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史藏
- 志存记录
- 弘光实录钞
弘光实录钞
弘光实录钞 清 文震亭 撰
●序号 篇名
1 自序
2 识语
3 弘光实录钞目录
4 弘光实录钞卷一
5 弘光实录钞卷二
6 弘光实录钞卷三
7 弘光实录钞卷四
8 福王登极实录
●自序
寒夜鼠啮架上,发烛照之,则弘光时邸报,臣畜之以为史料者也。年来幽忧多疾,旧闻日落;十年三徙,聚书复阙。后死之责,谁任之乎?先取一代排比而纂之,证以故所闻见,十日得书四卷,名之曰「弘光实录钞」。为说者曰:『「实录」国史也,今子无所受命,冒然称之,不已僭乎』?臣曰:『国史既亡,则野史即国史也。陈寿之「蜀志」、元好问之「南冠录」,亦谁命之?而不谓之国史,可乎』?为说者曰:『既名「实录」,其曰「钞」者,不已赘乎』?臣曰:『钞之为言略也。凡书目备而略之者,曰钞。「实录」纂修,必备员开局。今以一人定闻见,能保其无略乎?其曰钞者,非备而钞之也。钞之以求其备也』。臣既削笔洗砚,慨然而叹曰:『帝之不道,虽竖子小夫,亦计日而知其亡也。然诸坏政,皆起于利天下之一念。归功定策,怀仇异议,马、阮挟之以逆案,四镇挟之以领朝权,而诸君子亦遂有所顾忌而不敢为,于是北伐之事荒矣。逮至追理三案,其利灾乐祸之心,不感恩于闯贼者仅耳。传曰:「临祸不忧,忧必及之」,此之谓也!呜呼!南都之建,帝之酒色几何,而东南之金帛聚于士英;士英之金帛几何,而半世之恩仇快于犬铖。曾不一年而酒色、金帛、恩仇不知何在!论世者徒伤夫帝之父死于路而不知也,尚亦有利哉』!
古藏室史臣识。时戊戌年冬十月甲子朔。
●识语
弘光南渡,得手钞便为信史。当今未敢矢口迁、固,然如此命笔,他日当不下晔、寿也。承命欲题数言,深荷盛雅。身为大臣,不能引决;颜厚有忸怩、其奈之何!或待此种种者,差可握手,少有以自盖也,而后为吮毫之计乎?知吾□□知此怀也!
●弘光实录钞卷一
崇祯十七年夏五月庚寅,福王建监国于南京。
讳由崧,神宗皇帝之孙也。父常洵,国于雒阳。十六年正月,为流贼所害。北都之变,诸王皆南徙避乱。时晋都诸臣议所以立者,兵部尚书史可法,谓:太子,永、定二王既陷贼中,以序则在神宗之后,而瑞、桂惠地远。福王则七不可(谓贪、淫、酗酒、不孝、虐下、不读书、干预有司也)。唯潞王讳常淓,素有贤名。虽穆宗之后,然昭穆亦不远也。是其议者,兵部侍郎吕大器、武德道雷演祚。未定,而逆案阮大铖久住南都,线索在手,遂走诚意伯刘孔昭、凤阳总督马士英幕中密议之。必欲使事出于己而后可以为功。乃使其私人杨文骢,持空头笺,命其不问何王,遇先至者,即填写迎之。文骢至淮上,有破舟河下,中有一人,或曰:福王也。文骢入见,启以士英援立之意,方出私钱买酒食共饮,而风色正盛,遂开船。两昼夜而达仪真。可法犹集文武会议,已传各镇奉驾至矣。士英以七不可之书用凤督印之成案,于是可法事事受制于士英矣。
臣按:士英之所以挟可法,与可法之所以受挟于士英者,皆为定策之异议也。
