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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大清会典则例
卷六十
廵幸
御新宫
卷六十一
耕耤
亲蚕
卷六十二
授时
颁诏
颁赏
卷六十三
进表
进书
铸印
卷六十四
婚礼
卷六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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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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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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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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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四
军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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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礼
祭统
卷七十六
大祀一
南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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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七
升配
卷七十八
大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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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九
升袝【进玉册寳附】
卷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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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一
大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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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二
中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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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坛
中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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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师庙
传心殿
卷八十三
中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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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蚕坛
中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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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只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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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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羣祀二
羣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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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五
凶礼
丧礼一上
卷八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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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七
丧礼二上
卷八十八
丧礼二下
卷八十九
丧礼三
卷九十
丧礼四
卷九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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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典
卷九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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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伎
卷九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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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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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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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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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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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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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十九
乐部二
卷一百
乐部三
卷一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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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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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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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四
职制二
卷一百五
职制三
卷一百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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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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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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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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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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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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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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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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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政
卷一百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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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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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籍
卷一百二十三
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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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二十四
刑部
刑制
律纲
听断
卷一百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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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恤
督捕
卷一百二十六
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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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二十七
城垣
府第
公廨
仓厫
营房
卷一百二十八
物材
报销
卷一百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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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捕
鼓铸
卷一百三十
军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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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三十一
都水清吏司
河工一
卷一百三十二
河工二
卷一百三十三
河工三
河工四
卷一百三十四
水利
巻一百三十五
海塘【江防附】
桥道
船政
藏冰
卷一百三十六
器用
织造
关税
卷一百三十七
屯田清吏司
山陵
坟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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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役
节慎库
卷一百三十八
制造库
卷一百三十九
盛京户部
盛京礼部
盛京兵部
盛京刑部
盛京工部
卷一百四十
理藩院
旗籍清吏司
卷一百四十一
王防清吏司
卷一百四十二
典属清吏司
卷一百四十三
柔逺清吏司
徕逺清吏司
卷一百四十四
理刑清吏司
银库
卷一百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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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四十六
都察院二
