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案汇录庚集

台案汇录庚集


台案汇录庚集卷一
台案汇录庚集卷二
台案汇录庚集卷三
台案汇录庚集卷四
台案汇录庚集卷五
后记

台案汇录庚集卷一

  一、兵部「为内阁抄出奉上谕一道」移会(黄仕简、任承恩心存观望,办理迟延,着再传旨严行申饬)乾隆五十二年二月十八日

  二、兵部「为内阁抄出福建水师提督黄仕简奏」移会(奏报台湾「贼伙」蔓延情形)乾隆五十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三、户部「为内阁抄出汉字上谕一道」移会(指示办「贼」事宜)乾隆五十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四、刑部「为内阁抄出奉上谕一道」移会(黄仕简、任承恩革职拿问。福建水师员缺着蓝元枚调补,陆路提督员缺着令柴大纪暂行署理)乾隆五十二年四月初九日

  五、宗人府「为内阁抄出汉字上谕一道」移会(福建水师提督着郝壮猷暂署,福建陆路提督员缺着蓝元枚调补)乾隆五十二年四月十二日

  六、户部「为内阁抄出汉字上谕一道」移会(郝壮猷正法)乾隆五十二年四月十三日

  七、兵部「为内阁抄出调任闽浙总督常青奏」移会(查明凤山县城既得复失情形)乾隆五十二年四月十九日

  八、刑部「为内阁抄出奉上谕一道」移会(嘉奖将军常青、游击蔡攀龙,并赏恤阵亡弁兵、乡勇、义民)乾隆五十二年五月初五日

  九、刑部「为内阁抄出调任闽浙总督常青等奏」移会(奏覆遵旨办理各缘由)乾隆五十二年五月

  一○、兵部题本(请将新授福建陆路提督兼管台湾镇总兵事务柴大纪再准其军功加一级)乾隆五十二年六月十二日

  一一、刑部「为内阁抄出福建台湾镇总兵柴大纪奏」移会(奏报四月初十、十二等日打仗获「匪」情由)乾隆五十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一二、兵部「为内阁抄出福建台湾总兵柴大纪奏」移会(覆奏台湾原设额兵分防情形)乾隆五十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一三、兵部「为内阁抄出上谕一道」移会(黄仕简、任承恩交刑部严行监禁)乾隆五十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一四、户部「为内阁抄出清字谕旨一道」移会(柴大纪赏给巴图鲁名号)乾隆五十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一五、兵部「为内阁抄出奉上谕一道」移会(授福康安为将军,携带钦差关防驰赴台湾,更换常青督办军务)乾隆五十二年八月初十日

  一六、闽浙总督李侍尧题本(题报参赞大臣水师提督蓝元枚在军营病故)乾隆五十二年九月初十日

  一七、贵州总兵许世亨题本(奏明起程,总统黔兵协剿「台匪」)乾隆五十二年九月十五日

  一八、兵部「为内阁抄出将军福康安奏」移会(调用苏州城守营参将李芳园随往军营,以资差委)乾隆五十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一九、户部题本(议覆福建巡抚徐嗣曾题报台湾府属乾隆五十二年蠲免地丁银两、应需文职官员俸役食等项银两,准于司库存贮银内动拨)乾隆五十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二○、兵部「为内阁抄出奉上谕一道」移会(普吉保收复笨港,交部议叙)乾隆五十二年十一月初二日

  二一、户部「为内阁抄出汉字上谕一道」移会(黄仕简、任承恩宽免勾决)乾隆五十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二二、户部「为内阁抄出汉字上谕一道」移会(柴大纪着封一等义勇伯)乾隆五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二三、户部「为内阁抄出汉字上谕一道」移会(游击邱维扬、守备杨彲打仗阵亡,交部议恤)乾隆五十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二四、吏部「为内阁抄出奉上谕一道」移会(赏给守城出力兵丁两月钱粮)乾隆五十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二五、兵部「为内阁抄出上谕」移会(着将诸罗县改为嘉义县)乾隆五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二六、吏部「为内阁抄出上谕一道」移会(洋商捐银助饷,着吏部照例议叙,以示奖励)乾隆五十二年十二月初五日

