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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公遗录
曾公遗录 (宋)曾布 撰
《曾公遗录》残三卷,曾布撰。曾布(一○三五--一一○七),字子宣,曾巩弟。仁宗嘉佑二年(一○五七)进士。熙宁时,曾布积极拥护变法,深得神宗赏识,由集贤校理、修起居注、知制诰,进翰林学士兼三司使。哲宗绍圣元年(一○九四)六月,迁同知枢密院事,与章惇共促复行新法。哲宗病逝,曾布附和向太后旨意,扶立端王,是为徽宗。元符三年(一一○○)十月入相,不久为蔡京排挤去位。大观元年,死于润州。入《宋史》卷四七一《奸臣传》。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简称为《长编》)于哲宗绍圣四年直至现存末卷,除考异中注明引用《曾布尔日录》外,对照其文字,尚可见大量记载直接录自本书。由于本书是《长编》的原始史料,故本书亦可用以校《长编》。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七于史部传记类下,著录《绍圣甲戌日录》一卷,《元符庚辰日录》一卷。绍圣甲戌为绍圣元年,则原曾布所记始自绍圣元年无疑,元符庚辰为元符三年,则原本起码终于元符三年,由于其后在相位一年余,或许尚有两年的记事。《长编》未言《曾布尔日录》卷数,但据现存部分,已知李焘所见要比陈振孙所见较全。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卷八杂史类下载有《曾相手记》三卷(先谦案:袁本三十四》。
明《文渊阁书目》卷六宙字号第一厨有《曾公遗录》一部七册,并注明已阙,此本尚见明《秘阁书目》及《菉竹堂书目》。查《永乐大典》目录,自卷一九七二八至卷一九七三六为《曾公遣录》一至九。几经天灾人祸,《永乐大典》又复散失,今存卷一九七三五尚见《曾公遗录八》,而七、九则仅见于清光绪间缪荃孙的《藕香零拾》辑本。今以《藕香零拾》本为底本,校以大典本及《长编》有关部分。此书残卷起于元符二年三月,止于元符三年七月,按日月编排,详记当日君臣奏对之语。神、哲宗时期国史多次被修改,此书为曾布亲录,弥足珍贵。尤其元符三年三月至七月,今《长编》已佚,浙江书局辑《长编拾补》时末见此书,故此段记载可谓填补空白。
●卷 七
元符二年三月甲辰朔,同呈章楶乞差第四等以下保甲应副进筑城寨,从之。初,众议以保甲下户难于调发,外台申请数四,皆却而不从。楶以谓上、中等户至少,不得下户无以集事,故不得已而从之。
再对,拟转员旦进呈依所定旧例,以三月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日引呈,今以泛使到,改二十日大宴,二十一日歇泊,故改用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三日,以四月二、三、四日宿院,五日赐宣,九日换官。又奏以翊日大名百日,乞假一日,上亦为之恻然。
乙巳,早罢西府,道场出,赴普照斋,及智海僧诵经一藏,长老而下来殡所,令佛表忏,午后,归。
