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巳占



天数第二


  王藩者,庐江人也。吴时为中常侍,善术数。传刘洪《乾象历》,依乾象法而论浑天曰:

  前儒旧说,天地之体,状如鸟卵。天包地外,犹壳之裹黄也。周旋无端,其形浑浑然,故曰:浑天也。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五百八十二分度之百四十五半。半覆地上,半在地下。其二端谓之南极、北极。北极出地三十六度,南极入地亦三十六度,两极相去一百八十二度半强。绕北极径七十二度,常见不隐,谓之上规;绕南极七十二度,常隐不见,谓之下规;赤道横络,谓之中规。赤道带天之纮,去两极各九十一度少强。黄道,日之所行也,半在赤道内,半在赤道外。与赤道东交于角五度稍弱,西交于奎十四度少强。其出赤道外,极远者二十四度,斗二十一度是也;其入赤道内、极远亦二十四度,井二十四度是也。日南至,在斗二十一度,去极一百一十五度少强。是日最南,去极最远,故景最长。黄道斗二十一度,出辰入申,日昼行地上一百四十六度强,故昼短;夜行地下,二百一十九度稍弱,故夜长。自冬至之后,日渐去极近,故景稍短。日昼行地上渐多,故日稍长;夜行地下度渐少,故夜稍短。日所在度渐北,以至于夏至,日在井二十四度,去极六十七度少强,是日最近北极,故景最短。黄道井二十四度,出寅入戌,日昼行地上二百一十九度多弱,故日长;夜行地下百四十六度强,故夜短。自夏至之后,日渐去极远,故景少长。日昼行地上度渐少,故日稍短;夜行地上度渐多,故夜稍长。日所在度渐南,故日出稍南,以至于冬至而复初焉。斗二十一度,井二十四度,南北相去四十八度。春分日在奎十四度少强,秋分日在角五度少弱,此黄、赤二道之交中也,去极俱九十一度少强。南北处交斗二十一度、井一十四度之中,故景居二至长短之中。奎十四度,角五度,故曰:在赤道。出卯入酉,日昼行地上,夜行地下,俱百八十二度半强。故曰:见之漏五十刻,不见之漏五十刻,谓之昼夜同。夫天之昼夜,以日出为分;人之昼夜,以昏明为限。日未出前二刻半为晚,日入后二刻半为昏。故损夜五刻以益昼,是以春秋二分之漏,昼五十五刻。

  王藩按:《周礼》曰:"夏至之景,尺有五寸,谓之地中。"郑众说云:"土圭之长,尺有五寸。以夏至之日,立八尺之表,其景与土圭等,谓之地中。今颖川阳城地也。"郑玄云:"凡日景于地,千里而差一寸。景尺有五寸者,南戴日之下万五千里也。以此推之,日当去其下地八万里矣。日邪射阳城,为天径之半也。天体圆如弹圆,故地处天之半,而阳城居其中,则日春秋冬夏、昏明昼夜,去阳城皆等。以勾股法言之:旁万五千里,勾也;八万里,股也;无盈缩矣。故知从日邪射阳城为天径之半也。从日邪射阳城,弦也。以勾股求弦法,八之,得八万一千三百九十四里三十步五尺三寸六分也。以周率乘之,径率约之,得五十一万三千六百八十七里六十八步一尺八寸二分,周天之数也。一度凡一千四百六里二十四步六寸四分有奇。黄、赤二道相与交错其间,相去二十四度,以两仪准之。二道俱三百六十五度、五百八十二分度之一百四十五半,是以知天体圆如弹丸。"

