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照神应真经

  
  三丁二丙到金,口舌生疮。
  丙丁火人到申酉之地,或壬癸水人到寅卯之地,主口舌生疮,生是非。
  
  子午阴阳盛衰,两分卦兆。
  子为水,午为火,不可盛,亦不可衰,盛则太过,衰则不及,火太过则炎盛,盛中有失,遇水则无光。水太过则太泛,泛中有流,遇土则有滞。大凡五行,只求平均、中庸,不过盛,亦不偏衰。
  
  南多北少,家则破人亡。
  命有东南西北,及昼夜和阴阳之分,命局全者,主大富大贵。南多北少,乃指四柱多丙丁巳午,而少见壬癸亥子,乃阳多阴少,有昼无夜,主凶。
  
  反此之方,男女消落。
  易言之,南少北多,即有夜无昼,阴多阳少,亦主不吉。
  
  东方全见,妻儿则难保长春。
  凡见甲乙,及寅卯辰三会木,为一气秀气,虽然富贵,未免克妻子之懮。
  
  西旺东衰,金盛则家不吉。
  凡见庚金,及申酉戌三会金,主家私不吉。
  
  癸壬亥子,工巧之人。
  凡见壬癸亥子水也,主智,人多巧也。
  
  癸甲壬金,胡人狡佞。
  壬癸,玄武也,甲主胡,壬水太常也,命局癸甲壬,逢金,乃旺金生癸水,胡狡佞。
  
  月胎岁合,祖立他门。
  月胎,受胎之月,年为祖墓,即胎元与年柱有干合或支合者,则主祖上立他人门户也。
  
  岁日朝时,自身舍立。
  年干与日或时干有干合者,如庚年干乙日或时干,或丙年干辛日或时干,主自身舍离本家,或过继之人。
  
  合分内外,取于进退之方。
  天干五合,分内合及外合。内合,以日干合他干者,如己日干合甲年干为内合者,主进。日干除外之干合者,如己时干合甲月干,谓外合则主退。
  
  略见其强,足见妻夫之势。
  男以财为妻,女以官为夫,观夫妻星坐下之地,以论运势强弱。
  
  合逢四柱,后来妻再产儿郎。
  凡四柱中,见天干两相合者,主后妻再产儿郎。
  
  隔合居中,妻子财间须见破。
  即两柱相合,中隔一柱他合,如丁日与壬年合,中隔戊月与癸时合,谓之隔合居中,主妻或财破散。
  
  合于偏地见多,而二姓三名。
  若合在无力之地,临破绝之乡也,例如:乙庚合在丑寅墓绝之地,又如戊癸合在亥戌墓绝之地,主二姓三名之人,此乃合之不得力,主傍他人而立身之命。
  
  时日暗投逢合,孤儿义女。
  日干为己身,时柱为子女,日干与时支藏干合,谓之时日暗投逢合,如癸日巳时,巳藏戊,为戊癸合,余如辛巳,壬午,甲午,丁亥,戊子,仿此例,皆主孤儿义女。
  
  地刑所见,次母所生。
  次母者,地支申子辰人见戌,巳酉丑人见未,寅午戌人见辰,亥卯未人见丑,如犯两重者,主次母所生也。
  
  壬丁于命败之乡,出于偏房外妄。
  壬为天后主妇人,丁为六合主男子,壬丁相会,干名私门,主邪淫身不正之人也,如立于命败之乡,主出于偏房外妄所生,木败子,金败午,火败卯,水土败酉,以纳音五行十二运为之,例如丁卯与壬子,为火败与木败。
  
