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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纂周易折中
王氏应麟曰:《说卦释文》引《荀爽九家集解》,得八卦逸象三十有一。隋、唐《志》十卷,唯《释文序录》列九家名氏,云不知何人所集,称荀爽者,以为主故也。其序有荀爽、京房、马融、郑康成、宋衷、虞翻、陆绩、姚信、翟子玄为《易义》,注内又有张氏,朱氏,并不详何人。荀悦《汉纪》云,马融著《易解》,颇生异说。爽著《易传》,据爻象承应阴阳变化之义,以十篇之文解说经意。由是兖豫言易者,咸传荀氏学,今其说见于李鼎祚《集解》。
纲领二,此篇论易道精媪、经传义例司马氏迁曰:《易》本隐以之显,《春秋》推见至隐。
班氏固曰:六艺之文,《乐》以和神,《诗》以正言,《礼》以明体,《书》以广听,《春秋》以断事。五者盖五常之道,相须而备,而《易》为之原,故曰“《易》不可见,则乾坤或几乎息矣”。言与天地为终始也。
王氏弼曰:夫《彖》者何也?统论一卦之体,明其所由之主者也。故六爻相错,可举一以明也。刚柔相乘,可立主以定也。自统而寻之,物虽众,则知可以执一御也。由本以观之,义虽博,则知可以一名举也。故举卦之名,义有主矣。“观其彖辞,则思过半矣”。一卦五阳而一阴,则一阴为之主。五阴而一阳,则一阳为之主。夫阴之所求者阳也,阳之所求者阴也。阳苟一焉,五阴何得不同而归之?阴苟只焉,五阳何得不同而从之?故阴爻虽贱,而为一卦之主者,处其至少之地也。或有遗爻而举二体者,卦体不由乎爻也。繁而不优乱,变而不忧感,约以存博,简以济众,其唯《彖》乎!
夫爻者何也?言乎变者也。变者何也?情伪之所为也。是故“情伪相感”,远近相追,“爱恶相攻”,屈伸相推。“非天下之至变,其孰能与于此哉!”是故卦以存时,爻以示变。
夫卦者时也,爻者适时之变者也。时有否泰,故用有行藏。卦有小大,故辞有险易。
一时之制,可反而用也。一时之吉,可反而凶也。故卦以反对,而爻亦皆变。寻名以观 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寻言以现象。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象以言著。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存言者,非得象者也;存象者,非得意者也。
象生于意而存象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象也。言生于象而存言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言也。
然则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爻苟合顺,何必坤乃为牛?义苟应健,何必乾乃为马?而或者定马于乾,案文责卦,有马无乾,则伪说滋漫,难可纪矣。互体不足,遂及卦变。变又不足,推致五行。一失其原,巧喻弥甚。纵复或值,义无所取。
盖存象忘意之由也。忘象以求其意,义斯见矣。
按象无初上得位失位之文,又《系辞》但论三五、二四同功异位,亦不及初上,何乎?唯《乾》上九《文言》云“贵而五位”,《需》上六云“虽不当位”。若以上为阴位邪?则《需》上六不得云“不当位”也。若以上为阳位邪?则乾上九不得云“贵而无位”也。阴阳处之,皆云非位,而初亦不说当位失位也。然则初上者,是事之终始,无阴阳定位也。故乾初谓之“潜”,过五谓之“无位”,未有处其位而云“潜”,有位而云“无”者也。历观众卦,尽亦如之。初上无阴阳定位,亦以明矣。位者,列贵贱之地,待才用之宅也。爻者,守位分之任,应贵贱之序者也。位有尊卑,爻有阴阳。尊者阳之所处,卑者阴之所履也。故以尊为阳位,卑为阴位。去初上而论位分,则三五各在一卦之上,亦何得不谓之阳位?二四各在一卦之下,亦何得不谓之阴位?初上者,体之终始,事之先后也。故位无常分,事无常所,非可以阴阳定也。尊卑有常序,终始无常主,故《系辞》但论四爻功位之通例,而不及初上之定位也。然事不可无终始,卦不可无六爻,初上虽无阴阳本位,是终始之地也。统而论之,爻之所处则谓之位。卦以六爻为成,则不得不谓之六位时成也。
凡《彖》者,统论一卦之体者也。《象》者,各辩一爻之义者也。故《履》卦六三为兑之主,以应于乾;成卦之体,在斯一爻。故《彖》叙其应,虽危而亨也。《象》则各言六爻之义,明其吉凶之行。去六三成卦之体,而指说一爻之德,故危不获亨而见咥也。《讼》之九二,亦同斯义。一卦之体,必由一爻为主,则指明一爻之美,以统一卦之义,《大有》之类是也。卦体不由乎一爻,则全以二体之义明之,《丰》卦之类是也。
薛收问一卦六爻之义,王氏通曰:卦也者,著天下之时也。爻也者,效天下之动也。
趋时有六动焉,吉凶悔吝所以不同也。收曰:敢问六爻之义。曰:六者非它也,三才之道?谁能过乎?孔氏颖达曰:《易》者,变化之总名,改换之殊称。自天地开辟,阴阳运行,寒暑 乾坤者,阴阳之本始,万物之祖宗,故为上篇之始而尊之也。离为日,坎为月,日月之道,阴阳之经,所以始终万物,故以坎离为上篇之终也,《咸》、《恒》者,男女之始,夫妇之道,人道之兴,必由夫妇,所以奉承祖宗,为天地之主,故为下篇之始而贵之也,《既济》《未济》为最终者,所以明戒慎而全王道也。以此言之,则上下二篇,文王所定。
周子曰:圣人之精,画卦以示;圣人之蕴,因卦以发。卦不画,圣人之精不可得而见;微卦,圣人之蕴殆不可悉得而闻。《易》何止五经之原,其天地鬼神之奥乎!
