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事实

  大中祥符元年、大中祥符二年、大中祥符三年、大中祥符四年、
  大中祥符五年、大中祥符六年、大中祥符七年、大中祥符八年、
  大中祥符九年、天禧元年、天禧二年、天禧三年、天禧四年、
  天禧五年、乾兴元年。
  景德五年正月三日乙丑,天书降。丙寅,上谓宰相王旦等议降德音,改年号。丁卯,王旦以德音条目上进。上曰:“朕再思之。奉承天意,当大赦天下。”冯拯进曰:“适中书、枢密院共议改元,莫若取神人所告大中祥符之言,以为年号。”
  上悦曰:“美名也。”先是,景德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夜将半,上方就寝,梦神人星冠绛袍,告上曰:“宜于正殿建黄箓道场,一月结坛斋戒,当降天书大中祥符三篇。”至是以纪元。大中祥符九年十一月乙卯,诏曰:“朕以献岁肇春,元辛叶吉,请真君而致洁,奉宝册以陈仪。将伸荐信之辞,式举建元之典。
  其改来年为天禧元年。”乾兴元年正月一日,御札内外文武臣僚等:“朕祇荷庆灵,嗣守洪业。顾涉道之犹浅,念守文之惟难。曷尝不未明求衣,既昃忘食,兢兢业业,罔敢怠荒。而天地储休,宗社垂祐.嘉祥屡降,庶政允厘。民俗阜康,边垂靖谧。臻于至治,益用愧怀。属岁律之肇新,庆春祺之纷委。式改纪年之号,并伸及物之恩,宜自正月一日改天禧六年为乾兴
  
  元年。重念类帝荐诚,尚赊于亚岁;先庚施令,俾告于门庭。
  其今年冬合行南郊,诸般恩泽并特移就正月一日。庶兹惠渥,亟洽群伦,所有覃庆及赏赉等一依自来南郊体例施行。至日,朕亲御正阳门宣制,仍令有司草具仪注以闻。布告中外,咸使闻知。”
  仁宗朝天圣元年、天圣二年、天圣三年、天圣四年、天圣
  五年、天圣六年、天圣七年、天圣八年、天圣九年、天圣十年、
  明道二年、景祐元年、景祐二年、景祐三年、景祐四年、景祐
  五年、宝元二年、宝元三年、康定二年、庆历二年、庆历三年、
  庆历四年、庆历五年、庆历六年、庆历七年、庆历八年、皇祐
  元年、皇祐二年、皇祐三年、皇祐四年、皇祐五年、皇祐六年、
  至和二年、至和三年、嘉祐二年、嘉祐三年、嘉祐四年、嘉祐
  五年、嘉祐六年、嘉祐七年、嘉祐八年。
  上即位,改元天圣。时章献明肃太后临朝,撰号者取天字于文为二人,以谓二人圣者,以尊太后也。至十年,改元明道,又以谓于文日月并也,与二人之意同。后以犯契丹主耶律明记讳,遂改曰景祐.是时,连岁大旱,改元诏意,冀以导迎和气也。五年,因郊又改曰宝元。自景祐初慕明皇以开元加尊号,遂加景祐于尊号之上,至宝元亦然。是岁,赵元昊以河西叛,改姓元氏,朝廷恶之,遽改曰康定,而不复加于尊号。而好事者以谓康定乃谥号也,明年又改曰庆历。至九年,大旱,河北尤甚,民死者十八九,于是又改曰皇祐,犹景祐也。六年四月朔日食,以谓正阳之月,自古所忌,又改曰至和。三年,上不豫,久之康复,又改曰嘉祐.盖自天圣至此,凡改元者九,皆有谓也。
  英宗朝治平元年、治平二年、治平三年、治平四年。
  神宗朝熙宁元年、熙宁二年、熙宁三年、熙宁四年、熙宁
  
