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边垦案

黑龙江省沿边荒务变通办法折
奏为江省沿边荒务酌拟变通办法,以辟利源而固疆圉,恭折具陈仰祈圣鉴事。
窃维垦地殖民为筹边第一要义,古人移民塞下,近日东西各国率多于荒旷之区,注意经营,渐成繁庶,如美之于西路,俄之于西伯利亚,日之于北海道,皆由国家筹拨巨款,设法招徕,组织完全,计谋深远,既收土广民众之效,兼为开疆拓境之图。江省密迩强邻,地广而荒,启人觊觎。从前收价放荒,多在苏、兰、林、庆一带,以其地土既属上腴,道途又非绝远,因而直东人满之区,奉、吉有力之户,频年麇集,成邑成都,至今江省以东荒为隩区,客民视迁地为乐土。近则荒段愈远,边境愈寒,小民负耒出疆,道路之费倍增,居止之地无著,举凡任辇车牛庐舍田器之属繁费滋多,若复照章收价,势必领户裹足,垦辟无期,自非将沿边各段荒务,另订招民办法,酌量变通,不足以招致远人,发挥地利。
伏查江省沿边一带,自呼伦贝尔西境起,越瑷珲、兴东辖境,皆与俄界毗连,除现筹卡伦办法另行奏明开办,及汤旺河业经开放外,其馀旷地弥望榛芜,无人过问。臣世昌上年奏陈迁民实边,请免轮路各费,并陈明先从招民入手,即为拓殖边荒之计。本年九月奏陈屯垦一折,亦声明沿边招垦办法,另行奏明办理。盖创办兵屯,筹款维艰,开地有限,自应另行遣员招民,以为兼营并进之举。现在审量沿边情势,非改收经费以广招徕,恐民户无由远致,非另定奖章以示鼓励,恐员司不易激扬。此外如减路费以利遄行,严限制以杜包揽,选良农以慎安插,速升科以促垦种,暨其馀亟宜变通各节,均经详细酌核,务期切实可行。将来新设治地方所有荒务,即责成各该地方官兼办,不另设局,所以省糜费。谨拟江省沿边招民垦荒章筹议见复,以便会同核奏可也。须至咨者。
酌拟黑龙江省边垦招待处简章
一、本省遵照奏案,分设边垦招待处。先拟在天津、烟台、长春三处设立,试办招垦事务,嗣后办有成效,再行推广办理。
一、招待处专为宣布江省荒地情状,招揽有志农业商民前来开垦。凡荒地之位置、土质气候之良否,以暨往来路线,均须切实指告,不得含混疏略,致误人之趋向。
一、招待处应设之员司差役以暨开支数目如下:
招待委员一员 月支薪水银五十两
庶务员一员 月支薪水银二十四两
书记一员 月支薪水银十二两
差官一名 月支薪水银八两
使役二名 月共支工食银八两
办公经费 月支银六十两(心红、房租、车价、
伙食、刷印费一切统在其内)。
一、设招待处地方准择适当之地租赁房屋三间,以为办公之所。其开办费用川资,并准另行酌量发给。
一、各处招待处须将本省放荒及边垦收费一切章程暨白话广告、荒地图说榜示通衢,并随时登报,俾众周知。
一、原奏章程、荒图等件,应由各招待委员备送各该地方官出示晓谕,并转托各属名望绅董、劝业员代为劝导,以资提倡。
一、招待处现未遍设,所有招垦事宜自应变通办理,以期普遍。应由烟台招待委员常川往上海一带,天津招待委员往保定、顺天所属及汉口一带,长春招待委员往营口奉吉所属,如此往来活动,联络一气,庶免挂漏而广招徕。
