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史藏
- 志存记录
- 流求与鸡笼山
流求与鸡笼山
王乘木兽,令左右舁之,而导从不过十数人。小王乘机,镂为兽形。
国人好相攻击,人皆骁健善走,难死耐疮。诸洞各为部队,不相救助。两军相当,勇者三五人出前跳噪,交言相骂,因相击射。如其不胜,一军皆走;遣人致谢,即共和解。收取斗死者聚而食之,仍以髑髅将向王所;王则赐之以冠,便为队帅。
无赋敛,有事则均税。用刑亦无常准,皆临事科决。犯罪皆断于鸟了帅,不伏则上请于王,王令臣下共议定之。狱无枷锁,唯用绳缚。决死刑以铁锥,大如箸、长尺余,钻顶杀之。轻罪用杖。
俗无文字。望月亏盈以纪时节、草木荣枯以为年岁。人深目、长鼻类于胡,亦有小慧。无君臣上下之节、拜伏之礼;父子同床而寝。男子拔去髭须,身上有毛处皆除去。妇人以墨黥手,为虫蛇之文。嫁娶以酒肴、珠贝为聘,或男女相悦便相配偶。妇人产乳,必食子衣。产后以火自炙,令汗出;五日便平复。以木槽中暴海水为盐、木汁为酢、米面为酒,其味甚薄。食皆用手。遇得异味,先进尊者。凡有宴会,执酒者必待呼名而后饮。上王酒者,亦呼王名后衔杯共饮;颇同突厥。歌呼蹋蹄,一人唱、众人和,音颇哀怨;扶女子上膊,摇手而舞。其死者气将绝,轝至庭前,亲宾哭泣相吊。浴其尸,以布帛缚缠之,裹以苇席;榇土而殡,上不起坟。子为父者,数月不食肉。其南境风俗少异;人有死者,邑里共食之。
有熊、豺、狼,尤多猪、鸡;无羊、牛、驴、马。
厥田良沃,先以火烧而引水灌之。持一锸,以石为刃长尺余、阔数寸而垦之。宜稻、粱、禾、黍、麻、豆、赤豆、胡黑豆等。木有枫、栝、樟、松、楩、柟、枌、梓,竹、藤、果、药同于江表。风土、气候,与岭南相类。
俗事山、海之神,祭以肴酒。战斗杀人,便将所杀人祭其神。或依茂树起小屋、或悬髑髅于树上以箭射之、或累石系幡以为神主。王之所居,壁下多聚髑髅以为佳;人间门户上必安兽头骨角。
隋大业元年,海师何蛮等每春秋二时天清风静东望,依稀似有烟雾之气,亦不知几千里。炀帝令羽骑尉朱宽入海求访异俗;得何蛮言,遂与蛮俱往。同到流求国,言不通,掠一人而反。明年,复令宽慰抚之,不从;宽取其布甲而归。时倭国使来朝,见之曰:『此夷邪久国人所用也』。帝遣虎贲郎将陈棱、朝请大夫张镇州率兵自义安(今潮阳郡)浮海击之;至高华屿,又东行二日至■〈句上黾下〉鼊屿,又一日便至流求。初,棱将南方诸国人从军,有昆仑人颇解其语,遣喻降之;流求不听,拒逆官军。棱击走之,进至其都,频战皆败;毁其宫室,虏其男女数千人而还。自是遂绝。
——录自「通志」卷一百九十四。
●「太平寰宇记」「四夷」「东夷」
流求国
流求国,自隋闻焉。居海岛之中,当建安郡之东,水行五日而至(闽川东也)。土多山洞。
其王姓欢斯,名渴刺兜;不知其由来有国代数也。彼土人呼之为「可老羊」、妻曰「多拔荼」。所居曰波罗檀洞,堑栅三重,环以流水,树棘为藩。王所居舍,其大十六间;雕刻禽兽。国有四、五帅,统诸洞;洞有小王。往往有村,村有鸟了帅,并以善战者为之;自相树立,理一村之事。
