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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龙子注
天下无指者,生于物之各有名,不为指也。不为指而谓之指,是兼不为指。以『有不为指』之『无不为指』,未可。【客言:吾谓天下无指者,其说由于天下之物各有其名而不名,为指也;不名为指而乃谓之指,则有指之名又有其本名,则一物兼二名矣。夫物各有本名,不名为指而以为无不名为指,未可也。】
且指者,天下之所兼。天下无指者,物不可谓无指也。不可谓无指者,非有非指也。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主言:指之名,本众物之所兼也。如客所言,谓天下无指,则可;若谓物无指,则不可。其所以不可者,以天下非有物名为非指者也。既无名为非指者,则物莫非指矣。】指非非指也,指与物非指也。【指本是指非非指也,然以指指于物,则指属于物而指非指矣。一本:『与』当作『于』。】
使天下无物指(三十八),谁径谓非指?天下无物,谁径谓指?天下有指无物指,谁径谓非指?径谓无物非指?【设使天下无物可指,则指不属于物,谁谓指非指乎?然使天下无物,则无可指,何以谓指为指指乎?使天下虽有指而无物,可指则指不属于物,谁谓指非指乎?谁谓物莫非指而无物非指者乎?】
且夫指固自为非指,奚待于物而乃与为指?【又言指本可不名为指也,所以名为指者,因其能指物也。是必待有物可指而乃与之名为指矣。然何必待有物可指而与之名为指哉。言不若即其无可指之时而不与之名为指也。是则指非指也。一作:又言指固自为非指,所以名为指者,待有物可指而名之为指也,然何必待有物可指而始名之为指哉,其意以为不若任其无物可指而不名,为指之为得也。】
【兆镛按:原稿《指物论》注凡二篇,字句微异,盖当时两存之而未写定,兹用改本,仍将初本并录于下,仿《欧阳文忠公集》例也。】
通变论弟四
曰:二有一乎?
曰:二无一。
【客问:二物相合,其中尚有一物可分而见者乎?主答:言既相合,则不可分也。】
曰:二有右乎?
曰:二无右。
曰:二有左乎?
曰:二无左。
【二既合为一,则不能分左右矣。】
曰:右可谓二乎?
曰:不可。
曰:左可谓二乎?
曰:不可。
曰:左与右可谓二乎?
曰:可。
曰:变非不变(三十九),可乎?
曰:可。
曰:右有与,可谓变乎?
曰:可。
【如下文所云,羊合牛,假令羊居右而与牛合,是羊有与也。羊既与牛合,则不得仍为羊矣。是变也。】
曰:变只。
曰:右。
【客问:变者,只所与一只独变而右不变乎?主言:右既有与则右亦变矣。】
曰:右苟变,安可谓右?【客言:如右亦变,则安可仍谓之右。今主云右,是未尝变也。】
苟不变,安可谓变?【主答也。】
曰:二无左(四十),又无右,二者左与右奈何?客以主之言为难也。
羊合牛非马。【主答也。旧注云:假令羊居左牛居右共成一物,不可偏谓之羊,亦不可偏谓之牛,既无所名,不可合谓之马,谓二物不可为一明矣。】牛合羊非鸡。【旧注:变为他物,如左右易位,故以牛左羊右,亦非羊非牛又非鸡也。】
曰:何哉?
曰:羊与牛唯异。羊有齿,牛无齿,而羊之非羊也,牛之非牛也(四十一),未可。是不俱有,而或类焉。【主言:牛羊之异在有齿无齿,然既合而为一,若径谓羊非羊,牛非牛,未可也。以其虽不皆有齿而实相类也。】羊有角,牛有角,牛之而羊也,羊之而牛也,未可。是俱有,而类之不同也。【羊牛同有角,其合而为一,若径谓之牛,则其半是羊;径谓之羊,则其半是牛,亦不可也。以其虽有角而实不同也。】羊牛有角,马无角;马有尾,羊牛无尾。故曰:『羊合牛非马也。』
非马者,无马也。无马者,羊不二,牛不二,而羊牛二。是而羊而牛,非马可也。【羊牛有角而马无角,马有尾而羊牛无尾,故羊牛合而为一既非羊非牛更非马也。所以非马者,无马在其中也。所以无马者,以其虽非两边皆羊,虽非两边皆牛,而实为羊牛二物合成,仍是羊牛而非马也。】若举而以是,犹类之不同。若左右,犹是举。【旧注云:所以举是羊牛者,假斯类之不可以定左右之分也。】
牛羊有毛,鸡有羽。牛羊与鸡类之不同,此其一也。谓鸡足一,数足二;二而一,故三。谓牛羊足一,数足四,四而一,故五。牛羊足五,鸡足三,【鸡二足,牛羊四足而别,有所以能行者,为一足,故鸡足三,牛羊足五。此即臧三耳之说也。牛羊与鸡,类之不同,此又其一也。】故曰:『牛合羊非鸡。』『非』,有以非鸡也。【但以类之不同,非别有非鸡之故也。】
与马以鸡,宁马。材不材,其无以类,审矣。【旧注:故等马与鸡,宁取于马,以马有国用之材,而鸡不材,其为非类审矣。】举是乱名(四十二),是谓狂举(四十三)。【言鸡虽不材,仍非二物合成。若牛羊合而谓之鸡,是谓狂举也。】
曰:他辩。【旧注:又责以以他物为辩也。】
曰:青以白非黄,白以青非碧。【『以』,犹『与』也。青与白分置二处,则非黄非碧也。此所辩举黄之说与前所辩同意,举碧之说则更进一意。碧为青白合成也。】
曰:何哉?
