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史编年辑录


前806年,周宣王22年,郑桓公元年
〔郑桓公〕友初封于郑。 —《郑世家》
郑桓公元年始封。周宣王母弟。—《十二诸侯年表》
前774年,周幽王8年,郑桓公33年,
桓公为司徒,甚得周众与东土之人,问于史伯曰:“王室多故,余惧及焉,其何所可以逃死?”史伯对曰:“王室将卑,戎、狄必昌,不可偪也。当成周者,南有荆蛮、申、吕、应、邓、陈、蔡、随、唐;北有卫、燕、狄、鲜虞、潞、洛、泉、徐、蒲;西有虞、虢、晋、隗、霍、杨、魏、芮;东有齐、鲁、曹、宋、滕、薛、邹、莒;是非王之支子母弟甥舅也,则皆蛮、荆、戎、狄之人也。非亲则顽,不可入也。其济、洛、河、颖之间乎!是其子男之国,虢、郐为大,虢叔恃劳,郐仲恃险,是皆有骄侈怠慢之心,而加之以贪冒。君若以周难之故,寄孥与贿焉,不敢不许。周乱而弊,是骄而贪,必将背君,君若以成周之众,奉辞伐罪,无不克矣。若克二邑,邬、弊、补、舟、依、 柔、历、华,君之土也。若前华后河,右洛左济,主芣、騩而食溱、洧,修典刑以守之,是可以少固。”
公曰:“南方不可乎?”对曰:“夫荆子熊严生子四人:伯霜、仲雪、叔熊、季紃。叔熊逃难于濮而蛮,季紃是立,薳氏将起之,祸又不克。是天启之心也,又甚聪明和协,盖其先王。臣闻之,天之所启,十世不替。夫其子孙必光启土,不可偪也。且重、黎之后也,夫黎为高辛氏火正,以淳燿敦大,天明地德,光照四海,故命之曰祝融,其功大矣。夫成天地之大功者,其子孙未尝不章,虞、夏、商、周是也。虞幕能听协风,以成乐物生者也。夏禹能单平水土,以品处庶类者也。商契能和合五教,以保于百姓者也。周弃能播百谷疏,以衣食民人者也。其后皆为王公侯伯。祝融亦能昭显天地之光明,以生柔嘉材者也,其后八姓于周未有侯伯。佐制物于前代者,昆吾为夏伯矣,大彭、豕韦为商伯矣。当周未有。己姓昆吾、苏、顾、温、董,董姓鬷夷、豢龙,则夏灭之矣。彭姓彭祖、豕韦、诸稽,则商灭之矣。秃姓舟人,则周灭之矣。 云姓邬、郐、路、偪阳,曹姓邹、莒,皆为采卫,或在王室,或在夷、狄,莫之数也。而又无令闻,必不兴矣。斟姓无后。融之兴者,其在芈姓乎?”芈姓 越不足命也。蛮芈蛮矣,唯荆实有昭德,若周衰,其必兴矣。姜、嬴、荆、芈,实与诸姬代相干也。姜,伯夷之后也,嬴,伯翳之后也。伯夷能礼于神以佐尧者也,伯翳能议百物以佐舜者也。其后皆不失祀而未有兴者,周衰其将至矣。”
公曰:“谢西之九州,何如?”对曰:“其民沓贪而忍,不可因也。唯谢、郏之间,其冢君侈骄,其民怠沓其君,而未及周德,若更君而周训之,是易取也,且可长用也。”
公曰:“周其弊乎?”对曰:“殆于必弊者也。《泰誓》曰:‘民之所欲,天必从之。’今王弃高明昭显,而好谗慝暗昧;恶角犀丰盈,而近顽童穷固。去和而取同。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是以和五味以调口,刚四支以卫体,和六律以聪耳,正七体以役心,平八索以成人,建九纪以立纯德,合十数以调百体。出千品,具万方,计亿事,材兆物,收经入,行侅极。故王者居九畡之田,收经入以食兆民,周训而能用之,和乐如一。夫如是,和之至也。于是乎先王聘后于异姓,求财于有方,择臣取谏工而讲以多物,务和同也。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講。王将弃是类也而与剸同。天夺之明,欲无弊,得乎?夫虢石父谗谄巧从之人也,而立以为卿士,与剸同也;弃聘后而立内妾,好穷固也,侏儒戚施,实御在侧,近顽童也;周法不昭,而妇言是行,用谗慝也;不建立卿士,而妖试幸揩,行暗昧也。是物也,不可以久。且宣王之时有童谣曰:‘檿弧箕服,实亡周国。’于是宣王闻之,有夫妇鬻是器者,王使执而戮之。府之小妾生女而非王子也,惧而弃之。此人也,收以奔褒。天之命此入矣,其又何可为乎?《训语》有之曰:‘夏之衰也,褒人之神化为二龙,以同于王庭,而言曰:余,褒之二君也。夏后卜杀之与去之与止之,莫吉。卜请其漦而藏之,吉。乃布焉而策告之,龙亡而漦在,椟而藏之,传郊之。’及殷、周,莫之发也。及厉王之末,发而观之,漦流于庭,不可除也。王使妇人不帏而譟之,化为玄鼋,以入于王府。府之童妾未既齓而遭之,既笄而孕,当宣王时而生。不夫而育,故惧而弃之。为弧服者方戮在路,夫妇哀其夜号也,而取之以逸,逃于褒。褒人褒姁有狱,而以为入于王,王遂置之,而嬖是女也。使至于为后而生伯服。天之生此久矣,其为毒也大矣,将使侯淫德而加之焉。毒之酋腊者,其杀也滋速。申、缯、西戎方强,王室方骚,将以纵欲,不亦难乎?王欲杀太子以成伯服,必求之申,申人弗畀,必伐之。若伐申,而缯与西戎会以伐周,周不守矣!缯与西戎方将德申,申、吕方强,其隩爱太子亦必可知也,王师若在,其救之亦必然矣。王心怒矣,虢公从矣,凡周存亡,不三稔矣!君若欲避其难,其速规所矣,时至而求用,恐无及也!”