男女皆以白纻绳缠头发,从后盘绕至额。妇人以罗纹白布为帽;织斗镂皮并杂色纻及杂毛以为衣,制裁不一。织藤为笠,饰以毛羽。兵有刀槊、弓箭、剑铍之属;编纻为甲,或用熊、豹之皮。
王乘木兽,令人轝之而行,导从不过数十人。
国人好相攻击,人皆骁健善走,难死而耐疮。诸洞各为部队,不相救助。两阵相当,勇者三五人相击射。如其不胜,一军皆走;遣人致谢,即共和谐,收其斗死者共聚而食之。
隋炀帝大业初,海帅何蛮等云:『春秋二时,天清风静东望,依稀似有烟雾之气,亦不知有几千里。三年,帝命羽骑尉朱宽入海求访异俗,遂与何蛮俱往。因到流求国,言语不相通,掠人并取其布甲而还。时倭国使来朝,见之曰:『此夷邪久国人所用也』。帝遣武贲郎将陈棱、朝请大夫张镇州率兵自义安(今朝阳郡)浮海击之,至流求。初,棱将南方诸国人从军,有昆仑人颇解其语,遣人慰谕之;流求不从,拒逆官军。棱击走之,进至其都,频战皆败;焚其宫室,虏其男女数千人而还。自尔遂绝。
风俗物产
其人食用手。无赋敛,有事则均税。无文字。视月亏盈而以纪时节,候草枯以为年岁。人深目、长鼻,颇类于胡。人纵年老,发多不白。无君臣上下之节、拜伏之礼;父子同床而寝。妇人产乳,必食子衣。以木槽中曝海水为盐、木汗为醋;酿米曲为酒,其味甚薄。遇得异味,先进尊长。凡有宴会,执酒者必待呼名而后饮。上王酒者,亦呼王名,衔杯同饮;颇同突厥。歌呼蹋蹄,一人唱、众人和,音颇哀怨;扶女子上膊,摇首而舞。其死者气将绝,举于庭。浴其尸,以布缠之,裹以苇草;衬土而殡,上下起坟。子为父者,数月不食肉。
有熊、罴、豺、狼,尤多猪、鸡;无牛、羊、驴、马。厥田良沃,先以火烧而引水灌之。持一插,以石为刃长尺余、阔数寸而垦之。土宜播种,树木同江表。多斗镂树,似橘而叶密;条纤如发,纷然垂下。气候与岭南相类。
俗事山、海之神,祀以酒肴。斗战杀人,便将所杀人祭其神。王之所居,壁下多聚髑髅以为佳。
——录自「太平寰宇记」卷一百七十五。
●「太平御览」「四夷部」「东夷」
流求
「隋书」曰:『流求国,居海岛之间;当建安郡东,水行五日而至(闽川之东也)。土多出铜。
『其王姓欢斯,名渴刺兜;不知其由来有国代数也。彼土人呼之为「可老羊」、妻曰「多拔荼」。所居曰波罗檀洞,堑栅三重,环以流水,树棘为藩。王所居舍,其大十六间;雕刻禽兽。多斗镂树,似橘而叶密;条纤如发,纷然下垂。国有四、五帅,统诸洞;洞有小王。往往有村,村有鸟了帅,并以善战者为之;自相树立,理一村之事。
『男女皆以白纻缠发,从头盘绕。妇人以罗纹白布为帽;织斗镂皮并杂色纻及杂毛以为衣,制裁不一。织藤为笠,饰以毛羽。兵有刀鞘、弓箭、剑铍之属;编纻为甲,或以熊、豹之皮。
『王乘木兽,令人轝之而行,导从不过数十人。
『国人好相攻击,人皆骁健善走,难死而耐创。诸洞各为部队,不相救助。两阵相当,勇者三五人相击射。如其不胜,一军皆走;遣人致谢,即共和解,收取斗死者共聚而食之。
『食皆用手。
