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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渡录
行数日,有人呼帝出,谓曰:“四太子大王军至,汝可出见之。”路旁有一寺,四太子坐胡床,引二帝二后拜于堂下,四太子且诟责曰:“汝父子无道,致有今日,若当时信吾国家言,誓寻海上之盟,共灭契丹,分其土地,南北为国,岂有今日?奈何不顺天命,反与契丹连和,欲坐观成败,彼胜则从彼以攻吾,吾既胜矣,又不能从吾,汝之愚一也;吾兵已破汴邑,皇帝愍念生灵,与汝讲和,以河为界,汝又不服,劳吾师徒远征,汝之愚二也;且天子死,社稷亡,汝祖宗二百年,不能守成,内则奢侈,外则结怨,一旦灭绝,何面目见国人?尚忍死见吾,何惭如之?汝之愚三也。”帝为四太子所责,俯首流汗,不能言,但与太上太后再拜而已。续呼左右取笔砚,令少帝作书,召刘光世、韩世忠、刘等归服,而曰:“今日夏至节,赐汝酒各一杯。”令左右于金瓶中斟四杯饮之。复谓帝曰:“北国皇帝无杀汝道理,不失为侯王。”言讫,上马而去,鼙鼓钟钲声动天地。时二后自出京以来,足跣不复能行,虽乘马,足皆生疮,肌肉瘦瘠。二帝亦枯槁不类人形,为左右监者诟责鞭朴,欲死无路。金人衣服共相结缚,夜卧不相舍,二帝及后与番奴连腕共手,合坐同食。似此行路五六日,始达燕京,盖契丹旧都也。入门,小类东京,既至内门,适金主登殿,左右执帝及后膝跪于地,皆再拜讫。其门内列金紫贵人,或绿、或褐、或伞、或笠、或骑、或车,约有数百人,皆称万岁。良久,传呼令左右赐巾帻,又有侍官二人自金门出,传金国皇帝圣旨曰:“皇帝劳汝,赐衣服沐浴,来日入传敕。”遂出赦书。引帝入都堂见宰相,至堂下,堂上坐一人,左右曰:“此银朱孛董相公也。”亦再拜,孛董答拜,中侍立堂上宣敕,其文不复载,后复曰:“赦赵某父子之罪,免为庶人。”引帝及太上入朝,皆巾帻,皆袍,二后服如常,至殿下,北面再拜讫。其门下列金紫贵人如前,国主自殿上传敕,封帝为天水君侯,太上为天水郡公,各于燕京赐宅居住。左右唱命,二帝及后再拜谢恩。左右引去,入一小室。良久,有二皂衣吏引帝及后入官府,门有牌,书燕京元帅甲第。至庭下,有一番人坐堂上,曰:“此元帅也。”帝亦再拜,皂衣吏呈文字于元帅,笔署其末,令引帝去。皂衣吏引帝后出门徒行,护卫二十余人,经十余街,始入元帅府。入门,转左廊下小屋,呼帝与后坐,其中并无椅凳,唯砖石三四枚而已。时帝终日下拜,又饮食不进,惊惶不安,两日之中,止饮食一次,后但哭泣而已。欲触柱死,左右立止之。
二十二日至三十日,并在室中锁闭,日所有者粗饭四盂、米饭四盂而已,相顾不能食。朱后有疾,卧冷地上,连日呻吟,监者尚加诟责。少帝语左右:“汝等可悯念吾国破家亡,取汤水相救。”左右引去曰:“吾国禁卫,犯旨过于杀人,汝呼悯字,已该大罪,尚欲索汤水耶?”再恳之,不顾而去。