邵子曰:天变而人效之,故“元亨利贞”。《易》之变也,人行而天应之,故“吉凶悔吝”。《易》之应也,以“元亨”为变,则“利贞”为应。以“吉凶”为应,则“悔吝”为变。元则吉,吉则利应之。亨则凶,凶则应之以贞。悔则古,吝则凶,是以变中有应,应中有变也。变中之应,天道也,故元为变,则亨应之;利为变,则应之以贞。应中之变,人事也,故变则凶,应则吉,变则吝,应则悔也。悔者吉之先,而吝者凶之本,是以君子从天不从人。
易有意象,立意皆所以明象。统下三者,有言象,不拟物而直言以明事;有像象,拟一物以明意;有数象,“七日”“八月”“三年”“十年”之类是也。
张子曰:大《易》不言有无,言有无,诸子之陋也。
《易》为君子谋,不为小人谋。故撰德于卦,虽爻有小大,及系辞其爻,必告以君子之义。
程子曰:有理而后有象,有象而后有数。得其义,则象数在其中矣。必欲穷象之隐微,尽数之毫忽,乃寻流逐末,术家之所尚,非儒者之所务也,管辂、郭璞之学是也。
理无形也,故因象以明理。理见乎辞矣,则可由辞以观象。故曰:得其义,则象数在其中矣。
看《易》且要知时,凡六爻人人有用,圣人自有圣人用,贤人自有贤人用,众人自有众人用,学者自有学者用,君有君用,臣有臣用,无所不通。
作《易》者,自天地幽明,至于昆虫草木之微,无一而不合。
阴之道,非必小人也,其害阳则小人,其助阳成物则君子也。利非不善也,其害义则不善也,其和义则非不善也。
《传序》云:《易》,变易也,随时变易以从道也。其为书也,广大悉备,将以顺性命之理,通幽明之故,尽事物之情,而示开物成务之道也。圣人之忧患后世,可谓至矣。
去古虽远,遗经尚存。然而前儒失意以传言,后学诵言而忘昧。自秦而下,盖无传矣。
予生千载之后,悼斯文之湮晦,将俾后人沿流而求源,此《传》所以作也。 “《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吉凶消长之理,进退存亡之道备于辞,推辞考卦,可以知变,象与占在其中矣。“君子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得其辞,不达其意者有矣。未有不得于辞,而能通其意者也。至微者理也,至著者象也,体用一源,显微无间。观会通以行其典礼,则辞无所不备。故善学者求言必自近,易于近者,非知言者也。予所传者辞也。由辞以得其意,则在乎人焉。
《易》之为书,卦爻彖象之义备,而天地万物之情见,圣人之忧天下来世其至矣。
先天下而开其物,后天下而成其务。是故极其数,以定天下之象;著其象,以定天下之吉凶。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皆所以顺性命之理,尽变化之道也。散之在理,则有万殊;统之在道,则无二致。所以“易有太极,是生两仪”。“太极”者道也,“两仪”者阴阳也。阴阳一道也,“太极”无极也。万物之生,“负阴而抱阳”,莫不有太极,莫不有两仪,絪緼交感,变化不穷,形一受其生,神一发其智,情伪出焉,万绪起焉,《易》所以定吉凶而生大业。故《易》者,阴阳之道也;卦者,阴阳之物也;爻者,阴阳之动也。卦虽不同,所同者奇偶。爻虽不同,所同者九六。是以六十四卦为其体,三百八十四爻互为其用。远在六合之外,近在一身之中。暂于瞬息,微于动静。莫不有卦之象焉,莫不有爻之义焉。至哉《易》乎!其道至大而无不包,其用至神而无不存。时固未始有一,而卦亦未始有定象。事固未始有穷,而爻亦未始有定位。以一时而索卦,则拘于无变,非易也。以一事而明爻,则窒而不通,非易也。知所谓卦爻彖象之义,而不知有卦爻彖象之用,亦非易也。故得之于精神之运,心术之动,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然后可以谓之知《易》也。虽然,《易》之有卦,易之已形者也。卦之有爻,卦之已见者也。已形已见者,可以言知。未形未见者,不可以名求。则所谓《易》者果何如哉?此学者所当知也。
