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农书

  用此工夫,常在草头做去,孰若搀先做上,头番做得干净,永不易起草。“一年计在春”,正此谓也。
  
   西乡只倒不(丕刂),本处(丕刂)不倒。也须(丕刂)深二、三寸,虽大阵雨,不将浮泥冲淋入水。若止于刮草,棱面上浮下实,一逢大雨,尽将面泥淋剥。计一年罱泥,所增几何,堪此浚削?!论来只宣抺倒,不必徇谷也。
  
   况发叶时,未必日日晴,未免踏实,此时决宜趁晴倒晒,则黄霉不易起草。万一黄霉久雨不能(丕刂)倒一番,未免有泥块落沟壅滞。遇大雨后,必处处看瞭,有水即开浚之,雨一番,看一番可也。
  
   种桑以“荷叶桑”、“黄头桑”、“木竹青”为上,取其枝干坚实,不易朽,眼眼发头,有斤两;其“五头桑”、“大叶密眼”次之;“细叶密眼”最下。又有一种“火桑”,较别种早五、六日,可养早蚕。
  
   凡过二月清明,其年叶必发迟,候桑下蚕,蚕恐后期,屋前后种百余株,备用可也。
  
   种法以稀为贵,纵横各七尺,每亩约二百株,株株茂盛,叶必满百。不须多也。
  
   内地年前、春初皆可种;外地患盗者,清明前种。年前种,桑秧以大为贵;清明边种,桑秧以细为贵。以大桑到清明头眼已发,根眼已盲,细桑则根眼尚绽故也。
  
   根不必多,刷尽毛根,止留线根数条,四方排稳,渐渐下泥筑实,清水粪时时浇灌,引出新根。黄霉尤宜浇灌。浇法不宜著干,当离尺许,绕围周匝,使新根向肥远去。
   发叶之后,不时要看,若见损叶,必有地虫,亟搜杀之。如遇大雨,一止必逐株踏看,如被泥水淹眼,速速挑开,否,即死矣。雨一番,看一番,不可忽也。
   其剪法,纵不能如西乡“楼子”样,亦断不可如东乡“拳头”样。试看“拳头”桑,桑丁眼多,身如枯柴,一年缺壅,便不能发眼,即行闷死矣。“密眼桑”留半寸许,“五头”、“黄头”留二寸许,宁可有“油瓶嘴”,另日修剪可也。
   嫩桑不必多留块磊,须尽截去。古云:“孝顺种竹,忤逆剪桑。”
   剪桑乃一件正经事,不甚费忙工夫,约一年要修剪四番。
  
   二叶初匀时,不可多打叶片,致嫩条软折。此时预防损抑,不免多留。种田毕,细看一番,但多留嫩条及新发丛叶,尽情裁去。到七月缚桑之际,凡根下细条及丫裆阴枝,又一切去之。至冬春修截之时,又看细小不堪及荫下繁密者,又一切去之。到剪
  桑毕,又看以前碍锯而截不尽块磊及老枝不成器者,又一切去之。
   其“老油瓶嘴”,晴时坚硬难剪,不论冬春,凡遇久雨之后,雨一止,即群出修剪,期于净尽。
   设有癃桑,即番去之,不可爱惜,使其缠染,皆缘剪时刀上传过。凡桑一癃,再无医法,断不可留者。
   汉人颂刺史德政曰:“桑无附枝”,甚言修桑为重事也。
   桑锯,须买木匠生铁锯;桑剪,须在石门镇买,五分一把。
  
  (未完待续)
  
  沈氏《奇荒紀事》
  
  曩自崇祯十一、二年以农虽无水旱为灾,然连年薄收,米价不减两许 (明季每银一两,约兑钱一千二、三百文),而赋税渐增,征科繁扰。
  
  延至十三年庚辰五月十三日,昼夜倾盆大雨,水势骤发,霎时汹涌,不分堤岸,一望平沈,屋宇倾颓,人离财散。
  
  田禾尚未下籽,而低洼处甘心委弃不救,间有高田先种后没,被水久浸,苗根腐烂,直至六月廿日立秋之后买秧补种,上农所收一石六斗,中户数斗,无力种秧者全白。米价每石一两二钱,水没之后,一两五钱、六钱,豆麦亦渐增其值,至秋获之后,初价亦止一两三、四烁钱,冬底一两六钱。
  
