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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法心要
握奇外垒篇
握奇法曰:一军一万二千五百人。以十人为一火,一队二百五十火。幕亦如之。幕长一丈六尺,舍十人。人守地一尺六寸。十以三为奇,以三千七百五十人为奇兵,余八千七百五十人分为八阵。阵有一千九十三人、七分五铢,守地一千七百五十尺。八阵积率为地一万四千尺,率城三百三十六步余二尺,积率城六里余一百七十三步二尺。以垒四面乘之,一面得地一里余二百二十三步一尺。垒内得地一十四顷一十七亩余一百九十七步四尺六寸六分。以为外垒,每三百六十步为一里。
天阵居干为天门,地阵居坤为地门。
风阵居巽为风门,云阵居艮为云门。
飞龙阵居震为飞龙门,虎翼阵居兑为虎翼门。
鸟翔阵居离为鸟翔门,蛇盘阵居坎为蛇盘门。
以天、地、风、云为四正,以龙、虎、鸟、蛇为四奇。
干、坤、艮、巽为阖门,坎、离、震、兑为开门。门首有牙旗、游队列左右。偏将军居垒门,禁出入,察奸邪。垒外有游军入两端,前有冲,后有轴,四隅有辅,以备非常。中垒以奇兵三千七百五十人为中垒,守地六千尺,积地二余里。
合而为一篇
经曰:以一阵之中分而为八阵,听音望麾,以出四奇。飞龙、虎翼、鸟翔、蛇盘为四奇,天、地、风、云为四正。夫善战者,以奇胜,以正合,相生如环之无端,孰能穷之?奇为阳,正为阴,阴阳相薄而四时行焉。奇为刚,正为柔,刚柔相济而万物成焉。奇正之用,万物无所不胜焉。所谓合者,即合奇正八阵而为一也。
分而为八篇
经曰:风后演握奇图,自一阵之中分而为八阵。
天有冲,或圆布。黄帝曰:「少则圆利。」为主,色尚玄,而为干。
地主静,故方。色尚黄,而为坤。
风附于天阵,象其形锐首利。为客,色尚赤,而为巽。
云附于地上。太公曰:「左右相向是也。」其形亦锐首而利。为客,色尚上黄下黑,而为艮。
飞龙阵屈曲似龙利。为主,色尚上玄下赤,而为震。
虎翼阵居中,法翼而进宜利。为主,色尚白,而为兑。
鸟翔阵,太公曰:「突击之义也。」是其形迅亟利。为客,色尚上黄下赤,而为离。
蛇蟠阵,太公曰:「围之义也。」是其形宛转利,为主,色尚上玄下白,而为坎。
平戎万全阵法
万全阵,凡九围共成一阵。内三为方阵,一为前锋,一为后殿,二为左翼,二为右翼。
凡中心连排方阵三,每阵各将一人主之。其阵各方五里,人相去一里,东西占一十七里。每阵周围二十里,计七千二百步,每五百步为一地分。每一地分用战车一乘,兵士二十二人。三人在车上,四人掌拒马四,小牌四,枪四,剑六,四人掌床子弩二,四人掌步弩二,四人掌掉刀二、小牌二,三人掌弓三、团牌三面。一阵计一千四百四十地分。战车一千四百四十乘。地分士卒三万一千六百八十人,无地分兵士五千人。以三十人为一队,计一百六十六队,余二十人。其士兵于阵内列行,拒马五千七百六十,大杆枪五千七百六十根,床子弩二千八百八十张,步弩五千七百六十张,掉刀二千八百八十口,小牌八千六百四十面,步刀四千三百二十口,团牌四千三百二十面。望楼八座,每座望子十人,计八十人。凡阵之四面列战车、榜牌及诸兵器。皆持满外向。车中贮糗粮、军中所用之物。又每面门一,以门为临时启闭之节。东西稍阵,各用骑兵万人,解镫分为两行。前行配五十骑为一队,计一百二十五队。每队并队眼占地五十步,计六千二百五十步,计一十七里一百三十步。后行配三十骑为一队,计一百二十五队。每队并队眼占地五十步,东西占地十七里九十步。三路探马计三十队,每路各浮图子排列,计一百六十五骑。轻骑七千五百人,骑枪七千五百条,牌七千五百面。剑三千七百五十口,东西阵各剑一千八百七十五口,骨朵三千七百五十条,东西稍阵骨朵各一千八百七十五条。前后阵各用骑兵五千人,解镫分为两行。前行配五十骑为一队,计六十二队。每队并队眼占地六十五步,计四千三十步,计一十一里七十步。后行配三十骑为一队,计六十二队余十八人。每队并队眼占地六十五步,计四千九十五步,计十一里三十五步。五路探马计五十队,后阵减两路牌。每路各浮图子排列,计二百七十五骑。轻骑三千八百人,骑枪三千八百条,团牌三千八百面,剑一千九百口,前后阵各剑九百五十口,骨朵一千九百条,前后阵各骨朵九百五十条。三阵凡用兵士一十四万九百三十人。十一万二百八十人步,内二百四十人充望子;三万六百五十人骑,内六百五十人充探马。数内骑军及无地分兵士共四万五千六百五十人;三万六百五十人骑,一万五千人步也。