  淳风按:"王藩所论,冬夏二至,春秋二分,日度交黄道所在,并据刘洪乾象所说,今则并差矣。黄道与日相随而交,据今正观三年乙丑岁,则冬至日在斗十二度,夏至在井十五度,春分日在奎七度,秋分日在轸十五度,每六十年余差一度矣。淳风今略陈新法,以考天数及浑仪交道等法如左。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及分纵横斜侧皆定耳,更无盈缩。先以铜铁为环卷六枚,两两合,周径二小四大。大者适容其五枚,各均赋三百六十五度及分。其一大者,名为平准卷,唯雕刻六十四卦十二辰,先侧立二大环卷,南北侧之,以平准卷交合加之,令侧者为南北,径准为主。一曰游环。游环上安釭钏,游环着双轴,以内大环轴孔中,令得运转。轴中一圆长筒管。其筒孔周径,准仪大小而斟酌之。若长八尺,即须孔径一寸,他皆准此。其侧环安釭钏之处,在北者谓之北极,出平准北面上三十六度;在南者谓之南极,入平准南面下三十六度。从其南端北向斜上望之,即见北极星。又以一天环加于侧环外,斜络之,令东西合于卯酉平面之准,南北上下去二极,各九十一度强,以为赤道。然后转其中游环,令得左右、东西、上下,以当所望处,转轴中筒孔,使得南北以测.去极远近及赤道内外之度数,然则筒孔瞻察,无所不至矣。若欲安星辰者,更著从胁上屈铜铁,穿珠为星,以放上象,随所在次第而安置之,转令应天皆得,此浑天游仪之法也。按浑仪,必先以水准地使平,夜占极,昼测日景,定其经纬,然后措之矣。余近造乙巳元历术,实为绝妙之极,日夜法度诸法,皆同一母,以通众术。今列之以推天度,日月五星行度皆用焉。

  日度法:一千三百四十,以此数为一度之长分数也。周天有三百六十五度、一千三百四十分度之三百四十一。南极去北极,巡规一百八十二度、一千三百四十分之八百四十半。赤道去二极,巡规各九十一度、一千三百四十分之四百二十分、小分四分之十,即春秋分之所在度,黄、赤二道交处,去北极之远近也。黄道出入赤道二十四度,冬至日在赤道外二十四度,去极一百一十五度,一千三百四十分度之四百二十分、小分四分之一。夏至日在赤道内二十四度,去北极六十七度、一千三百四十分度之四百二十分、小分四分之一。此其常数也。

  淳风今又按张胄《玄象历》及今传《仁均历》,春分、秋分,日皆在卯半以前,其没亦在酉半以后,各四分刻之一。春、秋二分之日,昼漏五十刻半,夜漏四十九半,然则赤道、黄道交处,亦直在卯酉之北。又有北极去地三十六度,则天之正高在地中阳城之上。以四维循规去地亦九十一度,一千三百四十分度之四百二十分、小分四分之一矣。以三十六度减之,余五十五度,一千三百四十分度之四百二十分、小分四分之一。夏至日黄道在北极南六十七度、一千三百四十分度之四百二十、小分四分之一。是正北子地一百三度,一千三百四十分度之四百二十分有奇矣。以天顶去四维各九十一度,一千三百四十分度之四百二十分、小分四分之一减之,余一十二度矣。是夏至日在天顶南一十二度,他悉仿此求之,皆可知也。

  是知绕北极循规径七十二度,常见不隐;绕南极循规径七十二度,常隐不见。去极三十六度外,一百一十度内,四时辰昏,有时而隐,有时而见,为日在其中故也。绕北极常见者,谓之上规;南极常隐者,谓之下规;赤道横络谓之中规焉。

  然图体以平物为之易辨,若作浑仪,始识于事稍难。今世供传星图者,盖皆天图,其四畔外,即是南极下规矣。分布二十八宿距度、与黄、赤二道、上规并具焉。天之运也,一昼一夜,而运过周天所过之度,则一日所行之数,在天谓之一度,在历谓之一日一夜。度之天数无常准,各随一家之法令,一千三百四十是也。日行三百六十五日而周天,故天一周有三百六十五日有奇矣。天运浑浑然不思,东出西没,周而复始,永无穷焉。


天占第三


  淳风按:自黄帝占已后,向数十家,其间或真或伪,不可悉从。今略取其理当者,删而次比,以著于篇。其间亦有出自经传子史,但有关涉,理可存者,并不弃之,今录古占书目于此,以表其人。自入占已后,并不复具记名氏,非敢隐之,并为是幼小所习诵,前后错乱,恐失本真故耳。

