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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城守各篇简注
荅为何物,旧解不详,余按粤俗呼竹编之遮障物为“笪”(tat),与“荅”音甚近,据字书,笪一曰答(即荅),一云覆舟簟,无疑是遮障矢石之物。“表”按当作“长”(参下午篇),作袤亦通。
二步置连挺,长斧、长椎各一物;枪二十枚,周置二步中。
此节叙守城杂器,亦就城上言之,以下各节同。
连挺即连梃,通典云:“连梃如打禾连枷状,打女墙外上城敌人。”今俗打禾杆分两节,可以旋转,取其用力省而打击重,且可于爬城敌人相距七八尺时用之。
古人以木之两端尖者为枪,周置犹云分置,就一丈二尺内地方分置之,不堆放一处以便取用。
二步一木弩,必射五十步以上。及多为矢,即毋竹箭,以楛、赵□榆可。益求齐铁矢,播以射冲及栊枞。
此节记木弩之法。太白阴经:“木弩以黄杨、桑、柘木为之,可长一丈二尺,中径七寸,两梢三寸,以绞车张之,巨矢一发,声如雷吼,以败隧卒。”五十步等于古尺三十丈。
毋、无通用,古以竹箭为佳,即使无竹供给,亦可取他种木料代用,肃慎楛矢,上古甚有名,□即柘,按广雅释木“柘榆,梗榆也”,试与下文“齐铁”比观,赵指赵产之柘榆。运误以“可”字属下读,今俗语还有用“可”煞尾的。
齐铁指齐地所产铁,史记货殖传言鲁人曹邴氏以冶铁富;则战国时代齐、鲁为出铁地方。矢旧本作夫,今据孙改,吴以为臆,无非欲打击朱念祖墨子时代无铁兵之说,然前言鍱铁必坚,则冶铸工业已达相当之进步,安见不可作铁矢?况“矢”与“射”相应,“夫”与“射”不相应,旧本墨子固有“矢”“夫”互讹之例(见王校),吴亦尝据以改正。且战国有铁兵已为不容否认之事实,墨书大半由墨氏弟子辈所写,何故不能有铁兵也。
播,分布也。即冲梯。栊枞者用以窥伺之建筑物(非攻具,见下)。分布铁矢于城上各处,豫备射击冲梯等物。
二步积石,石重中钧以上者五百枚。毋石以亢,疾犁、壁皆可善方。
此节言积石之法,积,储积也,下同。
中,半也。三十斤为钧,中钧约十五斤。
亢,抗敌也。吴云,毋石即无石,壁即甓砖。善方,缮防也。无石可用,则疾犁(大约兼指木制疾犁及自然的荆棘)及砖亦可充防备之具,参下疾犁投。
二步积苣,大一围,长丈,二十枚。
此节言积炬(即苣)之法,备急猝夜战之用。
五步一罂,盛水。有奚蠡,奚蠡大容一斗。
此言储水之法。奚蠡即瓠瓢,汲水供饮之具。
五步积狗尸五百枚;狗尸长三尺,丧以茅,兑其端,坚约弋。
此节言积狗尸之法。
狗尸、下文节作狗犀,孙以为行马、柞鄂之类,景羲又疑即开禧德安守城录之狗脚木。余按行马是遮拦之具,柞鄂是捕兽之物,在城上并非时常适用,亦似不得以枚计,且三丈之内,哪能积放五百之多?不特无补于抗敌,且有碍自己作战,其说必误无疑。狗脚木武备志有图,作挂物之用,更非其类。今考狗尸实绳类,备束缚之用,以茅纽成。本书之“长”字,屡讹为“丧”,“以”又“似”之误,长似茅者言狗尸之长三尺,约同于茅之长度。兑即“锐”字。弋犹缴、绕也,坚约弋即纽缠紧固,勿使松懈。
中外学者多说战国诸子受印度影响,据我的看法,墨子书里确夹杂些西北方言,古典常寄声不寄形,从“狗尸”的字面求解,虽是研究方法之一,但“尸”一作“犀”,“尸”“尸”相通,而“尸”复可写作“死”(见序言),故应用此种方法于墨子是比较危险的。序言曾说过,名称讨论拟另成专篇,所以此处不再申述,下仿此。
十步积搏,大二围以上,长八尺者二十枚。
此言积柴搏之法。搏、柴束也,今粤呼柴把。下文积秆亦言“大二围以上者五十枚”。
二十五步一灶,灶有铁鐕容石以上者一,戒以为汤。及持沙,毋下千石。
此言积灶及沙。鐕即鬵字,扬雄方言云:“甑、自关而东或谓之鬵。”容石或作“容二石”。戒,备也,汤即热水。
持犹“峙”,储备也,毋下千石犹言不可少过千石。
