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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本义
盖由四者以成大人之德。再言君德,以深明九二之为大人也。
九三,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故乾乾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矣。重,平声。下同。重刚,谓阳爻阳位。
九四,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故或之。或之者,疑之也。故无咎。九四非重刚,重字疑衍。在人,谓三。或者,随时而未定也。
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弗违,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夫,音扶。先、后,并去声。大人,即释爻辞所利见之大人也。有是德而当其位,乃可以当之。人与天地鬼神,本无二理,特蔽于有我之私,是以梏于形体而不能相通。大人无私,以道为体,曾何彼此先后之可言哉?先天不违,谓意之所为,默与道契。后天、奉天,谓知理如是,奉而行之。回纥谓郭子仪曰:「卜者言,此行当见一大人而还。」其占盖与此合。若子仪者,虽未及乎夫子之所论,然其至公无我,亦可谓当时之大人矣。「亢」之为言也,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丧。丧,去声。所以动而有悔也。其唯圣人乎。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圣人乎。知其理势如是,而处之以道,则不至于有悔矣,固非计私以避害者也。再言其唯圣人乎,始若设问,而卒自应之也。此第六节,复申第二、第三、第四节之意。
坤下,坤上。
坤:元亨,利牝马之贞。君子有攸往,先迷后得,主利。西南得朋,东北丧朋。安贞吉。牝,频忍反。丧,去声。一者,偶也,阴之数也。坤者,顺也,阴之性也。注中者,三画卦之名也;经中者,六画卦
之名也。阴之成形,莫大于地。此卦三画皆偶,故名坤而象地。重之又得坤焉,则是阴之纯,顺之至,故其名与象皆不易也。牝马,顺而健行者,阳先阴后,阳主义,阴主利。西南,阴方,东北,阳方。安,顺之为也。贞,健之守也。遇此卦者,其占为大亨,而利以顺健为正。如有所往,则先迷后得而主于利。往西南则得朋,往东北则丧朋,大抵能安于正则吉也。
《彖》曰: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此以地道明坤之义,而首言元也。至,极也,比大义差缓。始者,气之始;生者,形之始。顺承天施,地之道也。坤厚载物,德合无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
疆,居良反。下同。言亨也。德合无疆,谓配乾也。牝马地类,行地无疆,柔顺利贞,君子攸行。言利贞也。马,乾之象,而以为地类者。牝,阴物,而马又行地之物也。行地无疆,则顺而健矣。柔顺利贞,坤之德也。「君子攸行」,人之所行如坤之德也。所行如是,则其占如下文所云也。先迷失道,后顺得常,西南得朋,乃与类行,东北丧朋,乃终有庆。阳大阴小,阳得兼阴,阴不得兼阳。故坤之德,常减于乾之半也。东北虽丧朋,然反之西南,则终有庆矣。安贞之吉,应地无疆。安而且贞,地之德也。
《象》曰: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地,坤之象。亦一而已,故不言重,而言其势之顺,则见其高下相因之无穷,至顺极厚而无所不载也。
初六,履霜,坚冰至。六,阴爻之名。阴数六老而八少,故谓阴爻为六也。霜,阴气所结,盛则水冻而为冰。此爻阴始生于下,其端甚微,而其势必盛,故其象如履霜,则知坚冰之将至也。夫阴阳者,造化之本,不能相无,而消长有常,亦非人所能损益也。然阳主生,阴主杀,则其类有淑慝之分焉。故圣人作《易》,于其不能相无者,既以健顺仁义之属明之,而无所偏主。至其消长之际,淑慝之分,则未尝不致其扶阳抑阴之意焉。盖所以赞化育而参天地者,其旨深矣。不言其占者,谨微之意,已可见于象中矣。
《象》曰:履霜坚冰,阴始凝也。驯致其道,至坚冰也。凝,鱼陵反。驯,似遵反。按,《魏志》作「初六,履霜」,今当从之。驯,顺习也。