  《黄帝》、《巫咸》、《石氏》、《甘氏》、刘向《洪范》

  《五行大传》、《五经纬图》、《天镜占》、《白虎通占》

  《海中占》、京房《易祅占》、《易传对异占》

  《陈卓占》、《郄萌占》、《韩杨占》、祖暅《天文录占》

  孙僧化《大象集占》、刘表《荆州占》、《列宿占》

  《五官占》、《易纬》、《春秋佐助期占》、《尚书纬》

  《诗纬》、《礼纬》、张衡《灵宪》

  夫天地者,万物之父母也。覆载育养,左右无方。况人禀最灵之性,君为率上天之宗,天见人君得失之迹也,必极吉凶,故随其所在,以见变异。天有灾变者,所以谴告人君觉悟之,令其悔过,慎思虑也。行有玷缺,气逆于天,精气感出,变见以诫之。若天忽变色,是谓易常,四夷来侵,不出八年,有兵战。若阳不足,臣盛将害君上,则天裂。

  按:马续《天文志》云:"孝惠二年,天开东北,广十丈,长二十余丈,天裂,阳不足;地震,阴有余:皆下盛将害上之变。"当时吕氏临朝干位,卒有兵乱,此其验也。若天分裂,作君之乱,无道之臣欲裂国,其下之主当之。若天开见光,流血滂滂;天裂见人,兵起国亡;天鸣有声,至尊忧而且惊。

  刘向曰:春秋之前,天鸣地坼,灾异并臻,其主不知惊惧修德,上帝降灾,祸变必极,皆乱国之所生也。

  凡国乱,五星化下为之祅,而降之自天。是故岁星降为贵臣,荧惑降为童儿嬉戏歌谣,填星降为老人妇女,太白降为壮夫处于林麓,辰星降为妇女,或变化无所不为,以见异而告之也。

  凡天雨杂物,其类甚多。若雨禽兽,是谓不祥,不出三年,其下兵兴。天雨虫,人君不亲骨肉而亲他人,与裸虫同类,故虫从天坠地,骨肉去也。不救,兵大起。其起也,立王公,率同姓诸侯,无偏党侧,灾消。

  刘向云:春秋时虫者,虫之灾也。以刑罚暴虐而取于天下,贪叨无厌以兴师动众,聚邑治城而失众心,虫为害矣。故宋文公三年秋,雨虫于宋。是时宋公暴虐重刑,赋敛无已,故应是雨虫。

  天雨鱼鳖,国有兵丧。天雨骨,是谓阳消。王者德衰,令不行,佞不用,不出三年,内有争。天雨筋,国大饥。

  天雨膏如虫,辅臣多贪,贤智隐之应也,君臣无道暴虐。

  天雨肉,天不享其德,将易其君。

  天雨爵锡,如甘露著树,不出三年,改易王。白者为甘露,黄者为爵锡。

  天雨如水银,是谓刑祖。不出三年,兵丧并起,亡国失土。

  天雨血,是谓天见其祅。不肖者不得久处其位,不出一年兵起。

  京房曰:"临狱不解,兹谓进非,厥咎天罚。故天雨血者,兹谓不亲,民有怨恐,不出三年,亡其宗人。"又曰:"佞人用,功臣弃戮,故天雨血。"

  天雨毛,邪人进,贤人逃,贵人出走。

  天雨羽,君德不通,逆施天下。

  天雨金、银、铁、钱、花,兵将兴,失道之君当之。

  淳风按:"隋仁寿四年甲子诸州造舍利塔时,陕州天雨金银花,时人以作像,象祥瑞,以奏于高祖,高祖知其非吉。其后有杨谅之乱、二世失道,斯其验也。"

