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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易传
《东坡易传》卷之一
乾 卦 (第一)
乾上
乾下
“乾”:元亨,利贞。
初九,潜龙勿用。
“乾”之所以取于“龙”者,以其能飞能潜也。飞者其正也,不能其正而能潜,非天下之至健,其孰能之?
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飞者,龙之正行也;天者,龙之正处也。见其在田,明其可安而非正也。
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
九三,非龙德欤?曰:否。进乎龙矣。此上下之际、祸福之交、成败之决也。徒曰龙者不足以尽之,故曰君子。夫初之可以能潜,二之所以能见,四之所以能跃,五之所以能飞,皆有待于三焉。甚矣三之能处也!使三之不能处此,则“乾”丧其所以为“乾”矣。天下莫大之福、不测之祸,皆萃于我而求决焉。其济、不济,间不容发。是以“终日乾乾”,至于夕犹“惕”然,虽危而无咎也。
九四:或跃在渊,无咎。
下之上,上之下,其为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者,均也。而至于九四,独“跃”而不“惕”者,何哉?曰:九四,既进而不可复返者也。退则入于祸,故教之“跃”。其所以异于五者,犹有疑而已。三与四皆祸福杂,故有以处之,然后无咎。
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
今之飞者,夕之潜者也,而谁?非“大人”欤?曰“见大人者”,皆将有求也。惟其处安居正,而后可以求得。九二者,龙之安;九五者,龙之正也。
上九:亢龙,有悔。
夫处此者,岂无无悔之道哉?故言“有”者,皆非必然者也。
用九:见群龙无首,吉。
“见群龙”,明六爻皆然也。蔡墨云:其“姤”曰:“潜龙勿用。”其“同人”曰:“见龙在田。”其“大有”曰:“龙飞在天。”其“夬”曰:“亢龙有悔。”其“坤”曰:“见群龙无首,吉。”古之论卦者以不变①,论爻者以变。“姤”者,初九之变也;“同人”者,九二之变也;“大有”者,九五之变也;“夬”者,上九之变也;各执其一,而“坤”则六爻皆变。吾是以知用九之通六爻也,用六亦然。
【校注】
① 不变:《苏氏易传》曰“定”。
《彖》曰: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
此论“元”也。元之为德,不可见也,其可见者“万物资始”而已。天之德不可胜言也,惟是为能“统”之,此所以为“元”也。
云行雨施,品物流形。
此所以为“亨”也。
大明终始,六位时成。
此所以为“利”也。生而“成”之,乾之“终始”也。成物,之谓“利”矣。
时乘六龙以御天。
飞、潜、见、跃,各适其时以用我,刚健之德也。
乾道变化,各正性命。
此所以为“贞”也。
保合太和,乃利贞。
通言之也。“贞”,正也。方其变化各之,于情无所不至。反而循之,各直其性以至于命,此所以为“贞”也。世之论性命者多矣,因是,请试言其粗。曰:古之言性者,如告瞽者以其所不识也,瞽者未尝有见也,欲告之以是物,患其不识也,则又以一物状之。夫以一物状之,则又一物也,非是物矣。彼惟无见,故告之;以一物而不识,又可以多物眩之乎?古之君子,患性之难见也,故以可见者言性。夫以可见者言性,皆性之似也。君子日修其善以消其不善;不善者日消,有不可得而消者焉。小人日修其不善以消其善;善者日消,亦有不可得而消者焉。夫不可得而消者,尧舜不能加焉,桀纣不能亡焉,是岂非性也哉!君子之至于是,用是为道,则去圣不远矣;虽然有至是者,有用是者,则其为道常二,犹器之用于手不如手之自用,莫知其所以然而然也。性至于是,则谓之命;命,令也。君之令曰命,天之令曰命,性之至者亦曰命。性之至者非命也,无以名之而寄之命也。死生祸福,莫非命者,虽有圣者,莫知其所以然而然。君子之于道,至于一而不二,如手之自用,则亦莫知其所以然而然矣,此所以寄之命也。情者,性之动也,泝而上,至于命;沿而下,至于情,无非性者。性之与情,非有善恶之别也,方其散而有为,则谓之情耳。命之与性,非有天人之辨也,至其一而无我,则谓之命耳。其于《易》也,卦以言其性,爻以言其情。情以为“利”,性以为“贞”。其言也互见之,故人莫知明也。《易》曰:“大哉乾乎,刚健中正,纯粹精也。”夫“刚健”、“中正”、“纯粹”、“精”者,此乾之大全也,卦也;及其散而有为,分裂四出而各有得焉,则爻也。故曰:“六爻发挥,旁通情也。”以爻为情,则卦之为性也明矣。“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以各正性命为贞,则情之为利也亦明矣。又曰:“利贞者,性情也”,言其变而之乎情,反而直其性也。
首出庶物,万国咸宁。
至于此,则无为而物自安矣。
《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夫天,岂以“刚”故能“健”哉!以“不息”故“健”也。流水不腐,用器不蛊,故君子庄敬曰强,安肆曰偷。强则日长,偷则日消。
