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公书判清明集

为爪牙丰殖归己(宋自牧)
检法书拟
断罪(宋自牧)
结托州县蓄养罢吏配军夺人
之产罪恶贯盈(宋自牧)
为恶贯盈(蔡久轩)
检法书拟
断罪(宋自牧)
举人豪横虐民取财(宋自牧)
检法书拟
断(宋自牧)
何贵无礼邑令事(马裕斋)
不纳租赋擅作威福停藏逋逃
胁持官司(胡石壁)
教唆与吏为市(蔡久轩)
责决配状(胡石壁)
士人教唆词讼把持县官
(胡石壁)
先治教唆之人(胡石壁)
惩教讼(方秋崖)
卷之十三
惩恶门
母子不法同恶相济(刘寺丞)
哗鬼讼师(蔡久轩)
讼师官鬼(蔡久轩)
专事把持欺公冒法(翁浩堂)
把持公事赶打吏人(翁浩堂)
先治依凭声势人以为把持县
道者之警(胡石壁)
撰造公事(蔡久轩)
哗徒反复变诈纵横捭阖
(马裕斋)
告讦
诬讦(蔡久轩)
豪与哗均为民害(吴雨岩)
资给告讦(吴雨岩)
资给诬告人以杀人之罪
资给人诬告
教令诬诉致死公事
自撰大辟之狱(刘后村)
叔告其侄服内生子及以药
毒父(胡石壁)
告讦服内亲
妄以弟及弟妇致死诬其叔
(刘后村)
妄诉者断罪枷项令众候犯
人替(胡石壁)
以刼夺财物诬执平人不应
末减(胡石壁)
以女死事诬告(吴雨岩)
妄论人据母夺妹事(翁浩堂)
妻自走窜乃以刼掠诬人
(翁浩堂)
姊妄诉妹身死不明而其夫愿
免检验(翁浩堂)
叔诬告侄女身死不明
(翁浩堂)
钉脚(婺州)
挟雠妄诉欺凌孤寡(建倅)
邻妇因争妄诉(胡石壁)
拒追
峒民负险拒追(胡石壁)
诬赖
以死事诬赖(蔡久轩)
以叔身死不明诬赖(胡石壁)
以累经结断明白六事诬罔脱
判昏赖田业(刑提干拟)
假为弟命继为词欲诬赖其
堂弟财物(主簿拟)
又判
提举司判
王方再经提刑司钉锢押下
县(天水)
骗乞
卷之十四
惩恶门
奸恶
元恶(蔡久轩)
杀人放火(蔡久轩)
捕放生池鱼倒祝圣亭(蔡久轩)
一状两名(蔡久轩)
把持公事欺骗良民过恶山
积(宋自牧)
检法书拟
断(宋自牧)
合谋欺凌孤寡(胡石壁)
假伪
假伪生药(胡石壁)
因争贩鱼而致鬬殴(翁浩堂)
卖卦人打刀镊妇
赌博
因赌博自缢(潘司理拟)
断(蔡久轩)
禁赌博有理(方秋崖)
自首博人支给一半赏钱
(胡石壁)
宰牛
宰牛当尽法施行(胡石壁)
屠牛于庙(刘后村)
宰牛者断罪拆屋(刘后村)
莲堂传习妖教(蔡久轩)
痛治传习事魔等人(吴雨岩)
淫祠
不为刘舍人庙保奏加封
(胡石壁)
非勅额者并仰焚毁(胡石壁)
先贤不当与妖神厉鬼错杂
计嘱勿毁淫祠以为奸利
(胡石壁)
淫祀
宁乡段七八起立怪祠
(范西堂)
行下本路禁约杀人祭鬼
诳惑
刘良思占充庙祝
约束诸庙庙祝
说史路岐人仵常挂榜县门
巫觋
巫觋以左道疑众者当治士人
惑于异者亦可责(胡石壁)
提刑司押下安化曹万胜讼曹
九师符禁事(范西堂)
贩生口
禁约贩生口(吴雨岩)
匿名书
匿名榜连粘晓谕(翁浩堂)
竞渡死者十三人(蔡久轩)
霸渡
霸渡(蔡久轩)
晓示过船榜文仍移文邻郡
(范西堂)
客人范景山讼益阳徐教练
等打檐仗
裴乙诉邓四勒渡钱行打
约束张家渡乞觅