『无赋,有事则均税。俗无文字。视月亏盈以纪时节,候草枯以为年岁。人深目、长鼻,颇类于胡。人纵年老,发多不白。无君臣上下之节、伏拜之礼;父子同床而寝。妇人产乳,必食子衣。以槽曝海水为盐、木汁为酢,酿米面为酒。遇得异味,先进尊者。凡有宴会,执酒者必待呼名而后饮。上王有酒,亦呼王名,衔杯同饮;颇同突厥。歌呼蹋蹄,一人唱、众和,音颇哀怨。其死者气将绝,举至庭。浴其尸,以布帛缠之,裹以苇草;衬土而殡,上不起坟。为子者,数月不食肉。
『有熊、罴、豺、狼,尤多猪、鸡;无牛、羊、驴、马。
『厥田良沃,先以火烧而引水灌之。持一插,以石为刃长尺余、阔数寸而垦之。宜播种,树木同江表。风俗、气候,与岭南相类。
『俗事山、海之神,祀以酒肴。斗战杀人,便将所杀人祭其神。
『炀帝大业初,海帅何蛮等每春秋二时天清风静东望,依稀似有烟雾之气,亦不知几千里。三年,帝令羽骑尉朱宽入海求访异俗;何蛮言之,遂与蛮俱往。因到流求国,言语不相通,掠一人并取其甲而还。时倭国使来朝贡,见之曰:「此夷邪久国人所用也」。帝遣武贲郎将陈棱、朝请大夫张镇同率兵自义安浮海击之,至流求。初,棱将南方诸国人从军,有昆仑人颇解其语,遣人慰谕之;流求不从,拒逆官军。棱击走之,进至其都,频战皆败;毁其宫室,虏其男女数千人而还』。
——录自「太平御览」卷七百八十四。
●「诸藩志」「志国」
流求国
流求国,当泉州之东,舟行约五、六日程。王姓欢斯,土人呼为「可老」。王所居曰波罗檀洞,堑栅三重,环以流水,植棘为藩;殿宇多雕刻禽兽。男女皆以白纻绳缠发,从头后盘绕;及以杂纻、杂毛为衣,制裁不一。织藤为笠,饰以羽毛。兵有刀槊、弓箭、剑皷之属;编熊、豹皮为甲。所乘之车,刻兽为象,导从仅数十人。无赋敛,有事则均税。不知节朔,视月盈亏以纪时。父子同床而寝。曝海水为盐,酿米曲为酒。遇异味,先进尊者。肉有熊、罴、豺、狼,尤多猪、鸡;无牛、羊、驴、马。厥土沃坏;先用火烧,然后引水灌注,持锸仅数寸而垦之。
无他奇货,尤好剽掠,故商贾不通。土人间以所产黄蜡、土金、■〈〈弓攵〉上尾下〉 尾、豹脯往售与三屿。
旁有毗舍耶、谈马颜等国。
毗舍耶
三屿
毗舍耶
毗舍耶,语言不通、商贩不及;袒裸盱睢,殆畜类也。泉有海岛曰彭湖,隶晋江县;与其国密迩,烟火相望。时至寇掠;其来不测,多罹生啖之害:居民苦之。淳熙间,国之酋豪常率数百辈猝至泉之水澳、围头等村恣行凶暴,戕人无数;淫其妇女,已是杀之。喜铁器及匙箸,人闭户则免;但刓其门圈而去。掷以匙箸则俯拾之,可缓数步。官军擒捕,见铁骑则竞刓其甲,骈首就戮而不知悔。临敌用标鎗,击绳十余丈为操纵;盖爱其铁不忍弃也。不驾舟楫,惟以竹筏从事,可折迭如屏风;急则群舁之泅水而遁。
三屿
