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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胡治兵语录
2.人必虚中不著一物,而后能真实无妄。盖实者不欺之谓也。人之所以欺人者,必心中别著一物。心中别有私心,不敢告人,而后造伪言以欺人。若心中了不着私物,又何必欺人哉!其所以欺人者[1],亦以心中别著私物也。所知在好德,而所私在好色。不能去好色之私,则不能欺其好德之知矣。是故诚者,不欺者也。不欺者,心无私著也;无私著者,至虚者也。是故天下之至诚,天下之至虚者也。
3.知己之过失,即自为承认之地,改去毫无吝惜之心,此最难之事,豪杰之所以为豪杰,圣贤之所以为圣贤,便是此等处磊落过人。能透过此一关,寸心便异常安乐,省得多少纠葛,省得多少遮掩装饰丑态。
4.盗虚名者,有不测之祸;负隐匿者,有不测之祸;怀忮心者,有不测之祸。
5.天下惟忘机可以消众机,惟懵懂可以祓不祥。
6.用兵久则骄惰自生,骄惰则未有不败者。勤字所以医惰,慎字所以医骄。二字之先,须有一诚字以为之本。立意要将此事知得透,辨得穿。精诚所至,金石亦开,鬼神亦避,此在己之诚也。人之生也直,与武员之交接,尤贵乎直。文员之心,多曲多歪,多不坦白,往往与武员不相水乳。必尽去歪曲私衷,事事推心置腹,使武人粗人,坦然无疑,此接物之诚也。以诚为之本,以勤字、慎字为之用,庶几免于大戾,免于大败。
7.楚军水、陆师之好处,全在无官气而有血性。若官气增一分,血性必减一分。
8.军营宜多用朴实少心窍之人,则风气易于纯正。今大难之起,无一兵足供一割之用,实以官气太重,心窍太多,漓朴散醇,真意荡然。湘军之兴,凡官气重、心窍多者,在所必斥。历岁稍久,亦未免沾染习气,应切戒之。
9.观人之道,以朴实廉介为质。有其质而傅以他长,斯为可贵。无其质而长处亦不足恃。甘受和,白受采,古人所谓无本不立,义或在此。
10.将领之浮滑者,一遇危险之际,其神情之飞越,足以摇惑军心;其言语之圆滑,足以淆乱是非。故楚军历不喜用善说话之将。
11.今日所说之话,明日勿因小利害而变。
12.军事是极质之事,二十三史,除班马而外,皆文人以意为之。不知甲仗为何物、战阵为何事。浮词伪语,随意编造,断不可信。
13.凡正话实话,多说几句,久之人自能共亮其心。即直话亦不妨多说,但不可以讦为直,尤不可背后攻人之短。驭将之道,最贵推诚,不贵权术。
14.吾辈总以诚心求之,虚心处之。心诚则志专而气足,千磨百折,而不改其常度,终有顺理成章之一日。心虚则不客气,不挟私见,终可为人共谅。
15.楚军之所以耐久者,亦由于办事结实,敦朴之气,未尽浇散。若奏报虚伪,不特畏遐迩之指摘,亦恐坏桑梓之风气;
16.自古驭外国,或称恩信,或称威信,总不出一信字。非必显违条约,轻弃前诺,而后为失信也。即纤悉之事,颦笑之间,亦须有真意载之以出。心中待他只有七分,外面不必假装十分。既已通和讲好,凡事公平照拂,不使远人吃亏,此恩信也。至于邻人畏敬,全在自立自强,不在装模作样。临难有不屈挠之节,临财有不沾染之廉,此威信也。周易立家之道,尚以有孚之威,归诸反身,况立威于外域,求孚于异族,而可不反求诸己哉!斯二者,似迂远而不切于事情,实则质直而消患于无形。(以上曾语)
17.破天下之至巧者以拙,驭天下之至纷者以静。
18.众无大小,推诚相与。咨之以谋,而观其识;告之以祸,而观其勇;临之以利,而观其廉;期之以事,而观其信;知人任人,不外是矣。近日人心,逆亿万端,亦难穷究其所往。惟诚之至,可救欺诈之穷。欺一事不能欺诸事,欺一时不能欺之后时。不可不防其欺,不可因欺而灰心所办之事,所谓贞固足以干事也。