当是时,可法不妨明言始之所以异议者,社稷为重、君为轻之义。委质已定,君臣分明,何嫌何疑而交构其间乎?城府洞开,小人亦失其所秘,奈何有讳言之心,授士英以引而不发之矢乎?臣尝与刘宗周言之,宗周以为然。语之可法,不能用也。
进兵部尚书史可法东阁大学士,加凤阳总督马士英兵部尚书东阁大学士,改户部尚书,高弘图为礼部,入阁办事,工部侍郎周堪赓为户部尚书。
辛卯,召姜曰广、王铎,俱礼部尚书东阁大学士。
壬辰,以总兵张应元镇守承天。
戊戌,瑞王常浩避寇驻重庆。事闻,命总兵赵光远镇守四川。
己亥,以总兵郑鸿逵镇九江,黄蜚镇京口。
庚子设四藩,以黄得功为靖南侯,高杰兴平伯,刘泽清东平伯,刘良佐广昌伯。
四藩者,其一淮徐,其一扬滁,其一凤泗,其一庐六。初,黄得功、高杰在北,刘泽清在山东,刘良佐在淮北。北都既陷,乱卒南下不遂,皆渡淮而处,而淮北为贼所有。马士英既借四镇以迎立,四镇亦遂为士英所结。史可法亦恐四镇之不悦己也。急封爵以慰之,君子知其无能为矣。
晋左良玉为宁南侯。
壬寅,福王即皇帝位,以明年为弘光元年。
黄得功、高杰相攻。
四镇欲以家眷安插江南,浮兵而渡。亟谕止之,令择江北以处。而得功、泽清、杰,皆欲维扬,争端遂肇。及有旨杰住扬州,而杰兵凶暴尤甚,扬人恶之,闭城登陴,坚不肯纳。得功以其家眷至仪真,遂传攻,杰亦野营以待之。史可法百方调停,而以瓜州处杰。
乙巳,大学士史可法出督师于维扬。
士英入参机务,可法动受其制,不得已而出。留都诸生数百人合疏留之,不得。至十月有何光显者,请召可法,拟士英操、莽。廷杖杀之。
贼帅刘暴颁伪敕于靖南侯黄得功,系之。
闯贼以董学礼为淮镇,领兵一千五百,至宿迁,使伪镇威将军刘暴持敕五道,谕降得功、高杰、刘伊盛、大教场刘肇基、小教场徐大受。得功系之,侯命正法。己酉御史陈良弼劾从贼詹事项煜。
煜自北京逃回,混入班行。
辛亥,设勇卫,以总兵徐大受、郑彩、分领水陆,阉人李国辅监之。
壬子,魏国公徐弘基、安远侯柳昌祚、灵璧侯汤国祚、抚宁侯朱国弼、南和伯方一元、诚意伯刘孔昭、东宁伯焦梦龙、成安伯郭祚永,各晋官衔二级加禄米五十石。
司礼监太监韩赞周、司礼秉笔太监卢九德,各廕弟侄二人锦衣卫佥事,世袭。
甲寅,上命行祭告礼。泗陵、凤陵,遣督师大学士史可法;显陵,遣宁南侯左良玉;神烈山韩宪王■〈土攵〉,遣灵璧侯汤国祚、成安伯郭祚永;寿春以下诸王,遣凤阳府官。
乙卯破贼报至,封吴三桂蓟国公,世袭。
四月二十日,吴三桂引北兵与贼战,败之。次日又败。二十七日,贼收兵入城。二十九日,贼将其资重出京,至芦沟桥,又遇北兵败之。北兵追贼至保定至固关。
召陈子壮为礼部尚书。
六月丁巳朔,宁南侯左良玉自序恢复地方。
十六年八月复武昌;十月十三日复原武;十一月二十七日再复袁州,又复平乡;十二月初二日复万载,初五日复澧陵,二十六日复长沙、湘潭、湘阴,又复临湘、岳州;十七年正月十六日复监利,二十二日复石首;二月十一日复公安、惠安;乘胜直捣随州。未满三月,复府州县一十四处。
庚申,复宿迁,擒贼官吕弼、周王富。