  干合身败,须信男女娼淫。
  日干为己身,有合又遇败地,皆主男女娼淫,例如己酉日,遇甲午,为土败酉,金败午。
  
  身到旺乡,有鬼者自须贵显。
  如甲木到寅卯之地,谓之旺乡,上带官鬼者,主荣贵显达。
  
  坎离子午丙壬,重见儿女双生。
  子午为阴阳之路,丙为长男,壬为长女,丙丁到寅,火长生之地,见二三重者,主双生男,而壬癸到申,水长生之地,见二三重者,主双生女。
  
  时与胎运月合,必须延月而生。
  胎者,受气也,生时与胎月合者,主延月生也,如胎元癸卯,时柱戊寅,戊癸合。
  
  辛多旺相,老妇长年。
  六辛为太阴,主妇人临旺气者,定主阴人寿长也。
  
  金盛逢刑,非法亡没。
  金临盛旺之乡,克身者,主非横杀伤亡殁也,如甲日见庚,且庚临申酉旺地,克甲也。
  
  甲逢壬癸,生于江水之中。
  如甲生人逢壬癸水,或坐申子辰三合水之地,主生于江水之地中,即水多木泛之象,主人湖海生涯。
  
  运泛他乡,孤木柱逢多水。
  木生人,逢二三重水在旺地,主漂泛。
  
  辛干丙巽,术士医流。
  戌亥,为天门,乃天医,辰巳为地户,乃地医,丙药医师,干为天门,巽为地户,辛金为针,丙火为药,医卜卦命僧道之术。
  
  阳干支有相刑,主人斜眼之疾。
  阳干者,甲丙戊庚壬,其干支有刑克者,主头面眼目疾。
  
  旺中戊己,儿孙后代为官。
  戊己土旺在辰戌丑未盛旺之乡,主儿孙为乡里之官。
  
  太乙与神后休囚,阴谋争讼。
  太乙巳也,神后子也,子主阴淫,巳主争讼,如命中巳子全,犯休囚者,主阴谋争讼。
  
  五阳前建,定出清官。
  甲乙丙丁戊,为前五阳,在建阳之地,上临官禄,主门出清显官人。
  
  五阴后逢犯刑空,盗贼非横。
  己庚辛壬癸,为后五阴,如犯空亡、刑害,主是非横事之灾也。
  
  相冲壬戌,丙戌居墓者凶。
  壬戌上见墓,丙辰、丙戌、戊辰、戊戌,为凶。
  
  辰多而斗讼官嗔。
  辰为天罗,命局多见者,主好斗讼。
  
  戌见而凶顽小辈。
  戌为地网,命局多见者,主虚诈小人。
  
  旬中六甲,多主尊荣。
  六甲旬中生人,又得六甲,主人尊重,若再有气,主建官星之地,尊荣者,如甲子旬中,又见甲子是也。
  
  天罡如逢日时,散失人口。
  木尽为天罡,六癸是也,日时癸酉、癸未、癸巳、癸卯、癸丑、癸亥逢之,主散失人口。
  
  木逢金盛,配遁儿郎。
  若木人逢金盛旺来克者,则主儿女配遁他乡,而不得力,如子女宫有此者,则准。
  
  金上安土,门中耗散。
  卯酉为门户,凡卯酉上见戊己土,为隔间之病,谓门不通,有黤散焉。
  
  五行太过,复为怯败之根宗。
  命中五行求其中和平衡,太过与不及,均属不美。
  三命建元,推详强弱之正道。
  凡命要均平,不可太过不及,升降之气不要衰旺,故曰元有本也,正道也,各得其正也。
  
  八方之卦,能推阴女盛衰。
  八卦推妇女之象,干者阳也,主父、公。坤者阴也,主母、姑。艮,小男。震,长男。坎,中男。巽,长女。兑,小女。离,中女。凡女命在死绝无气之地,定为如常人家女也,若在三合,支合,干合,或壬癸、亥子水,及生旺之地,则为淫贱之女,因其水多也。
  
  一路九宫,更辨阳男得失。
  九宫者,坎一、坤二、震三、巽四、中五、干六、兑七、艮八、离九等是也,将四时上下之类,若合多少起,便从所得之宫起之:一吉、二宜、三生、四杀、五鬼、六害、七伤、八难、九厄。
  
  人逢建破,妨害尊卑。
  凡人之命,犯月破,月建冲者,主妨尊卑。
  
  癸巳与乙卯庚申戌亥,九流之士。
  癸巳暗合戊,乙卯旺木,庚申旺金,木被金克,又庚申为白虎守道,戌亥乃天门之象,主九流之人也。
  
  各推前五,祖宗运后代皆知。
  年为祖,月为父母,日为妻,时为子息。年前五位知祖,月后五位知父母门户,日前五位知己身妻妄,时后五位知子孙,各推年月日时支,前五位互相推之,则知父母、兄弟、妻妾、子孙,而其临生旺衰死之地,高下而已。
  
  丙丁多或到深山,阳孤阴乱。
  寅乃艮宫,艮为山,寅为丙长生,又主火,为阳孤,寅山火多,即命局丙丁火,或内丁坐寅,主门户出阳人孤、阴人乱。
  
  己庚同会,女子娉婷。
  女命,己庚在旺相,如庚日巳时,或己日庚时,辛月生,主出秀丽娉婷之女。
  
  乙庚旺相之乡,男子和明进显。
  庚主刚坚,男生之有显,乙庚合金,坐旺相之乡,主男有和明进显。
  
  空中有合,门生虚道闲人。
  命局干合、支合,上带空亡者,主门生虚道闲人。
  丁巳与丁卯各生,门内官进纳。
  丁与壬,为德合,故有丁巳与丁卯、丁亥,各主旺者,主门户出进纳官人也。
  
  土居四季见全,而多有田林。
  土多生万物也,辰戌丑未上见己土者,生旺之气,而有田园。
  
  四柱五行,定于内外。
  子午卯酉,定四方也,卯辰巳以东为内,以西为外,酉戌亥以西为内,以东为外,午未申以南为内,以北为外,子丑寅以北为内,以南为外也。
  
  命之前后,阳前阴后五辰,定见家宅祸福。
  阳命前五辰为宅,后五辰为墓,阴命前五辰为墓,后五辰为宅,如甲子阳命人,前五辰乃(巳),为宅。后五辰乃(未),为墓。若大小二运,太岁到此二位论生克门户,有何灾福而言之。
  