六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柔顺正固,坤之直也。赋形有定,坤之方也。德合无疆,坤之大也。六二柔顺而中正,又得坤道之纯者。故其德内直外方而又盛大,不待学习而无不利。占者有其德,则其占如是也。
《象》曰:六二之动,直以方也。「不习无不利」,地道光也。
六三,含章可贞,或从王事,无成有终。六阴三阳,内含章美,可贞以守。然居下之上,不终含藏,故或时出而从上之事,则始虽无成,而后必有终。爻有此象,故戒占者有此德,则如此占也。
《象》曰:「含章可贞」,以时发也。「或从王事」,知光大也。知,音智。
六四,括囊,无咎,无誉。括,古活反。誉,音余,又音预。括囊,言结囊口而不出也。誉者,过实之名。谨密如是,则无咎而亦无誉矣。六四重阴不中,故其象占如此。盖或事当谨密,或时当隐遁也。
《象》曰:「括囊,无咎」,慎不害也。
六五,黄裳,元吉。黄,中色。裳,下饰。六五,以阴居尊,中顺之德,充诸内而见于外,故其象如此。而其占为大善之吉也。占者德必如是,则其占亦如是矣。《春秋传》:南蒯将叛,筮得此爻,以为大吉。子服惠伯曰:「忠信之事则可,不然必败。外疆内温,忠也,和以率贞,信也。故曰:黄裳,元吉。黄,中之色也。裳,下之饰也。元,善之长也。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饰,事不善,不得其极。且夫《易》不可以占险,三者有阙,筮虽当,未也。」后蒯果败。此可以见占法矣。
《象》曰:「黄裳,元吉」,文在中也。文在中而见于外也。
上六,龙战于野,其血玄黄。阴盛之极,至与阳争,两败俱伤。其象如此,占者如是,其凶可知。
《象》曰:「龙战于野」,其道穷也。
用六,利永贞。用六,言凡筮得阴爻者,皆用六而不用八。亦通例也。以此卦纯阴而居首,故发之。遇此卦而六爻俱变者,其占如此辞。盖阴柔而不能固守,变而为阳,则能永贞矣。故戒占者以利永贞,即《乾》之利贞也。自《坤》而变,故不足于元亨云。
《象》曰:用六永贞,以大终也。初阴后阳,故曰大终。
《文言》曰:坤,至柔而动也刚,至静而德方,刚、方,释牝马之贞也。方,谓生物有常。后得主而有常,《程传》曰:「‘主’下当有‘利’字。」含万物而化光。复明亨义。坤道其顺乎,承天而时行。复明顺承天之义。此以上,申《彖传》之意。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辩之不早辩也。《易》曰:「履霜,坚冰至」,盖言顺也。古字「顺」、「慎」通用,按此当作慎,言当辩之于微也。
直其正也,方其义也。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义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则不疑其所行也。此以学而言之也。正,谓本体。义,谓裁制。敬,则本体之守也。直内、方外,《程传》备矣。不孤,言大也。疑故习而后利,不疑则何假于习。传曰:「直,言其正也,方,言其义也。君子主敬以直其内,守义以方其外。敬立而内直,义形而外方。义形于外,非在外也。敬义既立,其德盛矣。不期大而大矣,德不孤也。无所用而不周,无所施而不利,孰为疑乎?」
阴虽有美,含之以从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道无成,而代有终也。天地变化,草木蕃。天地闭,贤人隐。《易》曰:「括囊,无咎,无誉。」盖言谨也。君子黄中通理,黄中,言中德在内。释「黄」字之义也。正位居体,虽在尊位,而居下体。释「裳」字之义也。美在其中,而畅于四支,发于事业,美之至也。美在其中,复释黄中。畅于四支,复释居体。阴疑于阳必战,为其嫌于无阳也,故称龙焉,犹未离其类也,故称血焉。夫玄黄者,天地之杂也。天玄而地黄。为,于伪反。离,力智反。夫,音扶。疑,谓钧敌而无小大之差也。坤虽无阳,然阳未尝无也。血,阴属,盖气阳而血阴也。玄黄,天地之正色,言阴阳皆伤也。此以上,申《象传》之意。
震下,坎上。
屯:元亨,利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屯,张伦反。震坎,皆三画卦之名。震,一阳动于二阴之下,故其德为动,其象为雷。坎,一阳陷于二阴之间,故其德为陷、为险,其象为云、为雨、为水。屯,六画卦之名也,难也,物始生而未通之意。故其为字,象屮穿地始出而未申也。其卦以震遇坎,乾、坤始交而遇险陷,故其名为屯。震动在下,坎险在上,是能动乎险中。能动虽可以亨,而在险,则宜守正,而未可遽进。故筮得之者,其占为大亨而利于正,但未可遽有所往耳。又,初九,阳居阴下,而为成卦之主,是能以贤下人,得民而可君之