追崇皇考曰恭皇帝,皇妣田氏曰恭皇后。
辛酉,上大行皇帝諡曰烈皇帝,庙号思宗。
起钱谦益协理詹事府事,礼部尚书。
壬戌,遣御史陈荩募兵云南。
惠王常润寓肇庆,事闻。
癸亥,分守睢阳参将丁启光献俘阙下。
归德府伪管河同知陈奇,商丘伪知县贾士俊,柘城伪知县郭经邦,鹿邑伪知县孙澄,宁陵伪知县许承廕,考城伪知县范隽,夏邑伪知县尚国俊,献伪条记一颗、伪契六颗。
扬州乡官郑元勳,民变被杀。
高杰扰害地方。抚臣黄家瑞、守道马鸣騄,听城中百姓日取河边草。兵辄伺隙杀之,兵民相构日甚。元勳往来高杰之营,从中解之,百姓疑其导之为恶。因元勳一言之误,于巡抚座上,群起而杀之,解其支体。史可法参家瑞、鸣騄,有旨议处。父老诣阙申请,于是留任。
乙丑,马士英奏翻钦定逆案。
士英奏:『原任光禄寺卿阮大铖,居山林而不忘君父,未任边疆,而实嫺韬略。北信到时,臣与诸臣面商定策。大铖致书于臣及操臣刘孔昭,戒以力扫邪谋,臣甚服之。须遣官立召,暂假冠带,来京陛见,面问方略。如其不当,臣甘同罪;若堪实用,则臣部见缺右侍郎,当赦其往罪,敕部起补』。于是召对大铖。大学士高弘图,请九卿集议,不当以中旨用大铖。户科给事中罗万象奏:『逆案阮大铖,不由廷推,不合。会议启事之日,无不共为惊疑;陛见之时,又无不共为窃弄。以大铖为知兵耶?燕子笺、春灯谜,未便是枕上之阴符,袖中之黄石也。先帝之成令,一朝而弃之,皇上之明诏,一朝而反之,抑何以示不倍之谊乎』?户科右给事中熊汝霖奏:『阮大铖。先帝既已弃之,举国又复非之,即使阁臣实见得是,亦当舍己从人,况乎阴阳消长,间不容发。甯博采广搜,求异材于草泽,胡执私违众,翻铁案于刑书』?御史陈良弼、朱寿图、周元泰合奏:『自魏逆窃权,群小煽毒,严春秋乱贼之义,必先申其治党之法。此从逆一案,光帝所以示丹青之信也。臣何仇于大铖?正恐从此诸邪悉出,逆案尽繙,使久定之典,紊于一日,何以昭天下而垂后世也』。怀远侯常延龄奏:『大铖者,一戏出之流,为阉人之干子。魏逆既诛,大铖即膏铁钺,犹有余辜,而仅禁锢终身,已高厚包容之矣』。兵部左侍郎吕大器、太仆寺少卿万元吉、给事中陈子龙御史詹兆恒、王孙蕃、左光先,皆争之。而大学士姜曰广持之尤力。士英乃奏:『臣通籍三十年,安囚之变,臣家僮止存十口,臣已几死。壬申,臣备兵易和口,兵犯宣大。及任宣抚,止五十日,被逮。诏狱锢刑部者,将三年,臣又几死。从戍所起臣总督凤阳,兵仅数千,马仅数百,而革左、献逆、小袁等贼,且数十万,臣又几死。闯陷京师,祸及先帝,臣罪应死,今无知而荐阮大铖,又当死。盖臣得罪封疆,得罪祖宗者,未必死,而得罪朋党,则必死。先帝诛薛国观、周延儒等,岂尽先帝之意哉』?大学士史可法调停之说进曰:『昨监国诏款,诸臣汇集,经臣改定。内起废一款,有「除封疆逆案计典赃私不准起用」一段,臣为去之。以国事之败坏非常,人才之汇征宜庶;未可仍执往时之例耳。后来不知何故,复入此等字面,此示人以隘,不欲以天下之才,供天下之用也』。应天府丞郭维经奏:『督辅史可法雅负人望,亦有失言之过。