六月一日早,又引帝及后至元帅府庭下,令帝再拜,良久乃退。时朱后病不能行,左右监人负之而趋,双手持后足,无礼特甚。是日以后,朱后病愈笃,初二日午刻死,年二十六岁。帝大恸,告监者曰:“某妻已死,将如之何?”左右白于官,良久,有皂衣吏引数人扶后尸,用黍席鞯卷之,共拽之而去。帝哭愈哀,不敢出声,恐监者喝之也。
初三日早,有中使坐元帅府,引帝后于前,传敕曰:“天水郡父子可往安肃军听候指挥,来日便行,元帅府发遣。”初四日早,元帅府吏呼帝曰:“官家圣旨,令汝往安肃军居往,今日便行。”帝曰:“吾母郑后抱病未愈,略候晚行如何?”吏怒曰:“吾北朝不比你南朝,令在早行,你若守正,不至于此矣。到此尚不遵法。”吏叱帝,帝不敢对,乃徒步前行,护卫者二十余人,自元帅府出行。至晚,始出燕京北门,宿捕司房。捕司如南朝尉司也。郑太后不能行,帝与太上共扶或负肩之而进。是夜,虽宿捕司,无饮食。盛暑行沙碛中,每风起,尘埃如雾,面目皆满,又乏水泉。监者二十余人,为首者阿计替颇怜二帝,乃谓曰:“今天暑,稍稍食饱,恐生他疾,此间无药。”遇有水处,必令左右供进,因此郑后病渐愈。初五日行至十一日,所过村邑,饮食稍为阿计替劝免。又戒左右勿得叱喝,日中极热时,亦得少息于木阴之下。帝时年二十九岁,太上年四十六岁,形容槁黑,不复有贵人形相。若此行无阿计替护卫,六月酷暑中,必死无疑也。
十二日晚,至安肃军城下,其城皆是土筑,不甚高大。入其门,守卫者皆搜检,以至郑后脐腹间亦无不摸过,虽他人出入亦然,盖入城内故事也。行经数街,始至官府。入门,引二帝及太后至庭下,左右喝名,令帝再拜讫,知军者别呼绿衣者引帝三人出门,入一小室,令帝后坐其中,送粟米饭浆,令帝后饮啜。阿计替自外至,语帝后相慰安,遂引别去。自此封固室中如前。帝后自春及夏,跋涉道途,人行泥淖中,衣服垢腻,且生虮虱,苦楚不可行,独有阿计替者,自泽利命之监守,至今不离小室门,复时时为帝洗濯,但言不可辨,时至晓一二句。
十四日,知军使人呼帝至庭下,且传北国皇帝圣旨曰:“天水郡公赵某父子并给赐夏衣一袭。”视之,乃纱帛二段,生绢一段,令帝谢恩拜受,使人持其物同归。其物乃为监者取其半,复以旧沙褐衣并生绢付帝曰:“可衣此,庶免汝裁造也。”自此,日坐室中锁闭,唯得粟米浆水各一盂而已,余无有也。
十七日晚,将近二更,外有喊声,火光烛天,杀人,大乱。盖安肃知军人有二:一是契丹人,一是大金人。二人不和,其契丹人欲杀大金人,劫二帝南归投西夏,结连易定一路。谋尚未发,偶以酒醉鞭挞一奴,奴往告大金知军,遂举兵围契丹人,杀伤殆尽,至晚方定。其火连烧屋宇百余间,杀死七百余人,至烧二帝所居室二丈许乃止,不尔为火焚死矣,盖拘执之故也。
十八日早,知军在庭上,引帝至庭下,且责曰:“你与契丹结连,杀我同归西夏,吾昨夜已杀了,今奏大金皇帝,与你理会。”帝曰:“某在室中,防固甚密,何由与彼通情?”知军怒曰:“现有首告人在,你不得胡说,煞好公事。”帝争不已,知军令左右以鞭击之,帝口血出,齿碎,令人拽去,复入前室拘之,以绳缚帝,帝泣不能出声。是日饮食不至,唯监人私以浆水并少许饮食饷帝,三人分食,至夜,囚系愈急。至六月二十日,并如前。