  生逢兄弟不相亲,终见交争。
  比劫为兄弟,如甲见乙为败财,乙见甲为劫财,即阳日干同行阴干为顺,如甲见乙,丙见丁,戊见己,庚见辛,壬见癸等为败财,阴日干见同行阳干为逆,如乙见丙,丁见戊,己见庚,辛见壬,癸见甲等为劫财,若内战并刑克,终见交争,败财主兄弟交争,命局有财多者,不惧。
  
  父子夫妇亲外,皆同前法。
  
  视于日时,识辨子妻。
  日支为妻,时干为子,时支为女。
  
  观其胎月,知于父母。
  受胎之月,为父母宫,胎月之上,推其父母。
  
  巽离旺相,丙丁俱全,足见高明。
  巽,巳也。离,午也。丙丁火在巳午之上,为丙禄在巳,丁禄在午,临禄地旺相,足见高门。
  
  壬癸庚辛,土木同法,亦当贵显。
  如壬癸居亥子,庚辛居申酉,戊己居巳午,甲乙居寅卯,当为旺相建禄之地,亦主贵显。
  
  刑冲破害戊辛多,定出军人。
  戊乃辛之母,金为白虎,旺相也,戊辛人,犯刑冲破害,主为军人,金主武,戊寅日辛酉时,或戊申日辛巳时。
  
  从魁与亥木,丁辛遇太常,酒家利路。
  酉从魁酒神,亥登明浆神,巳太乙主酒家,未小吉,太常主酒食,未亥巳见辛丁者,主酒家利路。
  
  亥逢金盛,瘫痪长生。
  亥为甲木之长生,逢庚辛申酉,盛旺之金来克,主瘫痪之疾。
  
  水立金中,门生阴病。
  凡壬癸水居申酉金之上,或庚辛居亥子水上,或合巳酉丑金上,或居乙庚合金之乡,金又生水,主门生阴病。
  
  太冲辛乙无气,而道士抽簪。
  卯酉上见辛乙相克,或临无气之地,卯酉乃日月之门户,又主阴私,而道士抽簪也。
  
  从魁辛乙相加,主还俗和尚。
  乙酉见辛卯,辛酉见乙卯,乙沙门,为辛舍,主和尚还俗也。
  
  辛亥来卯上,定生唇缺之人。
  辛亥生人,有乙卯木日时,谓辛金克乙木,乙卯木也,主头面之疾,遭克缺唇也,辛卯日时有者,是也。
  
  酉上逢丁,后须绝嗣。
  酉为门户,主后嗣,酉为丁火克之,主绝后嗣。
  
  戊己如生四柱,未申中三四同行,必主甘香肥寿。
  土主丰肥,又遇长生旺相,主肥寿,戊己土为重厚之物,如到未申长生之地,逢建旺,主有寿也。
  
  庚辛向无火之乡,出不义军人孤女。
  金主义,若无火制,则不成器,主人不义,庚辛局中上不见丙丁,或下不见巳午火克,主出不仁不义之军人孤女。
  
  有气逢官,定为显赫。
  如甲乙木在有气之地,逢庚辛金克为官星,定主显赫。
  
  十干五行,见同上法。
  余之天干在有气之地,逢官克也是。
  
  癸壬旺中,必须流落。
  土为堤防,水无土,主人流落,水多在旺地,多主飘蓬,主性不定而流落也。
  
  盛则太过,小则不及。
  
  四清本主俱全,而文武两升。
  寅申巳亥,为五行之四长生,干旺清,主文。支旺清,主武。
  
  四柱见之有旺,则门中生贵。
  子午卯酉,乃五行旺地,木旺于卯,火旺于午,金旺于酉,水土旺于子,阳干清,阴支浊,则主门中生贵子。
  
  季中全犯有气,而库藏之官。
  辰戌丑未,乃五行库印之乡,上见有气者,而为库藏之官。
  
  我去刑辰,必主兵法之任。
  日支刑年月时支,兵刑之任,年月时支刑日支,则主犯兵刑厄。
  
  乙庚旺相,方外声名,
  金主声,乙庚合金,若临旺相之地,而四方之外,有名声。
  
  戊癸炎轮,多生礼德。
  火主礼,戊癸合火,若在旺相之地,多有礼德。
  
  丙辛真化,水盛阴淫。
  水主智,丙辛合化水,在旺相之地,多智阴淫之象。
  
  甲己同交,交之有信。
  土主信,甲己合化土,在旺相之地,主有信行。
  
  丁壬化木,旺多仁义。
  木主仁,丁壬合化木,在旺相之地,主有仁义。
  
  诸卦吉凶,视于接近。
  
  木中有土,鬼怪当闻。
  木中有土,戊寅己卯是也,或先见木,后见土,甲辰,甲戌,乙丑,乙未,主有惊恐怪异。
  
  金上安仁,门中虚耗。
  仁者,木也。金上安仁,如庚寅,辛卯,或甲申,乙酉昆也,主门中虚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