  天雨石,为政者质信不施,为诈妄行,国君死亡。

  甘氏曰:"无云而雷,陨石坠地,大可一丈,圆形如鸡子,两头锐,名曰天鼓。所下之邦,必有大战,伏尸数万,不可救。"春秋鲁僖公十六年,陨石于宋五,此时宋襄公之应也。望之是星,至地为石。失其所,无光荣之象也。

  皇甫士安曰:"殷纣暴虐,天雨灰。"天雨灰,邑君有来归邑者。

  墨子曰:"商纣不德,十日雨土于毫。"天雨土,君失封。

  天雨五谷,是谓禾不熟。人君赋敛重数,故示戒。不出五年,国乏军粮。

  天雨粟,不肖者食禄,三公易位。

  天雨黍豆麦粟稻,是谓恶祥。不出一年,人民父子流亡,莫知所向。

  若国君失信,专禄去贤,则天雨草。君信谗,臣不和,天雨草木,其岁人多兵死。

  天雨釜甑,岁大丰穰。此釜甑适如小钱许大,从地中生出,余亲见之。其中有如小麻黍粟大,世人谓之蒸饼,丰穰之验也。

  天雨絮,其国将丧,无后有兵。

  天雨蘖,君有咎。

  天雨墨,臣多阴谋。

  天火烧国郭门,其地有谋人欲发。

  天光蟠邑城门,其国围。

  天火焚宗庙社稷,大殃,国将亡主。

  淳风按:"汉魏时,造作宫室过度,而频有天灾,其后寻有兵乱。隋末大业十二年,东京灾宫,西京灾显扬门。至十三年,二邑并被围没,即绝其宗庙社稷,亦天告之验。"

  天雨下物,非人所闻见者,皆大兵也。其灾见所主国分,应发远近。皆在略例篇中。


日占第四

  夫日者,天之所布,以照察于下而垂示法则也。日为太阳之精,积而成象人君。仰为光明外发,魄体内全,匿精扬辉,圆而常满,此人君之体也。昼夜有节,循度有常,春生夏养,秋收冬藏,人君之政也。星月禀其光,辰宿宣其气,生灵仰其照,葵藿慕其思,此人君之德也。是以日生道德,养生福佑仁恩。若人君有瑕,必露其匿,以告示焉。夫日之体象周径之数,余别验之,著于《历象志》,此非所须,故不录之也。

  日行于天,一昼一夜行一度。日出地上谓之昼,日没地下谓之夜。一昼一夜谓之一日。日者实也,言光明盛实也。日之光后,不可名状,假甲子乙丑以异之焉。其行于天,去极近,日长而暑;去极远,日短而寒;去二极中,暄凉等,昼夜停。故圣人作历,以推步焉,序之以四时,分之以八卦,正之以中气,变之以节候,为二十四气焉。

  上元乙巳之岁,十一月朔,甲子冬至夜半,日月如合璧,五星如连珠,俱起北方虚宿之中,合朔冬至已来,至今大唐正观三年己丑之岁,积七万九千二百四十五年算上矣。日行一度,即是日法一千三百四十分,一年行三百六十五度、一千三百四十分度之三百二十八,每岁不周天十三分矣。欲求当时冬至日所在度者,置上元乙巳以来积算,尽所求年减一,以岁分四十八万九干四百二十八乘之,为岁别日行积分,以周天分四千八万九千四百四十一去之,余不满法者,以度法除之,为度余。命起虚四度,宿次除之,经虚,去度分三百四十一。不满宿算外,即冬至加时日所在宿度及分,求次气日所在度及分者,加冬至日度十五,小余二百九十二,小分五。小分满六,去之后,从小余一。小余满日度法,去之,从度数。一度满宿,依次命之,即次气日所在度及分,求次日者加一度,去命如前。若求冬至日甲乙名者,置所求年岁别日行积分,以日法除之,为积日,不尽为冬至小余。以六十去积日,不尽为冬至大余。命以甲子起算外,即所求年冬至日。及小余求次气日名者,依求次日度法加之,满法从日满六十去之,命如前,即次气日名也。俱日行之所在,目视不可见宿度,故须算知。推其分野,以辨灾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