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史藏
- 职官
- 从政遗规
从政遗规
从政遗规 (清)陈弘谋 辑
●目录
序
卷之上
卷之下
●从政遗规序
余幼承父兄师友之训知肆力于读书不以世故纷其心而赋性迂拙作辍无常诵读不多体认尤浅悠悠忽忽竟不知读书将以何为也迨入仕途官场事宜尤未娴习临民治事茫无所措未优而仕不学制锦心窃忧之然平时偶有得于圣贤之绪论合之今时情事多所切中此心稍有把握措之事为幸免陨越不至如夜行者之伥伥何之乃益悔前此之鲜学而古训之不可一日离也因于簿书余闲时一展卷藉兹陈编以祛固陋凡切于近时之利弊可为居官箴规者心慕手追不忍舍置不敢谓仕优而学亦庶几即仕即学之意云尔方今民生蕃庶待治方殷圣天子本躬行心得之余布范世諴民之政有司牧之责者益当从根本上讲求教养之方为民生久远之计若仅以因循陋习了官场之故套何以上副圣训何以下符民望自惟德薄能浅无以为同僚诸君倡惟奉兹古训随时考镜转相传布以此自勉即以此勉人较之门面牌檄差为亲切焉苏子云药虽进于医手方多传于古人自古及今此心同此理同故以古人之方医后人之病而无不立效愿诸君推心理之相同以尽治人之责而又参之前言往行以善其措施则宜民善俗或有取焉幸毋曰业已仕矣何暇言学竟等诸古人之糟粕也
乾隆壬戌长至月桂林陈弘谋书于西江使署
●从政遗规卷之上
桂林后学陈弘谋编辑
吕东莱官箴
何西畴常言
王伯厚困学纪闻
龙图梅公五瘴说
许鲁斋语录
薛文清公要语
王文成公告谕
耿恭简公耐烦说
吕新吾明职
李九我宋贤事汇
张侗初却金堂四箴
◆吕东莱官箴【公名祖谦南宋时婺州人官至著作郎直秘阁谥曰成从祀庙庭】
觅举求权要书
舍人官箴
杂说附
○觅举求权要书
弘谋按东莱先生。以体道自任。以立教为心。朱子称其德宇宽弘。识量闳廓。所立甚高无求不备。盖相推者至矣。所著官箴。首以觅举求权要书为戒。见居官者。必先自立。然后可以有为。士大夫不讲气节。虽有才华。徒工奔竞。患得患失。何所不至耶。至于谨小慎微。慈祥岂弟。任理而不任气。此儒术之异于俗吏也。杂说中。有语最精确。足为居官之箴者。并附录焉。
觅举。 求权要书保庇。
容尼媪之类入家。 刑责过数。
接伎术人。及荐导往他处。
荐人于管下买物。【茶墨笔之类。】
亲知雇船脚。用官钱。或令吏人陪备。【须令自出钱。但催促令速。足矣。】
□事不可从。不当时明说。误人指拟。以致生怨。
受所部送馈。及赴会。 如送馈果食之类。则受。仍当厅对众开合子。置簿抄上。随即答之。余物不可受。
凡治事有涉权贵。须平心看理之所在。若其有理。固不可避嫌。故使之无理。【直须平心看。若有一毫畏祸自恕之心。则五分有理。便看作十分有理。】 若其无理。亦不可畏祸。曲使之有理。政使见得无理。只须作寻常公事看。断过后。不须拈出说。寻常犯权贵取祸者多。是张大其事。邀不畏强御之名。所以彼不能平。若处得平稳妥贴。彼虽不乐。视前则有间矣。然所以不欲拈出者。本非以避祸。盖乃职分之常。若特然看做一件事。则发处已自不是矣。
○舍人官箴【此先生曾叔祖名大中之言而先生述之者也】
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知此三者。则知所以持身矣。然世之仕者。临财当事。不能自克。常自以为不必败。持不必败之意。则无不为矣。然事常至于败。而不能自已。故设心处事。戒之在初。不可不察。借使役用权智。百端补治。幸而得免。所损已多。不若初不为之为愈也。司马子微坐忘论云。与其巧持于末。孰若拙戒于初。此当官处事之大法。用力寡而见功多。无如此言者。人能思之。岂复有悔吝耶。
事君如事亲。事官长如事兄。与同僚如家人。待羣吏如奴仆。爱百姓如妻子。处官事如家事。【有才识而不能任事。皆由不肯如此着想耳。】 然后为能尽吾之心。如有毫末不至。皆吾心有所不尽也。故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弟。故顺可移于长。居家治。故事可移于官。岂有二理哉。
当官处事。常思有以及人。如科率之行。即不能免。便就其间。求所以使民省力。不使重为民患。其益多矣。
