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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县志康熙本
三月 《月令》曰:“戴胜降于桑。”【永地亩不栽桑,纵有戴胜,亦降于别枝耳。】《夏小正》曰:“颁冰。”【永俗不藏冰。语以“北地饮冰”,则相视而疑。】
四月 《月令》曰:“蝼蝈鸣。”《夏小正》曰:“鸣扎。”又曰:“鸣蜮,【永地多水田,二月之间,田垅内哈哈有声。每至黄昏夜静,遍地蛙哈。不辨其蝼、蝈、扎、蜮也。】麦秋至。”【永地间或萟麦,然三月即刈而栽秧。以此地言之,则麦秋当移于三月矣。】《夏小正》曰:“囿有见杏。”【永不产杏,其枇杷、杨梅、蔬瓜之属四月大出。不必是月而始生黄瓜、苦菜也。】
五月 《夏小正》曰:“心中种黍。”【永农服早稻再熟。其刈早也,以小暑始;其刈晚也,以小雪始。若小暑在五月内,凡黍秫之类皆食新矣,未闻五月而种黍也。】
六月 《月令》曰:“大雨时行。”【是月有时雨,山溪暴至,桥梁为圯。谚曰:“时雨三昼。”然雨当入伏之日,又有雷鸣,名为“漏伏”。至秋后,暑倍于夏。】
七月 《月令》曰:“寒蝉鸣。”《夏小正》曰:“寒蝉鸣。”【小蜩如蟪蛄者,鸣于四月。是月有大蝉,音嚖嚖然,抽响三十余声,中能转调,俗名“纺织蝉”。】
八月 《月令》曰:“鸿雁来。”【既不辨其向,又乌见其来乎?】《夏小正》曰:“丹鸟羞白鸟。”【白鸟者,谓蚊蚋也。永地下湿,多生黍民。四月之间,已营营人矣。】
九月 《月令》曰:“草木黄落。”【南方气燠,至冬,木不尽脱叶,非独永也。故是月菁葱犹故。】《夏小正》曰:“王始裘。”【自开治来,罕衣挟纩,绝不识裘。近时多寒,乃沿“始裘”之令。】
十月 《月令》曰:“水始冰,地始冻。”【寒气未深,时带余燠,故俗谓之“小阳春”。冰冻之事,永未之闻也。】
十一月 与《月令》、《夏小正》同。
十二月 《月令》曰:“水泽腹坚。”【永无严寒江冻。溪涧池沼之水,四时清澈,涟漪不改,况腹坚乎?】
论曰:永邑气候,或见于草木,或见于禽虫。然但有早于《月令》与《小正》,未见有迟于《月令》、《小正》也。王制曰:“凡居民材,必因天地寒暖燥湿。”是气候之志,亦修教齐政之一助云。
风 俗
山高水 ,土爽地腴。
民性质直,气习劲毅。
人无万金之家,力作三时之务,有古唐风。
艺不求工,商不远贩,子弟充衙役者多不齿。
士勤学问而擢科名,宦尚清廉而敦名节。
文物如邹鲁,家多著述。
闺门有礼,而孀居完节者多。
婚必亲迎,丧祭用家礼,少信佛事。
灾、疾、吊、贺,有关切意。
陈一新云:“风声气习类中州。”
黠者轻生好讼,君子小人略无分别。
愚民或因小忿,间咡断肠草以相图赖。
节 礼
立春 先一日,邑令率属迎春于东郊。次早鞭牛,观者以米撒牛,以祈丰穰,争取其土以归。
元旦 起,拜天地、家神,进香祠庙。先叙男女、尊卑、长幼,叩拜,谓之“贺年”。
上元 各处剪纸为灯,悬之庭户,又间为龙灯、鳌山。结彩庆节者,自初六日至十五日止。
春社 各里社神作社会,颇有枌榆遗风。
惊蛰 老农验是日阴、晴、寒、燠,为播种之候。
清明 设酒馔鼓乐,往祭先坟。去墓草,挂楮。
端午 门悬蒲艾,泛蒲酒。坊市造龙舟竞渡夺标,遗角黍,仿吊屈故事。亦云“禳”也。
六月六日 乡民祀土谷神,为社饮。祭肉必均,择日而试新。
七夕 是日,曝书籍。夕,陈瓜果于庭,祀牛女星。稚女罗拜而乞巧。
中元 祭奠先祖,化纸钱。是夕,设净几,盥栉,俨如先灵至此(校注:原文“止”校改为“此”。
秋社 各里报祀,如春社。
中秋 城市设酒赏月。以月之明晦,定来岁上元之阴睛。八月祭先坟,如清明礼。