平戎万全阵图
每队计一千四百四十地分,方五里。每地分车一,兵士二十二。并十地分为一点。
常山蛇阵法
常山蛇阵,步卒五部,凡四千人。其中、前、后、左、右等军,量山川土地之形,按阵而居,可以逸待劳,以饱待饥。其扬、奇、备、伏,皆马骑。分而为八,凡二千人。逐便而居,以应权也。六鼓举龙旗,则为常山之蛇阵矣。
《战国策》曰:「常山之蛇,击其尾则首救之,击其首则尾救之,击其腹则首尾皆救。」此其义也。
洞当阵法
方阵者,乃黄帝五行之金阵也。于卦属兑宫,于五音属商,为白兽。则孙子之方阵,吴起之车箱,武侯之洞当阵。以其行伍洞彻而相当也。其扬、奇、备、伏,兵后八阵,皆效常山之法。布之恐烦多,不重叙也。法曰:举白旗,闻鼓音,左部居左,右部居右,前部居前,后部居后,中部居中。部皆各置校尉,左、右、中央司马。各按部以前后曲相次,曲以左右官相当,官以前后队相随,队以百人为列,列以十人为对,对以五人为伍,各按其处无动。队分为团,合为队,谓之分合。卒一人居地二步,一队方十步。广二十步,队间容队。曲广十步,曲间容曲。部袤一百八十步,部间容部。阵广四百六十步,阵间容阵。凡设方者,所以弛张也。高平利洞当阵,洞当利变也。
中黄阵法
夫圆阵者,黄帝五行之土阵也。于卦属艮,于五音属宫,为勾阵。则孙子之圆阵,吴起之车釭,武侯之中黄,以居其中位者土也。法曰:举黄旗,闻二鼓,其前部前曲出其前,前部后曲出与之。并后部后曲出其后,后部前曲出与之。并左右部及中部,各旋向左右,卫骑随之。校尉、司马部后居地如法。四方高,利中黄阵,中黄能利守也。
鸟翔阵法
鸟翔阵图者,乃黄帝五行之火阵也。于卦则属离宫,于五音属征,而为朱雀。于太公名为鸟云阵,孙子为牡阵,吴起为锐阵,武侯则谓之鸟翔阵。其名鸟翔者,取其轻锐如鸟之飞翔也。法曰:举朱旗,闻四鼓音,右部前曲出在后部前,左部前曲出在前部前,相去二十步,左右官各前进二十步为嘴。中部前曲左右队前次之,校尉、司马部后居地如法。后高前下,利鸟翔阵,鸟翔利溃也。
握机阵法
握机者,昔太公三才之地阵也。于卦属坤宫。则孙子之车轮阵,吴起之衡阵,武侯之握机阵。以其进止机巧为名。法曰:举熊旗,闻六鼓音,则以左部前曲后队左右官各右移,后曲前队左右官各左移,出二十步。其右部亦如之。相近如鼓翼状。而校尉、司马部后居地如法。地势平易利握机阵,握机以利进耳。
虎翼阵法
昔太公三才人阵,今罘罝阵也。一曰飞龙阵。卦属巽宫。则孙子之罘罝阵,吴起之八卦阵,武侯之虎翼阵,以游骑于两傍而舒翼也。或名鱼丽阵,又曰鱼贯阵。《左传》曰:「原繁、高渠弥以中军奉郑公,为鱼丽之阵。」即此也。法曰:举鹖旗,闻七鼓音,左右部前曲左右官居前横列,后曲居后,亦如之。中部及前后部曲等,布地如法。斥泽利虎翼阵,虎翼利救援耳。
衡阵法
昔太公三才之天阵,于卦属干宫。则孙子之雁行阵,吴起之鹅鹳阵,武侯之衡阵。取其连接如秤衡故名。《左传》曰:「郑翩愿为鹳,其御愿为鹅。」是也。法曰:举雕旗,闻八鼓音,以中部前曲进前,出为首。其后曲次之,与前部前曲、后部前曲并出前。前部后曲左斜,官曲相随;后部后曲右斜,官曲相随。右部却次后部后曲,皆右斜,亦官曲相随;左部却次前部后曲,皆左斜,亦官曲相随。校尉、司马部后居地如法。城丘之所利于衡阵,衡阵利绕也。
方营图法
法曰:诸军逢平原广泽,无险可恃,即作方营。兵既有二万人,已分为七军。中军四千人,左、右四军各二千六百人。虞侯两军各二千八百人。左、右军及左、右虞侯军别三营,六军分为十八营,中军作一大营。如其不在贼境,田土宽平,每营中间使容一营。如地狭则不得使容一营地。中军在中央,六军总管在四畔,象六出之花军。出入右虞侯引其前营,在中央右厢向南,左军虞侯押后,在中央后左厢近北结角。两军虞侯相当状同明。若左虞侯在前即右虞侯在后。诸军并却转其左右两厢,营在四面。各听令依本营卓幕,得相统摄,缓急须相救援。若欲得放马其外,营幕即狭长布列,务取其营内宽广,不使街巷狭窄,营外仍置拓队效此法。