程五章共二十四条,敬缮清单,恭呈御览,如蒙允准,应恳饬下各该省督抚遵照办理。其派往各省招待员司一切经费,拟由本省各荒段剩存经费项下开支,如有不敷,即饬司由正款动用,按年报部列销。总期人民日臻蕃庶,国界所在,巨镇隐然,庶仰副朝廷固圉实边至意。除将沿途轮路细章,派员赴部议订,并划定荒段,暨将员司薪公数目续行咨部外,所有江省沿边荒务变通章程缘由,缮单恭折具陈,伏乞皇上圣鉴训示。谨奏。
光绪三十四年十二月十四日具奏,宣统元年正月十八日奉朱批:该部议奏。单并发。钦此。
沿边招民垦荒章程
谨拟黑龙江省沿边招民垦荒章程,敬缮清单,恭呈御览。
计 开:
第一章 招徕
一、本省沿边兴垦情形,恐内地农民未及周知,拟俟此次章程奏奉允准之日,由本省刊印成册,并绘其荒段图说,咨行奉天、吉林,直隶、山东、山西、河南、江苏、安徽、江西、湖北各省督抚,转饬各属,出示晓谕并责成劝业员将章程、图说广为指导。其有愿赴江省垦地者,由各属就近指令赴边垦招待处,以期接洽而免观望。
一、汉口、上海、天津、烟台、营口、长春各处,拟设黑龙江省边垦招待处,凡有各该省招送垦户或公司招集多户以及零星垦户前来领垦者,即由该处招待处照章妥为照料。
一、招致垦户应于所在地方觅具保结,确系务农良民,方得由边垦招待处填给赴江垦户执照,不得需索分文。
一、来江垦户携有边垦招待处执照者,除由烟台至营口招商局轮船业经奏准减收船价外,其由哈尔滨至松花、黑龙两江之官办轮船,及昂昂溪至齐齐哈尔之官办铁路,均一律征收半价。其随带眷门,概免收费,以广招徕。
一、招徕垦户应于每年三月内到江,以便及时开种。各该省所属及各处招待处均须明白动谕,预算程途日期,以免先后参差,致误种作。
第二章 授地
一、民户赴段领垦者每晌征收经费银四钱,以充各该处办理垦务之用,惟本省毕拉尔路土人,向以牧猎为生,该处协领拟招民户,导引耕种,应于民户领地时暂行免收经费,俟垦熟后,仍照章补收,以归一律。
一、每户领地以四十五晌为限,惟垦地公司认领荒地不在此例。
一、各户所领地亩,到段立予拨给。但非垦熟升科后,不得展界续领。
一、公司所领大段荒地,非经垦熟后,不得辗转让卖。如于领地之后,并不实行开垦,但思转贩渔利,坐令荒芜不辟者,一经查出确有贩卖生荒情事,立将所领地照撤销,原缴经费概不发还。
一、凡领垦地亩,除领地之本年不计外,统于领垦后第三年起—律升科。
一、各户领地除领垦之本年不计外,均于第二年起动查一次,查明垦成熟地若干,分别填给大照。
一、垦户领垦之地,至勘查年分,其垦熟地亩在三分之二以上者,其馀未垦生荒应准一律填入大照,照章升科。如垦熟地亩不及三分之二者,应照已垦地亩数目,填给大照。其馀未垦生荒,概行撤佃另放,原缴经费概不发还。
一、凡报领荒地经营林业者,查其已种树木地方,均照熟地一律升科。
一、前条所定垦地期限,苟因天灾事变迫于不得已缘由,不能依限垦辟者,准其呈候查明,分别办理。
一、垦户报领荒地后,应于四围接界处开挖沟渠,各于沟渠之旁排植适宜树木,以资引蓄而清界限。
第三章 资助
一、垦户到段开垦,倘有青黄不接者,准由就近官立银行、银号查核实在垦种人口,酌予贷助,分期偿还。其贷助章程,随时另行酌定。
第四章 奖励
一、各该省所属招送垦户在五千人以上、领地过六万晌,或二千五百人以上、领地过三万晌者,准其呈请各该督抚咨报江省,分别照异常、寻常劳绩请奖。
