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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
金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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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进金史表
>本纪第一
本纪第一
世纪
金之先,出靺鞨氏。靺鞨本号勿吉。勿吉,古肃慎地也。元魏时,勿吉有七部:曰粟末部、曰伯咄部、曰安车骨部、曰拂涅部、曰号室部、曰黑水部、曰白山部。隋称靺鞨,而七部并同。唐初, 有黑水靺鞨、栗末靺鞨,其五部无闻。粟末靺鞨始附高丽,姓大氏。李绩破高丽,粟末靺鞨保东牟山。后为渤海,称王,传十余世。有文字、礼乐、官府、制度。有五京、十五府、六十二州。黑水靺鞨居肃慎地,东濒海,南接高丽,亦附于高丽。尝以兵十五万众助高丽拒唐太宗,败于安市。开元中,来朝,置黑水府,以部长为都督、刺史,置长史监之。赐都督姓李氏,名献诚,领黑水经略使。其后渤海盛强,黑水役属之,朝贡遂绝。五代时,契丹尽取渤海地,而黑水靺鞨附属于契丹。其在南者籍契丹,号熟女直;其在北者不在契丹籍,号生女直。生女直地有混同江、长白山,混同江亦号黑龙江,所谓“白山黑水”是也。
金之始祖讳函普,初从高丽来,年已六十余矣。兄阿古乃好佛,留高丽不肯从,曰:“后世子孙必有能相聚者,吾不能去也。”独与弟保活里俱。始祖居完颜部仆干水之涯,保活里居耶懒。其后胡十门以曷苏馆归太祖,自言其祖兄弟三人相别而去,盖自谓阿古乃之后。石土门、迪古乃,保活里之裔也。及太祖败辽兵于境上,获耶律谢十,乃使梁福、斡荅刺招谕渤海人曰:“女直、渤海本同一家。”盖其初皆勿吉之七部也。始祖至完颜部,居久之,其部人尝杀它族之人,由是两族交恶,哄斗不能解。完颜部人谓始祖曰:“若能为部人解此怨,使两族不相杀,部有贤女,年六十而未嫁,当以相配,仍为同部。”始祖曰:“诺。”乃自往谕之曰:“杀一人而斗不解,损伤益多。曷若止诛首乱者一人,部内以物纳偿汝,可以无斗,而且获利焉。”怨家从之。乃为约曰:“凡有杀伤人者,征其家人口一、马十偶、牸牛十、黄金六两,与所杀伤之家,即两解,不得私斗。”曰:“谨如约。”女直之俗,杀人偿马牛三十,自此始。既备偿如约,部众信服之,谢以青牛一,并许归六十之妇。始祖乃以青牛为聘礼而纳之,并得其赀产。后生二男,长曰乌鲁,次曰斡鲁,一女曰注思板,遂为完颜部人。天会十四年,追谥景元皇帝,庙号始祖。皇统四年,号其藏曰光陵。五年,增谥始祖懿宪景元皇帝。
子德帝,讳乌鲁。天会十四年,追谥德皇帝。皇统四年,号其藏曰熙陵。五年,增谥渊穆玄德皇帝。
子安帝,讳跋海。天会十四年,追谥安皇帝。皇统四年,号其藏建陵。五年,增谥和靖庆安皇帝。
子献祖,讳绥可。黑水旧俗无室庐,负山水坎地,梁木其上,覆以土,夏则出随水草以居,冬则入处其中,迁徙不常。献祖乃徙居海古水,耕垦树艺,始筑室,有栋宇之制,人呼其地为纳葛里。纳葛里者,汉语居室也。自此遂定居于安出虎水之侧矣。天会十四年,追谥定昭皇帝,庙号献祖。皇统四年,号其藏曰辉陵。五年,增谥献祖纯烈定昭皇帝。