三屿,乃麻逸之属,曰加麻延、巴姥酉、巴吉弄等;各有种落散居岛屿,舶舟至则出而贸易:总谓之三屿。其风俗,大略与麻逸同。每聚落,各约千余家。地多崇冈迭嶂,峭拔如壁;凭高依险,编茅为屋。山无水源,妇女以首絫擎二、三瓮取水于溪,登陟如履平地。穷谷别有种落,号海胆;人形而小,眼圆而黄,虬发露齿,巢于木颠。或三、五为群,跧伏榛莽以暗箭射,人多罹其害。投以甆碗则俯拾,忻然跳呼而去。番商每抵一聚落,未敢登岸;先驻舟中流,鸣皷以招之。蛮贾争棹小舟,持吉贝、黄蜡、番布、椰心簟等至,与贸易。如议之价未决,必贾豪自至说谕;馈以绢、伞、甆器、藤笼,仍留一二辈为质,然后登岸互市。交易毕,则返其质。停舟不过三、四日,又转而之他。诸蛮之居环绕三屿,不相绕属。其山倚东北隅,南风时至,激水冲山,波涛迅驶,不可泊舟。故贩三屿者。率四、五月间即理归棹。博易用甆器、皁绫、缬绢、五色烧珠、铅网坠、白锡为货。
蒲哩噜与三屿联属,聚落差盛。人多猛悍,好攻劫。海多卤股之石,槎牙如枯木,芒刃铦于剑戟;舟过其侧,预曲折以避之。产青琅玕、珊瑚树,然绝难得。风俗、博易与三屿同。
——以上录自「诸蕃志」卷上。
●「文献通考」「四裔考」
琉球
琉球国,居海岛,在泉州之东。有岛曰彭湖,烟火相望;水行五日而至。土多山洞。
其王姓欢斯氏,名渴刺兜;不知其由来有国世数也。彼土人呼之为「可老羊」、妻曰「多拔茶」。所居曰波罗檀洞,堑栅三重,环以流水,树棘为藩。王所居舍,其大一十六间;雕刻禽兽。多斗镂树,似橘而叶密,条纤如发之下垂。国有四、五帅,统诸洞;洞有小王。往往有村,村有鸟了帅,并以善战者为之;自相树立,主一村之事。
男女皆以白纻绳缠发,从顶后盘绕至额。其男子用鸟羽为冠,装以珠贝、饰以赤毛,形制不同。妇人以罗纹白布为帽,其形方正。织斗镂皮并杂毛以为衣,制裁不一。缀毛垂螺为饰,杂色相间;下垂小贝,其声如佩。缀珰施钏,悬珠于颈。织藤为笠,饰以毛羽。有刀槊、弓箭、剑铍之属;其处少铁,刀皆薄小,多以骨角辅助之。编纻为甲,或用熊、豹皮。
王乘木兽,令左右舆之,而导从不过十数人。小王乘机,镂为兽形。
国人好相攻击,人皆骁健善走,难死耐创。诸洞各为部队,不相救助。两军相当,勇者三五人出前跳噪,交言相骂,因相击射。如其不胜,一军皆走;遣人致谢,即共和解。收取斗死者聚食之,仍以髑髅将向王所;王则赐之以冠,便为队帅。
无赋敛,有事则均税。用刑亦无常准,皆临事科决。犯罪皆断于鸟了帅;不服则上请于王,王令臣下共议定之。狱无枷鏁,唯用绳缚。决死刑以铁锥,大如箸、长尺余,钻顶杀之。轻罪用杖。
俗无文字。望月亏盈以纪时节、草木荣枯以为年岁。人深目、长鼻类于胡,亦有小慧。无君臣上下之节、拜伏之礼;父子同床而寝。男子拔去髭须,身上有毛处皆除去。妇人以墨黥手,为虫蛇之文。嫁以酒肴、珠贝为聘,或男女相悦便相匹偶。妇人产乳,必食子衣。产后以火自炙,令汗出;五日便平复。以木槽中暴海水为盐、木汁为酢、米曲为酒,其味甚薄。食皆用手。遇得异味,先进尊者。凡有宴会,执酒者必得呼名而后饮。上王酒者,亦呼王名后衔杯共饮,颇同突厥。歌呼蹋蹄,一人唱、众皆和,音颇哀怨;扶女子上膊,摇手而舞。其死者气将绝,轝至庭前,亲宾哭泣相吊。浴其尸,以布帛缠缚之,裹以苇席;衬土而殡,上不起坟。子为父者,数月不食肉。其南境风俗小异;人有死者,邑里共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