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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律集解附例
为同居继父而两无大功以上亲者
齐衰五月
曾孙为曾祖父母曾孙女同
齐衰三月
孙为高祖父母玄孙女同
为继父先曾同居今不同居者自来不曾同居无服
为同居继父而两有大功以上亲者
大功九月
祖为众孙孙女在室同
祖母为众孙嫡孙
父母为众子妇及女巳出嫁者
伯叔父母为侄妇及侄女巳出嫁者(侄妇兄弟子之妻也侄女兄弟之女也)
妻为夫之祖父母
妻为夫之伯叔父母
为人后者为其兄及姑及姊妹在室者(既为人后则于本生亲属服皆降一等)
夫为人后其妻为夫本生父母
为巳之同堂兄弟姊妹在室者(即伯叔父母之子女也)
为姑及姊妹之巳出嫁者姑(即父之姊妹姊妹即巳之亲姊妹也)
为巳兄弟之子为人后者
出嫁女为本宗伯叔父母
出嫁女为本宗兄弟及兄弟之子
出嫁女为本宗姑姊妹及兄弟之女在至者
小功五月
为伯叔祖父母(祖之亲兄弟)
为堂伯叔父母(父之堂兄弟)
为再从兄弟及再从姊妹在室者
为同堂姊妹出嫁者
为同堂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
为从祖姑在室者(即祖之亲姊妹)
为堂姑之在室者(即父之同堂姊妹)
为兄弟之妻
祖为嫡孙之妇
为兄之孙及兄弟之孙女在室者
为外祖父母(即母之父母)
为母之兄弟姊妹兄弟(即舅姊妹即姨)
为姊妹之子(即外甥)
妇为夫兄弟之孙(即甥孙)及夫兄弟之孙女在室者(即侄孙女)
妇为夫之姑及夫姊妹(在室出嫁同)
妇为夫兄弟及夫兄弟之妻
妇为夫同堂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
女出嫁为本宗堂兄弟及堂姊妹之在室者
为人后者为其姑及姊妹出嫁者
缌麻三月
祖为众孙妇
曾祖父母为曾孙(玄孙同)
祖母为嫡孙众孙妇
为乳母
为族曾祖父母(即曾祖之兄弟及曾祖兄弟之妻)
为族伯叔父母(即父再从兄弟及再从兄弟之妻)
为族兄弟及族姊妹在室者(即已三从兄弟姊妹所与同高祖者)
为族曾祖姑在室者(即曾祖之姊妹)
为族祖姑在室者(即祖之同堂姊妹)
为族姑在室者(即父之再从姊妹)
为族伯叔祖父母(即祖同堂兄弟及同堂兄弟妻)
为兄弟之曾孙及兄弟之曾孙女在室者
为兄弟之孙女出嫁者
为同堂兄弟之孙及同堂兄弟之孙女在室者
为再从兄弟之子女在室者
为从祖姑及堂姑及巳之再从姊妹出嫁者(从祖姑即祖之亲姊妹堂姑即父之堂姊妹)
为同堂姊妹之女出嫁者
为姑之子(即父姊妹之子)
为舅之子(即母兄弟之子)
为两姨兄弟(即母姊妹之子)
为妻之父母
为壻
为外孙男女同(即女之子女)
为兄弟孙之妻(即侄孙之妻)
为同堂兄弟之子妻(即堂侄之妻)
为同堂兄弟之妻
妇为夫高曾祖父母
妇为夫之伯叔祖父母及夫之从祖姑在室者
妇为夫之伯叔父母及夫之堂姑在室者(夫之堂姑即夫之伯叔祖父母所生也)
妇为夫之同堂兄弟姊妹及夫同堂兄弟之妻
妇为夫再从兄弟之子女在室同
妇为夫同堂兄弟之女出嫁者
妇为夫同堂兄弟子之妻(即堂侄妇)
妇为夫同堂兄弟之孙及孙女之在室者
妇为夫兄弟孙之妻(即侄孙之妻)
妇为夫兄弟之孙女出嫁者
妇为夫兄弟之曾孙(即曾侄孙)女同
女出嫁为本宗伯叔祖父母及从祖姑在室者