“潜龙勿用”,阳在下也。“见龙在田”,德施普也。
“终日乾乾”,反复道也。
王弼曰:“居上不骄,在下不忧,反复皆道也。”
“或跃在渊”,进无咎也;“龙飞在天”,大人造也。
“亢龙有悔”,盈不可久也。“用九”,天德不可为首也。
《文言》曰:“元”者,善之长也,“亨”者,嘉之会也。
阴阳合而物生,曰“嘉”。
“利”者,义之和也,“贞”者,事之干也。君子体仁足以长人;嘉会足以合理;利物足以合义,贞固足以干事。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贞。”
礼非亨,则偏滞而不合;利非义,则惨洌而不和。
初九曰:“潜龙勿用。”何谓也?子曰:“龙德隐者也。不易乎世。”
王弼曰:“不为世所易。”
“不成乎名,遯世无闷,不见是而无闷;乐则行之,忧则违之;确乎其不可拔,潜龙也。”
九二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何谓也?子曰:“龙德而正中者也。庸言之信,庸行之谨,闲邪存其诚,善世而不伐,博德而化。”《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
尧、舜之所不能加,桀、纣之所不能亡,是谓“诚”。凡可以闲而去者,无非“邪”也。邪者尽去,则其不可去者自存矣。是谓“闲邪存其诚”。不然,则言行之信谨,盖未足以化也。
九三曰:“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何谓也?子曰:“君子进德修业。忠信,所以进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
“修辞”者,行之必可言也。修辞而不立诚,虽有业不居矣。
“知至至之,可与几也;知终终之,可与存义也。”
“至之”,为言往也;“终之”,为言止也。“乾”之进退之决在三,故可往而往其几,可止而止其义。
“是故居上位而不骄,在下位而不忧。故乾乾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矣。”
九四曰:“或跃在渊,无咎。”何谓也?子曰:“上下无常,非为邪也;进退无恒,非离群也。君子进德修业,欲及时也,故‘无咎’。”
九五曰:“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何谓也?子曰:“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水流湿,火就燥,云从龙,风从虎,圣人作而万物睹。”
燥、湿不与水、火期,而水、火即之;龙、虎非有求于风、云,而风、云应之。圣人非有意于物,而物莫不欲见之。
“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则各从其类也。”
明龙之在天也。
上九曰:“亢龙,有悔。”何谓也?子曰:“贵而无位,高而无民。”
王弼曰:“下无阴也。”
“贤人在下位而无辅。”
夫贤人者,下之而后为用。
“是以动而有悔也”。“潜龙勿用”,下也。“见龙在田”,时舍也。
时之所舍,故得安于田。
“终日乾乾”,行事也。“或跃在渊”,自试也。“飞龙在天”,上治也。“亢龙有悔”,穷之灾也。乾元“用九”,天下治也。
王弼曰:“夫能全用刚直,放远善柔。非天下至治,未之能也”。
“潜龙勿用”,阳气潜藏。“见龙在田”,天下文明。
以言行化物,故曰“文明”。
“终日乾乾”,与时偕行。“或跃在渊”,乾道乃革。“飞龙在天”,乃位乎天德。“亢龙有悔”,与时偕极。乾元“用九”,乃见天则。
天以无首为则。
“乾、元”者,始而亨者也。“利、贞”者,性情也。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大矣哉。大哉乾乎!刚健中正,纯粹精也。六爻发挥,旁通情也。“时乘六龙”,以御天也。“云行雨施”,天下平也。君子以成德为行,曰可见之行也。
君子度可成则行,未尝无德也。故其行也,日有所见;日可见之行也。
“潜”之为言也,隐而未见,行而未成;是以君子弗用也。君子学以聚之,问以辩之,宽以居之,仁以行之。《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
九三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故“乾乾”,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矣。
九四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故“或”之。“或”之者,疑之也,故无咎。
“或”者,未必然之辞也。其“跃”也未可必,故以“或”言之,非以为惑也。
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弗违,而况人乎?况于鬼神乎?