公曰:“若周衰,诸姬其孰兴?”对曰:“臣闻之,武实昭文之功,文之祚尽,武其嗣乎!武王之子,应、韩不在,其在晋乎!距险而邻于小,若加之以德,可以大启。”公曰:“姜、嬴其孰兴?”对曰:“夫国大而有德者近兴,秦仲、齐侯,姜、嬴之雋也,且大,其将兴乎?”公说,乃东寄帑与贿,虢、郐受之,十邑皆有寄地。
幽王八年而桓公为司徒,九年而王室始骚,十一年而毙。及平王之末,而秦、晋、齐、楚代兴,秦景、襄于是乎取周土,晋文侯于是乎定天子,齐庄、僖于是乎小伯,楚蚡冒于是乎始启于濮。 —《国语 郑语》
幽王以为司徒。 —《郑世家》
前773年,周幽王9年,郑桓公34年,
东徙其民洛东,而虢、郐果献十邑,竟国之。 —《郑世家》
前771年,周幽王11年,郑桓公36年,
犬戎杀幽王于骊山下,并杀桓公,子武公掘突立。 —《郑世家》
前770年,周平王元年,郑武公元年,
郑武公滑突元年。—《十二诸侯年表》
前761年,周平王10年,郑武公10年,
武公娶申侯女为夫人,曰武姜。生太子窹生,生之难,及生,夫人弗爱。后生少子叔段,段生易,夫人爱之。 —《郑世家》
娶申侯女武姜。—《十二诸侯年表》
前757年,周平王14年,郑武公14年,
生庄公窹生。—《十二诸侯年表》
前754年,周平王17年,郑武公17年,
生太叔段,母欲立段,公不听。—《十二诸侯年表》
前744年,周平王27年,郑武公27年,
武公疾。夫人请公,欲立叔段为太子,公弗听。是岁,武公卒,子庄公窹生立。 —《郑世家》
前743年,周平王28年,郑庄公元年,
封弟段于京,号太叔。段至京,缮治甲兵,与其母武姜谋袭郑。 —《郑世家》
郑庄公元年,祭仲相。—《十二诸侯年表》
前722年,周平王49年,郑庄公22年,
夏,郑伯克段于鄢。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庄公窹生,惊姜氏,故名曰窹生,遂恶之。爱共叔段,欲立之。亟请于武公,公弗许。
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公曰:“制,严邑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祭仲曰:“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对曰:“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乎已。公子吕曰:“国不堪贰,君将若之何?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无生民心。”公曰:“无庸,将自及。”大叔又收贰以为已邑,至于廪延。子封曰:“可矣,厚将得众。”公曰:“不义不暱,厚将崩。”大叔完聚,缮甲兵,具卒乘,将袭郑。夫人将启之。公闻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京叛大叔段,段入于鄢,公伐诸鄢。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书曰:“郑伯克段于鄢”。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不言出奔,难之也。
遂寘姜氏于城颖,而誓之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既而悔之。颖考叔为颖谷封人。闻之,有献于公。公赐食,食舍肉。公问之,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未尝君之羹,请遗之。”公曰:“尔有母遗,繄我独无!”颖考叔曰:“敢问何谓也?”公语之故,且告之悔。对曰:“君何患焉!若阙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公从之。公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洩洩!”遂为母子如初。君子曰:“颖考叔,纯孝也,爱其母,施及庄公。《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其是之谓乎?”