三十步置坐候楼,楼出于堞四尺,广三尺,广四尺,板周三面密傅之,夏盖其上。
此节言建坐候楼之法,备昼夜瞻视敌情。
堞,城上女墙。出于堞四尺,孙解为飘出城外四尺,通典:“建堠楼,以版跳出为橹,与四外烽咸昼夜瞻视。”
广三尺就上层言之,“广四尺”当云“下广四尺”,楼形向上渐狭,大约利于御风。楼后面可不遮掩,故只三面有板,傅即涂泥,所以防火,夏盖其上,所以避日。
五十步一藉车,藉车必为铁篡。
此言藉车之法。毕疑即巢车,孙以为未确,可参看下文、及。篡或作纂,毕疑□。
五十步一井屏,周垣之,高八尺。
此言筑厕之法:按释名:“井、清也。”又说文:“圊、厕清也。”此井非汲井,乃后来之“圊”,发音只送气或不送气小异。屏或作庰,厕也,“井屏”合言亦为厕。因其污秽发臭,故筑八尺高之垣以围绕之。
五十步一方,方尚必为关钥守之。
此言筑房之法,方即房,备守城者入息之所,故加以锁钥。方尚犹云“房上”。
五十步积薪,毋下三百石,善蒙涂,毋令外火能伤也。
此言积薪之法,当是专供烧火,与前积搏之用法不同。薪数不可少于三百石,系指重量言,古以百二十斤为一石。善蒙涂者用泥来涂盖,通典:“柴草之类贮积,泥厚涂之,防火箭飞火。”
百步一栊枞,起地高五丈;三层,下广前面八尺,后十三尺,其上称议衰杀之。
此言筑栊枞之法,栊枞见前。高度自地面起计,故曰“起地”,其体下广上锐,前狭后阔,自下至上,酌度其合宜(议,宜也。)而逐渐减小,衰杀、减小也。
百步一木楼,楼广前面九尺,高七尺,楼□居,出城十二尺。
此言建木楼之法。楼□居句有误,余疑其与太白阴经四所载“
笓篱战格”有关;宋许洞虎钤经说:“篦篱战格于女墙上跳出椽,去墙三尺,横着检椽安辖,以荆、柳编之,长二丈,阔五尺,县椽端以遮矢石。”通典文略同,但作“内着横括,椽端安辖”。合参数书,余疑“□居”是“椽着辖”之坏字,惟“出城十二尺”似太长,可能由“三”字误析为“十二”两字。
百步一井,井十瓮,以木为系连。水器容四斗到六斗者百。
此言开井之法,惟城上不得有井,应就城下言之。
苏云:“系连所以引瓮而汲。”孙疑击□(即桔槔)之误。
瓮所以贮水,水器则指由瓮取水之器,两“斗”字似当依日本宝历本作“升”。
百步一积杂,大二围以上者五十枚。
此言积秆(即秆)之法。上文柴搏是木柴,薪是杂草料,此专指禾秆,三者有别。
百步为橹,橹广四尺,高八尺。
此言置橹之法。橹、大楯也,亦遮障物。
为冲术。
冲术即下“冲隧”。此处文字当有夺漏,孙云:“此下所为,皆以当冲隧。”非是。幽□、立楼等皆与冲隧无关,读者自知之。
百步为幽□,广三尺高四尺者十。
此言开暗沟之法。通沟以防水谓之□,幽□即暗沟,谓六十丈之内当开暗沟十条。
二百步一立楼,城中广二丈五尺,长二丈,出枢五尺。
本节言建立楼之法。
“出枢”、孙疑当作“出拒”,拒与距同,足也(参丑篇节),谓立楼之横距出堞外者五尺。由二丈五尺减去二丈,即余五尺,“
广”与“长”义实无异,末二句可能是注文。
城上广三步到四步,乃可以为使斗。
此言城上所需宽度,谓必如此乃可以供使用及便于守卒之活动。
俾倪广三尺,高二尺五寸。
此言睥睨(同俾倪),城上小墙也。释名“言于其孔中睥睨非常”,是疑有孔可窥见外面者为睥睨,无孔者为女墙,即通典一五二所谓“觑贼孔”。
陛高二尺五寸,广、长各三尺,远广各六尺。
此言陛的尺度,陛者升高之阶级,参看下。
末句“远广”或作“远唐”,亦难晓。运以为远即长,余颇疑末句是另一墨家之说,故有“各三尺”、“各六尺”之异。
城上四隅童异,四尉舍焉。
此言四尉所居地,尉为协助守城之长官。
“童异”之大意,犹云要害地方(属于西北方言),因一隅可以兼顾两面之故。孙疑为重娄,但高只五尺则不合。
已上各节,由二步一渠起,而五步、十步、二十五步、三十步、五十步、百步以至二百步,除外,大致皆论城上之布置。
城上七尺一渠,长丈五尺,狸三尺,去堞五寸;夫长丈二尺,臂长六尺。半植一凿内,后长五寸。夫两凿,渠夫前端下堞四寸而适。狸渠、凿坎,覆以瓦,冬日以马夫塞,皆待命,若以瓦为坎。