  十四年辛巳黄霉无雨,有力者尽力车戽,靠岸上牌,以及近水低田间种十之一、二。直至六月初九始雨,方议下籽,已逾大暑,立秧届期矣。迟发嫩苗,不耐风霜寒露,未几霜降,苗叶尽稿,早稻全无,晚稻力勤而早种者,间收一石五、六斗,次亦不过石许,雨后迟种者,仅数斗而已。远近取租,上户六、七人,中户四、五斗,强梁玩佃,止输二、三斗。丝、绵、绸、线以及门、窗、车具,高价抵租,催租纪纲大获其利。
  
  尔时米价三两五、六钱,有六月初旬未雨之先斗米千钱,吾湖亘古所未闻者也。雨后少甦,然三两之价终岁不减,及秋获新糙亦复如是。
  
  值春花豆麦大熟,较之正、二月,价减其半,而米价犹然如昨。饿殍枕路,幽僻旷野,男女相食,目击时事,五内惨裂。
  
  庚辰,辛巳,一水一旱,田多者赔粮受累,欠多者皆逃之他方,独利于租田顽户,欺主悍奴,衙门积蠹,猾吏狼捕,虎差包头,保歇催粮发运之人,囊悉饱。
  
  十五年元旦“大雪好种田”,人相庆以为丰年有兆矣,岂意春后大疫时行,乞匄盈门,尸骸载道,诸大家好善者,各舍钱雇人收敛,人多无棺,但用土覆土埋火葬,随地而施以免秽气而已。
  
  广籴之事未竣,粥厂之议踵至。同府州县大张告示,每区各立粥厂,或二座或三座,随地各济饥民。月余,每领在库十三年存贮赈银二十雨,时值米价正高,所领官价不够其半,除外所费,皆出自囊物也。此时吾家独任一厂,勉力竣事。
  
  嗟嗟,水旱频仍,疠疫交作,又复严刑催科,额外苛征,斯时之民,其何以堪!
  
  总计湖民,奇荒三载,没者十三,存者十七,今之幸生者,全赖十四、十五两年豆麦满收以度日耳。
  
  至今蚕桑,乃湖民衣食之本。何意十四年叶少价贵,丝绵如同草芥,十五年丝绵稍稍得价,而叶贱如粪土,二蚕全白无收。所留头叶在地,并新抽二叶,几及一半生息,悉剪耗耘耕抛地,反费工食,可惜无力而胆小者,不蒙其利,贪婪而多叶者,独受其殃。何人事之不齐,湖民之福薄至此耶!
  
  今年田事忙种,得雨将次插秧,忽六月中旬,连朝大雨,高阜者幸无大害,只费车戽,自家以东起自南吴轿,迤西鹢泊、儒林、谢村、洪城一带,尽被淹没,水势经月不消,有苗无种,百千圩岸,悉成沼池。不知今冬国税,又将何偿。
  
  更有大可异者,近时物价,豆饼一钱止买七斤,油价六、七钱,鸡、鸭、肉、鲞俱上钱许,鳗、鳖、蚌、虾,俱上五、六分,鸭蛋每个廿文,糯米每斗千钱,此旨非但目之所未击,亦耳之历未闻也。故特书以记之,今后人闻之,使知稼穑之艰难,灾迍之递降如此也。
  
  前所云者,皆天时地理,国赋民瘼,至如敦族周亲,恤邻济众,斯时吴下一、二官族纷纷执说,求赈度荒,我族协助之议亦起。
  
  夫有、无、缓、急相周之谊,自古有之。老朽一生,交际财帛往还,亲族邻友之中,虽不敢当厚之一字,然亦未尝敢以薄道自居。尝追哀我乡硕德耆英,慷慨同济,故力虽不逮,常勉为之。惟愿我子孙尽力耕读,节俭留众,以备灾患,无坠先业,是所切望也。
  
  农桑谱四卷,从族鹤皋叔乞得,所载耕耘蚕织之事纤悉无遗,真农家之模范也。后附《奇荒纪事》一篇。明季四方扰攘,天灾既频,人为亦悖,岌岌乎不可为之势。观其言,但雠胥役而神明其上,殆君子居是邦,不非其大夫之意。至于处颠沛之际,不忘賙恤之谊,有古长者之遗风焉。惜乎逸其名,无从景仰焉。嘉庆二十年乙亥六月九销山人沈以澄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