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议和中之伊李问答


马关议和中之伊李问答

  第一次问答节略

  第二次问答节略

  第三次问答节略

  第四次问答节略

  第五次问答节略

  第一次问答节略

  光绪二十一年二月二十四日午后二点半钟,带同参议李经方及参赞官三人乘轮登岸赴会议公所,与伊藤、陆奥及书记官六人坐定寒暄毕。

  伊云:中堂此来一路顺风否?

  李云:一路风顺,惟在成山停泊一日。承两位在岸上预备公馆,谢谢。

  伊云:此间地僻,并无与头等钦差相宜之馆舍,甚为抱歉!

  李云:岂敢!

  伊云:本日应辨第一要事,系互换全权文凭。

  (当由参议恭奉敕书呈中堂面递伊藤;伊藤亦以日皇敕书本交中堂)

  伊令书记官阅诵英文与前电之底稿相较,陆奥令书记官将敕书与前电华文之底稿相较,中堂令东文翻译与罗道比较日皇敕书并所附翻译英文底稿毕。

  陆云:日皇敕书是否妥协?

  李云:甚妥。我国敕书是否妥协?

  伊云:此次敕书甚妥。

  中堂复令罗道宣诵拟请停战英文「节略」;诵毕,将「节略」面交伊藤。

  伊略思片刻,答以此事明日作复。

  旋问:两国敕书应否彼此存留?

  李云:可以照办。

  伊云:顷阅敕书甚属妥善,惜无御笔签名耳!

  李云:此系各国俗尚不同;盖用御宝,即与御笔签名无异。

  伊云:此次姑不深求;惟贵国大皇帝既与外国国主通好,何不悉照各国通例办理?

  李云:我国向来无此办法;且臣下未便相强。

  伊云:贵国未派中堂之先,固愿修好;然前派张、邵大人来此,似未诚心修好。中堂位尊责重,此次奉派为头等全权大臣,实出至诚;但望贵国既和之后,所有此事前后实在情节必须明白。

  李云:我国若非诚心修好,必不派我;我无诚心讲和,亦不来此。

  伊云:中堂奉派之事,责成甚大;两国停争,重修睦谊,所系匪轻。中堂阅历已久、更事甚多,所议之事甚望有成。将来彼此订立永好和约,必能有裨两国。

  李云:亚细亚洲,我中、东两国最为邻近,且系同文,讵可寻仇?今暂时相争,总以永好为事。如寻仇不已,则有害于华者未必于东有益也。试观欧洲各国,练兵虽强,不轻起衅。我中、东既在同洲,亦当效法欧洲。如我两国使臣彼此深知此意,应力维亚洲大局,永结和好;庶我亚洲黄种之民,不为欧洲白种之民所侵蚀也。

  伊云:中堂之论甚惬我心。十年前我在津时,已与中堂谈及;何至今一无变更?本大臣深为抱歉!

  李云:维时闻贵大臣谈论及此,不胜钦佩;且深佩贵大臣力为变革俗尚,以至于此。我国之事囿于习俗,未能如愿以偿。当时贵大臣相劝,云中国地广人众,变革诸政应由渐而来。今转瞬十年,依然如故;本大臣更为抱歉!自惭心有余、力不足而已。贵国兵将悉照西法训练,甚精;各项政治,日新日盛;此次本大臣进京与士大夫相论,亦有深知我国必宜改变方能自立者。

  伊云:天道无亲,惟德是亲。贵国如愿振作,皇天在上,必能扶助贵国如愿以偿。盖天之待下民也,无所偏倚;要在各国自为耳!

  李云:贵国经贵大臣如此整顿,十分羡慕。

  伊云:请问中堂,何日移住岸上,便于议事?

  李云:承备馆舍,拟明日午前登岸。

  陆云:明日午后两点钟便否再议?

  李云:两点半钟即来。

  李云:我与贵大臣交好已久,二位有话尽可彼此实告,不必客气。此次责成甚重,本大臣诸多为难,惟望贵大臣相谅耳!

  伊云:本大臣责成更重。

  李云:贵大臣办事有效,整理一切,足征力大心细。

  伊云:此系本国大皇帝治功,本大臣何力之有!

  李云:贵国大皇帝固然圣明,贵大臣赞助之功为多。

  李云:两位(按指伊藤与陆奥)同居否?

  伊云:分居。

  李云:何日来此?

  伊云:陆外署三日前到此,本大臣昨日方至。平时往来于广岛、东京之间,乘火车有三十余点钟之久;办理调兵、理财、外交诸务,实属应接不暇。

  李云:贵国大皇帝行在广岛几个月?

  伊云:已七月矣。

  李云:宵旰动劳,不胜钦仰!

