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议和中之伊李问答


  伊乃云:停战之议,中堂是否搁起不提?

  李云:暂且搁起;我来时专为议和起见。

  伊复将英文反复细看,伊东乃以东语解之。伊复取烟卷,延时细想。

  乃云:中堂未动身之先,自已与贵国深明辰下战局形势,诚心讲和,重修旧好。

  李云:我已年迈,从未外出;今本国目睹时艰,且知我与贵大臣有旧,故特派来此。足征我国诚心讲和,我不能辞。

  伊云:所议之事,一经议定,必须实力践行。查贵国与外国交涉以来,所允者或未照行。我国以此事所关重大,派我来办;凡已应允者,必能见诸施行。惟望贵国亦然。

  李云:贵大臣所言,想系道光季年我国与外国初交之时;咸、同以后,所定一切约章皆经批准施行;即十数年前与俄国所办伊犁之约稍有龃龉,随后即派使妥结矣。

  伊云:额尔金之约,固未批准。我两国既派头等大臣会商定议,若不施行,有伤国体,而战端必致复起;且所以议和者,不独为息战,且为重缔旧好计。我忝为敝国总理内阁大臣,凡所议定必能实践;亦望中堂实能施行议定之事为幸!

  李云:我忝派钦差头等大臣,此次进京,召见数次,实因此事重大,奉有明白训条。前屡与贵大臣言及,日后和款,必须体谅本大臣力所能为。果可行者,当即应允;其难行者,必须缓商,断非三数日所可完议。请贵大臣即将和款出示!

  伊云:请俟明日交阅!

  李云:明日何时?

  伊云:请中堂择定。

  李云:十点钟可否?

  伊问陆奥,首肯。

  李云:所示和款,若与他国有关涉者,请贵大臣慎酌!

  伊云:何意?

  李云:如所示和款或有牵涉他国权利者,必多未便;我两国相交有素,故预为提及。

  伊云:此次议中、东两国之事,他国皆在局外,未便搀越。

  李云:去年曾请英国从中调停,贵国不以为然,自无须他人调处。我两人商议之事,如不能成,恐无人能成矣!

  伊云:万一不成,则贵国大皇帝可以亲裁;欧洲各国议和,皆由国主亲议。

  李云:中国则不然;即恭亲王总理译署多年,亦未亲议条约。两国暂行相争,终久必和;不如及早议定为妥。去岁战端伊始,本大臣即苦口劝和;今已迟矣!

  伊云:战非幸事,亦有时不免。

  李云:能免不更妙乎?前美国总统格兰德游历过津,与本大臣相好;云『当我国南北交争,伤亡实多;后居总统,总不轻起争端,后常以此奉劝同志。中堂剿灭发、捻,卓著战争;我劝中堂,亦不可轻言战事』。本大臣尝奉此语为圭臬。此次起衅,贵大臣岂不知非我本意!

  伊云:兵,凶事也;伤人实多。有时两国时势交逼,不得已而用之。

  李云:战非仁人所有;况今日器械锐利,杀戮更众。我年迈矣,不忍见此;贵大臣年岁富强,尚有雄心。

  伊云:此次战争之始,议和甚易。

  李云:当时我亦愿息争;乃事多拂逆,时会使然。

  伊云:其时所求于贵国之条款,无甚关系;未蒙应允,大为可惜!初战之始,我两国譬如两人走路,相距数里耳;今则相距数百迈,回首难矣!

  李云:终须回头;贵大臣总理国事,何难之有!

  伊云:相距数百迈,回走又须数百迈矣。

  李云:少走几迈,不亦可乎?纵令再走数千里,岂能将我国人民灭尽乎?

  伊云:我国万无此心。所谓战者,乃两国将一切战具如兵船、炮垒、器械等彼此攻灭以相弱耳,奥两国人民毫无关涉。

  李云:现国家已愿和矣,自可不战。

  伊云:我兵现驻金州等处,见所有华民较朝鲜之民易听调度,且做工勤苦;中国百姓诚易治也!

  李云:朝鲜之民,向来懒惰。

  伊云:朝民招为长夫,皆不愿往;我国之兵现往攻台湾,不知台湾之民如何?

  李云:台湾系潮州、漳、泉客民迁往,最为强悍!

  伊云:台湾尚有生番?

  李云:生番居十之六,余皆客民。贵大臣提及台湾,想遂有往踞之心;不愿停战者,因此?但英国将不甘心,前所言恐损他国权利,正指此耳。台湾不守,则又如何?

  伊云:有损于华者、未必有损于英也。

  李云:将与英之香港为邻。

  伊云:两国相敌,无损他国。

  李云:闻英国有不愿他人盘踞台湾之意。

  伊云:贵国如将台湾送与别国,别国必将笑纳也!

