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第一章通论
第二章汉大租
第三章番大租
第四章养赡租
第五章地基租
第六章学租
第七章育婴租
第八章留养租
第九章城工租
第十章义渡租
第十一章义冢租
第十二章官庄租
第十三章隆恩租
第十四章抄封租
第十五章屯租
第十六章施侯租
第十七章房租
第十八章海埔租



第一章通论

  第一节垦照

  第二节大租之沿革

  第一节垦照

  (一)

  具禀人沈绍宏,为恳恩禀请发给告示开垦事。缘北路鹿野草荒埔原为郑时左武骧将军旧荒营地一所,甚为广阔,并无人请耕,伏祈天台批准宏着李婴为管事,招佃开垦,三年后输纳国课;并乞天台批发明示台道,开载四至,付李婴前往鹿野草草地起盖房屋,招佃开垦,永为世业,须至禀者。

  今开四至,东至大路及八撑溪,西至龟佛山及崁,南至抱竹及崁仔上,北至溪崁。

  康熙二十四年十月日。

  垦荒,现奉上令,准速给照,以便招佃及时料理;候垦耕成熟之后,照例起科,照。

  (二)

  (原书第一行腐蚀,字划不存)赋足民事。据垦户詹升请打猫梅仔坑寮口荒埔十余甲,东至梅仔坑枋寮,西至溪,南至山,北至中溪仔。据通事谢章等查明无碍,合行给垦。为此,单给垦户詹升即便前往所请界址内开垦输课,给此执照。

  康熙四十七年四月日给。

  (三)

  台湾府凤山县正堂、纪录八次、署诸罗县事宋,为垦给单示,以便垦荒裕课事。据陈赖章禀称:窃照台湾荒地,现奉宪行劝垦章。查上淡水大佳腊地方有荒埔一所,东至雷匣秀朗,西至八里分干脰外,南至兴直山脚内,北至大浪泵沟,四至并无妨碍民番地界,现在招佃开垦,合亟沥情禀叩金批,准给单示,以便报垦升科等情。业经批准:行。查票着该社社商、通事、土官查勘确覆去后,兹据社商杨永祚,伙长许总、林周,土官尾帙、斗谨等覆称:祚等遵依会同伙长、土官,踏勘陈赖章所请四至内高下不等,约开有田园五十余甲,并无妨碍,合就据实具覆各等情到县。据此,合给单示付垦。为此,示仰给垦户陈赖章即便招佃前往上淡水大佳腊地方,照四至内开荒垦耕,报课升科,不许社棍、闲杂人等骚扰混争;如有此等故违,许该垦户指名具禀赴县,以凭拿究;该垦户务须力行募佃开垦,毋得开多报少,致干未便,各宜凛遵,毋忽,特示。

  康熙四十八年七月二十一日给。

  发淡水社大佳腊地方张挂

  (四)

  台湾府彰化县正堂谈,为叩乞天恩准给照以便填筑、以裕塭税事。据?雾庄民陈拱具禀前事,词称:缘上鹿港有小港叉二条,东至山,西至海墘,南至鹿仔港大车路,北至草港,四至并无与民番妨碍,拱欲募雇工力,填筑鱼塭,递年愿征塭税银九钱,诚恐附近棍豪藉端阻挠,但未有照不敢填筑,合情叩乞恩准报饷给示,俾得前往填筑,输纳塭税,生民有赖,沾恩靡涯等情到县。据此,除查明注册给示外,合就给照。为此,照给陈拱即便前往上鹿仔港,务照在于所请四至界内填筑鱼塭,输纳课饷,勿得侵越界限,致滋事端,毋违,须照。

  右照给塭户陈拱准此

  雍正二年十一月日给。

  (五)

  台湾府彰化县谈,为恳给执照,以便募民招垦事。据薄升澯具禀,请垦布屿禀保荒芜青埔草地一所,东至大坪,西至海,南至虎尾溪,北至海丰港为界。查明四至无碍,合就单付垦户薄升澯前往呈请界内募佃垦耕,随垦随报,照例升科,毋得欺隐,给此执照。

