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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水师章程
把总九十九员。计: 提标把总六员,充队督船[督队船]委宫。 中军中营把总四员:充"玫远"船三等管轮二员,正炮弁一员,水手总头目一员。 中军左营把总四员:充"济运"船三等管轮二员,正炮弁一员,水手总头目一员。 中军右营把总四员:充"靖远"船三等管轮二员,正炮弁一员,水手总头目一员。 左翼中营把总八员:充"镇远"船鱼雷管轮二员,舱面管轮三员,正巡查一员,正炮弁一员,水手总头目一员。 左翼左营把总四员:充"经远"船三等管轮二员,正炮弁一员,水手总头目一员。 左翼右营把总三员:充"超勇"船船械三副一员,三等管轮一员,正炮弁一员。 右翼中营把总八员:充"定远"船鱼雷管轮二员,舱面管轮三员,正巡查一员,正炮弁一员,水手总头目一员。 右翼左营把总四员:充"来远"船三等管轮二员,正炮弁一员,水手总头目一员。 右翼右营把总三员:充"扬威"船船械三副一员,三等管轮一员,正炮弁一员。 后军中营把总三员:充"镇中"船驾驶二副一员,三等管轮二员。 后军副中营把总三员:充"镇边"船驾驶二副一员,二等管轮二员。 后军左营把总三员:充"镇东"船驾驶二副一员,二等管轮二员。 后军右营把总三员:充"镇西"船驾驶二副一员,二等管轮二员。 后军前营把总三员:充"镇南"船驾驶二副一员,二等管轮二员。 后军后营把总三员:充"镇北"船驾驶二副-员,二等管轮二员。 鱼雷左一营把总三员:充左队一号鱼雷艇帮带二副一员,副管轮二员。 鱼雷左二营把总三员:充左队二号鱼雷艇帮带大副一员,副管轮二员。 鱼雷左三营把总三员:充左队三号鱼雷艇帮带大副一员,副管轮二员。 鱼雷右一营把总三员:充右队一号鱼雷艇帮带大副一员,副管轮二员。 鱼雷右二营把总三员:充右队二号鱼雷艇帮带大副一员,副管轮二员。 鱼雷右三营把总三员:充右队三号鱼雷艇帮带大副一员,副管轮二员。 精练左营把总四员:充"康济"船船械三副一员,三等管轮一员,正炮弁一员,水手总头目一员。 精练右营把总二员:充"敏捷"船船械三副一员,水手总头目一员。 精练前营把总四员:充"威远"船船械三副一员,三等管轮一员,正炮弁一员,水手总头目一员。 精练后营把总二员:充练勇学堂正炮弁-员,水手总头目一员。 督运中营把总三员:充"利运"船船械三副一员,三等管轮一员,正炮弁一员。 以上提标六员,大、二、三副共十八员,管轮共四十九员,弁目共二十六员。
经制外委四十三员。计: 中军中营外委四员:充"致远"船巡查一员,副炮弁三员。 中军左营外委四员:充"济远"船巡查一员,副炮弁三员。 中军右营外委四员:充"靖远"船巡查一员,副炮弁三员。 左翼中营外委五员:充"镇远"船副巡查一员,副炮弁四员。 左翼左营外委四员:充"经远"船巡查一员,副炮弁三员。 左翼右营外委一员,充"超勇"船副炮弁。 右翼中营外委三[五]员:充"定远"船副巡查一员,副炮弁四员。 右翼左营外委四员:充"来远"船巡查一员,副炮弁一[三] 员。 右翼右营外委一员,充"扬威"船副炮弁。 后军中营外委一员,充"镇中"船炮弁。 后军副中营外委一员,充"镇边"船炮弁。 后军左营外委一员,充"镇东"船炮弁。 后军右督外委一员,充"镇西"船炮弁。 后军前营外委一员,充"镇南"船炮弁。 后军历营外委一员,充"镇北"船炮弃。 精练左营外委一员,充"康济"船副炮弁。 精练右营外委一员,充"敏捷"船炮弁。 精练前营外委一员,充"威远"船副炮弁。 精练后营外委一员,充练勇学堂副炮弁。 督运中营外委一委t员],充"利运"船副炮弁。 以上弁目共四十三员。