子昭祖,讳石鲁,刚毅质直。生女直无书契,无约束,不可检制。昭祖欲稍立条教,诸父、部人皆不悦,欲坑杀之。已被执,叔父谢里忽知部众将杀昭祖,曰:“吾兄子,贤人也,必能承家,安辑部众,此辈奈何辄欲坑杀之!”亟往,弯弓注矢射于众中,劫执者皆散走,昭祖乃得免。昭祖稍以条教为治,部落浸强。辽以惕隐官之。诸部犹以旧俗,不肯用条教。昭祖耀武至于青岭、白山,顺者抚之,不从者讨伐之,入于苏滨、耶懒之地,所至克捷,还经仆燕水。仆燕,汉语恶疮也。昭祖恶其地名,虽已困惫,不肯止。行至姑里甸,得疾。迨夜,寝于村舍。有盗至,遂中夜启行,至逼剌纪村止焉。是夕,卒。载柩而行,遇贼于路,夺柩去。部众追贼与战,复得柩。加古部人蒲虎复来袭之,垂及,蒲虎问诸路人曰:“石鲁柩去此几何?”其人曰:“远矣,追之不及也。”蒲虎遂止。于是乃得归葬焉。生女直之俗,至昭祖时稍用条教,民颇听从,尚未有文字,无官府,不知岁月晦朔,是以年寿修短莫得而考焉。天会十五年,追谥成襄皇帝,庙号昭祖。皇统四年,藏号安陵。五年,增谥昭祖武惠成襄皇帝。
子景祖,讳乌古乃。辽太平元年辛酉岁生。自始祖至此,已六世矣。景祖稍役属诸部,自白山、耶悔、统门、耶懒、土骨论之属,以至五国之长,皆听命。是时,辽之边民有逃而归者。及辽以兵徙铁勒、乌惹之民,铁勒、乌惹多不肯徙,亦逃而来归。辽使曷鲁林牙将兵来索逋逃之民。景祖恐辽兵深入,尽得山川道路险易,或将图之,乃以计止之曰:“兵若深入,诸部必惊扰,变生不测,逋户亦不可得,非计也。”曷鲁以为然,遂止其军,与曷鲁自行索之。是时,邻部虽稍从,孩懒水乌林答部石显尚拒阻不服。攻之,不克。景祖以计告于辽主,辽主遣使责让石显。石显乃遣其子婆诸刊入朝,辽主厚赐遣还。其后石显与婆诸刊入见辽主于春蒐。辽主乃留石显于边地,而遣婆诸刊还所部。景祖之谋也。既而五国蒲聂部节度使拔乙门叛辽,鹰路不通。辽人将讨之,先遣同干来谕旨。景祖曰:“可以计取。若用兵,彼将走保险阻,非岁月可平也。”辽人从之。盖景祖终畏辽兵之入其境也,故自以为功。于是景祖阳与拔乙门为好,而以妻子为质,袭而擒之,献於辽主。辽主召见于寝殿,燕赐加等,以为生女直部族节度使。辽人呼节度使为太师,金人称都太师者自此始。辽主将刻印与之,景祖不肯系辽籍,辞曰:“请俟他日。”辽主终欲与之,遣使来。景祖诡使部人扬言曰:“主公若受印系籍,部人必杀之!”用是以拒之,辽使乃还。既为节度使,有官属,纪纲渐立矣。生女直旧无铁,邻国有以甲胄来鬻者,倾赀厚贾以与贸易,亦令昆弟族人皆售之。得铁既多,因之以修弓矢,备器械,兵势稍振,前后愿附者众。斡泯水蒲察部、泰神忒保水完颜部、统门水温迪痕部、神隐水完颜部,皆相继来附。
景祖为人宽恕,能容物,平生不见喜愠。推财与人,分食解衣,无所吝惜。人或忤之,亦不念。先时,有叛去者,遣人谕诱之。叛者曰:“汝主,活罗也。活罗,吾能获之,吾岂能为活罗屈哉!”活罗,汉语慈乌也。北方有之,状如大鸡,善啄物,见马牛橐驼脊间有疮,啄其脊间食之,马牛辄死,若饥不得食,虽砂石亦食之。景祖嗜酒好色,饮啖过人,时人呼曰活罗,故彼以此讪之,亦不以介意。其后讪者力屈来降,厚赐遣还。曷懒水有率众降者,录其岁月姓名,即遣去,俾复其故。人以此益信服之。辽咸雍八年,五国没拈部谢野勃堇叛辽,鹰路不通。景祖伐之,谢野来御。景祖被重铠,率众力战。谢野兵败,走拔里迈泺。时方十月,冰忽解,谢野不能军,众皆溃去,乃旋师。道中遇逋亡,要遮险阻,昼夜拒战,比至部已惫。即往见辽边将达鲁骨,自陈败谢野功。行次来流水,未见达鲁骨,疾作而复,卒于家,年五十四。天会十四年,追谥惠桓皇帝,庙号景祖。皇统四年,藏号定陵。五年,增谥景祖英烈惠桓皇帝。