  右单给垦户薄升澯执照

  雍正二年十二月日给。

  (六)

  州正堂管彰化县正堂张,为垦恩改正户名,以便输饷等事。据业户施长龄具禀前事,词称;龄于本年六月间,明买得陈拱原请塭地一所,土名坐落鹿仔港,东至山,西至海墘,南至鹿仔港大车路,北至草港,四至明白为界。现在乃系港叉海坪,未经开筑成塭,兹龄欲备资本,雇募人工筑成塭业;俟工力完竣,报明升科。谨情具禀,并将陈拱原缴垦单、告示、卖契呈验,伏乞太老爷改正户名,换给告示,以便输饷管业,沾恩切具等情到县。据此,除验明准改户名,换给告示外,合行给照。为此,照给业户施长龄照依原买陈拱请垦港叉二条四至界址管业,募工填筑鱼塭,照例输饷;务要的实塭丁采捕鱼虾,毋得容匪滋事,慎之,须照。

  右照给业户施长龄准此

  雍正四年八月日给。

  (七)

  特简州正堂管彰化县正堂张,为请垦荒埔,以裕国课事。据贡生杨道弘具禀前事,词称:农为民事之本,产乃国用之源。弘查兴直埔有荒地一所,东至港,西至八里坌山脚,南至海山山尾,北至干豆山,堪以开垦。此地原来荒芜,既与番民无碍,又无请垦在先。兹弘愿挈借资本,备办农具,募佃开垦。爷台爱民广土,恤士裕国,恩准给垦单告示,弘得招佃开荒,随垦升科,以裕国课等情。据此,饬行乡保、通事查明取结外,合就给垦。为此,单给贡生杨道弘即便照所请垦界,招佃垦耕,务使番民相安,随垦随报,以凭转报计亩升科,供纳课粟,不得遗漏,以及欺隐侵占番界,致生事端,凛之,慎之,须至垦单者。

  右单给贡生杨道弘准此

  雍正五年二月初八日给。

  (八)

  同立合约人武朥湾社土官君孝、欧湾及业户杨道弘,甲头七哥、阿八、买那、朥允、卓论,白番武使、斗仅、卖阵、大里兴等。兹因本社课饷无征,孝等会同众番妥议,除本社耕种外,尚有余剩荒埔一所,坐落土名兴直,东至港,西至八里坌山脚,南至海山山尾,北至干豆山,东西四至定碑为界。众等俱各甘愿将此荒埔贌与垦户杨道弘前去招佃开垦。除升科报课外,三面议定每年愿贴本社饷银五十两。此雍正九年起,约定八月交完饷银,其后逐年循例不敢挨延短欠。立约之日,通同周围四至定立界限,永为照例,后日不得争端易界。此埔并无重垦他人等情;如有棍徒假藉混争,系孝等抵挡,不干贌主之事。其庄社各守相安,不许庄人擅入番厝交番,私相授受;亦不许纵放牛只,越界践踏园埔。此系二比两愿,各无抑勒反悔,恐口无凭,同立合约二纸,各执一纸为照。

  雍正八年九月日。

  卓论文仔野梢

  捞允朥罩夏朥万

  荖万

  武使

  甲首七哥白番老番欧乃

  卖阵

  阿八大里兴老翁

  买那斗仅龟翁

  武朗爱摄

  友眉

  同立合约武朥湾社土官欧湾

  君孝

  猫汝抵焦巴里业户杨道弘

  管事吴瑞立

  中见人干仔科夏朥史

  县长沈辂冶

  代笔人书记邓幼嘉史定北莺白番万仔粽大朥抹氏

  巫礼殆仔

  敦仔厘大勿腊必仔鹤

  欧乃巴汝粟

  (九)