记得四月初旬,北音正恶,督辅招臣等科道于清议堂论救时急着,首在得人。臣等各举所知,督辅执笔而记,臣等虑人众言杂,乃合词谓逆案断不可翻,督辅深明为然。言犹在耳,何其忽而易志?其曰诏款逆案一段,臣已改去,不知诸臣故复用?夫诏书撰以史笔,定于圣裁,便无反汗?藉曰督辅去之,诸臣不宜复改,岂皇上用之,督辅又可复改之乎?况逆案成于先帝之手,岂督辅亦欲决而去之乎?今方欲修先帝实录,若将钦案抹杀不书,则赫赫英灵,恐有余恻,或非皇上所以待先帝!若必书之,而与今日起用之大铖事相对炤,则显显令德,未免少愆,并非二辅所以待皇上也』。诚意伯刘孔昭乃为士英上言:『伏读诏书罪废各逆案,计典赃私俱不得轻议,而置封疆失事于不言,闻当事者仍将有以用之也。此诏款之中,乃见一段门户之肺胆。朋党之祸,于斯为烈』。士英又奏:『臣谓大铖非逆,非谓逆案当翻。逆案诸臣,日久已登鬼籙,翻之何用?既非逆案中人,亦不与当日之事,翻之何为?与其身犯众怒,为死灰罪魄之魁,何如勉附清流,窃正人君子之庇?舍菀集枯,臣虽愚不为也。监国诏书,据阁臣史可法疏谓:「逆案等事俱抹去,而吕大器添入之,是以戎臣而增减诏书也」』。
臣按:逆阉魏忠贤既诛,其从逆者先帝定为逆案,颁行天下,逆党合谋翻之。己巳之变,冯铨用数万金导北兵至喜峰口,欲以疆场之事翻案;温体仁讦钱谦益而代之,欲以科场之事翻案。小人计无至,毅宗讫不可。大铖利国之菑,得士英而用之,然后得志。呜呼!北兵之得入中国,自始至终,皆此案为之祟也。丙寅,大仆寺少卿万元吉上封事。
『先皇帝大度英武,锐意振作,乃世不加冶,祸乱益滋者,其故何也?则宽严之用偶偏,而任议之途太畸也。先帝初临海宇,惩逆当用事,斲削正气。因尝委任臣工,力行宽大矣。诸臣狃之,争意见之玄黄,略绸缪之桑土。敌入郊折,束手无策。先帝赫然震怒,一时宵壬,遂乘间抵隙,中以用严之说。凡廷杖、告密、加派、抽练,种种新法。备经举行,使在朝者不暇救过,在野者无复聊生,然后号称振作。乃敌氛如故,寇祸弥张。十余年以来,小人用严之效,彰彰如是,先帝悔之,于是更崇宽大,悉反前规,天下为太平可致。诸臣复乘之,竞贿赂,肆欺蒙,每趋愈下,再撄先帝之怒。谋杀方兴,宗社继没。盖诸臣之孽,每乘于先帝之宽;而先帝之严,亦每激于诸臣之玩。臣所谓宽严之用偶偏者此也。昨岁督师孙传廷,拥兵关中,识者俱以为不宜轻出,然已有逗留议之者矣。贼既渡河,臣与阁臣史可法、姜曰广云:急撤关宁吴三桂,俾随枢辅迎击,都城始固。既蒙先帝召对,亦曾及此,然已有蹙地议之者矣。贼势薰灼,延臣劝南幸,劝太子监国南都,然已有邪妄议之者矣。由事后而观,感追恨议者之误国,设事幸不败,必共服议者之守经。臣所谓任议之途太畸者此也。追原祸始,不禁酸心,仰祈皇上博览载籍,延访群工,盖崇简易推真诚之谓宽,而滥赏纵罪者非宽;辨邪正综名实之谓严,而钩距索瘢者非严。宽严得济,任议乃合』。
潞王寓杭州。
有旨约束其从人,盖士英之意,无日不在王也。
吉王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