予尝为泰州狱掾。颜岐夷仲。以书劝予治狱次第。每一事。写一幅相戒。如夏月取罪人。早间在西廊。晚间在东廊。以避日色之类。又如狱中遣人勾追之类。必使之毕此事。不可更别遣人。恐其受赂已足。不肯毕事也。又如监司郡守。严刻过当者。须平心定气。与之委曲详尽。使之相从而后已。如未肯从。再当如此详之。其不听者少矣。
当官之法。直道为先。其有未可一向直前。或直前反败大事者。须用冯宣徽所称惠穆称亭之说。此非特小官然也。为天下国家当知之。
前辈尝言小人之性。专务苟且。明日有事。今日得休且休。当官者不可徇其私意。忽而不治。谚曰。劳心不如劳力。此实要言也。当官既自廉洁。又须关防小人。如文字历引之类。皆须明白以防中伤。不可不至谨。不可不详知也。
当官者。凡异色人。皆不宜与之相接。巫祝尼媪之类。尤宜疏绝。要以清心省事为本。
后生少年。乍到官守。多为猾吏所饵。不自省察。所得毫末。而一任之间。不复敢举动。大抵作官嗜利。所得甚少。而吏人所盗不赀矣。以此被重谴。可惜也。
当官者。先以暴怒为戒。事有不可。当详处之。必无不中。若先暴怒。只能自害。岂能害人。前辈尝言。凡事只怕待。待者。详处之谓也。盖详处之。则思虑自出。人不能中伤也。尝见前辈作州县。或狱官。每一公事难决者。必沉思静虑累日。忽然若有得者。则是非判矣。是道也。唯不苟者能之。【治狱不苟。皆一点不忍之心非仅惧祸而已。】
处事者。不以聪明为先。而以尽心为急。不以集事为急。而以方便为上。【方便二字。即利济也。要尽心体贴方得。】
同僚之契。交承之分。有兄弟之义。至其子孙。亦世讲之。前辈专以此为务。今人知之者盖少矣。又如旧举将。及旧尝为旧任按察官者。后己官虽在上。前辈皆辞避坐下坐。风俗如此。安得不厚乎。
当官取庸钱般家钱之类。多为之程。而过受其直。所得至微。而所丧多矣。亦殊不知此数。亦吾分外物也。畏避文法。固是常情。然世人自私者。率以文法难事。委之于人。殊不知人之自私。亦犹己之自私也。以此处事。其能有济乎。【在己畏为其难。偏欲以难责人。不恕故也。不恕由于不公。】
唐充之。【广仁】 贤者也。深为陈邹二公所知。大观政和间。守官苏州。朱氏方盛。充之数讥刺之。朱氏深以为怨。傅致之罪。刘器之以为充之为善。欲人之见知。故不免自异。以致祸患。非明哲保身之谓。
当官大要。直不犯祸。和不害义。在人消详斟酌之尔。然求合于道理。本非私心专为己也。
当官处事。但务着实。如涂擦文书。追改日月。重易押字。万一败露。得罪反重。亦非所以养诚心。事君不欺之道也。百种奸伪。不如一实。反复变诈。不如慎始。防人疑众。不如自慎。智数周密。不如省事。【养诚心句所包甚广。】
事有当死不死。其诟有甚于死者。后亦未必免死。当去不去。其祸有甚于去者。后亦未必得安。世人至此。多惑乱失常。皆不知义命轻重之分也。此理非平居熟讲。临事必不能自立。古之欲委质事人。其父兄日夜。先以此教之矣。中材以下。岂临事一朝一夕所能至哉。教之有素。其心安焉。所谓有所养也。
忍之一字。众妙之门。当官处事。尤是先务。若能清慎勤之外。更行一忍。何事不办。书曰。必有忍。其乃有济。此处事之本也。谚有之。曰。忍事敌灾星。少陵诗云。忍过事堪喜。此皆切于事理。为世大法。非空言也。王沂公尝说。吃得三斗酽醋。方做得宰相。盖言忍受得事也。【耐琐屑。习烦苦。不轻喜。不易怒。不激不随皆忍字之妙。故居官以此为尚】
○杂说附
大抵人臣多顾一分之害。坏国家十分之利。
仕宦须脱小规模。一仰羡官职。二随人说是非。三乘空接响。揣量测度。四谓求知等事为当为之事。
凡世俗所谓不妨。有例。不见得。未必知。众人都如此。也是常事之类。皆不可听。【许多苟且之事。俱由此起。】
士大夫喜言风俗不好。风俗是谁做来。身便是风俗。不自去做。如何得会好。【讲风俗。能就自己身上讲起。便有许多不肯苟且之意。】
凡听讼。不可先有所主。以此心而听讼。必有所蔽。若平心去看。便不偏于一。曲直自见。
凡人有所干求。可不可。须便说。不可含糊。
凡使人。须度其可行。然后使之。若度其不可而强使之。后虽有可行者。人亦不信。且如立限令三日可办。却只限一日。定是违限。其势不得不展。自此以后。虽一日可到之事。亦不信矣。
