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婚礼贡举考

元婚礼贡举考  (元)不着撰人

   至元婚礼
   至元聘礼
   大德聘礼
   文公婚礼
   皇庆开科
   皇庆科举诏
   中书省续降条画
   中书省部定到乡试程序
   会试程序
   御试程序
   进士受恩例
   朱文公学校贡举私议



  ●元婚礼贡举考

  至元婚礼
  至元聘礼
  大德聘礼
  文公婚礼
  皇庆开科
  皇庆科举诏
  中书省续降条画
  中书省部定到乡试程序
  会试程序
  御试程序
  进士受恩例
  朱文公学校贡举私议

  ○至元婚礼

  《易》重咸恒,《诗》妬《关雎》,婚姻之道,其来尚矣。国朝以礼防民,至元八年,聊印颁降龙制,自议婚、过婿、见妇之父母凡七条,并斟酌文公婚聘,立为定式,以诏天下后世。今具卷首,俾四方士庶举行嘉礼者,有所据依焉。
  至元八年九月,尚书礼部契勘人伦之道,婚姻为大,即今聘财筵会,已有定例。外据拜门一节,系女直风俗,遍行合属革去。外据汉儿人旧来体例,照得朱文公《家礼》内婚礼,酌古准今,拟到下项事理。呈奉尚书省(礼)[札]付 【[一] 据行文体例改。】 ,再送翰林院兼国史院,披详相应,移中书省咨:议得:登车乘马,设次之礼,亦贫家不能办。外据其余事,依准所拟,遍下合属,依上施行,仍关各部照会。
  议婚。身及主婚者,无期以上丧,乃可成婚。必先使媒氏往来通言,使女氏许之,然后纳采。前件议得:其诸议婚之家,合依此例而行。
  纳采。 【系今之下定。】 主人具书,夙兴,奉以告祠堂, 【人之大伦,于礼为重,必当告庙而后行,[示] 【[二] 据《通制条格》卷三《户令婚姻礼制》补。】 不忘祖。而今往往俱无祠堂,或画影,或写立位牌,亦是。】 及使子弟为使者,如女氏上之[女氏主人] 【[三] 据同上补。】 ,出见使者,遂奉书以告于祠堂,出以复书授使者,遂礼之。使者复命,婚主复以告于祠堂。或婚主人等亲往纳采者,听。前件议得:婚姻之礼,人之大伦,于礼为重,必当告庙而后行,示不忘于祖先,拟合依上施行。
  纳币。 【系今之下财礼。】 具书遣使如女,授书,而复书,礼宾,使者复命,并同纳采之仪。前件议得:拟合酌古准今,照依已定筵会,以男家为主,会请女氏诸亲为客,先入坐。男家至门外,陈例币物等,令媒氏通报,女氏主人出门迎接。相揖,俟女氏先入,男家以次随币而入,举酒,谓纳币,饮酒,受币讫,女氏主人回礼,婚家饮酒。毕,主人待宾如常礼,许婿氏、女子各各出见,并去世俗出羞之币。 【[四] 「拟合………出羞之弊」,《通制条格》卷三《户令婚姻礼制》纳币项下作正文。】
  亲迎。前期一日,女氏使人张陈其婚之室,质明,婿家设位于室中,女家设次于外。初婚,(姻)[婿] 【[五] 据同[二]改。】 盛服,主人告于祠堂,遂醮其子,而命之迎。婿出,[乘] 【[六] 据同[二]改。】 马至女家,俟婿次女家,主人告于祠堂,遂醮其女而命之。主人出迎,婿入奠雁,姆奉女出登车,[婿] 【[七] 据同[二]补。】 乘马先行。妇车至其家,导妇以入,婿妇交拜,就坐饮食。毕,婿出,复入,脱服,烛出,主人礼赞。前件议得:拟照依此例而行,所据登车乘马,设次奠雁之礼,近下贫穷之家不能办者,从其所便。
  妇见舅姑:明日夙兴,妇见舅姑,次见于诸尊长。若(妇家)[冢妇], 【[八] 据以下《文公婚礼》条改。】 则馈于舅姑,舅姑飨之。前件议得:合依此例而行。
  庙见:三日,主人以妇见于祠堂。前件议得:合依此例而行,如无祠堂,或悬影像及写位牌,亦是。
  婿见妇之父母:明日,婿往见妇之父母,次见妇党诸亲,[妇] 【[九] 据同[二]补。】 家礼婿如常仪也。前件议得:酌古准今,妇之父母受婿拜礼,余依上仪。窃见自今作赘召婿之家,往往盖是贫穷不能娶妇,故使作赘,虽非古礼,亦难拟革。此等之家,拟合今权依时俗见行之礼而行。