  二七、礼部「为内阁抄出两广总督孙士毅奏」移会(奏报闽省赴台剿「匪」兵船一只被风漂泊到粤,淹毙兵丁一名)乾隆五十二年十二月

  二八、兵部「为内阁抄出闽浙总督李等奏」移会(奏请大计展限)乾隆五十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二九、户部「为内阁抄出奉汉字上谕一道」移会(上年台湾办理军务,漳泉等府八县着蠲免本年应征钱粮十之三、二)乾隆五十三年正月初四日

  三○、兵部「为内阁抄出奉上谕一道」(福康安攻克斗六门等处,着交部议叙)乾隆五十三年正月十八日

  三一、户部「为内阁抄出浙江巡抚琅奏」移会(长芦商人王得宜等愿输银两)乾隆五十三年正月十九日

  三二、兵部「为内阁抄出福州将军常青奏」移会(前奏连得胜仗折内遗漏潮州镇标千总吴大瑞一员,自请交议)乾隆五十三年正月二十六日

  三三、刑部「为内阁抄出奉上谕一道」移会(常青撤去双眼花翎,恒瑞革去将军)乾隆五十三年正月二十八日

  三四、户部「为内阁抄出两淮盐政全德奏」移会(商人捐输银两,交部议叙)乾隆五十三年正月二十九日

  三五、都察院「为内阁抄出奉上谕一道」移会(柴大纪、常青革职,俱交福康安严审。福建水师提督员缺着蔡攀龙调补,福州将军员缺着魁麟补授)乾隆五十三年正月三十日

  三六、吏部「为内阁抄出奉上谕一道」移会(恒瑞仍着自备资斧来京)乾隆五十三年正月三十日

  三七、兵部「为内阁抄出两江总督书麟奏」移会(覆奏查明红旗系由浙省误发及奏折过境日期)乾隆五十三年二月初三日

  三八、都察院「为内阁抄出奉上谕一道」移会(李侍尧、琅玕俱着交部严加议处。李侍尧续参柴大纪各款并着交福康安严审定拟)乾隆五十三年二月十二日

  三九、兵部「为内阁抄出将军福康安奏」移会(义民首郝壮猷等八名分别赏给翎顶)乾隆五十三年二月十三日

  四○、刑部「为内阁抄出奉上谕一道」移会(综示办理林爽文案先后得失)乾隆五十三年二月十六日

  四一、兵部「为内阁抄出将军公福康安奏」移会(兴化协副将格绷额丁忧,奏准留任,所有该员养廉,请仍照原衔支给全分)乾隆五十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四二、兵部「为内阁抄出奉上谕一道」移会(各省承运米石、经管驿站及押解文武员弁俱着交部议叙)乾隆五十三年三月初十日

  四三、户部「为内阁抄出钦奉汉字上谕一道」移会(所有漳州民人各庄着赏给思义村)乾隆五十三年三月十三日

  四四、刑部「为内阁抄出江苏巡抚闵鹗元奏」移会(逆匪林棍正法)乾隆五十三年三月十四日

  四五、兵部「为内阁抄出闽浙总督李侍尧奏」移会(酌拨鸟枪)乾隆五十三年三月

  四六、兵部「为内阁抄出大学士阿等奏」移会(林爽文、陈傅审拟凌迟处死)乾隆五十三年三月十七日

  四七、礼部「为内阁抄出将军福康安等奏」移会(拏获庄大田及有名头目四十余名)乾隆五十三年三月十八日

  四八、户部「为内阁抄出护理福建巡抚伍拉纳奏」移会(特参被失饷鞘、串同讳匿赔解之县令解员)乾隆五十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四九、内阁抄出福建巡抚徐嗣曾奏折(遵旨查奏柴大纪诸劣迹)乾隆五十三年三月