二十三日,知军坐厅上,命引帝至庭下,再拜听诏,曰:“赵某父子既已免死,令居止安肃军。乃结连同知李奉国,意欲反叛,本宜赐死,姑置勿究。更令往云州听候指挥,仰安肃军发遣前去。”读讫,引帝再拜谢恩,帝哽咽不能言,知军怒曰:“汝尚敢如此,当初要杀吾,今日如何放得你过。”命左右拽帝,坐帝地上,以柳条鞭十五余下,帝哭泣如雨,痛楚久之方苏。戒左右曰:“即今便行。”至晚出城,宿野庭中。时甚暑,帝身有伤苦痛,坐庭中地上,不能起止。至深夜月明,始得少饮,三人分食。太上因暑热成病,监人取青野草木板布于地上,令二帝卧其上,云不为地湿所侵,可以免疾矣。
二十四日至三十日,在路遭大风雨,狼狈万状,如是数日,方达云州。如前拜同知于庭下,命左右引帝入土园内,以兵守卫,虽衣带皆为取去,盖防自缢也。日唯一食。
至八月十七日,有绿衣吏手持钥匙开上门,呼二帝及后出,谓曰:“大金皇帝赦汝罪,叫汝再往燕京,可出谢恩。”时帝以稽首称谢,盖诚心也。其绿衣既引帝出土园,复引入一室,如前囚闭之日,问得饭一木器,浆水一木瓶。时天气稍凉,二帝饮浆水疾作,待死而已。二帝受祸已及半年,置之无可奈何,不复愁苦,但衣袂经夏糜烂,寒不可敌,监者或遗以敝衣,稍代帝补益。
十月或日,早五更,忽鼓声四起,人兵奔乱杀戮,火光连天,盖同知下有将补千户者三人作乱,绿同知夺其妻,故举兵杀同知家眷六十余人,及市中百姓六七百家,日中方定。其千户者三人皆下马至帝前,携衣数件,自隙中遗帝,曰:“与你,与你,吾曹三人今归西夏矣。汝国中南京康王已官家半年了,勉之,必有归去之期。监者二十余人,吾皆杀之矣,吾不可以久留。”复赠帝干粮数器,各上马而去。是晚,城中大乱,有千户执为乱者杀之,乃止。经两三日,别军始至,城中方定。先是,监者中有阿计替,相从帝已半年矣,稍得其侍卫之力,帝谓太上曰:“阿计替想为乱者所杀矣。虽城中大乱,吾父子不敢出此门,奈何?”言未已,阿计替自外至曰:“且喜无事。”帝问其不死之故,曰:“吾于死人堆中藏伏两昼夜,方得脱。”由是阿计替再监视二帝,外来二十余人,盖同知官属也。
或日,阿计替引帝至庭下,有紫衣一番人坐堂上,呼曰:“识吾否?”曰:“不识也。”遂自言曰:“吾乃盖天大王,系四太子之伯。”良久,屏后呼一人出,帝视之,乃韦妃也。太上俯首,韦妃亦俯首,不敢视。良久,盖天大王命左右赐酒二帝及太后,曰:“吾看此个妇面。”盖韦妃为彼妻也。酒罢,谓监人曰:“善护之。”阿计替引帝去,再入前室,然稍稍缓其监,饮食略备,以此经一冬,稍可御寒。
天辅十一年正月一日,大金例以是日疏放囚禁,虽死囚亦得少出,阿计替引帝出外纵步,但不出府庭门。帝视玩间,有一泥婢衣褐衣,口称韦夫人所遣,手持一盒子,曰:“夫人叫传语十一官人、八官人,曰且耐心。”且密语曰:“闻九哥已即位,恐有归期未晚也。”其人将盒子中物置太上衣中,奔走而去。帝视其物,皆枣面所烧大饼也。阿计替乃佯言曰:“是何泥婢,送与他人,可速归之。”乃引帝入室中,问曰:“适闻九哥是何人?”帝曰:“九哥乃康王,吾亲弟也。今韦夫人,乃康王之母也,故来相报耳。”阿计替曰:“十一官人是谁?”帝曰:“十一官人吾父也,八官人即吾也。”遂持其物与阿计替并新到监者二十余人分食之。至晚,更不复出。