私撑渡船取乞
严四为争渡钱溺死饶十四
附录一
宋版残序(幔亭曾孙)
清明集名氏
名公书判清明集析类目録
刻清明集叙(张四维)
清明集后序(盛时选)
名公书判清明集作者
名号对照
附录二勉斋先生黄文肃公
文集(北图藏元刻本)
危教授论熊祥停盗
曾知府论黄国材停盗
曾适张潜争地
曾潍赵师渊互论置曾挻田产
白莲寺僧如琏论陂田
陈如椿论房弟妇不应立
异姓子为嗣
崇真观女道士论掘坟
张运属兄弟互诉墓田
窑户杨三十四等论谢
知府宅强买砖瓦
彭念七论谢知府宅追扰
邹宗逸诉谢八官人违法刑害
徐少十论诉谢知府宅九官
人及人力胡先强奸
为人告罪
宋有论谢知府宅侵占坟地
王显论谢知府占庙地
张凯夫诉谢知府宅贪并田产
徐莘首赌及邑民列状论徐莘
陈会卿诉郭六朝散赎田
徐铠教唆徐莘哥妄论刘少六
郝神保论曾运干赎田
陈安节论陈安国盗卖田地事
陈希点帅文先争田
聂士元论陈希点占学租
龚仪久追不出
京宣义诉曾嵓叟取妻归葬
徐家论陈家取去媳妇及田产
李良佐诉李师膺取唐氏
归李家
谢文学诉嫂黎氏立继
郭氏刘拱礼诉刘仁谦等冒
占田产
张日新诉庄武离间母子
漕司行下放寄庄米
沈总属
太学生刘机罪犯
王珍减克军粮断配
宣永等因筑城乞觅断配
武楷认金
刼盗祝兴逃走处斩
附录三后村先生大全集
(四部丛刊本)
建康府申已断平亮等为宋
四省身死事
贵池县申吕孝纯诉池口
丘都巡催科事
贵池县高廷坚等诉本州岛
知録催理绢绵出给隔眼事
帖乐平县丞申乞帖巡尉追王
敬仲等互诉家财事
黟县申本县得熟卽无旱伤
寻具黟县雨旸帐呈
徽州韩知郡申蠲放旱伤事
户案呈委官检踏旱伤事
安仁县妄摊盐钱事
鄱阳县申差甲首事
祁门县申许必大乞告示兄
必胜充隅长事
铅山县申场兵增额事
上饶县申刘熙为举掘祖坟事
贵溪县毛文卿诉财产事
持服张辐状诉弟张载张辂妄
诉赡茔产业事
德兴县董党诉立继事
坊市阿张状述年九十以上
乞支给钱绢事
信州申解胡一飞诉刘惟新与
州吏杨俊荣等合谋诬赖乞
取公案赴司
饶州州院申徐云二自
刎身死事
饶州州院推勘朱超等为趯
死程七五事
建昌县邓不伪诉吴千二等
行刼及阿高诉夫陈三五
身死事
铅山县禁勘裴五四等为赖
信溺死事
都昌县申汪俊达孙汪
公礼诉产事
贵溪县缴到进士翁雷龙
公札诉熊大乙将父死
尤赖事
乐平县汪茂元等互诉立继事

附录四文文山集(四部丛刊本)
湖南宪司咸淳九年隆冬疎
决批牌判
断配典吏侯必隆判
委佥幕审问杨小三死事
批牌判
平反杨小三死事判
门示茶陵周上舍为诉刘
权县事判
附录五黄氏日抄(耕余楼刊本)
约束榜(节录)
附录七宋史研究的珍贵史料
——明刻本《名公书判清明集》
(陈智超)
词诉约束
附录六朱文公文集(四部丛刊本)
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之一
官吏门
申儆
咨目呈两通判及职曹官
真西山
某猥以庸虚,谬当阃寄,朝夕怵惕,思所以仰答朝廷之恩,俯慰士民之望。惟赖官僚协心同力,庶克有济。区区輙有所怀,敢以布于左右。盖闻为政之本,风化是先,潭之为俗,素以淳古称。比者经其田里,见其民朴且愿,犹有近古气象,则知昔人所称,良不为过。今欲因本俗迪之于善,已为文谕告,俾兴孝弟之行,而厚宗族邻里之恩,不幸有过,许之自新,而毋狃于故习。若夫推此意而达之民,则令佐之责也,继今邑民以事至官者,愿不惮其烦而谆晓之,感之以至诚,持之以悠久,必有油然而兴起者。若民间有孝行纯至,友爱着闻,