  五○、广西巡抚孙永清题本(题报委员分运闽饷起程出境各日期)乾隆五十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五一、刑部「为内阁抄出李侍尧奏」移会(办理缘坐人犯)乾隆五十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五二、兵部「为内阁抄出两广总督孙等奏」移会(拏获逃兵,审明正法)乾隆五十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五三、宗人府「为内阁抄出汉字上谕一道」知会(加赏福康安等俱用紫缰等项)乾隆五十三年三月

  五四、兵部「为内阁抄出福建巡抚徐奏」移会(奏报台湾抚恤难民及察看地方情形)乾隆五十三年四月初一日

  五五、福建巡抚徐嗣曾残奏折(查办柴大纪误拿匪犯)

  五六、兵部「为内阁抄出将军福康安等奏」移会(奏报查看南路情形)乾隆五十三年四月初一日

  五七、刑部「为内阁抄出台湾军营将军福片奏」移会(请赏给义民守备黄奠邦巴图鲁名号、义民首张元懃、王得禄花翎)乾隆五十三年四月初四日

  五八、吏部「为内阁抄出奉上谕一道」移会(台湾道永福着福康安审讯)乾隆五十三年四月初四日

  五九、刑部「为内阁抄出台湾军营将军福康安等奏」移会(拏获林爽文之弟林勇及庄大田家属并有名贼目匪伙)乾隆五十三年四月初四日

  六○、户部「为内阁抄出湖南巡抚浦霖奏」移会(查抄刘亨基家产)乾隆五十三年四月初八日

  六一、兵部「为内阁抄出将军福康安等奏」移会(撤回各省官兵)乾隆五十三年四月初九日

  六二、兵部「为内阁抄出将军公福康安等奏」移会(台湾军营所出广东各缺,拟将出力人员升补)乾隆五十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六三、户部「为两广总督孙士毅等奏」移会(查抄唐镒家产)乾隆五十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六四、兵部「为内阁抄出福康安等奏」移会(覆奏凯旋兵丁渡洋事宜)乾隆五十三年五月初二日