女出嫁为本宗再从伯叔父母及堂姑出嫁者
女出嫁为本宗堂兄弟之子女在室者同
大明律集解名例终
附真犯杂犯死罪(弘治十年奏定)
真犯死罪决不待时
凌迟处死
谋反及大逆但共谋者不分首从
谋杀祖父母父母及期亲尊长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巳杀者
奴婢及雇工人谋杀家长及家长之期亲外祖
父母巳杀者罪与子孙同
妻妾因奸同谋杀死亲夫者
妻妾谋杀故夫祖父母父母巳杀者
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及支解人者
采生折割人
奴婢殴杀家长者o若故杀家长之期亲及外祖父母者
雇工人故杀家长及家长之期亲若外祖父母者
妻妾故杀夫者
弟妹故杀兄姊若侄故杀伯叔父母姑及外孙故杀外祖父母者
子孙殴祖父母父母及妻妾殴夫之祖父母父母杀者
斩罪
收父祖妾及伯叔母
谋反大逆祖父父子孙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异姓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异年十六以上不论笃疾废藏者
谋返大逆知情故纵隐藏者
谋叛但共谋者不分首从
逃避山贼拒敌官兵者
盗
大祀神只御用祭器等物及飨荐玉帛之属者
盗
制书及起马御宝
圣旨起船符验者
盗
乘舆服御物
强盗得财者不分首从
以药迷人图财者罪同强盗不分首从
强盗窝主造意分赃者。若共谋者行而不分赃及分赃而不行
谋杀人因而得财者同强盗不分首从
部民谋杀本属知府知州知县军士谋杀本管指挥千户百户吏卒谋杀本部五品以上长官巳杀者
谋杀祖父母父母及期亲尊长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巳行者
谋杀缌麻以上尊长巳杀者
奴婢及雇工人谋杀亲家长之期亲外祖父母巳行者。若缌麻以上亲巳杀者罪与子孙同
妻妾谋杀故夫之祖父母父母巳行者
杀一家非死罪三人支解人为从者
采生折割人为从者。若巳行而未曾伤人者
造畜蛊毒杀人及教令者
造魇魅符书咒诅杀人者
部民殴本属知府知州知县军士殴本管指挥千户百户吏卒殴本部五品以上长官死者
殴受业师死者
奴婢殴家长死者
雇工人殴家长死者
妻妾殴夫死者
卑幼殴本宗小功大功兄姊尊属死者
弟妹殴兄姊若侄殴伯叔父母姑及外孙殴外子孙殴祖父母父母及妻妾殴夫之祖父母父母者
妻妾殴夫之期亲以上尊长死者与夫殴同
妻妾殴故夫之祖父母父母者
奸小功以上亲强者
奸从祖祖父母姑在室从祖伯叔父母从父姊妹母之姊妹及兄弟妻兄弟子妻强者
奸父祖妾伯叔母姑姊妹子孙之妇兄弟之女及与和者
奴及雇工人奸家长妻女者
绞罪
兄亡收嫂弟亡收弟妇者
谋叛知情故纵隐藏者。若谋而未行为首者
逃避山泽不服追唤者
部民谋杀本属知府知州知县军士谋杀本管指挥千户百户吏卒谋杀本部五品以上长官巳伤者
谋杀缌麻以上尊长巳伤者
奴婢及雇工人谋杀家长之缌麻以上亲巳伤者罪与子孙同
妻妾殴夫至笃疾者
卑幼殴本宗小功大功兄姊尊属笃疾者
弟妹殴兄姊若侄殴伯叔父母姑外孙殴外祖父母亦伤及折肢瞎一目者
骂祖父母父母及妻妾骂夫之祖父母父母者妻妾骂故夫之祖父母父母者
子孙告祖父母父母妻妾告夫之祖父母父母诬者
奸从祖祖母姑在室从祖伯叔母姑从父姊妹母之姊妹兄弟妻及兄弟子妻与和者
真犯死罪秋后处决
斩罪
凡官员大臣专擅选用者