  五年、熙宁六年、熙宁七年、熙宁八年、熙宁九年、熙宁十年、
  元丰元年、元丰二年、元丰三年、元丰四年、元丰五年、元丰
  六年、元丰七年、元丰八年。
  哲宗朝元祐元年、元祐二年、元祐三年、元祐四年、元祐
  五年、元祐六年、元祐七年、元祐八年、元祐九年、绍圣二年、
  绍圣三年、绍圣四年、绍圣五年、元符二年、元符三年。
  徽宗朝建中靖国元年、崇宁元年、崇宁二年、崇宁三年、
  崇宁四年、崇五元年、大观元年、大观二年、大观三年、大观
  四年、政和元年、政和二年、政和三年、政和四年、政和五年、
  政和六年、政和七年、政和八年、重和二年、宣和二年、宣和
  三年、宣和四年、宣和五年、宣和六年、宣和七年。
  钦宗朝靖康元年。
  光尧寿圣太上皇帝朝建炎元年、建炎二年、建炎三年、建
  炎四年、绍兴元年、绍兴二年、绍兴三年、绍兴四年、绍兴五
  年、绍兴六年、绍兴七年、绍兴八年、绍兴九年、绍兴十年、
  绍兴十一年、绍兴十二年、绍兴十三年、绍兴十四年、绍兴十
  五年、绍兴十六年、绍兴十七年、绍兴十八年、绍兴十九年、
  绍兴二十年、绍兴二十一年、绍兴二十二年、绍兴二十三年、
  绍兴二十四年、绍兴二十五年、绍兴二十六年、绍兴二十七年、
  绍兴二十八年、绍兴二十九年、绍兴三十年、绍兴三十一年、
  绍兴三十二年。
  靖康二年五月一日赦:“朕惟火德中微,天命未改〖光武纪元之制,绍建隆开国之基。用赫丕图,益光前烈。可以靖康二年五月一日改为建炎元年。”
  
  ●卷三
  ○诏书
  太宗尝为手诏,戒陈王元僖等,曰:“朕周显德中,年十六时,江淮未宾,从昭武皇帝南征战,军屯扬、泰等州,数与交战。朕虽年少,擐甲胄,习弓马,屡与贼军交锋,应弦而踣者甚众,行伍皆见。太祖驻兵六合,得知其事,拊髀大喜。十八,从周世宗及太祖下瓦桥关、瀛、莫等州,亦在行阵。洎太祖即位,亲讨李筠、李重进,朕留守帝京,镇抚都城,上下如一。其年蒙委兵权,岁余,授开封尹,历十六七年,民间稼穑、君子小人,真伪无不更谙。即位以来十三年矣,朕持俭素,外绝游田之乐,内鄙声色之娱,真实之言,固无虚饰。汝等生于富贵,长自深宫,民庶艰难、人之善恶,必是未晓。略说其本,岂尽予怀!夫帝子亲王先须克己励精,听卑纳诲。每著一衣,则悯蚕妇;每餐一食,则念耕夫。至于听断之间,勿先恣其喜怒。朕每亲临庶政,岂敢惮于焦劳礼接群臣,无非求于启沃。
  汝等勿鄙人短,勿恃己长,乃可永守富贵,以保终吉。先贤有言曰:‘逆吾者是吾师,顺吾者是吾贼。’不可不察也。”
  真宗初为开封尹,既入对,上谕以理民之道,曰:“夫政教之设,在乎得人心而不扰。欲得人心,莫若示之以诚信;欲不扰,莫若镇之以清净。先圣有言曰:‘抚我则后,虐我则仇。
  