19.吾辈不必世故太深,天下惟世故深误国事耳。一部《水浒》,教坏天下强有力而思不逞之民;一部《红楼》,教坏天下堂官、掌印司官、督抚、司道、首府及一切红人。专意揣摩迎合,吃醋捣鬼,当痛除此习,独行其志。阴阳怕懵懂,不必计及一切。
20.人贵专一。精神所至,金石为开。
21.军旅之事,胜败无常,总贵确实而戒虚捏。确实则准备周妥,虚饰则有误调度,此治兵之最要关键也。粤逆倡乱以来,其得以肆志猖撅者,实由广西文武欺饰捏报,冒功幸赏,以致蔓延数省。流毒至今,莫能收拾。
22.事上以诚意感之,实心待之,乃真事上之道。若阿附随声,非敬也。
23.挟智术以用世,殊不知世间并无愚人。
24.以权术凌人,可驭不肖之将,而亦仅可取快于一时。本性忠良之人,则并不烦督责而自奋也。(以上胡语)
蔡按:吾国人心,断送于“伪”之一字。吾国人心之伪,足以断送国家及其种族而有余。上以伪驱下,下以伪事上,同辈以伪交,驯至习惯于伪。只知伪之利,不知伪之害矣。人性本善,何乐于伪?惟以非伪不足以自存,不得不趋于伪之一途。伪者人固莫耻其为伪,诚者群亦莫知其为诚,且转相疑骇,于是由伪生疑,由疑生嫉。嫉心既起,则无数恶德从之俱生,举所谓伦常道德皆可蹴去不顾。呜呼!伪之为害烈矣。军队之为用,全侍万众一心,同袍无间,不容有丝毫芥蒂,此尤在有一诚字为之贯串,为之维系。否则,如一盘散沙,必将不戢自焚。社会以伪相尚,其祸伏而缓;军队以伪相尚,其祸彰而速且烈。吾辈既充军人,则将伪之一字排斥之不遗余力,将此种性根拔除净尽,不使稍留萌櫱,乃可以言治兵,乃可以为将,乃可以当兵。惟诚可以破天下之伪,惟实可以破天下之虚。李广疑石为虎,射之没羽;荆轲赴秦,长虹贯日,精诚之所致也。
[注释]
[1]此处应为“自欺者”。
第五章 勇毅
1.大抵任事之人,断不能有毁而无誉,有恩而无怨。自修者但求大闲不逾,不可因讥议而馁沈毅之气。衡人者,但求一长而取,不可因微瑕而弃有用之材。苟于峣峣者过事苛求,则庸庸者反得幸全。
2.事会相薄,变化乘除,吾当举功业之成败,名誉之优劣,文章之工拙,概以付之运气一囊之中,久而弥自信其说不可易也。然吾辈自信之道,则当与彼赌乾坤于俄顷,较殿最于锱铢,终不令囊独胜而吾独败。
3.国藩昔在江西、湖南,几于通国不能相容。六七年间,浩然不欲复闻世事。惟以造端过大,本以不顾生死自命,宁当更问毁誉。
4.遇棘手之际,须从耐烦二字痛下工夫。
5.我辈办事,成败听之于天,毁誉听之于人。惟在己之规模气象,则我有可以自立者,亦曰不随众人之喜惧为喜惧耳。
6.军事棘手之际,物议指摘之时,惟有数事最宜把持得定:一曰待民不可骚扰;二曰禀报不可讳饰;三曰调度不可散乱。譬如舟行,遇大风暴发,只要把舵者心明力定,则成败虽未可知,要胜于他舟之慌乱者数倍。
7.若从流俗毁誉上讨消息,必致站脚不牢。(以上曾语)
8.不怕死三字,言之易,行之实难,非真有胆有良心者不可。仅以客气为之,一败即挫矣。
9.天下事只在人力作为,到水尽山穷之时自有路走,只要切实去办。
10.冒险二字,势不能免。小心之过,则近于葸。语不云乎:“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11.国家委用我辈,既欲稍稍补救于斯民,岂可再避嫌怨。须知祸福有定命,显晦有定时,去留有定数,避嫌怨者未必得,不避嫌怨未必失也。古人忧谗畏讥,非惟求一己之福也。盖身当其事,义无可辞,恐谗谤之飞腾,陷吾君以不明之故。故俏俏之忧心,致其忠爱之忱耳。至于一身祸福进退,何足动其毫末哉?