郑共叔之乱,公孙滑出奔卫。卫人为之伐郑,取廪延。郑人以王师、虢师伐卫南鄙。请师于邾。邾子使私于公子豫,豫请往,公弗许,遂行。及邾人、郑人盟于翼。 —《左传 隐公元年》
段果袭郑,武姜为内应。庄公发兵伐段,段走。伐京,京人畔段,段出走鄢,鄢溃,段出奔共。于是庄公迁其母武姜于城颖,誓言曰:“不及黄泉,毋相见也”。居岁余,已悔思母。颖谷之考叔有献于公,公赐食。考叔曰:“臣有母,请君食赐臣母。”庄公曰:“我甚思母,恶负盟,奈何?”考叔曰:“穿地至黄泉,则相见矣。”于是遂从之,见母。 —《郑世家》
段作乱,奔。—《十二诸侯年表》
前721年,周平王50年,郑庄公23年,
郑人伐卫,讨公孙滑之乱也。 —《左传 隐公二年》
公悔思母,不见,穿地相见。—《十二诸侯年表》
前720年,周平王51年,郑庄公24年,
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王贰乎虢。郑伯怨王,王曰:“无之”。故周、郑交质,王子狐为质于郑,郑公子忽为质于周。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郑交恶。
〔宋〕使公子冯出居于郑。
冬,齐、郑盟于石门,寻卢之盟也。庚戌,郑伯之车偾于济。 —《左传 隐公三年》
宋缪公卒,公子冯奔郑。郑侵周地,取禾。 —《郑世家》
侵周,取禾。—《十二诸侯年表》
前719年,周桓王元年,郑庄公25年,
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
秋,翬帅师会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 —《春秋 隐公四年》
宋殇公之即位也,公子冯出奔郑,郑人欲纳之。及卫州吁立,将修先君之怨于郑,而求宠于诸侯以和其民,使告于宋曰:“君若伐郑以除君害,君为主,敝邑以赋与陈、蔡从,则卫国之愿也。”宋人许之。于是,陈、蔡方睦于卫,故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围其东门,五日而还。公问于众仲曰:“卫州吁其成乎?”对曰:“臣闻以德和民,不闻以乱。以乱,犹治丝而棼之也。夫州吁,阻兵而安忍,阻兵无众,安忍无亲,众叛亲离,难以济矣。夫兵犹火也,弗戢,将自焚也。夫州吁弑其君而虐用其民,于是乎不务令德,而欲以乱成,必不免矣。”
秋,诸侯复伐郑。宋公使来乞师,公辞之。羽父请以师会之,公弗许,固请而行。故书曰:“翬帅师”,疾之也。诸侯之师败郑徒兵,取其禾而还。 —《左传 隐公四年》
卫州吁弑其君桓公自立,与宋伐郑,以冯故也。 —《郑世家》
前718年,周桓王2年,郑庄公26年,
曲沃庄伯以郑人、邢人伐翼,王使尹氏、武氏助之,翼侯奔随。
四月,郑人侵卫牧,以报东门之役。卫人以燕师伐郑。郑祭足、原繁、洩驾以三军军其前,使曼伯与子元潜军军其后。燕人畏郑三军而不虞制人。六月,郑二公子以制人败燕师于北制。君子曰:“不备不虞,不可以师。”
宋人取邾田。邾人告于郑曰:“请君释憾于宋,敝邑为道。”郑人以王师会之。伐宋,入其郛,以报东门之役。
宋人伐郑,围长葛,以报入郛之役也。 —《左传 隐公五年》
前717年,周桓王3年,郑庄公27年,
春,郑人来渝平,更成也。
五月庚申,郑伯侵陈,大获。往岁,郑伯请成于陈,陈侯不许。五父谏曰:“亲仁善邻,国之宝也。君其许郑。”陈侯曰:“宋、卫实难,郑何能为?”遂不许。君子曰:“善不可失,恶不可长,其陈桓公之谓乎。长恶不悛,从自及也。虽欲救之,其将能乎?《商书》曰:‘恶之易也,如火之燎于原不可乡迩,其犹可扑灭?’周任有言曰:‘为国家者,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芟夷蕰崇之,绝其本根,勿使能殖,则善者信矣’。”
秋,宋人取长葛。
冬,京师来告饥。公为之请籴于宋、卫、齐、郑,礼也。
郑伯如周,始朝桓王也。王不礼焉。周桓公言于王曰:“我周之东迁,晋、郑焉依。善郑以劝来者,犹惧不既,况不礼焉。郑不来矣!” —《左传 隐公六年》
始朝周桓王。桓王怒其取禾,弗礼也。 —《郑世家》
始朝王,王不礼。—《十二诸侯年表》
前716年,周桓王4年,郑庄公28年,
秋,宋及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