  福建台湾府彰化县正堂张,为叩恳给示严禁,以杜混累事。据垦户贡生杨道弘具禀前事,词称:弘于雍正五年间,请垦兴直草地一所,东至港,西至八里分山脚,南至海山山尾,北至干豆山,经蒙前任老爷查明给单在案。缘招佃未有人,未曾报升,兹现在募佃招垦,遵例升科。第弘离庄窵远,即有照顾弗及,佃人罔知功令,窝容奸匪,以及邻庄越冒混累,合情叩恳,伏乞恩准给示严禁,庶佃人有知功令,而邻庄不敢越混扰累,沾恩靡涯等情。据此,合行给示。为此,示抑庄佃人等知悉:嗣后务须恪遵功令,毋许窝容奸匪,及邻庄不得侵越混冒;如有等情,许该垦户立即指名禀究,以凭按法治罪;而垦户亦不得借端滋事,各宜凛遵,毋违,特示。

  雍正八年九月二十日给。

  发贴兴直挂谕

  (一○)

  为陈周文业户禀称:承番开垦地界,址在猫雾拺东堡四围等处。该垦东至旱沟,西至廖朝孔大沟,南至姚家大横路,北至里史社大横路,四界之内垦底并费银六百二十大员正。自今垦后,实配大租及丁供、耗采等项,详查一应确实,果成膏腴,务要所完大租乃业户陈周文自收,丁供、耗采业户应完;迭经完纳业户大租,务宜轻重照规施行,及四、九月之前开征,莫致赔供累课。准此所定,仰该所收所纳乡村民人知悉:听本县程预前出示晓谕,收单完串,各有两分,务须遵照。当念业户力本一造之功,毋许岁月挨延拖欠等情,垦式为照。

  计开:

  分居共六馆业户开垦,各置各管,立约均执存照。

  分户芳名开录于后:张达庆、廖朝孔、陈周文、姚向辰、秦来兴、江佑金等。

  雍正十年十二月日,彰化县正堂程给。

  (一一)

  (前文略)照给成垦事。案据吴永兴禀称:承父遗下垦管木屐■〈目兰〉、长寮两处地方,东至木屐■〈目兰〉大山,西至长寮大山,南至□□,北至珠仔山岭脚,四至界址明白。内荒埔较多,成田尚少,逐年配纳番租四十五石。又带茄道坑园地一所,东至溪头,西至火空,南至木屐■〈目兰〉山,北至西鲁榻仑,四至界址明白。该处地方俱未领垦,叩乞恩准给照等情,业经票差查勘在案。旋据该差具覆界址相符,并无轇轕等情。据此,合行照给。为此,照仰该业户吴永兴即便遵照,所有荒地限一年内赶紧招佃开透,报丈升科;如逾二年仍旧抛荒,另有别人开辟,该业户不得借口相争,切切,勿违,须照。

  右照给业户吴永兴准此

  一、批明:永兴、振成兄弟,于光绪十三年十二月间分爨,凡所承物业照两大房均分。兹因垦照难以开拆,其二比房份应得界址,俱载阄书合同字内明白,批明为照。

  光绪十三年六月日给。

  一、批明:内抽出外加道坑草地荒埔一所,付佃人吴德坤前去开创,批照。

  一、批明:内抽出水井湖、盐涂坑两处草地荒埔二所,付佃人吴万丰官前去招佃辟创,批照。

  (一二)

  代理埔里社抚民分府、补用县正堂林,为给发垦照事。案据垦户曾如从禀请:窃从于上年间,垦辟鹿挝庄前后山林埔园一所,东至大仑分水界,西至大仑分水界,南至路牌小溪界,北至大仑分水界,四至界址分明。前经于去年五月初一日禀请在案,但未蒙恩垦分执,未免有糊混之虞;若蒙准赐给发垦照,庶可再兴工开辟。待耕成请丈,分别课纳,永远掌畊。理合沥情禀请,叩乞电詧行等情前来。除批示外,合行给照永垦。为此,照仰该垦户即便遵照,开成田园报丈升科,以杜争端,切切,颁照。