大臣亲戚非奉
持旨除授官职者
文官非有大功勋所同朦胧奏请封公侯爵者当该官吏及受封之人
奸邪进谗言左使杀人者
犯罪该死巧言谏免暗邀人心者
在朝官员交朋结友党紊乱朝政者
刑部及大小各衙门官吏不执法律听从上司官主使出入入罪者
诸衙门官吏与内近侍人员互相交结漏事情夤缘作弊符同奏启者
诸衙门官吏及士庶人等上言宰执大臣德政者
官吏人等挟诈欺公妄生异议变乱成法者弃毁
制书及起马御宝
圣旨起船符验各衙门印信及夜巡铜牌者
奏事及当该官吏若有规避增减紧关情节朦胧奏准施行者
闻知调兵讨袭外番及收捕反逆贼徒机密大漏泄于敌人者
近侍官员漏机密重事于人者
增减官文书因而失误军机者无故失
漏使印信因而失误军机者
贩私盐拒捕者
仪礼司将应朝见官员人等留难不即引见者
百工技艺之人应有可言之事亦许奏
闻各衙门但有阻当者
向
太庙太社及宫殿射箭放弹投掷砖石伤人者
在京被极刑家属并经断人朦胧充当近侍及宿卫守皇城京城门禁者○当该官司听嘱及受财容令充当者
文武官内官厨子校尉牌面伪造者
贪取来降人财物因而杀伤人及中途逼勒逃窜者
飞报军情隐匿不速奏
闻因而失误军机者
边将取索军器钱粮等物不即奏
闻及不依式申报因而失误军机者
军机粮草临敌缺乏及承调遣不依期策应告报军期违限因而失误军机者
军临敌境托故违期三日不至者
边将不固守及守备不设因而失陷城寨者
与贼临境望高巡哨之人失于飞报以致陷城损军者
官军临阵先退及围困敌城而逃者
军人私出外境掳掠伤人为首者
于巳附地面掳掠者不分首从
守御官致有所部军人反叛弃城而逃者
牧民官激变民失陷城池者
军器輙弃毁者二十件以上
犯夜拒捕及打夺因而殴人致死者
境内奸走透消息于外境外奸细入境内探听事情接引起谋之人
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因而走泄事情者
实封公文中途邀截取回者
出使驰驿违限因而我误军机者
军需管送违限以致临敌缺乏失误军机者
造谶纬妖书妖言传用惑众者
盗各衙门印信及夜巡铜牌者
窃盗拒捕及杀伤人者○因盗而奸者
劫囚者
私窃放囚人逃走因而杀人者
官司差人追征钱粮勾摄公事及捕获罪人聚众打夺因而杀人及众至十人为首者
白昼抢夺伤人者○因失火行船遭风抢夺伤人者
略诱略卖良人因而杀人者
卑幼发尊长坟冢开棺椁见尸者○若弃尸卖坟地者
毁弃缌麻以上尊长死尸者
子孙毁弃祖父母父母及奴婢雇工人毁弃家长死尸者
谋杀人造意者
奉
制命出使而官吏谋杀巳杀者
因奸同谋杀死亲夫者奸夫
用毒药杀人者
故杀者余条以故杀论者依此
故用蛇蝎毒虫咬伤人因而致死者
庸医故违平方诈疗疾病取财因而致死及因事故用药杀人者
因奸盗而威逼人致死者
皇家袒免以上亲而殴死者
制命出使而官吏殴之至死者
吏卒殴本部六品以下长官佐贰官领官死者
首领官及属官佐贰官殴长官死者
官司差人追征钱粮勾摄公事而殴死者
奴婢殴良人死者
奴婢殴家长之期亲及外祖父母伤者
奴婢殴家长之缌麻小功大功亲死者
雇工人殴家长之期亲若外祖父母死者
雇工人殴家长之缌麻小功大功亲死者
妾殴正妻死者
殴妻之父母死者
卑幼殴本宗缌麻及外姻缌麻小功大功兄姊尊属死者
妻妾殴夫之缌麻尊长至者
殴继父至死者
告谋反叛逆官司不即受理掩捕以致聚众攻陷城池及劫掠人民者
诈为
制书及增减者
诈传
诏旨者
各衙门当该官吏将奏准合行事理妄称奉
旨追问者
伪造诸衙门印信及历日符验夜铜牌茶盐引者