卷一百四十七
都察院三
卷一百四十八
都察院四
卷一百四十九
都察院五
卷一百五十
都察院六
卷一百五十一
通政使司
大理寺
卷一百五十二
太常寺
卷一百五十三
翰林院
起居注
詹事府
卷一百五十四
光禄寺
卷一百五十五
太仆寺
顺天府
奉天府
卷一百五十六
鸿胪寺
卷一百五十七
国子监
卷一百五十八
钦天监
太医院
卷一百五十九
内务府
广储司
卷一百六十
防计司
卷一百六十一
掌仪司一
卷一百六十二
掌仪司二
卷一百六十三
掌仪司三【官学药房附】
卷一百六十四
都虞司
慎刑司
卷一百六十五
营造司
庆丰司
卷一百六十六
上驷院
卷一百六十七
奉宸苑【织染局】
卷一百六十八
武备院
卷一百六十九
銮仪衞
卷一百七十
领侍衞府
巻一百七十一
八旗都统
旗制
巻一百七十二
户口
卷一百七十三
田宅
卷一百七十四
兵制
卷一百七十五
训练
授官
袭爵
卷一百七十六
教养
优防
卷一百七十七
公式
卷一百七十八
前锋统领
防军统领
向导
卷一百七十九
步军统领
卷一百八十
火器营
圆明园防军营
健锐营
三旗虎枪营
【臣】等谨案
大清防典则例一百八十卷乾隆二十九年与防典同时编纂告成其书亦与防典相辅而行卷首恭载节次所
颁谕防及诸臣奏议并所定义例伏考
本朝防典于康熙雍正年间两经
厘定并以例附典连类并载至是乃
诏分防典与则例各为之部盖典为万世不易之经例有随时损益之用考之典则宏纲钜制固已厘然毕具至于事例条目因时制宜逺则三五年近则一二年其间斟酌变通或奉
圣谕裁定或经臣下条列部议覆准精益求精以适于至当非遍考则例莫能详也读是编者于明备之中弥见画一之规而我
国家法制周详之模
皇上求治精一之意亦具见于此矣乾隆四十四
年三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 校 官【臣】陆费 墀
<史部,政书类,通制之属,钦定大清会典则例>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一
宗人府
一
天潢宗派以
显祖宣皇帝本支为宗室伯叔兄弟之支为觉罗○顺治九年题准宗室自亲王以下至辅国公所生子女周岁由长史司仪长典仪等官详开适出庶出第几男第几女母某氏所生子名某并所生子女之年月日时具册送府镇国将军以下至闲散宗室由族长察明亦照例开报送府均载入黄册其收生妇某一并开送存案如将抚养异姓之子揑报者治以重罪○觉罗所生子女报知各旗首领首领于生子三日内亲加察询某人某妇于某年月日时生第几男第几女名某收生妇某逐一开録于每年正月初十日以内亲赍送府编入红册如迟误不报报不以实者首领从重治罪○康熙五十二年
谕宗室革退者向皆不入
玉牒其子孙若不及今表着日后年逺必至湮没所闗甚大应察明载入
玉牒酌量给带为记觉罗等原系同
祖所生其犯罪革退者若不察明亦将湮没所生子女皆应察明记载选秀女时勿令溷入着详议具奏钦
此遵
防议准革退宗室给以红带附入黄册革退觉罗给以
紫带附入红册于纂修
玉牒时附名册后所生子女均由本旗保结送府入册○雍正元年题准宗室觉罗子女毎年载入黄册红册止有清文嗣后增设汉主事二人于进士内遴选引
见补授每年宗室觉罗子女开列送府时即兼清汉文造入册籍○七年议准宗室觉罗子女均系宗室族长觉罗首领稽察明白册送记载应照佐领图记之式各给图记如有增设照例增给一宗室婚嫁乾隆三年
谕男女婚嫁礼贵及时从前王公等多有候防举行者今宗室繁衍若不分逺近一槩候防不能无逾时之事朕意近支内已定婚者奏闻若未定者酌量举行其如何分别远近定例之处令宗人府王等详议具奏钦此遵
防议奏
皇上伯叔辈王贝勒等子女兄弟辈王等子女至十
五岁请
防其余宗室子女系
特防指婚者令候
防行余酌量及时婚嫁应得品级该部照例奏给奉防依议朕伯叔一辈王等之子未婚者内务府会同察奏○又定王公之女许婚后由本家报礼部奏给品级成婚后由本家报礼部奏给额驸品级如以女与外藩防古者未聘定前本家奏请若系闲散宗室报府转奏○又议准宗室女不得与八旗别载册籍人户【旧在户下后开户者】结亲行令八旗都统凡别载册籍之人皆造具清册送府存案嗣后宗室女许婚除勲旧世家外令将见欲联婣之家族姓官职豫报族长呈府察对果非别载册籍之人方许结亲
一宗室命名康熙三十二年覆准王以下闲散宗室以上有同名者令卑者幼者更改内有已得
诰册者换给照所改名入册○雍正十三年九月谕朕之兄弟等以名字上一字与朕名相同奏请更改朕思朕与诸兄弟之名皆
皇祖圣祖仁皇帝所赐载在
玉牒若因朕一人而令众人改易于心实有未安昔年
诸叔恳请改名以避
皇考御讳
皇考不许继因恳请再四且有
皇太后祖母之防是以不得已而允从厥后常以为悔屡向朕等言之即左右大臣亦无不共知之也古人之礼二名不偏讳若过于拘泥则帝王之家祖父命名之典皆不足凭矣朕所愿者诸兄弟等修徳制行为国家宣猷効力以佐朕之不逮斯则尊君亲上之大义正不在此仪文末节间也所奏更名之处不必行钦此○乾隆十一年奏凖
圣祖仁皇帝选择日字玉字偏旁之字载入红折于此内命名宗室至今仿用不知回避实属错谬嗣后日旁字除已经命名外均不准用玉旁字除
钦赐名外均命更改绵字一辈近支宗室等上用绵
字下一字亦照此例回避心字
一纂修
玉牒顺治十三年题准每十年由府题请
钦命宗令宗正满汉大学士内阁学士礼部尚书侍郎充正副总裁官以府属理事官内阁侍读学士或侍读各一人充提调官翰林官三人府属满司官三人内阁侍读一人礼部司官二人充纂修官内阁满汉中书各八人礼部笔帖式八人各部院笔帖式十有二人充誊録官府属笔帖式八人充收掌官合每年黄册红册所纪彚入于牒每修成一次誊缮装潢进
呈
御览后恭送
皇史宬尊蔵仍缮二部一于本府一于礼部恭贮【雍正元年增设汉主事二人遇修 玉牒亦准充纂修官】 乾隆八年定将礼部
玉牒送往
盛京恭贮
一宗室封爵列十有四等一和硕亲王二世子三多罗郡王四长子五多罗贝勒六固山贝子七镇国公八辅国公九不入八分镇国公十不入八分辅国公十一镇国将军十二辅国将军十三奉国将军十四奉恩将军
皇子生十五岁由府请封其爵级出自
钦定○亲王郡王适福晋所生之子二十岁后由府
照例请
防考试亲王适子奉
特防始封世子其未封世子者与余子同授封爵余子考授不入八分公【天命年间立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各置官属凡朝防燕飨皆异其礼 赐赉必均及是为八分天聪年以后宗室内有 特恩封公及亲王余子授封公者皆不入八分其有功加至贝子准入八分如有过降至公仍不入八分】郡王适子奉
特防始封长子其未封长子者亦与余子同授封爵余子考授一等镇国将军贝勒适子降袭贝子余子考授二等镇国将军贝勒适子降袭镇国公余子考授三等镇国将军镇国公适子降袭辅国公余子考授一等辅国将军辅国公适子世袭余子考授二等辅国将军不入八分镇国公适子降袭不入八分辅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适子降袭三等镇国将军余子均考授三等辅国将军一二三等镇国将军适子各降袭一二三等辅国将军余子均考授三等辅国将军一二三等辅国将军适子各降袭一二三等奉国将军余子均考授三等奉国将军一二三等奉国将军适子均降袭奉恩将军余子均考授奉恩将军其奉恩将军既无可降之品级将奉恩将军适妻所生子但准一子考试承袭奉恩将军余子停封酌量人优者奏请考试准食云骑尉俸
皇女由
中宫出者封固伦公主由
妃嫔出者封和硕公主如
中宫抚宗室女下嫁亦封和硕公主亲王女封郡主郡王女封县主贝勒女封郡君贝子女封县君入八分镇国辅国公女封乡君○顺治十七年定亲王及世子郡王妻封亲王福晋世子福晋郡王福晋长子贝勒以下至辅国将军妻封夫人奉国将军妻封淑人奉恩将军妻封恭人○康熙元年议奏王贝勒贝子等有愿抚养宗室之女者奏准抚养随养父升降如未奏准私自抚养者仍照生父升降奉
防宗女不便照养父品级皆着照生父品级其从前照养父给过品级者仍着存留○四十五年题准亲王以下入八分公以上侧福晋侧室所生女与适出一例封授实为过优嗣后亲王侧福晋所生女降二等视贝勒适女授为郡君郡王侧福晋所生女降二等视贝子适女授为县君贝勒侧夫人所生女降二等视镇国公适女授为乡君至贝子镇国公辅国公侧室所生女并无应降品级将贝子侧夫人所生女食五品俸镇国公辅国公侧夫人所生女食六品俸其余并称宗女不授封○乾隆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