一、各处招待员除各该省招送垦户外,其由招待处招致垦户在五千人以上领地过六万晌,或二千五百人以上领地过三万晌者,准照异常、寻常劳绩分别请奖。其有招徕不力者,随时由本省撤换。
一、各处荒段新设地方官及设治委员,准干沿边垦务案内积有异常劳绩者,尽先补授。如设治三年,其境内新增之户不及二千五百人,及新垦之地不及二万晌者,即行撤换。
一、领荒地主独力招募佃户,垦辟升科地至六百晌以上者,拟请给予七品顶戴。八百晌以上者,拟请给予六品顶戴。一千晌以上者,拟请给予五品顶戴。如本身职衔逾于应奖衔秩,或不愿得奖者,准其移奖子弟亲族。
一、凡创集公司招募佃户垦辟荒地者,其发起人准照前条给奖。若发起人不止一人,准照所垦地数平均分奖。如该公司能辟地十万晌招民逾二万人者,查明分别奏请优奖,以昭激劝。
第五章 附则
一、本省各城无业旗丁及各省驻防无业旗丁资遣来江安插者,免征经费银两,以示体恤。其各镇退伍兵丁,由各该省资遣来江安插,或由本省招致办理屯垦者,同其来江时,统由各处招待处妥为指导。
一、本章程之适用区域,以沿边兴安岭以外兴东、瑷珲、呼伦贝尔等处所辖地方为断。
一、所有丈地发照折扣一切放荒章程,悉照本省向章办理。农工商、吏、度支部会议边荒办法折
奏为遵旨会议具奏恭折仰祈圣鉴事。
东三省总督、黑龙江巡抚奏江省沿边荒务,酌定变通办法一折,宣统元年正月初七日奉旨:该部议奏,单并发。钦此。钦遵。由内阁抄出到部。据原奏内称,江省沿边一带,自呼伦贝尔西境越瑷珲、兴东辖境,皆与俄界毗连,除汤旺河业经开放外,其馀旷地无人过问。先从招民入手,为拓殖边荒之计,审量沿边情势,非改收经费以广招徕,恐民户无由远致。非另定奖章,以示鼓励,恐员司不易激扬。此外如减路费以利遄行,严限制以杜包揽,选良农以慎安插,速升科以促垦种,暨其馀亟宜变通各节,均详细酌核,务期切实可行。将来新设治所,其荒务即责成各该地方官兼办,不另设局,以省糜费。其派往各省招待员司一切经费,拟由本省各荒所剩存经费项下开支,如有不敷,即饬司由正款动用,按年报部列销等语。
农工商部:查移民塞下,计口授田,隐以巩固边防,显以振兴地利,兼营并进,实为筹边切要之图。江省地广人稀,频年开垦,均在苏、兰、林、庆一带。自呼伦贝尔西境越瑷珲、兴东辖境,边线绵长,计四千馀里,弥望榛芜,土满为患,强邻逼处,边境空虚,亟应全局统筹,为未雨绸缪之策。该督等所请招民、垦荒各节,洞烛边情,深惟本计,自是为兴利实边起见。应准如拟办理。核阅所拟章程,除沿途轮路细章另行议定外,如慎选良农,严定限制,以及设立招垦处,广布图说,以资招徕各节。兴、瑷、呼三属地处极边,辖境辽阔,与江省东荒等处情形迥不相同,非切实招徕,自不足以招致内地居民,广辟沿边垦务,相时度势,不得不变通办法,以速观成。应即一并照准。
其荒价经费以及升科各节,度支部:查垦荒应收押租,并收一五经费,东三省历办成案皆然。惟汤旺河荒地,以勘放久无成效,迭经变通办理,每晌只收经费钱四百文,不收押租,曾据黑龙江将军奏准有案。今兴、瑷、呼三城沿边招垦,自非一隅之地可比,当经臣部电查去后。据复边线四千馀里,荒地甚多,道远费艰,未能先事勘丈,经费当难预计等语。是于此项荒地,第撮其大略而言。若无论瘠壤腴田一概不收荒价,只收经费,似亦未为平允,碍难率行照准。将来是否三城同时并举,抑或分段次第开放,应随时派员履勘,确得情形,示以区别,其每晌所收经费能否足敷总、分各局之用,亦当核实预计。应令该督、抚等通盘筹划,详晰奏咨办理,臣部再行核复。又,招待处经费准由该省各荒段剩存经费项下开支,如有不敷,即以新收经费弥补,不得另动正款。至升科限以三年,系为勤求耕种起见,自应照准。