总共战船九艘("镇远"、"定远"、"致远'、"济远'、"靖远"、 "经远"、"来远"、 "超勇"、 "扬威"),炮船六艘("镇中"、"镇边"、 "镇东"、"镇西"、"镇南"、"镇北"),鱼雷艇六艘,练船三艘("威远"、"康济"、"敏捷"),运船一艘("利运")。 共设提督一员,总兵二员,副将五员,参将四员,游击九员,都司二十七员,守备六十员,千总六十五员,把总九十九员,经制外委四十三员。
附:船上差缺 一等文案兼支应委官:提标二员。 二等文案兼支应委官四员。计提督二员,左翼中营,右翼中营各一员。 三等文案兼支应委官二十员。计:中军中、左、右三营,左翼中、左、右三营,右翼中、左、右三营,营各一员;后军左、右、前、后、中、副中六营,营各一员;精练左、右、前、后四营,营各一员;督运中营-员。 总医官。 一等医官。 二等医官二员。计:左翼中营、右翼中营各一员。 三等医官十八员。计:中军中、左、右三营,左翼左、右二营,右翼左、右二营,营各一员;后军左、右、前、后、中、副中六营,营各-员;精练左、右、前、后四营,营各一员;督运中营一员。
北洋海军章程第三
升擢 战官升擢 艺宫升擢 弁目升擢 查英国海军,官员分为三途:一曰战官。由水师学堂学生出身,能充各船管带及大、二、三副职事,其才艺兼备,博览天算、地舆、枪炮、鱼雷、水雷、帆缆、汽机诸学,而精于战守机宜者也。二曰艺官。由管轮学堂学生出身,能充各船管轮官,专司汽机者也。三曰弁目,由练勇水手出身,可充各船炮弁、水手总头目等,专司枪炮、帆绳者也。备归各途,论资升转,界限极严,不相搀越。而战官之升转也,又须核其实缺、资俸分为三等:凡在铁甲快船、鱼雷艇当差者,其所历岁月为外海战船之资俸,在守口、练、运各船当差者,为外海常船之资俸;在内河驾驶各船或充当船坞、学堂、机器局等差者,为内河之资俸。内河资俸二年,只准抵外海资俸一年;然可抵常船资俸,不可抵战船资俸,所以练将材也。三品以上官员俸满应升而无缺可升,必致上下壅滞,后来材俊,登进无路,是应广其升途,准升他省员缺, 并准保举升阶,开缺候补,另派别差,薄予宫俸,所以储将材也。西国水师章程,按年推升,无缺即予升俸,原为储备人才。中国势难仿办。然水师章程此为要着,今参酌情形,特订战官、艺官、弁目三途升擢于左: 战官升探例: 凡海军学生出身,在堂学习四年期满,考列优等,选上练船学习一年,考验中式,请咨部以把总候补。再逾一年,考验中式,送回水师学堂学习六个月,枪炮练船学习三个月,如列一等,保以千总候补;其次等仍为候补把总加尽先字样。俱随时由北洋大臣咨部给奖,不归三年校阅保举之案。 凡千总、把总缺出,在候补千、把总内,按班拔补。 凡守备缺出,在实缺千总、候补守备两项人员内挑补。 凡都司缺出,在实缺守备内已历外海战船俸三年者,拣选奏补。如无人,以历过外海常船俸三年者,拣选奏补。如外海常船俸不足三年,准以内河俸折半作抵。 凡游击缺出,在实缺都司内,择其历外海战船俸已满三年者, 拣选奏补。如外海战船俸不足三年,不准以外海常船俸、内河俸作抵。 凡参将缺出,在实缺游击内,择其历外海战船俸或外海常船俸已满三年者,拣选奏补。仍先尽战船俸满人员。 凡副将缺出,在实缺参将内,择其历外海战船俸或外海常船俸已满三年者,拣选奏补。仍先尽战船俸满人员。 