丙午。
丁未。
戊申,寒食假。
己酉,享先。
庚戌。
辛亥,清明节,又赴普照致祭。是日,李毅宴中皆遣人致祭。
壬子,宅引会都堂,议定熙、秦断罪格。
癸丑,旬休。
甲寅,北虏泛使到京,同呈蔡京奏应答虏使使,诏:「如上殿有所陈,令归馆听命,馆伴更不同上殿,余临时奏听指挥。」
鄜延奏:西人遣嵬名布唂[谷改移]聿阶来说话。令答以要国主及用事者常在左右亲信之人同移勿乜来,乃可说话。又奏:进筑金易河东,乞于两不耕地内,筑端正平一寨,废西化、清化堡。皆从之。阎令乞进筑给纳钱物之人,并行仓法。亦从之。
秦凤路走马奏:甘谷城蕃丁二十余人点集不起。令经暑司体量因依及抚恤弹遏,务要肃静,仍具施行闻奏。
上问:「蹇序辰拜受香药酒却有例?」余云:「序辰分析称范镗、林邵、张宗高皆云不曾拜。」左辖云:「须付所司。」余与夔云:「付所司甚善。」上亦云:「极好。一再对,余以序辰所修仪式新雕印敕册进呈,但云「跪受、跪饮」,无先拜之文,兼检到绍圣元年以后奉使臣僚及镗、邵申到仪式,皆云「跪受、跪饮讫,就一拜,起」。唯序辰所申仪式云:「请大使出班,先一拜,跪,兴,跪受、跪饮讫,就一拜,起」。上十字皆前人所无。又序辰于客省帐酒食,前此亦无例。却引祥符二年王晓会食于客省,晓乃吊丧,序辰贺生辰,恐与晓不同。又序辰上殿札子之「旧仪例已编次,如王晓等变例未经编载,乞取索编录成书,给付将命之人,贵临事有所折衷」。此序辰乃文过饰非。黄履云:「此欺侮朝廷太甚,兼此数事,皆未足言,序辰将命入见之日,虏主当有宴,移于客省,又当大宴,亦移于馆中,虏人待序辰一切简慢,裁损礼数,而序辰乃独增拜;及宴日例外别赠马八疋,欣然受而不辞,此最为辱命。及归,亦不申陈,便用国信所请绢,此尤为不可。」上云:「何其多错也。」余云:「正如人失仪,一獐狂失次,即所向失仪。」上大笑云:「正如此。」余云:「序辰急于自解,故文过饰非,每事皆渐欺罔」。上云:「须行遣。」余云:「蔡京欲付所司,极好,此何可掩也。」上深然之。虏书止为劝和西界罢兵事。
乙卯,元德忌。
丙辰,虏使萧德崇、李俨见抚升殿转达,遂云:「北朝皇帝千告南朝皇帝,西夏早与休得即甚好。」上令张宗高答之云:「西人累年犯顺,理须讨伐,何烦北朝遣使。」德崇等唯唯而退。
丁巳,同呈边报,权秦帅孙贲补降羌名目太高,罚金三十斤。又戒孙路叶力应副泾原进筑。鄜延降羌王拘子兵败,乃下马自归,特补班行、江南监当。又本路走马黄彦奏:刘安、李希道等出塞力战,获五千余级。诏赐吕惠卿,奖谕银、绢各二千、对衣、金带、鞍马,并遣中人黄经臣斋赐及犒设,出塞将士有功者,赐银椀三两,轻伤二两。又环庆定边城毕功,赐将佐等银合,士卒特支。胡宗回复待制。 初,谕冲元为宗回复职,冲颇迟疑,抚而率夔于上前日陈道,批旨复职。冲犹云:「烦刑部检举。」夔恶宗回,故冲不敢发。
蹇序辰等分析到拜受香药酒事,引林邵、范镗为例,而两人皆不伏;又序辰语录,有与馆伴往复语言,云馆伴言范给事、林少卿皆已拜,而殿传听闻中无此一节;并客省帐茶酒,引例不当;及上殿札子欲编载为例;又例外受八马不辞;欲并以属吏。上云:「送御史台。」夔云:「安惇与序辰同职事,看诉理恐不可。」上云:「莫不妨。」余云:「此事固不可变动,然恐有嫌,则大理少卿周鼎亦熟推鞫事,若更以一言事官同之,则无不尽。」上然之。夔云:「陈次升已有文字。」上云:「邹浩亦有文字。」徐云:「差左肤仍依拟定令取索文字看详,及句追合要干证人对定,其序辰以下应干有余罪之人,丛勘圆结公案闻奏,仍不赦降原减。」因与夔共陈云:「夏初多疏决罪人,又久不雨,恐有德音,若不降此指挥,则制勘为空文尔。」上深然之。左辖自十二日不入,至是,夔等皆极陈序辰乖错辱命,及每事皆有欺罔。再对,又以余靖、吴奎等奉使落职补外例进呈。上云:「须行遣河东。」