朱子曰:《汉书》“易本隐以之显,《春秋》推见至隐”。易与《春秋》,天人之道也。
《易》以形而上者,说出在那形而下者上。《春秋》以形而下者,说上那形而上者去。
问:《易》有“交易”,“变易”之义如何?曰:“交易”是阳交于阴,阴交于阳,是卦图上底,如“天地定位,山泽通气”云云者是也。“变易”是阳变阴,阴变阳,老阳变为少阴,老阴变为少阳,此是占筮之法,如昼夜寒暑屈伸往来者是也。
圣人作《易》之初,盖是仰观俯察,见得盈乎天地之间,无非一阴一阳之理。有是理,则有是象。有是象,则其数便自在这里。非特河图、洛书为然,而图书为特巧而著耳。于是圣人因之而画卦。卦画既立,便有吉凶在里。盖是阴阳往来交错于其间,其时则有消长之不同。长者便为主,消者便为客。事则有当否之或异,当者便为善,否者便为恶。即其主客、善恶之辨,而吉凶见矣。故曰“八卦定吉凶”。吉凶既决定而不差,则以之立事,而大业自此生矣。此圣人作《易》,教民占筮,而以开天下之愚,以定天下之志,以成天下之事者如此。自伏牺而下,但有此六画,而未有文字可传。到得文王、周公,乃系之以辞。故曰“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大率天下之道,只是善恶而已,但所居之位不同,所处之时既异,而其几甚微,只为天下之人不能晓会,所以圣人因占筮之法以晓人,使人居则观象玩辞,动则观变玩占,不迷于是非得失之途。所以是书夏商周皆用之,其所言虽不同,其辞虽不可尽见,然皆太卜之官掌之,以为占筮之用。自伏牺而文王周公,虽自略而详,所谓占筮之用则一。盖即占筮之中,而所以处置是事之理,便在里了。故其法若粗浅,而随人贤愚皆得其用。虽是有定象,有定辞,皆是虚说此个地头,合是如此处置,初不黏著物上。故一卦一爻,足以包无穷之事,此所以见《易》之为用,无所不该,无所不遍,但看人如何用之耳。易如镜相似,看甚物来。
都能照得。如所谓“潜龙”,只是有个“潜龙”之象,自天子至于庶人,看甚人来都使得。孔子说作龙德而隐,便是就事上指杀说来。然会看底,虽孔子说也活,也无不通。
不会看底,虽文王周公说底也死了。须知得他是假托说,是包含说。假托,谓不惹著那事。包含,是说个影像在这里,无所不包。
易之有象,其取之有所从,其推之有所用,非苟为寓言也。然两汉诸儒,必欲究其所从,则既滞泥而不通。王弼以来,直欲推其所用,则又疏略而无据。二者皆失之一偏,而不能阙其所疑之过也。且以一端论之,乾之为马,坤之为牛,《说卦》有明文矣。马之为健,牛之为顺,在物有常理矣。至于案文责卦,若《屯》之有马而无乾,《离》之有牛而无坤,《乾》之六龙,则或疑于震,坤之“牝马”,则当反为乾,是皆有不可晓者。
是以汉儒求之《说卦》而不得,则遂相与创为互体、变卦、五行、纳甲、飞伏之法。参互以求,而幸其偶合。其说虽详,然其不可通者,终不可通。其可通者,又皆傅会穿凿,而非有自然之势。唯其一二之适然而无待于巧说者,为若可信,然上无所关于义理之本原,下无所资于人事之训戒,则又何必苦心极力以求于此,而欲必得之哉!故王弼曰:义苟应健,何必乾乃为马;爻苟合顺,何必坤乃为牛?而程子亦曰:理无形也,故假象以显义。此其所以破先儒胶固支离之失,而开后学玩辞玩占之方,则至矣。然观其意,又似直以《易》之取象,无复有所自来,但如《诗》之比兴,孟子之譬喻而已。如此则是《说卦》之作,为无所与于易。而“近取诸身远取诸物”者,亦剩语矣。故疑其说亦若有未尽者,因窃论之,以为《易》之取象,固必有所自来,而其为说,必已具于太卜之官,顾今不可复考,则姑阙之。而直据辞中之象,以求象中之意,使足以为训戒,而 《易》之象似有三样:有本画自有之象,如奇画象阳、偶画象阴是也;有实取诺物之象,如乾坤六子,以天地雷风之类象之是也;有只是圣人自取象来明是义者,如“白马翰如”、“载鬼一车”之类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