12.胆量人人皆小,只须分别平日胆小、临时胆大耳。今人则平日胆大,临时胆小,可痛也已。
13.讨寇之志,不可一眚而自挠。而灭寇之功,必须万全而自立。
14.两军交馁,不能不有所损。固不可因一眚而挠其心,亦不可因大胜而有自骄轻敌之心。纵常打胜仗,亦只算家常便饭,并非奇事。惟心念国家艰难,生民涂炭,勉竭其愚,以求有万一之补救。成败利钝,实关天命,吾尽吾心而已。
15.侥幸以图难成之功,不如坚忍而规远大之策。
16.兵事无万全。求万全者,无一全。处处谨慎,处处不能谨慎。历观古今战事,如刘季、光武、唐太宗、魏武帝,均日濒于危。其济,天也。
17.不当怕而怕,必有当怕而不怕者矣。
18.战事之要,不战则已,战则须挟全力;不动则已,动则须操胜算。如有把握,则坚守一月、二月、三月,自有良方。今日之人,见敌即心动,不能自主,可戒也。
19.古今战阵之事,其成事皆天也,其败事皆人也。兵事怕不得许多,算到五六分,便须放胆放手,本无万全之策也。(以上胡语)
蔡按:勇有狭义的、广义的及急遽的、持续的之别。暴虎冯河,死而无悔,临难不苟,义无反顾,此狭义的、急遽的者也。成败利钝,非所逆睹,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此广义的、持续的者也。前者孟子所谓小勇,后者所谓大勇、所谓浩然之气者也。右章所列,多指大勇而言,所谓勇而毅也。军人之居高位者,除能勇不算外,尤须于毅之一字痛下工夫。挟一往无前之志,具百折不回之气,毁誉、荣辱、死生皆可不必计较,惟求吾良知之所安。以吾之大勇,表率无数之小勇,则其为力也厚,为效也广。至于级居下僚(将校以至目兵),则应以勇为惟一天性,以各尽其所职。不独勇于战阵也,即平日一切职务,不宜稍示怯弱,以贻军人之羞。世所谓无名之英雄者,吾辈是也。
第六章 严明
1.古人用兵,先明功罪赏罚。
2.救浮华者莫如质。积玩之后,振之以猛。
3.医者之治瘠痈,甚者必剜其腐肉,而生其新肉。今日之劣弁羸兵,盖亦当为简汰,以剜其腐肉者;痛加训练,以生其新者。不循此二道,则武备之弛,殆不知所底止。
4.太史公所谓循吏者,法立令行,能识大体而已。后世专尚慈惠,或以煦煦为仁者当之,失循吏之义矣。为将之道,亦法立令行、整齐严肃为先,不贵煦妪也。
5.立法不难,行法为难。凡立一法,总须实实行之,且常常行之。
6.九弟临别,深言御下宜严,治事宜速。余亦深知驭军驭吏,皆莫先于严,特恐明不傍烛,则严不中礼耳。
7.吕蒙诛取铠之人,魏绛戮乱行之仆。古人处此,岂以为名,非是无以警众耳。
8.近年驭将失之宽厚,又与诸将相距过远,危险之际,弊端百出,然后知古人所云作事威克厥爱,虽少必济,反是乃败道耳。(以上曾语)
9.自来带兵之将,未有不专杀立威者。如魏绛戮仆,穰苴斩庄贾,孙武致法于美人,彭越之诛后至者,皆是也。
10.世变日移,人心日趋于伪,优容实以酿祸,姑息非以明恩。居今日而为政,非用霹雳手段不能显菩萨心肠。害马既去,伏??龙不惊,则法立知恩。吾辈任事,只尽吾义分之所能为,以求衷诸理之至。是不必故拂乎人情,而任劳任怨,究无容其瞻顾之思。
11.号令未出,不准勇者独进;号令既出,不准怯者独止。如此则功罪明而心志一矣。
12.兵,阴事也,以收敛固啬为主。战,勇气也,以节宣提倡为主。故治军贵执法谨严,能训能练,禁烟禁赌,戒逸乐,戒懒散。
13.治将乱之国,用重典;治久乱之地,宜予以生路。
14.行军之际,务须纪律严明,队伍整齐,方为节制之师。如查有骚扰百姓,立即按以军法。吕蒙行师,不能以一笠宽其乡人,严明之谓也。绛侯治兵,不能以先驱犯其垒壁,整齐之谓也。
15.立法宜严,用法宜宽,显以示之纪律,隐以激其忠良。庶几畏威怀德,可成节制之师。若先宽后严,窃恐始习疲玩,终生怨尤,军政必难整饬。(以上胡语)
蔡按:治军之要,尤在赏罚严明。煦煦为仁,足以隳军纪而误国事,此尽人所皆知者。近年军队风气纪纲太弛,赏罚之宽严每不中程,或姑息以图见好,或故为苛罚以示威,以爱憎为喜怒,凭喜怒以决赏罚。于是赏不知感,罚不知畏。此中消息,由于人心之浇薄者居其半,而由于措施之乖方者亦居其半。当此沓泄成风、委顿疲玩之余,非振之以猛,不足以挽回颓风。与其失之宽,不如失之严。法立然后知恩,威立然后知感。以菩萨心肠,行霹雷手段,此其时矣。是望诸勇健者毅然行之,而无稍馁,则军事其有豸乎。
第七章 公明
1.大君以生杀予夺之权授之将帅,犹东家之银钱货物授之店中众伙。若保举太滥,视大君之名器不甚爱惜,犹之贱售浪费,视东家之货财不甚爱惜也。介之推曰:“窃人之财犹谓之盗,况贪天之功以为己功乎?”余则略改之曰:“窃人之财犹谓之盗,况假大君之名器,以市一己之私恩乎?”余忝居高位,惟此事不能力挽颓风,深为愧惭。
2.窃观古今大乱之世,必先变乱是非,而后政治颠倒,灾害从之。屈原之所以愤激沉身而不悔者,亦以当日是非淆乱为至痛。放曰:兰芷变而不芳,荃蕙化而为茅。又曰:固时俗之从流,又孰能无变化。伤是非之日移日淆,而几不能自主也。后世如汉、晋、唐、宋之末造,亦由朝廷之是非先紊,而后小人得志,君子有皇皇无依之象。推而至于一省之中,一军之内,亦必其是非不揆于正,而后其政绩少有可观。赏罚之任视乎权位,有得行,有不得行。至于维持是非之公,则吾辈皆有不可辞之责。顾亭林先生所谓匹夫与有责焉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