  李云:台湾已立一行省,不能送给他国。二十年前,贵国大臣大久保以台湾生番杀害日商动兵,后赴都议和,过津相晤云:『我两国比邻,此事如两孩相斗,转瞬即和;且相好更甚于前』。彼时两国几乎战争,我立主和局;倡议云:『生番杀害日商与我无涉,切不可因之起衅』!

  伊云:我总理庶政,实甚烦冗。

  李云:我来相扰,有误贵大臣公务;但此事商办,恐需时日。

  伊云:我国一切事务,由皇帝签名后,本大臣亦须签名为证;至一切未经呈奉之件,本大臣亦应过目。我今来此,日行公事另有大臣代理,惟大事尚须自办。

  李云:如是,贵大臣在此,可久居相商矣。

  伊云:各部办事,仍在东京;惟公文办成,即寄广岛。本大臣因此事所关至重,故一切国务暂由他人代办;此地实未便久居。

  李云:且待贵大臣所议和款如何。倘易于遵行,和议即可速成;否则,仍须细商,需时必多,惟望恕罪!

  伊云:和款一事,两国人民盼望甚殷;愈速愈妙,万不能如平时议事延宕。且两军对垒,多一日则多伤生命矣。

  李云:闻贵国皇帝将往西京?

  伊云:尚未定;广岛天气不甚相宜,或徐往耳。

  当即起席,各散。

  第四次问答节略

  光绪二十一年三月十六日午后四点钟,至春帆楼与伊藤会议。

  伊云:今日复见中堂重临,伤已平复,不胜幸甚!

  李云:此皆贵国医生佐藤之力。

  伊云:佐藤医治中堂,其效甚速;可喜!

  李云:闻佐藤谓陆奥大臣身热,是否?

  伊云:陆奥大臣身子本不甚健,现患春温;至为惦念。

  李云:服药当可有效。

  伊云:今日身热稍平。

  李云:曾进食否?

  伊云:无多;一月前本大臣亦患此症,现已愈矣。中堂身子今日好否?

  李云:甚好;惟两腿稍软耳。

  伊云:我父母年皆八十,尚健旺。

  李云:何在?

  伊云:现在东京;我生长此处。

  李云:是长门否?离山口县多远?

  伊云:约二十英里。

  李云:长门乃人物荟萃之地。

  伊云:不比贵国湖南、安徽两省所出人物。

  李云:湖南如贵国萨斯马,最尚武功;长门犹安徽,然不能相比,所逊多矣!

  伊云:此次败在中国,非安徽也。

  李云:我若居贵大臣之位,恐不能如贵大臣办事之着有成效!

  伊云:若使贵大臣易地而处,则政绩当更有可观。

  李云:贵大臣之所为,皆系本大臣所愿为;然使易地而处,即知我国之难为有不可胜言者。

  伊云:要使本大臣在贵国,恐不能服官也。凡在高位者都有难办之事,忌者甚多;敝国亦何独不然!

  李云:贵国上下交孚,易于办事。

  伊云:间亦有甚难为之事。

  李云:虽有难为,赖贵国皇能听善言。

  伊云:皇上圣明,当登极之时,即将从前习尚尽行变易,故有今日局面。

  李云:如是则诸臣之志愿得舒矣!

  伊云:此皆皇上圣明,故有才者得各展所长。现谈应办之事:停战多日,期限甚促,和款应从速定夺;我已备有改定条款节略,以免彼此辩论,空过时光。中堂两次节略,一则甚长,一即昨日拟改约本。中国为难光景,我原深知;故我所备节略,将前次所求于中国者力为减少;所减有限,我亦有为难之处!中堂见我此次节略,但有「允」、「不允」两句话而已!

  李云:难道不准分辩?

  伊云:只管辩论,但不能减少。

  李云:既知我国为难情形,地所求者必量我力之所可为。

  伊云:时限既促,故将我所能做到者直言无隐,以免多方辩论;否则,照我前开约款所开,必须辩论到十日之久,方能减到如此。

  李云:节略有无华文?

  伊云:英文、东文已齐,但华文未全。

  伊交英文,另有要款华文三纸。

  伊云:只赔款、让地与占守地方三节,译有华文。

  中堂阅后云:即以此已译三端开议;第一,赔款二万万为数甚巨,不能担当。

  伊云:减到如此,不能再减;再战,则款更巨矣。

  李云:赔款如此,固不能给;更巨更不能给,还请少减!

  伊云:万难再减。此乃战后之事,不能不如此。

  李云:前送节略,核计贵国开销之帐,相离不远。此次赔款,必借洋债;洋债为数既多,本息甚巨,中国将有何法以偿之?