凡总兵缺出,在实缺副将内,择其历外海战船俸己满三年者、并劳绩最多、人缺相宜之员,由北洋大臣开单,咨会海军衙门拟定正陪,诸旨简放。 凡提督缺出,在实缺总兵内,择其资深劳多、勋望素著者,由北洋大臣咨会海军衙门,请旨简放。 凡海军各缺,如一时无合例应补人员,准择其资深劳多者升署,仍扣满应历资俸,办事无过,再请补授。并准职大者借补小缺。如职大者系候补人员,无资可计或资不足,准先委署,侯署事历满资俸,再准借补。 凡海军学生出身人员已保有文职,若不愿对品改武,如遇补缺需人,其材器又适相宜者,准其通融借补,作为权领某官事务,照所任之职支食全俸,并准计俸论资,以次升擢。遇有劳绩,仍照文职保奖。 凡海军副将、参将、游击三项人员,历俸巳满三年,如本军无缺可升,应再留任三年。副将由北洋大臣查明才具能胜总兵之任者,咨会海军衙门奏明,以总兵请旨记名简放。其参将、游击两项人员,遇有直隶及直隶邻近省分、沿海各省绿营副将、参将等缺,由北洋大臣随时咨商该省督、抚,酌予插班补升,均仍准暂留海军差委。 凡海军实任人员已升补外省之缺,经北洋大臣奏留仍在海军供职者,改为署任。陆其支领署任官俸之半,并照例领升任半廉。 凡海军副将、参将、游击三项人员,历俸已满三年,本军无缺可升,留任又满三年,外省仍无缺推升,即由北洋大臣咨会海军衙门,保以应升官阶开缺候补,酌派船坞、学堂、军械、机器、制造及游学外洋等差,仍准支应升官官俸之半。 凡副将、参将、游击三项开缺侯升当差人员,三年内准领升官半俸,三年外即行停止,按差事繁简改给薪水银两。若当差得力,准遇缺推升,如不得力,停支薪水。 凡海军提、镇大员资俸已过六年,劳苦日久,应准离船休息,或暂行准假,或开缺回籍修墓,由北洋大臣酌定期限,奏明办理。销假之日,若不领带船只,派当别差,仍淮照支官俸,以示格外体恤。 凡各省文武,有明放海军事宣及机器、驾驶等学者,如愿投效北洋海军,准其呈报北洋大臣,派员考验,实系可用之材,发交提督试用,当差三年无过,准予奏奖叙补。 凡海军守备以上官员,遇升补之日,由北洋大臣咨送海军衙门,转送兵部,带领引见,免其骑射。如有巡防要差或远赴外洋,准其补缺后,咨由兵部先给札付,随后补行引见。其千总以下官员,免其引见,由北洋大臣咨会海军衙门,转咨兵部,给予札付。 凡海军战宫,自授职守备之日起,按资推升,无论在船、在岸当差供职,统以二十年为限。凡未满年限者,除有要事准假及因病不能当差供职外,概不准无故告退。 艺官升擢例: 凡管轮人员,由学生出身者,在学堂时学习几何、算法、代数、三角、格致、轮机理法,考列优等,派入机器厂学习拆卸、合拢、修理锅炉汽机等件,由管带战船官<即海军副将、参将>会同全军总管轮官考试厂艺,如能深明管轮应办之事并机舱内一切器具用法,准上兵船练习,保以管轮把总候补。遇有管轮把总缺出,准其挑补。 凡管轮把总,计资五年,遇有管轮千总缺出,由管带战船官会同全军总管轮官考试,如果深明汽机理法并能修理汽机、锅炉,即准其升补。 凡管轮千总,退有管轮守备缺出,由管带官合同全军总管轮官考试,如果深明机器、锅炉制造之理;汽机利弊洞悉无遗;凡机器拆开各部位俱能图绘无讹,以备机器局按图制造;机舱内逐日事件,均登日记册内,绝不错漏;即准其升补。 凡管轮守备,充过多船管轮官并曾经考列优等者,遇有管轮都司缺出,准其升补。 凡管轮都司,充过多船管轮官并曾经考列优等者,遇有管轮游击缺出,准其升补。 凡管轮游击,计资五年,遇有管轮参将<即全军总管轮>缺出,准其升补。 凡管轮参将,老成练达,久管轮机者,遇有管轮副将<即海署所派稽查全军轮机事务>缺出,由北洋大臣保奏升补。 