诈假官假与人官者
诈称内使及都督府四辅谏院等官六部监察御史按察司官外体访务扇惑人民者
奸缌麻亲及妻若妻前夫之女及同母异父姊妹强者
奸从祖祖姑出嫁从祖姑强者
男妇诬执亲翁弟妇诬执夫兄欺奸者
奸家长缌麻以上亲及妻妾强者
放火延烧官民房屋积聚之物因而盗取财物者
放火故烧官民房屋及公廨仓系官积聚之物者
犯罪拒捕杀人者
囚罪反狱在逃者
故勘平人因而致死者
死囚令人自杀子孙为祖父母父母奴婢雇工人为家长者
绞罪
弃毁官文书事干军机钱粮者
强夺良家妇女奸占妻妾者○配与子孙弟侄家人者
背夫逃走因而改嫁者
税粮违限一年以上不足提调部粮官吏
以私债强夺人妻妾子女因而奸占妇女者
师巫假降邪神
一应左道乱正之术扇惑人民为首者
擅入
御膳所及御在所
不系宿卫应直合带兵仗之人但持寸刃入
官殿门内者
从
车驾行而逃百户以上
从
官殿内营造至申时分照数点出其不出者
至夜持杖入
殿门者
内使私将兵器入
官殿门内者
向
太庙及宫殿射箭放弹投瓦者
越
皇城者
皇城门非时擅开闭者
文武官内官厨子校尉牌面诈带朝参及在外诈称官员名号有所求为者
私使军人出境因而致死者○或被贼拘执至三名者
官军征讨私逃再犯
军人在逃三犯
犯夜拒捕及打夺因而殴人致折伤以上者
越度沿边关塞因而出外境者
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
盗各衙门官文书事于军机钱粮者
私窃放囚人逃走因而伤人者
官司差人追征钱粮勾摄公事及捕获罪人聚众打夺因而伤人者○杀人及聚至十人以下手致者○率领家人随行夺家人亦曾伤人者
窃盗三犯○掏摸罪同○军人为盗三犯
略诱略卖良人因而伤人者
发冢开棺椁见尸者
子孙于祖父母父母奴婢雇工人于家长坟墓内熏狐狸烧尸者
谋杀人从而加功者○若伤而不死造意者
奉
制命出使而官吏谋杀巳伤者
奸夫自杀其夫奸妇虽不知情
鬬殴杀人者余条以鬬殴论者依此
同谋共殴人因而致死下手者
以他物置人耳鼻并孔窍中及屏去人服食至死者
威逼期亲尊长致死者
皇家袒免以上亲而殴之笃疾者
奉
制命出使而官吏殴之及部民殴本知府知州知县军士殴本管指挥千户百户吏率殴本部 五品以上长官折伤者○若殴六以下长官佐贰官首领官笃疾者
首领官及属官左贰官殴长官笃疾者
官司差人追征钱粮勾摄公事而殴至笃疾者
以威力制缚人及私家拷打监禁因而致死者
奴婢殴良人以笃疾者
良人殴他人奴婢若死及故杀者
故缌麻小功亲奴婢者
殴缌麻小功大功亲雇工人至死故杀者
奴婢过失杀家长者○若殴家长之期亲及外祖父母者
雇工人殴家长及家长之期亲若外祖父母折伤者
家长及家长之期亲外祖父母故杀雇工人者
妾殴正妻至笃疾者
夫殴妻至死者
殴妻之父母笃疾者
卑幼殴本宗缌麻及外姻缌麻小功大功兄姊尊属至笃疾者
尊长殴卑幼缌麻小功大功至死者○故杀同堂弟妹堂侄及侄孙者
嫡继慈养母杀子孙致令绝嗣者
妻殴卑属至死者
故杀夫之兄弟子者
尊长殴卑幼之妇妾至死者
殴妻前夫之子至死者
奴婢骂家长者
投匿姓名文书告言人罪者
诬告人因而致死随行有服亲属一人者
诈为○
制书及增减未施行者
诈为将军总兵官五府六部都察院都指挥使司内外各卫指挥使司守御千户所文书套画押字盗用印信及空纸用印者
诈传
皇后懿旨
皇太子亲王令旨者
私铸铜钱者。匠人同罪
强奸者。奸幼女十二岁以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