第二子袭节度使,是为世祖,讳劾里钵。生女直之俗,生子年长即异居。景祖九子,元配唐括氏生劾者,次世祖,次劾孙,次肃宗,次穆宗。及当异居,景祖曰:“劾者柔和,可治家务。劾里钵有器量智识,何事不成。劾孙亦柔善人耳。”乃命劾者与世祖同居,劾孙与肃宗同居。景祖卒,世祖继之。世祖卒,肃宗继之。肃宗卒,穆宗继之。穆宗复传世祖之子,至于太祖,竟登大位焉。世祖,辽重熙八年己卯岁生。辽咸雍十年,袭节度使。景祖异母弟跋黑有异志,世祖虑其为变,加意事之,不使将兵,但为部长。跋黑遂诱桓赧、散达、乌春、窝谋罕为乱,及间诸部使贰于世祖。世祖犹欲抚慰之,语在跋黑、桓赧等传中。世祖尝买加古部锻工乌不屯被甲九十,乌春欲托此以为兵端,世祖还其甲,语在《乌春传》。部中有流言曰:“欲生则附于跋黑,欲死则附于劾里钵、颇剌淑。”世祖闻之,疑焉。无以察之,乃佯为具装,欲有所往者,阴遣人扬言曰:“寇至!”部众闻者莫知虚实,有保于跋黑之室者,有保于世祖之室者,世祖乃尽得兄弟部属向背彼此之情矣。
间数年,乌春来攻,世祖拒之。时十月已半,大雨累昼夜,冰澌覆地,乌春不能进。既而悔曰:“此天也!”乃引兵去。乌春舍于阿里矮村滓不乃家,而以兵围其弟胜昆于胡不村。兵退,胜昆执其兄滓不乃,而请莅杀于世祖,且请免其孥戮。从之。桓赧、散达亦举兵,遣肃宗拒之。当是时,乌春兵在北,桓赧兵在南,其势甚盛。戒之曰:“可和则与之和,否则决战!”肃宗兵败。会乌春以久雨解去,世祖乃以偏师涉舍很水,经贴割水,覆桓赧、散达之家。明日,大雾晦冥,失道,至婆多吐水乃觉。即还至舍很、贴割之间,升高阜望之,见六骑来,大呼,驰击之。世祖射一人毙,生获五人,问之,乃知卜灰、撒骨出使助恆赧、散达者也。世祖至桓赧、散达所居,焚荡其室家。杀百许人,旧将主保亦死之。比世祖还,与肃宗会,肃宗兵又败矣。世祖让肃宗失利之状。遣人议和,桓赧、散达曰:“以尔盈歌之大赤马、辞不失之紫骝马与我,我则和。”二马皆女直名马,不许。
桓赧、散达大会诸部来攻,过裴满部,以其附于世祖也,纵火焚之。蒲察部沙祇勃堇、胡补答勃堇使阿喜来告难,世祖使之诡从以自全,曰:“战则以旗鼓自别。”世祖往御桓赧之众,将行,有报者曰:“跋黑食于爱妾之父家,肉胀咽死矣!”乃遣肃宗求援于辽,遂率众出。使辞不失取海姑兄弟兵,已而乃知海姑兄弟贰於桓赧矣。欲并取其众,径至海姑。侦者报曰:“敌已至。”将战,世祖戒辞不失曰:“汝先阵于脱豁改原,待吾三扬旗,三鸣鼓,即弃旗决战。死生惟在今日,命不足惜!”使裴满胡喜牵大紫骝马以为贰马,驰至阵。时桓赧、散达盛强,世祖军吏未战而惧,皆植立无人色。世祖阳阳如平常,亦无责让之言,但令士卒解甲少憩,以水沃面,调蒨水饮之。有顷,训励之,军势复振。乃避众独引穆宗,执其手密与之言曰:“今日之事,若胜则已,万一有不胜,吾必无生。汝今介马遥观,勿预战事。若我死,汝勿收吾骨,勿顾恋亲戚,亟驰马奔告汝兄颇剌淑,于辽系籍受印,乞师以报此仇!”语毕,袒袖,不被甲,以缊袍垂襕护前后心,韔弓提剑,三扬旗,三鸣鼓,弃旗搏战,身为军锋,突入敌阵,众从之。辞不失从后奋击,大败之。乘胜逐之,自阿不弯至于北隘甸,死者如仆麻,破多吐水水为之赤,弃车甲马牛军实尽获之。世祖曰:“今日之捷,非天不能及此,亦可以知足矣。虽纵之去,败军之气,没世不振。”乃引军还。世祖视其战地,驰突成大路,阔且三十陇。手杀九人,自相重积,人皆异之。桓赧、散达自此不能复聚,未几,各以其属来降,辽大安七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