  ’无越于此。苟抚养得宜,虽虎狼亦当驯扰,况于民乎文王语太子发曰:‘吾所以得民心者,盖童羊不杀,童牛不使。’以是仁爱,四海归心,祚延八百。”他日,复对宰相语其事。吕蒙正曰:“晋、汉之世,君臣疑间,封疆狭隘,民苦残暴。史弘肇辈非理杀戮,都市之内横尸流血。当时议者曰:‘如是为国,其能久乎’果运祚短促,奸臣窥伺。清净为理,诚如圣旨。”
  仁宗景祐元年四月,诏曰:“织文之奢,不鬻于国市;纂组之作,实害于女工。朕稽若令猷,务先俭化。深维抑末,缅冀还淳。然犹杼轴之家,相矜于靡丽;衣服之制,弗戒于纷华。
  浮费居多,逾侈斯甚。宜惩俗尚,用谨邦彝。内自掖庭,外及宗戚,当奉循于明令,无因习于媮风。其锦背、绣背及遍地密花、透背段子,并宜禁断。西川岁织上供者亦罢之。”
  上尝谓近臣曰:“圣人治世,有一物不得其所,若己推而置诸死地。羽虫不伤,则凤凰来;毛兽不伤,则麒麟出。比闻臣僚士庶人家多以鹿胎制造冠子,及有命妇亦戴鹿胎冠子入内者,以致诸处采捕,杀害生牲。宜严行禁绝。”乃下诏曰:“冠冕有制,盖戒于侈心;麛卵无伤,用蕃于庶类。惟兹麀鹿,伏在中林,宜安濯濯之游,勿失呦呦之乐。而习俗所贵,猎捕居多,既浇民风,且暴天物。特申明诏,仍立严科,绝其尚异之求,一此好生之德。宜令刑部遍牒施行,应臣僚士庶之家不得戴鹿胎冠子,今后诸色人不得采杀鹿胎并制鹿胎冠子。如有违犯,许人陈告,犯人严行断遣,告事人如告获捕鹿胎人,赏钱二十贯;告戴鹿胎冠子并制造人,赏钱五十贯,以犯人家财充。”自是鹿胎无用,而采捕者亦绝。
  政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奉御笔:“礼以辨上下,定民志。
  自秦汉以来,礼坏不制,富人墙壁被文绣,倡优僭后饰。当时
  
  士之贤者至于太息,时君世主亦莫能兴。卑得以逾尊,贱得以凌贵,欲安上治民,难矣!比裒集三代鼎彝簠簋盘匜爵豆之类,凡五百余,载之于图〖其制作而所尚之象,与今荐天地飨宗庙之器无一有合。去古既远,礼失其传。夫祭以类而求之,其失若此,则岂能有格乎已诏有司悉从改造。若宫室车服冠冕之度、昏冠丧葬之节、多寡之数、等杀之别,虽尝考定,未能如古,秦、汉之弊未革也。夫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今无礼以齐之而刑施焉,朕甚悯之。可于编类御笔所置礼制局,讨论古今沿革,具画来上,朕将亲览,参酌其宜。蔽自朕志,期在必行,革千古之陋,以成一代之典,庶几先王,垂法后世。”
  宣和二年六月十七日,奉御笔手诏:“国家承祖宗积累之休,民物阜安之久,礼乐明备,法具令完,是宜嘉与四海之人,同臻逸乐。而迩岁侥幸浮伪者众,爵禄冗滥,政令猥并,竭天下赋入之常,殆不能给。当宁慨念,宵旰不忘。属考先王立政立事之经,绍元丰诒谋之重。至于逾其名分、冒滥过甚者,稍加裁定。所以抑侥幸,澄浮伪,垂裕无穷,盖非五季镌削之计。
  而怀奸之士尚敢造言惑众,唱为裁损之说,规欲动摇。夫以三省、枢密院之近,纲纪所自出,而额外吏职逾先帝官制者几四百员,冒带阶官自朝奉大夫至中奉大夫者五十人,保引入省院者至千有余员。神霄一司,无所责任,而置吏逾四百五十人。
  国用之匮,顾有自矣,虽欲不汰可乎咨尔臣子,其体兹意。自今有敢妄议朝政,鼓惑众听,意在朋比为奸,及奉承诏令观望稽滞违戾者,有官职人并以编置,余杖脊流配。仰御史台弹奏,开封府察治,仍出榜朝堂。故兹亲加诏谕,师听无渝。”
  诏三省依元丰成宪。宣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御笔手诏:“神考若稽古制,正名百官,以贻休于万世。眷言三省,稽决政事,维持纪纲之地。凡命令之出,所以审议行者,必由此焉。
  