与夫协和亲族,赒济乡闾,为众所推者,请采访其实,以上于州,当与优加褒劝。至于听讼之际,尤当以正名分,厚风俗为主。昔密学陈公襄为仙居宰,教民以父义母慈,兄友弟恭,而人化服焉。古今之民同一天性,岂有可行于昔,而不可行于今?惟毋以薄待其民,民亦将不忍以薄自待矣。此某之所望于同僚者也。然而正己之道未至,爱人之意不孚,则虽有教告,而民未必从。故某愿与同僚各以四事自勉,而为民去其十害。
何谓四事?曰律己以廉,凡名士大夫者,万分廉洁,止是小善,一点贪污,便为大恶,不廉之吏,如蒙
不洁,虽有他美,莫能自赎,故此以为四事之首。抚民以仁,为政者当体天地生万物之心,与父母保赤子之心,有一毫之惨刻,非仁也,有一毫之忿疾,亦非仁也。存心以公,传曰:公生明。私意一萌,则是非易位,欲事之当理,不可得也。莅事以勤是也。当官者一日不勤,下必有受其弊者。古之圣贤犹且日昃不食,坐以待旦,况其余乎?今之世有勤于吏事者,反以鄙俗目之,而诗酒游宴,则谓之风流娴雅,此政之所以多疵,民之所以受害也,不可不审。
何谓十害?曰断狱不公,狱者,民之大命,岂可少有私曲。听讼不审,讼有实有虚,听之不审,则实者反虚,虚者反实矣,其可苟哉!淹延囚系,一夫在囚,举室废业,囹圄之苦,度日如岁,其可淹久乎!惨酷用刑,刑者,不获已而用,人之体肤,卽己之体肤也,何忍以惨酷加之乎!今为吏者,好以喜怒用刑,甚者或以关节用刑,殊不思刑者,国之典,以代天纠罪,岂官吏逞忿行私者乎!不可不戒。泛滥追呼,一夫被迫,举室皇扰,有持引之需,有出官之费,贫者不免举债,甚者至于破家,其可泛滥乎!招引告讦,告讦乃败俗乱化之原,有犯者自当痛治,何可勾

引,今官司有受人实封状与出榜召人告首阴私罪犯,皆系非法,不可为也。重迭催税,税出于田,一岁一收,可使一岁至再税乎!有税而不输,此民户之罪也。输已而复责以输,是谁之罪乎?今之州县,盖有已纳而钞不给,或钞虽给而籍不消,再追至官,呈钞乃免,不胜其扰矣。甚者有钞不理,必重纳而后已,破家荡产,鬻妻卖子,往往由之,有人心者〔七〕岂忍为此!科罚取财,民间自二税合输之外,一毫不当妄取,今县道有行科罚之政〔九〕与夫非法科敛者,皆民之深害也,不可不革。纵吏下乡,乡村小民,畏吏如虎,纵吏下乡,纵虎出柙也。弓手、土兵,尤当禁戢,自非捕盗,皆不可差出。低价买物是也。物同则价同,岂有公私之异,今州县有所谓市令司者,又有所谓行户者,每官司敷买,视市直率减十之二三,或不卽还,甚至白着,民户何以堪此。
某之区区,其于四事,敢不加勉。同僚之贤,固有不俟丁宁而素知自勉者矣,然亦岂无所当勉而未能者乎?〔一一〕传曰:过而不改,是谓过矣。又曰:谁谓德难,励其庶,而贤、不肖之分在乎勉与不勉而已。异时举刺之行,当以是为准。至若十害有无,所未详知,万一有之,当如拯溺救焚,不俟终日,毋狃于因循之习,毋牵于利害之私。或事关州郡,当见告而商确焉〔一二〕必期于去民之瘼而后已。此又某之所望于同僚者也。

抑又有欲言者,夫州之与县,本同一家,长吏僚属,亦均一体,若长吏偃然自尊,不以情通于下,僚属退然自默,不以情达于上,则上下痞塞,是非莫闻,政疵民隐何从而理乎?昔诸葛武侯开府作牧,首以集众思,广忠益为先。某之视侯,无能为役,然虚心无我,乐于闻善,盖平日之素志。自