  伊云:诚哉万几无暇,凡一切军务、国事以及日行谕旨,皆出自亲裁。

  李云:此处与各处通电否?

  伊云:与各处皆通。

  李云:本大臣有电回国。

  伊云:前张大人等来此,本大臣未曾允电;此次自应遭命饬电局照发。

  李云:当时未曾开议故耳。

  即彼此相问年岁--伊藤五十五、陆奥五十二。

  李云:我今年七十三矣,不料又与贵大臣相遇于此!见贵大臣年富力强,办事从容,颇有萧闲自在之乐!

  伊云:日本之民不及华民易治,且有议院居间,办事甚为棘手。

  李云:贵国之议院,与本国之都察院等耳。

  伊云:十年前曾劝撤去都察院,而中堂答以都察院之制起自汉时,由来已久,未易栽去。

  伊云:都察院多不明时务者,使在位难于办事。贵国必须将明于西学、年富力强者委以重任;拘于成法者一律撤去,方有转机。

  李云:现在中国上下亦有明白时务之人,省分太多,各分畛域,有似贵国封建之时,互相掣肘,事权不一。

  伊云:外省虽互相牵掣,都中之总理衙门当如我国陆奥大臣一人专主?

  李云:总理衙门堂官虽多,原系为首一人作主。

  伊云:现系何人为首?

  李云:恭亲王。榎本与大鸟两位,现办何事?

  伊云:榎本现任农商部,大鸟现为枢密院顾问官。请问袁世凯何在?

  李云:现回河南乡里。

  陆云:是否尚在营务处?

  李云:小差使无足轻重。

  李云:全权文凭既已妥善互换,所有应议条款祈即开示,以便互议。

  伊云:当照办。

  当即与订明日午后两点半钟会议,并订明日午前十点钟移住岸上馆舍即散。

  第二次问答节略

  光绪二十一年二月二十五日午后两点半钟,仍在原所与伊藤、陆奥委会议。

  李云:承备馆舍甚佳,有宾至如归之乐。谢甚!

  陆云:前备行厨相待,乃中堂辞却,只得遵命。

  伊云:中堂昨交停战节略,现已备复。

  即将英文朗诵;另备华文交参议阅后转呈。

  陆云:英文字句较为明晰。

  罗道即将英丈译诵一遍。

  李云:现在日军并未至大沽、天津、山海关等处,何以所拟停战条款内竟欲占据?

  伊云:凡议停战,两国应均沾利益;华军以停战为有益,故我军应据此三处为质。

  李云:三处华军甚多,日军往据,彼将何往?

  伊云:任往何处;两军惟须先定相距之界。

  李云:两军相近易生衅端;天津衙门甚多,官又将何为?

  伊云:此系停战约内之细目,不便先议;试问所开各款,可照办否?

  李云:虽为细目,亦须问明;且所关甚重要,话不可不先说。

  伊云:请中堂仔细推敲,再行作复。

  李云:天津系通商口岸,日本亦将管辖否?

  伊云:可暂归日本管理。

  李云:日兵到津,将住何处?

  伊云:俟华兵退出,即住华兵营盘;如不敷住,可添盖兵房。

  李云:如此,岂非久踞乎?

  伊云:视停战之久暂而定。

  李云:停战之期谁定?

  伊云:两国互商;但不能过久。

  李云:所据不久,三处何必让出?且三处皆系险要之地,若停战期满和议不成,则日军先已据此,岂非反客为主?

  伊云:停战期满和议已成,当即退出。

  李云:中、日系兄弟之邦,所开停战条款未免凌逼太甚!除所开各款外,尚有别样办法否?

  伊云:别样办法,现未想及。当此两国相争,日军备攻各处;今若遽尔停战,实于日本兵力有碍。故议及停战,必须有险要为质,方不吃亏。总之,停战公例分别两种:一则各处一律停战,一则惟议数处停战;中堂所拟乃一律停战也?

  李云:可否先议定那几处停战?

  伊云:可指明几处否?

  李云:前承贵国请余来此议和,我之来实系诚心讲和;我国家亦同此心。乃甫议停战,贵国先要踞有三处险要之地!我为直隶总督,三处皆系直隶所辖;如此,于我脸面有关。试问伊藤大人设身处地,将何以为情?

  伊云:中堂来此,两国尚未息兵。中堂为贵国计,故议停战;我为本国计,停战只有如此办法。

  李云:务请再想一办法,以见贵国真心愿和。

  伊云:我实在别无办法。两国相争,各为其主;国事与交情两不相涉。停战系在用兵之时,应照停战公例。

  李云:议和则不必用兵,故停战为议和第一要义;如两国尚相战争,议和似非诚心。

  伊云:若论停战,应有所议之款;如不能允,不妨搁起。

  李云:现如不议停战,议和条款可出示否?

