为大浮屠塔铭,和身倒入,便非儒者气象。王元美为章篔志,以刻工例之征明、伯虎,太函传查八十,许以节侠。抑又下矣。
庐陵志杨次公云“其子不以铭属他人,而以属修者,以修言为可信也,然则铭之其可不信”;表薛宗道云“后世立言者,自疑于不信”。又,“惟恐不为世之信也”。今之为碑版者,其有能信者乎?而不信先自其子孙始。子孙之不信,先自其官爵赠谥始。聊举一事,以例其余,如:某主江西试,以试策犯时忌,削籍。有无頼子高守谦,结党十余人,恐喝索赂某,不应,遂掠其资以去。某寻死。崇祯初昭雪。死事者,窜名其中得赠侍读学士。今其子孙乃言“逆奄窃柄,某抗疏纠叅,几至不测,阁臣为之救解,已而理刑,指挥高守谦等缇骑逮讯。某辩论侃侃,被拷掠而毙。崇祯初赠侍读学士,谥文忠”。脱空无一事实,不知文忠之谥,谁则为之,且并无頼之高守谦,授以伪官,真可笑也。潘汝祯建逆奄祠于西湖。某已卧病不能起。奄败,遂有言某入祠不拜,为守祠奄人所挺,因而致死,以之入奏者。今无不信之矣。近见修志,有无名子之子孙,以其父祖入于文苑,勃然不悦,必欲入之儒林而止。呜呼!人心如是,文章一道,所宜亟废矣。
所谓文者,未有不写其心之所明者也。心茍未明,劬劳憔悴于章句之间,不过枝叶耳,无所附之而生。故,古今来,不必文人始有至文。凡九流百家,以其所明者,沛然随地涌出,便是至文。故,使子美而谈剑器,必不能如公孙之波澜。柳州而叙宫室,必不能如梓人之曲尽。此岂可强者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