渠已见前节,此又复出,如非后人注文,则为墨学的别家所记,故详略不同(说见篇首凡例,以后仿此),所异者如前文二步一渠,此七尺一渠,前文渠长十三尺,此为十五尺,是也。
狸,今俗作埋,即入土三尺。去堞五寸谓在离堞五寸的地方立渠。
俞云:“去同趺字。”余谓实“肤”字之假借,肤、夫同音,暴露于外者为“肤”,由丈五尺减去埋土三尺,则露出部分(夫)为丈二尺。丈三尺(依)减去入土三尺,则现出十尺,是本节之“夫”,即前文之“冠”。
半植一凿内(即枘)者,谓于臂长正中处开一孔。“后长五寸”孙疑“径五寸”之讹。夫两凿者,于渠柱露出之部分凿两孔也。渠夫一句似谓渠柱之顶端比堞较低四寸为适合,是否待考。
管子地员篇注“马夫”,草名,孙疑马矢之讹,亦通。
皆待命谓候命令而后执行。“若以”即“或以”,言如此作法亦得。
复次,古人常“渠荅”连言,此两者必互有关系,今合本节及前推之,余以为渠制先立一柱(即前文之程),凿两孔,臂是横木,于当中凿一孔,悬之柱上,作十字形,然后外面张荅。渠夫长十二尺,荅亦长十二尺,可见其相配之迹。渠荅既用来阻挡矢石,则立柱必易受抛掷之力而摇动,故埋柱处须用瓦填充,冬日土燥,再以物填塞之,如此解释,则本书所记渠荅,皆无不可通之处。苏林乃以为蒺藜,正是谬以千里。再换言之,渠像船上之桅,荅就是帆。通典一五二:“布幔,复布为之,以弱竿横挂于女墙外,去墙七八尺,折抛石之势,则矢石不复及墙。”(参太白阴经校正)殆即荅之遗制(通典守具无荅之名称)。周书三一韦孝宽传:“城外又造攻车,……孝宽乃缝布为缦,随其所向,则张设之,布既悬于空中,其车竟不能坏。”则又推广其用途者。
城上五十步一表,长丈,弃水者操表摇之。
此言置弃水表之法。倾水易污人,口号恐难及远,故摇表以示之。
五十步一厕,与下同圂。之厕者不得操。
此言置厕,略复前节。
圂者积秽物之处,城上本自有厕,所言秽物同贮城下,当系就清除时言之。
如(之,往也。)厕者或禁操持某种器具(例如门者皆无得挟斧、斤、凿、锯、椎),“不得操”下也许有缺文,吴以为“不得操表而摇之”,非也。或说“操”与“噪”“嘈”只一音之转,不得噪亦可通。
城上三十步一藉车,当队者不用。
藉车再见,前作五十步。
队即隧字,指攻隧。不用下,孙谓脱“此数”二字,参看下节。
城上五十步一道陛,高二尺五寸,长十步。
陛见,但未言五十步;又前言广长各三尺,此言长十步,亦相差太大。
城上五十步一楼□勇,楼□勇必重。
楼□勇之□,或从木作□,在古文固可通用,但□、□均字典所无,前人都未作解,余按应读如“孔”或“哭”,楼□勇即楼也。梁思成论层楼说:“汉画像石和出土的汉明器已使我们知道中国多层楼屋源始之古远。”(文物参考资料二卷五期一三页)按墨子已说重楼,则多层楼的建筑总可上推至战国以前。
土楼百步一,外门发楼,左右渠之。为楼加藉幕,栈上出之以救外。
按节百步一木楼,此土楼疑亦木楼之讹。
发楼,孙疑亦指县门,引下县梁又称发梁为证,渠、堑也。余按节亦言发梁之下,旁有沟垒。藉幕即遮幕,粤语借、遮同音,参下。栈即下之行栈及之栈,桥道也,但全句语意不明,或“出之”作突出城外解。
城上皆毋得有室,若他可依匿者尽除去之。
此节结言城上凡有可隐匿之处,皆须拆除,以防奸宄。
城下州道内百步一积薪,毋下三千石以上,善涂之。
此言城下百步积薪,与前城上五十步积薪相对照。州道即周道,余见前。
城上十人一什长,属一吏士。
此又回说到城上守者之组织。“属”或即“其属”之省,言所属有一吏士也。
此下旧本有“一帛(或作亭)尉”三字,当系下节文之复出。
百步一亭,垣高丈四尺,厚四尺,为闺门两扇,令各可以自闭。亭一尉,尉必取有重厚忠信可任事者。
此节叙置亭及亭尉。前言四尉居城上四隅,此言六十丈置一亭尉,可比看。
闺门即亭垣之门。
二舍共一井爨,灰、康、秕、秠、马矢皆谨收藏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