  六五、兵部「为内阁抄出军机大臣等奏」移会(议叙鄂辉、舒亮、普尔普三人劳绩)乾隆五十三年五月

  六六、兵部题本(议覆福康安等奏请参将特克什布等升补副将、参将、游击、都司、守备)乾隆五十三年五月初九日

  六七、户部「为内阁抄出汉字上谕一道」移会(广东派赴台湾官兵赏给银两)乾隆五十三年五月初九日

  六八、刑部「为内阁抄出闽浙总督李侍尧奏」移会(拏获偷窃饷鞘贼犯,审明办理)乾隆五十三年五月十一日

  六九、给台湾总兵普吉保敕谕 乾隆五十三年五月初三日

  七○、署理闽粤南澳总兵郑元好题本(恭报交印回任日期)乾隆五十三年五月十三日

  七一、台湾军营将军福康安等残奏折(清查台湾酌筹善后事宜)乾隆五十三年六日

  一、兵部「为内阁抄出奉上谕一道」移会

  兵部为移会事:职方司案呈,内阁抄出奉上谕一道,除行文完结外,相应抄单移会贵处查照销案可也。须至移会者。计粘单一纸。右移会稽察房。乾隆五十二年二月十八日。

  乾隆五十二年二月十二日,内阁抄出奉上谕:昨据黄仕简奏,派令总兵郝壮猷、柴大纪分路剿捕贼匪,该提督在郡城南北冲要处堵御擒捕等语。所奏殊不详悉。又据常青奏,任承恩由鹿港登岸之后,迄今尚无进兵确信等语。不知其故,实属可疑。已降旨将黄仕简、任承恩严行申饬矣。黄仕简于贼匪滋事之始,如果病体未愈,何妨据实奏明。即不能亲身前往剿捕,朕必加恩原谅。乃既经带兵前往,又未将病未全愈不能亲往之处奏明。伊系专阃大员,即应探明贼踪,躬率士兵迅速追剿,何得安坐郡城,仅以派员分捕了事?任承恩系自请前往,更应奋勇出力。乃于正月初六日由鹿港登岸,迄今月余,总未据奏报剿贼情形。是该提督前此自请前往,并非踊跃急公,不过以有此一奏,可以为日后站脚地步,是诚何心!此皆由伊二人同系提督,职分相等,彼此心存观望,以致办理迟延。从来行军之道,贵于纪律严明,尤贵事权划一,而机宜缓急,总在随时酌办。此事初起时,朕以伊等迹涉张皇,屡谕令镇静办理。今该提督等于抵台湾后如此迁延观望,朕又不得不严加策励矣。且彼时水陆两提督俱奏明前往,朕即以任承恩不应同赴台湾,亦恐水师非其所辖,呼应不灵,未免掣肘,转于剿捕无益。但因任承恩业已登舟配渡,并思多一人或可得一人之益,是以未令转回。今该提督等竟如此漫无筹划,而所带水陆弁兵各顾所辖,彼此不相统辖,因而互为观望,不能克期竣事,果不出朕之所料。设彼时任承恩不往台湾,则所调陆路弁兵俱听水师提督统辖调遣,权归于一,或早已奏报蒇功亦未可定。幸而贼匪不过么■〈麻上骨下〉乌合,又经官兵义民迭次痛剿,纷纷逃避,不更肆滋扰。倘贼人狡猾奸谲,见弁兵等渐形懈弛,复乘间侵犯,岂不转堕其计,尚复成何事体?但现在贼匪未得扑灭净尽,看此光景究由该提督等迁延贻误所致,则常青不得不速往督办矣。黄仕简、任承恩着再传旨严行申饬,并各令自行明白回奏。若该提督等仍前延缓,尚不亲率将弁实力会剿,迅速办竣,朕于事务赏罚分明,伊二人岂尚未知,恐不能当此重戾!此旨着由六百里加紧发往传谕黄仕简、任承恩外,并通谕知之。钦此。

  ——录自明清史料戊编第三本二三三页。

  二、兵部「为内阁抄出福建水师提督黄仕简奏」移会(二月二十五日)

  兵部为移会事:职方司案呈,内阁抄出福水提黄奏前事一折,除行文完结外,相应抄单移会贵处查照销案可也。须至移会者。计连单一纸。右移会稽察房。乾隆五十二年二月日。

  乾隆五十二年二月十七日,内阁抄出福建水师提督臣黄仕简谨奏:查贼匪林爽文、王芬等纠伙谋为不轨,先于上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夜猝攻北路大墩营盘,所有防拏会匪之北路协副将赫生额、台湾镇标中营游击耿世文、彰化县知县俞峻先被杀害。又于十一月二十九日,匪党数千,攻彰化县,因在城兵力单薄不敌,县城被陷。台湾府知府孙景燧、理番同知长庚、前署彰化县刘亨基、署典史冯启宗、北路协都司王宗武,俱被害。十二月初六日,攻陷诸罗县城,摄诸罗县俸□台防同知董启埏、台湾镇标左营游击李中扬、诸罗守备郝辉龙、典史锺燕超,俱同日被害。贼伙蔓延,扰及淡水。十二月十三日,南路贼匪复攻陷凤山县城,知县汤大奎自刎殉难,典史史谦被害。贼众连结,偪攻府城。据台湾镇总兵柴大纪报称,督率官兵堵御。台湾道永福等招募乡勇义民,协同官兵守御。自十二月初九、初十、十三、十六、十九、二十六、三十等日打仗,杀死贼匪甚多等语。理合恭折奏闻,谨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