  伊云:中堂之意,是否欲将停战节略撤回,再议和款?

  李云:昨日初次会议,我已说朋。向来说话不作虚假,所议停战之款实难照办。

  伊云:中堂先议停战,故拟此覆款;如不停战,何妨先议和款。

  李云:我两人忠心为国,亦须筹顾大局。中国素未准备与外国交争,所招新兵未经训练。今既到如此地步,中、日系切近邻邦,岂能如此相争,久后必须和好。但欲和好,必须为中国豫留体面地步;否则,我国上下伤心,即和亦难持久。如天津、山海关系北京门户,请贵国之兵不必往攻此处;否则,京师震动,我国难堪,本大臣亦难以为情。且此次争端,实为朝鲜起见;今华兵业已退至奉天,贵国之兵惟尚未到直隶耳。如贵国之兵不即往攻天津、山海关直隶地面,则可不必议及停战,专议和款。

  伊云:局面竟至于此,非余之过也。战端一开,伊于胡底,讵能逆料?此次交战之始,本大臣无时不愿议和;而贵国向无议和之诚心。自今以往,局面又将大变。所以议及停战,必须以大沽、天津、山海关为质。

  李云:以此三处为质,日兵不必实据;但立作质名目之条款如何?

  伊云:设停战之限已满而和局未定,所指三处又将与日本开衅矣。

  参议云:不必停战;但议和之时定一限期不往攻三处,可否照办?

  伊云:如此办法,与交战无异;和局未定,彼此相攻,终当相拒。

  李云:可否请先示议和条款?

  伊云:然则停战之议如何?

  李云:停战暂行搁起。

  伊云:停战一节未曾定结,恐议和时又复重提。

  李云:顷闻贵大臣谈及停战有两种办法:一为一律停战,一为指地停战;今不攻天津、山海关等处,即为指地停战之办法。

  伊云:中堂停战节略,系指一律停战;本国之兵散处窵远,实难一律停战。而所指数处停战,本大臣细思无法可保。且指地停战,系于战场上会议而言;此处距交战之处甚还,所以不必议及指地停战。

  李云:即请贵大臣出示和款!

  伊云:此事业已说过,宜先将停战之议搁起。

  李云:停战之款未免过甚,万做不到;但既请我来,必有议和条款。

  伊云:议和之款,业经办好。

  李云:即请见示!

  伊云:现在停战之议不提及否?

  李云:停战之款既难应允,且无别种办法,姑讲和款。

  伊云:中堂所交停战节略是否撤退?抑或拟复,声明不能应允?

  李云:照此办法之后,又将何为?

  伊云:或再行议和。

  李云:如此语气尚未定准;贵大臣不云和款已备乎?

  伊云:看中堂复文如何?

  李云:本大臣拟复文云:『停战之款万难应允,姑且搁起;即请会议和款』云云;是否如此办法?

  伊云:中堂初见停战之款,云应先仔细推敲,以后再复;顷则遽去万难应允,还请中堂再想为是!

  李云:迟数日再复。

  伊云:几日?

  李云:一礼拜后。

  伊云:太久!

  李云:假如复以不能做到,以后是否即商和款?

  伊云:应请中堂将所呈停战之款仔细商量或节略抽回不提,然后再商量和款。惟本大臣不顾贵大臣已将停战之议搁起,于议和时又复提及。

  李云:和款一定,战即不议自停。

  伊云:贵大臣究竟几日答复?

  李云:四日后答复。

  伊云:三日须复,愈速愈妙。

  李云:议和条款,不应如停战条款之太甚!

  伊云:我想并不太甚。

  李云:只恐过甚难以商办!

  伊云:此正两国所以派使臣会商也。下次会议日期,可否先定?

  李云:且待细想。复文办妥,或面交、或差送?

  伊云:听便。

  李云:复文办好,即遣人定期相会!

  伊问陆奥,答应如此办理。

  李云:惟愿贵大臣力顾大局,所拟和款务须体谅本大臣力所能办则幸矣?

  伊云:本大臣亦愿力顾大局,有裨两国;但不知贵国以为何如?

  中堂乃离席,分散。

  第三次问答节略

  光绪二十一年二月二十八日下午三点钟,与伊藤、陆奥第三次在原处会议;坐定,寒暄毕。

  李云:前次会议停战要款节略,兹已作复。

  即诵英文,由中堂将华、英文二份亲送伊藤。伊阅英文、陆阅华文数遍,即指后半篇交其书记译出东文。陆奥详阅,又与伊藤对换华、英文详校;复与伊东书记以东语相商甚久,似未能遽决之状。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