其奖励一节,吏部:查该省荒价经费各节,度支部尚未照准奖励章程,臣部碍难遽行核议,应俟该督、抚按照度支部所议通盘筹划,详定办法,由度支部核复后,臣部再行分别异常、寻常给予奖励。所有臣等会议缘由,谨恭折具陈,伏乞皇上圣鉴。再,此折系农工商部主稿,会同吏部、度支部办理。因往返咨商,是以具奏稍迟。合并陈明。谨奏。
宣统元年三月十九日奉旨:著依议。钦此。黑龙江省复奏边荒办法请照原议办理折
奏为沿边荒务变通办法,恳请准照原议,以兴地利而实边隅,恭折仰祈圣鉴事。
窃准农工商部咨开:会同议复黑龙江沿边荒务办法一折,奉旨:依议。钦此。等因。行知前来。查原折内除限制招垦升科各节,均经议准外,惟准度支部议称,查垦荒应收押租,并收一五经费,东三省历办成案皆然。惟汤旺河荒地,以勘放久无成效,迭经变通办理,每晌只收经费钱四百文,不收押租,曾据黑龙江将军奏准有案。今兴、瑷、呼三城,无论瘠壤腴田一概不收荒价,似未平允,将来是否三城同时并举,抑或分段次第开放,应随时派员履勘,确得情形,示以区别。其每晌所收经费,能否足敷总、分各局之用,亦当核实预计。应令该督抚等通盘筹划,详晰奏咨办理。其奖励一节,吏部:查应俟该督、抚按照度支部所议,详定办法后,再行分别异常、寻常给予奖励。各等语。
臣等窃维,开边兴利,不鹜近功,实塞徙民,首资扶助。江省沿边荒,弃垂数百年,迩值邻国经营,相逼日甚,俄筑乌苏里铁路复线,岁迁民至十数万,布满沿边,建筑兵屯,修通道路,大有日进无疆之势。盱衡时局,不能不将边荒办法,略予变通,以救空虚而图抵制。查本省前因汤旺河一带荒务疲滞多年,嗣经奏明,不收地价,每晌仅收经费四百,始将十数年两次招放无人承领之荒,陆续放竣。然边地寥远,食货奇艰,将来能否如限垦齐,尚难预必。况如兴东、瑷珲、呼伦贝尔各荒段,更远在兴安岭外,向只二三独户不时往来,居民良农望而裹足,虽地有高下,质有肥硗,然大都极边荒寒,每岁农时得气最晚,早霜积雪,谷既难于成熟,人多不耐久居,此即每晌收费四钱,尚恐无人承领,若复量收地价,势必畏阻莫前,欲开转闭。审时度势,似应仍如前议办理,以速招徕。至所有地段既不再分等级,自毋庸遍事勘丈,转致虚糜。又,三城是否同时并举,抑分段次第开放一节。查兴东一道,前已派员经营,伦、瑷两城,近亦推广民治。是其辟地聚众,既有基址可循,自宜同时并举。又每晌所收经费,能否足敷总、分各局之用,亦当核实预计一节。查原奏曾声明,设治地方荒务,即责成地方官兼办,不另设局,所以省糜费等语,是其开支各款,为费已轻。领户果能众多,出入当可相抵,将来如入不敷出,暨招待处经费有不敷之处,届时再行查酌奏明办理,至奖励一节。注重既在殖边,故奖励不拘成格,且原奏所定差等,均以实在招户垦地多少为考成,既立鼓舞之方,兼寓综核之意。应请一并如议照准,以便筹办而免后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