今一道之利病,某之所当知者,愿以告焉。某之所为,有不合于理,有不便于俗者,亦愿以告焉。告而适当,敢不敬从!如其未然,不厌反复,则湖湘九郡之民庶乎其蒙赐,而也庶乎其寡过矣。敢以诚告,尚其亮之,幸甚。某咨目上府判职曹以下诸同官。
〔一〕民亦将不忍以薄自待矣《真文忠公文集》卷四○《潭州谕同官咨目》无“亦”字。
〔二〕一点贪污“污”《真文忠公文集》卷四○《潭州谕同官咨目》作“讦”。
〔三〕虚者反实矣“者”,据《真文忠公文集》卷四○《潭州谕同官咨目》补。
〔四〕自当痛治“治”《真文忠公文集》卷四《潭州谕同官咨目》作“惩”。
〔五〕可使一岁至再税乎有税而不输“乎有税”三字,据《真文忠公文集》卷四○《潭州谕同官咨目》补。
〔六〕再追至官“追”,据《真文忠公文集》卷四○《潭州谕同官咨目》补。
〔七〕有人心者“人”《真文忠公文集》卷四○《潭州谕同官咨目》作“仁”。
〔八〕民间自二税合输之外“二”,据《真文忠公文集》卷四○《潭州谕同官咨目》补。
〔九〕有行科罚之政“行”字原缺,据《真文忠公文集》卷四○《潭州谕同官咨目》补。
〔一○〕民户何以堪此“户”字原缺,据《真文忠公文集》卷四○《潭州谕同官咨目》补。
〔一一〕岂无所当勉而未能者乎《真文忠公文集》卷四○《潭州谕同官咨目》无“所”字。
〔一二〕当见告而商确焉“确”《真文忠公文集》卷四○《潭州谕同官咨目》作“榷”。
〔一三〕所望于同僚者也“也”,据《真文忠公文集》卷四○《潭州谕同官咨目》补。
〔一四〕有不便于俗者“有”,据《真文忠公文集》卷四○《潭州谕同官咨目》补。
〔一五〕庶乎其蒙赐《真文忠公文集》卷四○《潭州谕同官咨目》无“其”字。
〔一六〕某咨目上府判职曹以下诸同官《真文忠公文集》卷四○《潭州谕同官咨目》无比句。
谕州县官僚
真西山〔一〕
某昨者叨帅长沙,甞以四事劝勉同僚,曰律己以廉,抚民以仁,存心以公,莅事以勤。而某区区,实身率之,以是二年之间,为潭人兴利除害者〔三〕粗有可纪。今者蒙恩起废,
再抚是邦,窃伏惟念所以答上恩而慰民望者,亦无出前之四事而已,故愿与同僚勉之。盖泉之为州,蛮貊聚焉,犀珠宝货,见者兴羡,而豪民巨室有所讼愬,志在求胜,不吝挥金,苟
非好修自爱之士,未有不为污染者。不思廉者。士之美节,污者,士之丑行。士而不廉,犹女之不洁,不洁之女,虽功容絶人,不足自赎,不廉之士,纵有他美,何足道哉!昔人有怀四知之畏而却暮夜之金者,盖隐微之际,最为显著,圣贤之教,谨独是先。故愿同僚力修冰蘗

之规,各励玉雪之操,使士民起敬,称为廉吏,可珍可贵,孰有踰此,其所当勉者一也。先儒有云:一命之士,苟存心于爱物,于人必有所济。且以簿、尉言之,簿勤于勾稽,使人无重迭追催之害,尉勤于警捕,使人无穿窬攻劫之扰,则其所济亦岂少哉!等而上之,其位愈高,系民之休戚者愈大。发一残忍心,斯民立遭荼毒之害,发一掊克心,斯民立被诛剥之殃。盍亦反己而思之,针芒刺手,茨棘伤足,举体凛然,谓之痛楚,刑威之惨,百倍于此,其可以喜怒施之乎?虎豹在前,坑穽在后,号呼求救,惟恐不免,狱犴之苦,何异于此,其可使无辜者坐之乎?己欲安居,则不当扰民之居也,欲丰财,则不当朘民之财也。故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其在圣门,名之曰恕。强勉而行,可以致仁。矧当斯民憔悴之时,抚摩爱育,尤不可缓。故愿同僚各以哀矜恻怛为心,而以残忍、掊克为戒,则此邦之人共有瘳乎!此所当勉者二也。公事在官,是非有理,轻重有法,不可以己私而拂公理,亦不可骫公法以狥人情。诸葛公有言:吾心有秤,不能为人作轻重。此有位之士所当视以为法也。然人之情每以私胜公者,盖狥货贿则不能公,任喜怒则不能公,党亲戚,畏豪强,顾祸福,计利害,则皆不能公。殊不思是非之不可易者,天理也,轻重之不可踰者,国法也。以是为非,以非为是,则逆乎天理矣!以轻为重,以重为轻,则违乎国法矣!居官临民,而逆天理,违国法,于心安乎?雷霆鬼神之诛,金科玉条之禁,其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