  ○至元聘礼

  至元八年二月,据中书省奏定民间嫁娶婚姻聘财等事,仰遍行诸路,照会一体施行。婚姻聘财表里头面诸物在内,并以宝钞为财,以财畜折充者,德君和同不拘此例。
  品官:一品、二品,五伯贯。三品,四伯贯。
     四品、五品,三伯贯。六品、七品,二伯贯。
     八品、九品,一伯二十贯。
  庶人:上户,一伯贯。中户,五十贯。
     下户,三十贯。
  筵会高下,男家为主。
  品官:不过四味。
  庶人:上户、中户,不过三味,下户,不过二味。
  为婚已定,若女年十五已上,无故五年不成, 【故谓男女未及婚年甲,或服制之类。】 其间有故,以前后年月并之,及夫逃亡五年不还,并听离,不还聘财。
  同姓不得为婚,截自至元八年正月二十五日为始,已前者,准已婚为定,已后者,依法断罪,听离之。
  有妻更娶妻者,虽会赦,犹离之。
  妇人夫亡服阕守志,并欲归宗者,听。其舅姑不得一面改嫁。

  ○大德聘礼

  大德八年正月一款:男女居室,人之大伦。近年聘财无法,奢靡日增,至有倾资破产,不能成礼,甚则争讼不已,以致嫁娶失时。除蒙古、色目人各依本俗,品官别行定夺,其民间聘财,令中书省从宜定立等第,以男家为主,愿减者听,亲礼筵会,[务] 【[一○]据同[二]补。】 从省约。上户:金一两,银五两,彩段六表里,杂用绢四十疋。中户:金五钱,银四两,彩段四表里,杂用绢三十疋。下户:银三两,彩段二表里,杂用绢十五疋。

  ○文公婚礼

  议婚:男子年十六至三十,女子年十四至二十,身及主婚者,无期以上丧,乃可成婚。必先使媒氏往来通言,俟女氏许之,然后纳采。
  纳采:主人具书,夙兴,奉以告于祠堂,乃使子弟为使者如女氏。女氏主人出见使者,遂奉书以告于祠堂,出以复书授使者,遂礼之。使者复命婿氏,主人复以告于祠堂。
  纳币:纳币具书,遣使如女氏,女氏受书,复书,礼宾,使者复命,并同纳采之仪。
  亲迎:先期一日,女氏使人张陈其婿之室,厥明,婿家设位于室中,女家设次于外。初婚,婿盛服,主人告于祠堂,遂醮其子,而命之迎。婿出乘马至女家,俟于次,女氏主人告于祠堂,遂醮其女而命之。主人出迎,婿入奠雁,姆奉女出登车,婿乘马先。妇车至其家,导妇以入,就坐饮食。毕,婿出后入,脱服,烛出,主人礼宾。
  妇见舅姑:明日夙兴,妇见于舅姑,舅姑礼之。妇见于诸尊长,若冢妇,则馈于舅姑,舅姑飨之。
  庙见:三日,主人以妇见于祠堂。
  婿见妇之父母:明日,婿往见妇之父母,次见妇党诸亲,妇家礼婿如常仪。

  ○皇庆开科

  皇庆天子,作新文治,革万代科举之弊。圣朝宗世之规,凡所取士,崇尚德行,禁绝浮华,得贤立太平之基,猗欤盛哉。今将颁降条制并文公贡举私议开列于后,并诵一封天子诏「四海状元心」之诗,以为天下学士勉。幸鉴。

  ○皇庆科举诏

  皇庆二年,诏行科举,以皇庆三年八月天下郡县兴其贤者能者充赋有司,次年二月会试京师。
  一、科场。每三年一次开试,举人从本贯官司于路、府、州、县学及诸色户内推举年及二十五以上、乡党称其孝悌、朋友服其信义,经明行修之士,结罪保举,以礼敦遣贡。诸路、府其或徇私滥举并应举而不举者,监察御史、肃政廉访司体察究治。
  一、考试程序。蒙古、色目人:第一场,经问五条,《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内设问,义理精明、文辞典雅为中选,用朱氏《章句集注》。第二场,策一道,以时务出题,限五百字以上。汉人、南人:第一场,明经,经疑二问,《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内出题,并用朱氏《章句集注》,复以己意结之,限三百字以上:经义一道,各治一经,《诗》以朱氏为主,《书》以蔡氏为主,《易》以程氏、朱氏为主,已上三经并用古注疏,《春秋》许用三传及胡氏传,《礼记》用古注疏,限五百字以上,不拘格律。第二场,古赋、诏(告) 【[一一]据《通制条格》卷五《学令科举》删。】 诰、章表内科一道,古赋、诏诰用古体,章表参用古体四六。第三场,策一道,经史、时务内出题,不矜浮藻,惟务直述,限一千字以上。
  一、蒙古、色目人愿试汉人、南人科目,中选者加一等注授。
  一、蒙古、色目人作一榜,汉人、南人作一榜,第一名赐进士及第,从六品;第二名以下及第二甲,皆正七品;第三甲以下,皆正八品。两榜并同。
  一、流官子孙荫叙,并依旧制,愿试中选者,优升一等。
  一、在官未入流品之人,愿试者,听,若中选,已有九品以上资级,比附一高加一等注授,若无品级,止依试例(后)[从] 【[一二]据《通制条格》卷五《学令科举》删。】 优铨注。