曰:青白不相与而相与,反对也。不相邻而相邻,不害其方也。【旧注:夫青不与白为青,而白不与青为白,故曰『不相与』。青者,木之色,其方在东;白者,金之色,其方在西。东西相反而相对也。东自极于东,西自极于西。故曰『不相邻』也。按:东之西即西之东,故曰『不相邻而相邻』。】不害其方者反而对,各当其所,【释上云:反对及不害其方之故。】若左右不骊。
故一于青不可,一于白不可,恶乎其黄矣哉?黄其正矣。是正举也,其有君臣之于国焉,故强寿矣。【旧注:骊,色之杂者也。按:若青白分置左右而不杂,则不能使白变青,青变白,又安能变黄哉?黄是正色,非二色合成,犹君臣有上下之辩,则其国强而久不变衰也。】
而且青骊乎白,而白不胜也。白足之胜矣而不胜,是木贼金也。木贼金者碧,碧则非正举矣。【青杂乎白,白似足以掩青色,而卒不能掩,遂成碧色,非正色也。】
青白不相与,而相与;不相胜,则两明也。争而明,其色碧也。【不杂,则二色皆明,杂则争明而为碧。】
与其碧,宁黄。黄,其马也。其与类乎?【旧注:等黄于碧,宁取于黄者,黄,中正之色也。马,国用之材也。夫中正之色(四十四),国用之材,其亦类矣。】碧,其鸡也,其与暴乎?【旧注:碧,不正之色;鸡,不材之禽,故相与为暴之类。按:前所辩言,鸡虽非牛羊合成,然为物不材。此言碧为青白合成,则与不材者等也。】
暴则君臣争而两明也。两明者昏不明,非正举也。【旧注:政之所以暴乱者,君臣争明也。君臣争明,则上下混乱,政令不明,不能正其所举也。】
非正举者,名实无当。骊色章焉。【所以言非正举者,实是碧,名为青、名为白皆不可,惟杂色明着耳。】故曰『两明』也。两明而道丧,其无有以正焉。【两明则正道丧。】
坚白论弟五
坚、白、石三,可乎?
曰:不可。
【客问而主答也,下仿此。】
曰:一,可乎(四十五)?『一』当作『二』。
曰:可。
曰:何哉?