乞招额外人,诏令每指挥额外更招三十人,先已招五十人。
戊午,明德忌。
己未,馆伴缴纳到辽使白札子,欲抽退西界兵马、还复疆上,拆废城寨等事。又申语录,同进呈。得旨,令草答书及札子与之。人申北朝进到玉带及真珠系腰,并无封头。云例外物,虏主临行面付使者,故不封。得旨,令御药院取旨回答。初,夔以谓恐无礼。众云不然,彼乃欲以为勤厚也。上然之。 初,欲同入文字,左辖云未知本末,不肯书,遂同上。既进呈,默然无一言而止。是日,左辖方造朝。
又创为熙秦冒赏降官,各将副以上,例追两官,部队将、使臣,例追一官,余各以所冒对行降官展年,情重者取旨。上称善。
又周鼎等申,欲行推究公事所为名,轮宿本所。诏轮宿难议施行,仍以制勘所为名。
又左肤以林邵曾举改官,乞回避。诏更不避,令依公勘鞫。初,上欲以新御史石豫代肤;冲云未谢;余云恐不足避。上从之。
再对,呈河东报,北人于边界批斫林木,准备戎主打围,恐于西京坐冬。上云:「必生事。」余云:「恐必有之。熙宁、元丰中,皆曾似此斫林木打围,寻遣萧禧来理办地界。熙宁十年地界了,元丰二年复来,打围故也。」又进呈北朝庆历、皇佑中报西征及告捷书,其言莫非「欲讨除西人,使无噍类」。又云「载想同休之契,颇协外御之情」。今日正可以此答之。因言:「陛下尝宣谕从官,言者多言泛使之来,当罢西师,皆不晓事几。唯陈瓘在外,自闻泛使来,两以书抵臣,皆称引北朝旧书,云可以相难来使,容臣来日进呈次。」上云:「甚好。」庚申,同呈荡羌、通峡、九羊三寨进筑赏功,比安西稍优,而杀于平夏一等。又陉原奏,西路兵马会合,并听王恩节制。再对,定日拣行门差换官拍试取人近珰四员。将校转员赐宣,取问愿换前班人,四珰同军头司拍试。又管押俘酋赴阙,泾原提举弓箭手安师文等,等第减年支赐,利珣转一官,赐五十缣,又差管句延福宫,仍速还本任。上意未肯遣俘酋还泾原,故悉遣部押官归任,以中徐湜主之。
辛酉,同呈曾旼乞两朝国忌,令人使牙相传示。余云:「十二月七日国忌,乃北朝生辰日,岂可不赴上寿,此不可行。」众及上皆然之。
陉原将官夏亮,乞以所得赏功回授父大将军、假文资致仕,云其文资举进士。上特许之。
再对,遂呈陈瓘书,皆条畅有理,然终以先入之言,不甚激赏。余因言:「陈瓘、王涣之、张庭坚之徒,皆众论所称,此等人进擢与否,于臣何所利害,但欲陛下知公议所在,不为无人材尔。」又言彭汝砺可用,蔡卞亦知之,独章惇以为不晓,云:「称其兄在徐州劝谕得人不为盗。」上云:「莫是说得人不为盗?」云:「莫是说得不是。」余云:「称其兄稍过,亦未为除罪也。」上默然。
壬戌,同呈馆伴所语录。又进呈二府同草定国书及所答白札子,上皆称善。词多不录,书之略云:「辄为先旨,恐不在慈。」白札子云:「夏人已叩阙请命,若至诚服罪听命,亦当相度应授计以自新。」其上云:「若依前反复,内蓄奸谋,方计穷力屈之时,阳为柔伏,稍弋苏息,又来作过,则决计讨伐,难议矜容。」