偃月营篇
书曰:偃月营形,象背山冈,面陂泽,轮逐山势,随势置形。地形下狭之所,不宜置营。
按:偃月营,以四分幕。一万人以六千人守地九千六百尺,积得一千六百步,积步四里余一百六步为营。轮四千人守地六千四百尺,积尺得一千六百步余四尺,积步得二里余三百四十六步四尺,为弦。弦置三门,每门相去三百五十五步一尺五寸五分。营内有地十八项八十亩余五十八步四尺。右置上弦门,中置偃月门,左置下弦门。置偃月中营,以二千五百人守地四千尺,积尺得六百六十步余四尺,积步得一里三百步余四尺。每幕加地四尺五寸四分。每幕中两厢上马十二匹,大小如常。马俱鞍,土俱甲,左右上下以习射骑之方焉。
偃月营法
凡地带半险,须作月营。其营军列面平背险,两翅向险,如月初生。每营相去疏密及安置队伍准前法。其门则临时计之。至若兵马多少,幕次所设,此大约也。如有警急,畜牧并于营后安置。
一说安营法与圆阵相侔。每一大营有四十子营。营各四十幕为一部。其一子营皆空,其内八关,关三径,十三旗,十六鼓。左矛右戟,前楯后弩,旗鼓中央大将之所。余法准上同。
裴绪营法
凡大小军营,拟于城郭营室,必须牢固,不可得而犯乱也。其古法多依九宫、六甲、太乙、天门、地户之法,皆为疑惑,不便于事。今则但取山川地形,利便水草,随其险易为之御。平地则方列,临水则圆围,山路则盘回,川流则屈曲。务于适时便用耳。法曰:凡下营,非贼境,地土宽平,即布大方阵。营内有一十七小营,中间相去使容一营。如有贼境,即须窄狭不得使容一营。其营四角编入,仿佛使圆,圆则易守。其一十七小营,计一万七千人,古制一万二千五百人为军,今加四千五百人为奇、伏、扬、备,则军中之手足以应时用。其非正门不得辄出入,犯者论如军律。
诸家军营九说
凡安营部分之法已载前说。其周营须设界限,立藩蔽,以捍外寇。旧法有九种,大约军不久驻,则为立枪营、栊枪、车营、拒马之类。若兵久驻,则用柴营、掘壕城营、木栅之类。符彦卿曰:在贼境,宿用枪营,行用方阵,惟大将度宜而处之。令御军者皆可约此为制也。
立枪营法
凡军不久驻,可立枪为营,枪头间架令均。黄昏擂鼓,各着下枪,鼓声绝,刺枪讫。兵士更不得出白绳,断烟火。营外置约铺,其则更着一人伏听。营外有警,当铺不得高声,敲枪传过,四面即知警,预作堤防。
栊枪营法
凡栊枪为营者,其枪如鸦巢,栊幕外七尺,栊枪之外造土壕一重,枪去幕七步,衣甲器械,每人一堆,如有警急,易着衣甲。车马在傍横排。
柴营法
凡柴营,其柴须密排,六使通过。其间钉橛,仍着下压之。其车横排须间,间架匀,急疾转车,便可为城(或作炮)。若久住,营中置一望杆。
掘壕营法
凡掘壕立枪,用白绳取定其壕,底阔一丈二尺,深一丈,口阔一丈五尺。其土向里拍作土岸,高四尺五寸,令实勿至摧塌。里面削成,其上通人行。立壕门掘彻,即权施浮桥,急疾拆去。当界二十步置一战楼,以门扇及他板木权造。壕唇外掘陷马坑一重,阔二十五步。每坑鹿角枪三根,铁头入土令坚。近壕布棘城一重,阔二十五步。
车营法
凡车营法,车每五十步一乘,每百步取一乘为战车。车中出战队。其车子营及外营横排,牛在当中,拒马枪在外。仍连车辕为左右厢和门。
木栅法
凡木栅,因敌所逼,不及筑城垒,或因山河险势,多石少土,不任版筑,乃建木为栅。方圆高下,随势深埋,木根重复,弥缝其阙。内重短为阁道。外柱一重长出四尺为女墙,皆泥涂之。栅外掘壕阔二丈,深一丈。木栅里每百步造战楼一具,置望楼以远探望。
太白营篇
经曰:参七星,伐三星。连肩足十星,为十将军。西方白虎之宿也,主杀伐。此星明而军起。秋冬草木摇落,有如军威,故兵出而法严。
凡一将守一千人,十将守一万人,每幕十人。守地一万六千尺,积尺得二千六百六十六步余四尺,积步得七里余一百四十六步四尺。营内有地一十八顷七十亩余一百四十三步五尺三寸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