曰:无坚得白,其举也二;无白得坚,其举也二。【主言:目不见坚而得白,白与石为二;手不知白而得坚,坚与石为二。不能得三也。】
曰:得其所白,不可谓无白;得其所坚,不可谓无坚,而之石也之于然也,非三也?【客言:目既得白,手既得坚,则不可谓无坚白矣,而此石之与坚白,非三邪?『非三也』之『也』读为『邪』。】
曰:视不得其所坚而得其所白者,无坚也。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坚者,无白也(四十六)。
曰:天下无白,不可以视石;天下无坚,不可以谓石。坚、白、石不相外,藏三可乎?【客言:如使天下无白色,则不可以视石而见其白矣;如使天下无坚质,则不可以谓石坚矣。既有白色,有坚质,则坚、白、石相合而相外,则谓一体之中藏坚、白、石三者矣。其可乎?】
曰:有自藏也,非藏而藏也。【旧注:目能见物而不见其坚,则坚藏矣;手能知物而不知其白,则白藏矣。此皆不知所然。自然而藏,故曰自藏也。彼皆自藏,非有物藏之。】
曰:其白也,其坚也,而石必得以相盛盈,其自藏奈何?【旧注:『盈』,『满』也。其白必满于坚、石之中,其坚亦满于白、石之中,而石亦满于坚、白之中,故曰『得以相盈』也。二物相盈,必矣。奈何谓之自藏也。】
曰:得其白,得其坚,见与不见离,不见离,一一不相盈,故离。离也者,藏也。【主言:见白不见坚,而坚离。白既与坚离,则三者离其一矣,此一者不能盈于石,故离也。所以离者,以其藏而不见也。】
曰:石之白,石之坚,见与不见,二与三,若广修而相盈也,其非举乎?【客言:石有白色,有坚质,祗以人有见有不见,故为二为三,然有色必有质,有质必有色,犹物有广必有修,有修必有广,举其一,则二在其中矣。岂得以为未举乎?】
曰:物白焉,不定其所白;物坚焉,而不定其所坚(四十七)。不定者兼,恶乎甚石也?【主言:万物有白,不定为何物之白;万物有坚,不定为何物之坚。有此二者不定,恶乎定其为石也。『甚』,当作『其』。】
曰:循石,非彼无石,非石,无所取乎白石。不相离者,固乎然其无已。【客言:以手循石,思天下非有此物,则天下无石矣。无石,又何所取乎?白、石并其不相离,而无之矣。其意谓:若言相离,惟无石而后可耳。】
曰:于石一也,坚、白二也,而在于石,故有知焉,有不知焉;有见焉,有不见焉。故知与不知相与离,见与不见相与藏。藏故,孰谓之不离。【旧注:以手拊石,知坚而不知白,故知与不知相与离也,以目视石,见白而不见坚,故见与不见相与藏也。按:『离』与『藏』,互言也。】
曰:目不能坚,手不能白,不可谓无坚,不可谓无白。其异任也,其无以代也。坚、白域于石,恶乎离?【客言:目手异用,能相代耳。然坚、白自在石内,未尝离也。】
曰:坚未与石为坚,而物兼未与为坚,而坚必坚其不坚。石物而坚,天下未有若坚,而坚藏。【旧注:坚者,不独坚于石,而亦坚于万物。故曰『未与石为坚』,而物兼也,亦不与万物为坚,而固当自为坚,故曰『未与为坚,而坚必坚也』。天下未有若此独立之坚而可见。然亦不可谓之为无坚。故曰『而坚藏』也。】
白固不能自白,恶能白石、物乎?若白者必白,则不白物而白焉。【旧注:世无独立之坚乎,亦无孤立之白矣,故曰『白固不能自白』。既不能自白,安能自白于石与物?故曰『恶能白石、物乎』。若使白者必能自白,则亦不待白于物而自白矣。黄、黑与之然。旧注:黄、黑等色亦皆然也。石其无有,恶取坚白石乎?故离也。离也者因是。如是,则白亦藏也。坚与石既藏,则倘无石即无坚白石矣,惟其藏,故离也。谓之离者,因其本是离也。力与知果,不若因是。言欲以智力争,必谓不离者不若,因其本是离,即谓之离。】
且犹白以目以火见(四十八)。而火不见,则火与目不见,而神见。神不见,而见离。【旧注:『神』谓『精神』也。人谓目能见物,而目以因火见,是目不能见,由火乃得见也。然火非见白之物,则目与火俱不见矣。然则见者谁乎?精神见矣。夫精神之见物也,必因火以目乃得见矣。火、目犹且不能为见,安能与神而见乎?则神亦不能见矣。推寻见者,竟不得其实,则不知见者谁也。故曰『而见离』。按:言不但坚、白、离而已,且目也,火也,见也,无一不离者也。】
坚以手,而手以捶,是捶与手知而不知,而神与不知。神乎?是之谓离焉。【此言手与捶皆离,即神亦离也。知坚必以手,而手必锤之,手以捶而知,手本不知也。捶之知,乃手知,亦非捶知也。是捶与手皆知而不知也。捶与手既皆不知,则知者神也。然不以手捶,则神亦不知也。如是,则神亦离也。】离也者天下,故独而正。
名实论弟六
天地与其所产焉(四十九),物也。【天地与所产物,皆物也。】
物以物其所物而不过焉,实也。实以实其所实而不旷焉(五十),位也。【如大木取其胜栋梁之任,细木取其胜榱桷之任,而不过焉谓之实也。胜栋梁之任者,取以为栋梁;胜榱桷之任者,取以为榱桷,而不旷废谓之位也。】出其所位,非位;【栋梁为榱桷,榱桷为栋梁,非位也。】位其所位焉,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