凡管轮官员,自授职把总之日起,以二十年为限。凡未满年限者,除有要事准假及因病不能供职外,不准无故告退。 弁目升擢例: 凡正炮弁,其缺为把总职,司教练枪炮并药弹舱布置事宜,由副炮弁或一等炮目考充。凡炮目应考者,必须将从前考过优等凭单呈验,其主试官必须查明实系老练水手,善于驾驶、运舵之法,并谙夜间悬灯避碰章程,能在船上值更;先在枪炮练船上考过,略知算法,如残分小数、三率平方根、对数表、三角用炮表法、舱旁各炮专攻一点法、以象限仪安置炮靶法、教习学徒法、记载收储军火法。 凡副炮弁,其缺为经制外委职,司帮同正炮弁教练枪炮并药弹舱布置事宜。由二等炮目专精枪炮操法者擢升。 凡炮弁,应考船艺,由驾驶大副主试,并派总炮弁三名帮考,管带官监考。 凡正巡查,其缺为把总职,司稽查。由副巡查推升。 凡副巡查,其缺为经制外委职,司帮同正巡查稽查一切。由水手副头目心地明白、品行端正、素谙船规者擢升。 凡水手总头目,其缺为把总职,司照管帆缆、船械事件。由水手正副头目考升。应考者必须将从前考过优等凭单呈验,其主试官须查明实系老练水手并谙船上值更执事,深知避碰章程,并按照海军法度张配绳缆、安置船锚、配搭起重架、镶落桅盘,略识粗字、算法。 凡水手出身人员,只准升至实缺千总为止。如当差勤奋无过,或有战功,准予奏保都司、守备以上宫职,升补各省绿营水陆武缺,或委带不关战事之差船、运船。
北洋海军章程第四
事故 凡海军官员丁尤、回避、告病、终养、修墓等项及章程所未赅者,由北洋大臣查照定例及行军旧例,酌核办理。如有窒碍难行之处,并准援引西国水师章程,参酌拟定,咨商海军衙门,核夺施行。
北洋海军章程第五
考校 招考学生 考校官弁 招考练勇 考升水手 考升炮目 考充各色当差兵匠 招考学生例 按泰西各国水师学堂虽建自国家,而肄业者惟大家子弟,每年自备修膳,无庸国家动款。盖国家既重此选,人遂趋此为荣,是以早就速而材艺多。中国欲振海军,此为先务。能使士各争学,如帖括之求科名,则公中省养士之费,而海军自收多材之益。先查北洋战舰只有此数,而所调船政优等学生已不敷用。船可以随时购造,将才非可仓猝而得也。且每一学生,髫年受学,计其在堂、在船,依次练习,非十年不能成就。中间除去事故应剔退者,或资性庸懦难当重任者,所得不过十之五耳。是宜宽立学额,优加奖励,庶多士奋兴,可以藉手利器,张威海上。兹将北洋现仿英国教习章程核定条例于左。 凡挑选海军学生,须身家清白,身无废疾,耳目聪明,口齿清爽,文字清顺,年在十四岁以上十七岁以下,已读二三经能作论文及小讲半篇者,准其父兄觅具保人,送堂考验。如其合选,留堂习英文三个月,由堂中总办大员甄别,择其聪俊者留堂肄业,名为海军官学生。 凡初选学生到堂,第一年秋考,如不中试即行剔退。第二年秋考不中试,准其展限六个月,俟至次年春季再考,如又不中试,即行剔退。 学生在堂四年应习功课: 一、英国语言文字 按泰西各国各有水师,皆用其本国文字。即邻国时有新闻,自有译官翻译,无专使人习英文者。中国翻译人少,译馆未开,且水师事宜英为最精,故入堂学生先习英文,非为酬应通情,欲使他日温故知新,有所进步,不致隔膜。 二、地舆图说 测海绘图乃海军分内极要事,因英国海图极精,各国取效。中国于图学一门尚未开办,自因先取英国舆图考究。 三、算学至开平立诸方 四、几何原本前六卷 五、代数至造对数表法 六、平弧三角法 七、驾驶诸法 八、测量天象、推算经纬度诸法 九、重学 十、化学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