与人交际。须是通情。若直以言语牢笼人情。岂能感人。须是如与家人妇子说话。则情自通。【居官临民。尤宜体此。】
两人不足。自处其间。甲必来说乙不是。乙亦来说甲不是。若都不应和。人将以我为深。或以为党。在应和之语。须是如与甲同坐。对乙面前也说得方可。
听人说话。或有不中节者。亦无都不应答之理。说十句中。岂无一句略可取。将此一句推说应之。亦于其人有益。【略其所短。取其所长。既不失己。亦不失人。推之。即大舜之隐恶扬善也。】
◆何西畴常言【先生名坦。字少平。广昌人朱淳熙进士。官宝谟阁直学士。谥文定。】
弘谋按先生初仕宜黄尉。陆子静称其廉洁刚毅。竭力卫民。有富贵贫贱。不能淫移之概。后提刑粤东。政迹尤着。盖宋儒之德业兼懋者也。惜其著述多不传。徧访仅得常言一帙。所采录者。寥寥数语。而其砥励志节。体恤人情。不激不随。亦可以为居官者劝矣。
一毫善行皆可为。毋徼福望报。一毫恶念不可萌。当知出乎尔者反乎尔。【居官不可存徼福望报之心。又当知有出尔反尔之事。】
惟俭足以养廉。盖费广则用窘。盻盻然每怀不足。则所守必不固。虽未至有非义之举。苟念虑纷扰。已不克以廉靖自居矣。
士能寡欲。安于清澹。不为富贵所淫。则其视外物也轻。自然进退不失其正。
君子有偶为小人所困抑。若自反无愧怍。于我何损。又安知其不为道德之助欤。
富儿因求宦倾赀。污吏以黩货失职。初皆起于慊其所无。而卒至于丧其所有也。各泯其贪心。而安分守节。则何夺禄败家之有。
凡居人上。有势分之临。惟以恕存心。乃可以容下。故行动必先謦欬。步远则有前导。燕坐则毋帘窥壁听。是故君子不发人阴私。不掩人之所不及也。【何等光明正大。】
人事尽而听天理。犹耕垦有常勤。丰歉所不可必也。不先尽人事者。是舍其田而弗芸也。不安于静听者。是揠苗而助之长也。孔子进以礼。退以义。非尽人事与。得之不得曰有命。非听天理与。
君子之事上也。必忠以敬。其接下也。必谦以和。小人之事上也。必谄以媚。其待下也。必傲以忽。媚上而忽下。小人无常心。故君子恶之。【小人刻刻在势利上讲求。所以无常。】
为政宽严孰尚。曰。张严之声。行宽之实。政有纲。令有信。使人望风肃畏者。声也。法从轻。赋从薄。使人安静自适者。实也。乃若始焉玩易启侮。终焉刑不胜奸。虽欲行爱人利物之志。吾知其有不能也。【法不可玩。心主于慈。】
凡莅事之始。不可自出意见。以立科条。虽尝有所受之。亦恐易地不便于俗也。苟人情有咈而固行之。终必扞格。如病其难行而中变。后有命令。人弗信矣。故初政莫若一仍旧贯。如行之宜焉。何必改作。或节目未便。熟察而徐更之。人徒见朏上下相安。而泯不知其所自。不亦善乎。故君子视俗以施教。察失而后立防也。【视俗以施教。察失而立防。当今政教之极则也。】
官职崇卑。当安义命。自抱关击柝上下。苟能官修其方。职思其忧。虽未着殊庸伟绩。亦可无愧于心。无负于国。若苟且以侥求幸进。将谁欺乎。
居下位。求应上之期会。则莅事毌拘早晏也。然须羣吏咸集。则观听无疑。吏或独抱文书以进。在我者。固不为其私请而曲徇。万一小人巧设阴计。姑衒外以售其私。则瓜李何能自明。兹不可不防也。
敝政有当革者。必审稽源委。而其更也。于公私兼利。夫复何疑。若动而利少害多。不若用静吉也。
举事而人情俱顺。上也。必不得已。利无十全。则宁诎己以求利乎人。毌贻害于人而求便乎己。
法示防闲。非必尽用。职存临莅。安在逞威。但使条教章明。则易避而难犯。吾谨无以扰之。任其耕食凿饮而已矣。【以不扰为安。乃善政也。】
守曰牧民。令曰字民。抚养惟钧。而孳育取义尤切也。盖求牧与刍。不过使饱适而无散佚耳。凡乳儿有所欲恶。不能自言。所以察其疾痒。时其饥饱。勿违其意。是可为乳哺者责也。若保赤子。故县令于民为最亲近世长民者。每立抑强扶弱之论。往往所行多失之偏。未免富豪有辞于罚。夫强弱何常之有。固有赀厚而谨畏者。有怙贫而亡藉者。当置强弱而论曲直。可也。【情伪百出。何所不有。一有成见。自然不得其平。】 直者伸之。曲者挫之。一当其情。人谁不服。若任事者。律己不严。而为强有力者所持。则政格不行。孰执其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