初三日,例是日为偷日,虽妇女什物金宝,宫中不禁也。他日则不然,必置于法也。是日,有黄衣者数人,各持饮食七八器,将五器与监者食之,三器使人赍至室中,谓帝曰:“食之。”视其物,皆肉縻,以肉与米合煮之者。帝与太上太后食未已,乃为监者持去。帝问阿计替曰:“此食何为者?”答曰:“此地风俗,乐善人家,唯作粥以食囚禁者,可与斋僧同功,故今日有人赍来此也。”帝又问曰:“此何人家也?”阿计替曰:“此亦韦夫人所遣也。”二帝与后因韦夫人在彼,稍稍获安。
十四日,彼处亦放灯,街市张灯,无鼓乐,但有金鼓喧天,至更后而已。胡妇胡女携手于酒肆中,遇人即便暗合而归,宫中父母皆所不禁。
二十日,阿计替谓帝曰:“今月十九日,北国皇帝生日,作宴天下,此处同知宴罢,先赴燕京去也。”盖北国法,先期十日赐宴,近郡即赴燕京上寿。是夜更阑,阿计替指引向来送饼食泥婢至帝前,曰:“夫人传语十一官人、八官人,两三日中,往燕京去也。复来与不复来,未可知,且保重将息。”言已急行,去甚速,其他监者已觉,争问其实,阿计替曰:“汝不知同知有指挥事?”遂不复问。是夕,二帝及太后闻韦夫人去,甚不乐。
二十三日,闻韦夫人同盖天大王领马骑前去,留下千户五人,内一主者名啜鸡凡,领人从二十余人至帝前,曰:“盖天大王、韦夫人与你父子三人煞有公事,似你这般人,留之何用?若五七日闻知盖天大王不再来,共你吃这一场公事。”呼监者二十余人戒曰:“防固不可少缓。”自此帝复与监人,拘执如前。阿计替亦不敢少有庇缓。
二十八日,阿计替前白帝曰:“闻知四太子已上四川,及建康府,又为四太子探知,康王已南渡浙江,其势恐不能久。”二帝闻之太息曰:“若九哥事不成,吾父子俱无望矣。”俄有持酒至曰:“金国皇帝生日,例赐酒肉。”帝就食之。
二月一日,有探骑至官府中报主者啜鸡凡曰:“北国皇帝已差四太子盖天大王往关西,交点五路财客,别有文字,差兀西哺途来作此处同知也。”
初二日,有皂衣吏持文字前来白帝曰:“新同知到来,要你文字,须便供写。”帝曰:“所写如何?”曰:“速写!速写!”诟詈言语不晓,帝不得已,乃书如今之案款状曰:“近封天水郡赵某,同男赵某与妻郑氏各年若干,谨状。”番人执去。
初十日,同知到云州,引帝至庭下,讯问曰:“汝是赵某父子否?”曰:“然。”令左右引去之。少刻,阿计替白帝曰:“同知兀西哺途乃是途石之儿,其父因从四太子往江南,为刘三相公捉去,今来恨官家,将汝三人苦楚。”又移二帝入一小室,湿淖不可坐,帝泣相谓曰:“吾父子死于此矣。”阿计替曰:“兀西哺途差吾往燕京下文字,须一二十日可回,二官人且耐心,吾去燕京,一道与官家将问南京仔细来相报也。”十一日至三十日,并如前。
三月初九日,忽褐衣一番人到囚所,持文字曰:“皇帝圣旨,又叫你三人往西州听指挥。”盖缘同知奏乞也。二帝泣曰:“又复何地去?”俄有人引帝手,被执缚驱行,至晚出云州,北行二十里方止。自此以后,则日月不复记忆,盖缘阿计替不在帝之左右也。
或日,其所行地,皆坑窟,不平,有一监者言语稍顺于帝,谓曰:“此长城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