象。故筮立君者,遇之则吉也。
《彖》曰:「屯」,刚柔始交而难生。难,去声。
六二《象》同。以二体释卦名义。始交,谓震。难生,谓坎。动乎险中,大亨贞。以二体之德释卦辞。动,震之为也。险,坎之地也。自此以下,释「元亨利贞」,乃用文王本意。雷雨之动满盈,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宁。以二体之象释卦辞。雷,震象。雨,坎象。
天造,犹言天运。草,杂乱。昧,晦冥也。阴阳交而雷雨作,杂乱晦冥,塞乎两间。天下未定,名分未明,宜立君以统治,而未可遽谓安宁之是也。不取初九爻义者,取义多端,姑举其一也。
《象》曰:云雷,屯,君子以经纶。坎不言水而言云者,未通之意。经纶,治丝之事。经引之,纶理之也。屯难之世,君子有为之时也。
初九,盘桓,利居贞,利建侯。盘,步干反。盘桓,难进之貌。屯难之初,以阳在下,又居动体,而上应阴柔险陷之爻,故有盘桓之象。然居得其正,故其占利于居贞。又本成卦之主,以阳下阴,为民所归,侯之象也。故其象又如此,而占者如是,则利建以为侯也。
《象》曰:虽盘桓,志行正也。以贵下贱,大得民也。下,遐嫁反。
六二,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邅,张连反。乘,绳澄反,又音绳。班,分布不进之貌。字,许嫁也。《礼》曰:「女子许嫁,笄而字。」六二,阴柔中正,有应于上,而乘初刚,故为所难而邅回不进。然初非为寇也,乃求与己为婚媾耳。但己守正,故不之许,至于十年,数穷理极,则妄求者去,正应者合,而可许矣。爻有此象,故因以戒占者。
《象》曰:六二之难,乘刚也。「十年乃字」,反常也。
六三,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几,音机。舍,音扌舍。《象》同。阴柔居下,不中不正,上无正应,妄行取困,为逐鹿无虞陷入林中之象。君子见几,不如舍去。若往逐而不舍,必致羞吝。戒占者宜如是也。
《象》曰:「即鹿无虞」,以从禽也。君子舍之,往吝,穷也。
六四,乘马班如,求婚媾,往吉,无不利。阴柔居屯,不能上进,故为乘马班如之象。然初九守正居下,以应于己,故其占为下求婚媾则吉也。
《象》曰:求而往,明也。
九五,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九五虽以阳刚中正居尊位,然当屯之时,陷于险中,虽有六二正应,而阴柔才弱,不足以济。初九得民于下,众皆归之。九五坎体,有膏润而不得施,为屯其膏之象。占者以处小事,则守正犹可获吉,以处大事,则虽正而不免于凶。
《象》曰:「屯其膏」,施未光也。施,始豉反。
上六,乘马班如,泣血涟如。阴柔无应,处屯之终。进无所之,忧惧而已。故其象如此。
《象》曰:「泣血涟如」,何可长也。长,直良反。
坎下,艮上。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利贞。告,音谷。三,息暂反。
渎,音独。艮,亦三画卦之名。一阳止于二阴之上,故其德为止,其象为山。蒙,昧也,物生之初,蒙昧未明也。其卦以坎遇艮,山下有险,蒙之地也,内险外止,蒙之意也。故其名为蒙。「亨」以下,占辞也。九二,内卦之主,以刚居中,能发人之蒙者,而与六五阴阳相应。故遇此卦者,有亨道也。我,二也。童蒙,幼稚而蒙昧,谓"五也。筮者明,则人当求我而其亨在人。筮者暗,则我当求人而亨在我。人求我者,当视其可否而应之。我求人者,当致其精一而扣之。而明者之养蒙,与蒙者之自养,又皆利于以正也。
《彖》曰:「蒙」,山下有险,险而止,蒙。以卦象,卦德释卦名,有两义。「蒙,亨」,以亨行时中也。
「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应也。「初筮告」,以刚中也。「再三渎,渎则不告」,渎蒙也。蒙以养正,圣功也。以卦体释卦辞也。九二以可亨之道,发人之蒙,而又得其时之中,谓如下文所指之事,皆以亨行而当其可也。志应者,二刚明,五柔暗,故二不求五,而五求二,其志自相应也。以刚中者,以刚而中,故能告而有节也。渎,筮者二三,则问者固渎,而告者亦渎矣。蒙以养正,乃作圣之功,所以释「利贞」之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