“亢”之为言也,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丧,其唯圣人乎?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圣人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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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 卦(第 二)
坤上
坤下
“坤”,元亨,利牝马之贞。
龙,变化而自用者也。马,驯服而用于人者也。为人用而又牝焉,顺之至也。至顺而不贞,则陷于邪,故“利牝马之贞”。
君子有攸往,先迷,後得主,利。西南得朋,东北丧朋,安贞吉?
《彖》曰: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坤厚载物,德合无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牝马地类,行地无疆,柔顺利贞。君子攸行,先迷失道,後顺得常。西南得朋,乃与类行;东北丧朋,乃终有庆。安贞之吉,应地无疆。
“坤”之为道,可以为人用,而不可以自用;可以为和,而不可以为倡;故“君子利有攸往”。往,求用也;先则迷而失道,后则顺而得主,此所以为“利”也。西与南,则“兑”也,“离”也,以及于“巽”,吾朋也;东与北,则“震”也,“坎”也,以及于“乾”与“艮”,非吾朋也。两阴不能相用,故必离类绝朋而求主于东北。夫所以离朋而求主者,非为邪也,故曰:“安贞吉”?
《象》曰: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坤”未必无君德,其所居之势,宜为臣者也。书曰:“臣为上为德,为下为民。”
初六:履霜,坚冰至。
《象》曰:“履霜坚冰”,阴始凝也;驯致其道,至坚冰也。
始于微而终于著者,阴阳均也。而独于此戒之者,阴之为物,弱而易入,故易以陷人。郑子产曰:“水弱,民狎而玩之,故多死。”
六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
《象》曰:六二之动,“直”以“方”也。“不习,无不利”,地道光也。
以六居二,可谓柔矣。 夫“直、方、大”者,何从而得之?曰:六二,顺之至也。君子之顺,岂有他哉!循理无私而已。故其动也为直,居中而推其直为方。既直且方,非大而何?夫顺生直,直生方,方生大,君子非有意为之也,循理无私,而三者自生焉。故曰:“不习,无不利。”夫有所习而利,则利止于所习者矣。
六三:含章可贞。或从王事,无成有终。
《象》曰:“含章可贞”,以时发也;“或从王事”,知光大也。
三有阳德。苟用其阳,则非所以为“坤”也,故有章而含之。“坤”之患,弱而不可以正也,有章则可以为正矣。然以其可正,而遂专之,则亦非所以为“坤”也。故从事而不造事,无成而代有终。
六四:括囊,无咎无誉。
《象》曰:“括囊无咎”,慎不害也。
夫处上下之交者,皆非安地也。“乾”安于上,以未至于上为危,故九三有“夕惕”之忧;“坤”安于下,以始至于上为难,故六四有“括囊”之慎。阴之进而至于三,犹可贞也;至于四,则殆矣。故自括结,以求“无咎无誉”。咎与誉,人之所不能免也,出乎咎,必入于誉;脱乎誉,必罹乎咎。咎所以致罪,而誉所以致疑也。甚矣,无咎无誉之难也!
六五:黄裳,元吉。
《象》曰:“黄裳元吉”,文在中也。
“黄”,中之色也。“裳”,下之饰也。黄而非裳,则君也。裳而非黄则臣尔,非贤臣也。六五阴之盛,而有阳德焉,故称裳以明其臣;称黄以明其德。夫文生于相错,若阴阳之专一,岂有文哉?六五以阴而有阳德,故曰“文在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