是日,断熙帅锺传、张珣皆除名编管,传韶州,珣池州。上问:「池州是江南?」卞云:「更有江西如筠、袁等处,又远于池。」惇云:「臣妹年逾六十,若张珣更重行遣,不敢辞,祇乞池州稍近。」上从之。其它将佐或除名,或勒停,或降十、八官至五、七官。机宜陈中夫代为王舜臣状,虚奏首级,并其它造作欺罔事状不一,除名送歙州编管。
癸亥,集英大宴,泛使在坐,用熙宁故事也。
甲子,歇治假。
乙丑,同呈国信所、馆伴所语录,以甲子泛使赴琼林宴罢归,馆伴告以已草白札子,使云:「西人悔过谢罪,许以自新,是全不干北朝遣使之意。」兼未见答「休退兵马,还复疆土」八字。往复久之,未肯收受。得旨,令改定进呈。
锺传、张珣各与散参军安置。余云:「直龙图合、集贤殿修撰作边帅,未有因职事编管例。编管人每旬赴长吏厅呈身,刑不上大夫,恐不当尔,于朝廷名体未正。」上云:「错,可便与改正。」余自大宴日曾与二府及此,夔云:「公之言是也,文字见在门下省,未出。」又令门下吏来会计,欲取回札子。余云:「不须尔。」既奏得旨,余又语之云:「张珣虽是公亲戚,余以素无此例,兼名体未正,兼事出密院,恐天下后世以为非,故不敢避公亲嫌,开陈改正,非曲奉丞相也。」夔云:「公莫无嫌。」余云:「假令人有此言,余亦不恤。」是日,又断停曾将副等编管、除官有差人。又诏:「诸路应冒赏勒停、曾有战功人,许诸路留充效用使唤。」
丙寅,同呈河东以三月二十六日进筑乌龙川,熙河遣苗履出塞扰耕。
张珣、锺传又得旨改别驾,而众皆不闻此语,遂再禀。夔乃云:「散参军旧有曾编管举人,如楼澈之类得此名目,恐处传等亦未安。」上旨,令俱与别驾。既退,冲元云:「止有文学及参军名,旧无散参军之名。」
又改定白札子云:「夏国罪恶深重,虽欲遣使谢罪,未当开纳,以北朝遣使劝和之故,令边臣与之商量,若至诚服罪听命,当相度许以自新。」上称善。初,夔欲云:「夏国作过未已,北使虽来劝和,亦须讨伐,若能服罪听命,虽北朝不来劝和,亦自当听许。」余云:「如此止是厮骂,却了事不得。」遂如余所定,众皆以为然。再对,遂亦及此,上亦以为不可。
右辖押琼林宴,虏入,例外送紧绢六疋及红羊巴等,辞不获免,具札子乞缴纳。上旨令进入内,及令国信所检例回答。履是日留身自陈。盖夔尝切责以不当受,上云:「履极皇恐,欲待罪,莫不须如此。」余云:「履亦曾略言及此事,与序辰例外受马不同,履辞不得免,寻奏陈乞进纳,序辰不辞亦不奏陈,使开国信所请绢。」上笑云:「必是章惇恐动他来。」余云:「恐是如此。」
是日,又契勘泾原出界进筑,照秦所差将佐多是冒赏得罪之人,若被旨罢任,于军行不便,令刑部实封送经略司,候军回方得施行。上云:「此文字极好,必是密院所拟。」余日:「然。」
是夕,自密院出,遂赴景灵宫宿斋祈雨,夔及左辖宿南北郊。
丁卯,同呈馆伴所语录,云泛使得改定白札,亦不肯受,乞与增「特停征讨」四字。余云:「蔡卞已尝言,欲添与『特免讨伐』四字,正与此同,然恐未可数改。」遂诏京,令不得轻许以增改语言。京又乞削去「听其反复偏辞」,是责其主,恐彼难收受。遂与删改云:「夏人诡辞干告,既移文计会,又遣使劝和。」是日,夔、辖不入,夔深以删改为不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