  伊云:前节略云:计二十年还清洋债;何不远至四十年?为期愈远,本息即不见重。此非我事,偶尔言及,切勿见怪!

  李云:四十年拔还本息,尔愿借否?

  伊云:我借不起;洋人借债,为期愈远愈妙。

  李云:自开战以来,国帑已空;向洋人商借,皆以二十年为限。尔所言者,乃本国商民出借耳。

  伊云:即非本国之民借债,皆愿远期。

  李云:外国借债,但出利息;有永不还本者。

  伊云:此又一事也;但看各国信从否?外人借债,皆愿长期;银行皆争愿借。

  李云:中国战后声名颇减!

  伊云:中国财源广大,未必如此减色。

  李云:财源虽广,无法可开。

  伊云:中国之地十倍于日本,中国之民四百兆,财源甚广,开源尚易;国有急难,人才易出,即可用以开源。

  李云:中国请尔为首相如何?

  伊云:当奏皇上,甚愿前往。

  李云:奏如不允,尔不能去。尔当设身处地,将我为难光景细为体谅!果照此数写明约内,外国必知将借洋债方能赔偿,势必以重息要我;债不能借,款不能还,失信贵国,又将复战,何苦相逼太甚!

  伊云:借债还款,此乃中国之责。

  李云:不能还,则如之何?

  伊云:已深知贵国情形为难,故减至此数;万难再减!

  李云:总请再减!

  伊云:无可再减。

  李云:第一次款交清后,余款认息五厘;德之于法,固然如此。但中国自道、咸以来,三次偿给英、法军费,皆未加息;不过到期未还,始行认息。贵国岂能以西国之事来比!

  伊云:如可全还,自不计息。

  李云:但二万万实偿不起;如出息五厘,可允不还本否?

  伊云:是犹向日本借款;日本无此巨款。

  李云:不必贵国出本,但取息耳。

  伊云:此办不到!

  李云:余款加息,惟有出息不还本;如此办法,请为细想!

  伊云:战后款应全给;所以分期偿者,亦以舒中国之力也。

  李云:全行偿还,向无此办法;德之于法亦分期。现在中国先出息银,待中国筹到款项,再行还本可否?

  伊云:亦办不到。

  李云:既办不到,余款当不认息;款巨而又加利,不啻两次赔款。

  伊云:偿款如不分期,即分期而年限尚短,当可免息。

  李云:国库已空,势必借债;待债借到,再酌减年限何如?

  伊云:约内不得不定明年限。

  李云:约内可加活语:如能早交,自当从免。

  伊云:能交清,息可全免。

  李云:先期交清则应免息,自不论先交若干。

  伊云:初次应交五千万云云;批准后一年,再交五千万;如第二年全交,则可免息。

  李云:如不全交,第二年余款可免息否?

  伊云:视余款之多少;少则免息。

  李云:息不能认。日本虽胜,总不能强于英、法;英、法之于中国,战后尚未强以认息。今日认息,华人闻之必大骇异;且为数甚巨,加息不更重乎?

  伊云:如能全数清偿。

  李云:免息自不烦言而解。

  伊云:所谓全数清还者,非一时也;乃分两年之期。期内清还,自可免息。

  李云:我未能答应;借债之权在人不在我,能借到自能早还。日虽得胜,何必逼人太甚,使人不能担当!

  伊云:不能担当,是否不允之说?

  李云:我诚愿修和;但办不到事,不能不直说。

  伊云:照我节略,已是竭力减少矣!

  李云:再讲让地一节,历观泰西各国交兵,未有将已据之地全行请让者。以德国兵威之盛,直至法国巴黎都城,后将侵地让出,惟留两县之地。今约内所定奉天南部之界,欲将所据之地全得,岂非已甚;恐为泰西各国所訾笑!

  伊云:如论西国战史,不但德、法之战而已。

  李云:英、法兵亦曾占据中国城池,但未请割寸土尺地。

  伊云:彼另有意在;不能以彼例此。

  李云:即如营口,中国设关纳税,乃饷源所在;贵国又要偿款,又要夺关税,是何情理?

  伊云:营口关税,乃地生之货所出。

  李云:既得地税,尚要赔款,将如之何?

  伊云:无法!

  李云:譬如养子,既欲其长,又不喂乳,其子不死何待!

  伊云:中国岂可与孩提并论。

  李云:现贫瘠实甚,犹如小孩。且营口贵国得之无益,营口之北地面甚广,货所从出,汝既踞关,从来货从内地运出,中国必加税、加捐,既到营口,又纳关税,如是货贵必滞销,关税必少;且货在内地,华官或劝商人从他处出口,或重加厘税,华商断无不从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