  ○中书省续降条画

  一、乡试。中选者各给解据,录连取中科文,行省所辖去处移咨都省送礼部,腹里宣慰司及各路关申礼部,拘该监察御史、廉访司依上录连科文,申台转呈都省,以凭照勘会试。八月二十日,蒙古、色目人试经问五条;汉人、南人明经,经疑二问,经义一道。二十三日,蒙古、色目人试策一道;汉人、南人古赋、诏诰、章表内科一道。二十六日,汉人、南人试策一道。
  一、会试。次年,省部依乡试例,于二月初一日试第一场,初三日试第二场,初五日试第三场。
  一、御试。三月初七日,前期奏委考举官二员、监试御史二员、读卷官二员入殿庭考试。每试子一名委怯薛歹一人看守。汉人、南人试策一道,限千字以上成;蒙古、色目人时务策一道,限五百字以上成。
  一、选考试官。行省与宣慰司乡试,有行台去处,行省官、行台官一同商议选差,如不拘廉访司去处,行省官与监察御史选差,山东、河东宣慰司,真定、东平路,同本道廉访司选差。上都、大都,从省部选差。在内监察御史、在外廉访司官一员监试。每处差考试官、同考试官各一员,并于见任并在闲(有) 【[一三]据《通制条格》卷五《学令科举》删。】 有德望文学常选官内选差。弥封官一员,誊录官一员,选廉干文资正官充。誊录试卷(一)[并] 【[一四]据《通制条格》卷五《学令科举》删。】 行移文字,皆用朱笔书写,仍须设法关防,毋致容私作弊。省部会试,都省选委知贡举、同知贡举官各一员,考试官四员,监察御史二员,弥封、誊录、对读、监门等官各一员。
  一、乡试,行省一十一处:河(东)[南] 【[一五]据《元史》卷五九《地理志二》改。】 ,陕西,辽阳,四川,甘肃,云南,岭北,征东,江浙,江西,湖广;宣慰司二处:河东冀宁路,山东济南路;直隶中书省部路分四处:(直)[真] 【[一六]据《元史》卷五八《地理志一》改。】 定路, 【河间路、保定路、顺德路、大名路、广平路、彰德路、卫辉路、怀孟路。】 东平路, 【济宁路、高唐州、曹州、濮州、恩州、泰安州、东昌路、冠州、德州。】 大都路, 【大都、永平路。】 上都路, 【上都、兴和路。】
  一、天下选合格者三百人赴会试,于内取中选者一百人,内,蒙古、色目人、汉人、南人分卷考试,各二十五人。蒙古人取合格者七十五人:大都 【一十五人,】 上都 【六人,】 河东 【五人,】 真定等 【五人,】 东平等 【五人,】 山东 【四人,】 辽阳 【五人,】 河南 【五人,】 陕西 【五人,】 甘肃 【三人,】 岭北 【三人,】 江浙 【五人,】 江西 【三人,】 湖广 【三人,】 四川 【一人,】 云南 【一人,】 征东 【一人,】 色目人取合格者七十五人:大都 【一十人,】 上都 【四人,】 河东 【四人,】 东平等 【四人,】 河南 【五人,】 真定等 【五人,】 山东 【五人,】 四川 【三人,】 甘肃 【二人,】 陕西 【三人,】 巅北 【二人,】 辽阳 【二人,】 云南 【二人,】 征东 【一人,】 江浙 【一十人,】 湖广 【七人,】 江西 【六人,】 汉人取合格者七十五人:大都 【一十人,】 上都 【四人,】 真定等 【十一人,】 东平等 【九人,】 山东 【七人,】 河东 【七人,】 河南 【九人,】 四川 【五人,】 云南 【二人,】 甘肃 【二人,】 岭北 【一人,】 陕西 【五人,】 辽阳 【二人,】 征东 【一人。】 南人取合格者七十五人:湖广一十八人,江浙二十八人,河南 【七人】 ,江西 【二十二人。】
  一、乡会等试,许将《礼部韵略》外,余并无不许怀挟文字,差搜检怀挟官一员,每举人一名差军一名看守,无军人处差巡军。
  一、提点擗掠试院,差廉干官一员,度地安置席舍,务令隔远,仍自试官入院后,常川防职,监押外门。
  一、乡会等试,弥封、誊录、对读官下吏人,于各衙门从便差设。
  一、试卷不考格,犯御名、庙讳,偏犯者非,及文理纰缪,涂注乙五十字以上。
  一、誊录所承试卷,并用朱书誊录正文,实(针)[计] 【[一七]据《通制条格》卷五《学令科举》删。】 涂注乙字数,标写对读无差,将朱卷逐旋送考试所;如朱卷有涂注乙字,亦皆照写字数;誊录官书押,俟考校合格、中选人数已定,抄录字号,索上元卷,请监试官、同试官对号开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