  是以有诏曰:“中书揆而议之,门下审而覆之,尚书承而行之。
  有不当者,自可论奏。事无巨细,遍经三省,无出一己,使擅其权。属政和而建议者,遂以尚书令仆之名易之公相,凡三省之务悉总治之。后复以公相厅为都厅而领三省,则初未之革,使神考垂裕不刊之典,夺于权臣自营之私,良用怃然。朕嗣守丕业,率循旧章,夙夜于兹,大惧弗克祗绍。常谓坐而论道于燕闲者,三公之事;作而相与推行者,宰辅丞弼之职。今居三公论道之位,而总理三省众务,使宰辅丞弼殆成备员,殊失所以绍述宪章之意。可于尚书省复置尚书令,虚而不除,三公止系阶官,更不总领三省。若曰佐王论道,经纬国事,则三公其任焉。三省并依元丰成宪,毋复侵紊。敢辄议者以大不恭论。
  若昔大猷,是正邦典,朕庶几无愧于前人。播告中外,咸知朕意。”
  ○圣学
  太宗笃好儒学,尝览前代修文殿《御览》、《艺文类聚》,门目繁杂,失其伦次,乃诏翰林学士李昉、扈蒙、知制诰李穆、右拾遗宋白等参详类次,分定门目,编为《太平总类》一千卷。
  俄改为《太平御览录》。又谓稗官之说或有可采,令取野史传记、故事小说,编为五百卷,赐名《太平广记》。
  太宗尝谓侍臣曰:“朕万几之暇,不废观书,见前代帝王行事多矣。苟自不能有所尃刂裁,全倚于人,则未知措身之所。”因言宋文帝恭俭而元凶悖逆,及隋杨素邪佞、唐许敬宗谄谀之事,侍臣耸听。苏易简曰:“披览旧史,安危治乱尽在圣怀,社稷无穷之福也。”
  
  上览《兵法阴符经》,叹曰:“此诡诈奇巧不足以训善,奸雄之志也。”至论《道德经》,则曰:“朕每读至’兵者不祥之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未尝不三复以为规戒。王者虽以武功克敌,终须以文德政治。朕每日退朝,不废观书,意欲酌先王成败而行之,以尽损益也。”
  上读《老子》,语侍臣曰:“伯阳五千言,读之甚有益,治身治国并在其内。至云‘善者吾亦善之,不善者吾则不善之,’此言善恶无不包容。治身治国者其术如是,若每事不能容纳,则何以治天下哉!”
  太平兴国八年,上顾宋琪、李昉等曰:“朕因思闾里间,每日焚香,祝天子万岁,次大臣眉寿。朕与卿等焉得不日思善事,以副亿兆人之祷”宋琪曰:“臣等蒙陛下不次擢用,又承戒谕,岂敢为不善之事以负宸恩惟思公勤庶补万一,咸再拜谢。”
  太平兴国九年,太宗谓宰相曰:“朕每日所为自有常节,晨间视事既罢,便即观书,深夜就寝,五鼓而起,盛暑尽日亦未尝寝。乃至饮食,亦不过度。行之已久,甚觉得力。凡人食饱无不昏浊,傥四肢无所运用便就枕,血脉凝滞,诸病自生。
  欲求清爽,其可得乎老子曰:‘我命在我不在于天。’全系人之调适。卿等亦当留意,无自轻于摄养也。”
  真宗即位,每旦御前殿,中书、枢密院、三司、开封府、审刑院及请对官以次奏事。辰后入宫尚食。少时,出坐后殿阅武事,至日中罢。夜则传侍读、侍讲学士,询问政事,或至夜分还宫。其后以为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