  拑字第二十一号。

  右照给垦户曹如从准此。

  光绪十三年十月十一日给。

  (一三)

  钦命二品顶戴、办理中路营务处中路抚垦事务统领栋字等营遇缺尽先前选用道、兼龙骑都尉劲勇巴图鲁林,为给发垦单事。照得本处奉爵抚院刘委办中路抚垦事宜,业于大湖、东势角等处设立抚垦局,并经将禀定垦务章程出示晓谕,招垦在案。兹据台湾府彰化县太平庄人赴东势角局,禀明承垦彰化县辖境头汴坑各处地方旷地一处,东至本局经勘酒桶山横龙直透为界,茄冬坑水倒北止,计□弓;西至猴洞埔溪冬瓜山、顶埔脚猪哥湖山止,计□弓;南至竹仔坑扁担山龙水流南止,计□弓;北至石馆湖廍仔坑中坑,直透内城大潭山、隆虎头山脚止,计□弓;经委员勘明四至界址,丈量弓数,并取具殷户保结,合给垦单,以便开辟。该垦户林凤鸣务须遵照禀定章程,限定一年期内,将承垦之地尽成田园,分上、中、下三则抽租。上者三成作官租,七成归垦民;中者二成作官租,八成归垦民。三年成熟之后,按则升科,即将此垦单缴还,换给县印垦照,永远收执;倘限满未垦,即追回垦单,另行招垦,该垦户不得抗违干究,切切,须至单者。

  右仰垦户林凤鸣收执。

  光绪十四年三月初一日给。

  (一四)

  办理中路罩兰等处抚垦局委员选用分县梁,为谕饬遵照事。照得本局奉中路营务处谕饬大湖八份坪丈出水田一十四甲,上芦竹坪丈出水田三甲零,插定地界,余归总垦开辟。至各处地界,本局会营勘定,东至大小南势马那邦苏鲁公山大山顶分水田龙,插落罩兰大河为界;南至罩兰大河,透至内湾古昂二田头,透上大坪嵌眉绕转西边小昆对过公馆龙割牌,绕出沥西坪南嵌眉,透出松柏林头割牌,透至新三柜由龙插落坑为界;西至十份仔面小岽对过细草牌,由小龙透出乳孤岽,透至藤寮岽对过王爷旗,由龙透至三叉岽对过乌石壁、对过八仔树岽、对过扁山、对过狮头岽为界;北至狮头岽,由龙透上打鹤岽,透至头寮岽,由小龙透至草岽,由小昆插落三寮坪立界,透大河,由河透出王爷潭口大路,横过八寮湾嵌脚大圳,透至十寮坑口至水尾坪嵌脚,由大河透出汶水河夹水,又由汶水河透入菁山水流内为界。仰该总垦等将各处地段克日兴工举办,候新设苗栗县列地,移请即发垦照,以专责成。除转发垦戳并禀报外,合行谕饬遵照。为此,谕仰该总垦即便查照遵办,切切,特谕。

  计发戳记一颗。

  黄南球

  右谕广泰成垦户等准此。

  姜绍基

  光绪十五年三月日谕。

  (一五)

  钦加五品衔、请补凤山县、署理宜兰县正堂俞,为给发垦照事。照得二快堡一带有新辟开成之地,业经本县会同委员亲临复丈,限年升科。其未垦埔地目前尚觉不少,将来变迁难定,或从此而逐渐扩充,或籍照而视为世业,争端终属未息,亟应定以年半为限,俾可稍示区别。如能限内开成田园,可以携照赴县呈开,听便丈量升科;倘无工本垦而复辍,一逾年半之限,即将此照作为废纸,以杜影射冒混之弊。合先给照,为此,照仰垦户李吟兴即便收执,克日遵照前指办理,毋稍因循自误,须至垦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