重阳 以茱萸泛酒,或登高聚饮为乐。
冬至 家设羹饭贺冬。积水造酒,以为春醴。
小除 廿四日,俗云“小年”,祀灶神,用果品米食斋供。
除夕 除旧物,易桃符;凿黄纸为钱;用红纸书春联,贴大门、堂室。蒸米为岁饭,盛馔荐先祀灶,谓之“辞年”。放爆竹以避寒迎燠。老幼围炉守岁。房厨灯烛,彻夜不断,谓之“上灯”。
附:讲《六条》
每月朔、望清晨,耆老摇铎以徇于道路,大声呼《圣论六条》: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邻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随赴县,候县宰升堂,由中门入诵《圣谕》: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仍诵《六条》,由中门出。县宰堂事毕,率属下官民,择城内空阔公所,悬《圣谕》于上,设座两旁。有司列左,乡绅列右。选声洪亮者,朗诵《六条》,用民间浅近俗语解释之。每条毕,童子数辈歌诗一章结之,士民环立拱听。乃赏里人之善而罚其恶者。每月率以为常。
论曰:读法,陈诗,饮酒,纳价,先王维持风俗之大端也。后世讲读《六条》,近之矣。今俗之最善者曰“急公”,俗之最坏者曰“好讼”,人能以“好讼”之心移于“急公”,则官府无鞭赎,而闾阎敦仁让,太平百年矣。夫子曰:“君子之德风,推其源,惟在上之好善始,诚知风之自也。”
里 图
洪武年间,丈量田土,改乡、团为里。成化十五年,析上杭县五里一十九图编户隶永定县。
溪南里 旧为兴化乡。原编户六图,今析出第三图溪以北者,属上杭县。现(校注:原文为“见”,同“现”,下同。)存五图。
金丰里 旧为金丰乡。原编户十图,后省六,现存四图。
丰田里 旧为安丰乡。原编户十图,后省六,现存四图。
太平里 旧为太平乡。原编户九图,后省五,现存四图。
胜运里 旧为胜运乡。原编户十一图,今析出第五图、六图隶永定县,其余九图仍属上杭县。
论曰:永邑统五里一十九图,舆图褊矣。然里分割而粮不尽割,致有寄庄于杭之名,一民两役,令人叹不均焉。
土 产
谷之属 稻 、粟、 麦、 麻、 棱禾、 豆。
帛之属 苧布 、蕉布、 麻布。
货之属 铁 、蜜、 蜡、 纸【金丰民多抄纸】、油【茶油、桐油】、茶、 竹麻、 红粬、 锅、 篾帽、 灯笼。
蔬之属 芥菜、 萝卜、 菠蓤(注:即波菜。)、苦荬、 莙荙、 苋、 韭、芹菜、 茄、 瓠、 芋、姜、葱、蒜、芥蓝、笋、薯、蕨、瓜、藠、白菜、茼蒿、蕹菜、水靳、兰香、胡荽、时萝、莆藤、当芰、丝瓜、冬瓜、柚头、西瓜、葛、甜瓜、土瓜、 菜、莴蕈、莴菜。
果之属 香橼、石榴、 橄榄、扁橘、枇杷、杨桃、李、碧桃、葡萄、梧桐、棘九、菱琼、梨、栗、梅、蕉、柚、橘、柑、柿、蔗。
药之属 草决明 、车前子、金银花、 粘鼠子、 天南星、 仙遗粮、山栀子、羊蹄草、 益母草、石菖蒲、牛蒡子、麦门冬、款冬花、栝楼(校注:即今“瓜萎”。)、香附、艾、香薷、扁竹、紫苏、山药、牛膝、茱萸、椒、香茅、荆芥、薄荷、蒺藜、茯苓、稀莶(校注:即今“豨莶”)、巴戟、木骨。
竹之属 苗竹、箬竹、淡竹、苦竹、筋竹、麻竹、筀竹、紫竹、黄竹、绿(校注:原文为“缘”,疑误,校改为“绿”。)竹、箭竹、簕竹、簟竹、苦油竹、凤尾竹。
木之属 松、柏、檺、槐、桑、柳、枫、楮、榕、桐、杉、檀、槠、杨、朴、棕、、榬、构、柞、榉、乌臼、冬青、棠梨。
草之属 茅、 芒、 蒉、 蒲、 独帚、 蕨毛、 苦草、 凤尾草、 马鞭草、 金星草、 断肠草【藤生,叶似扶留而小,毒人致死。愚民有争辄咡,以恣图赖。知县危言,务去其种,罪觌不征银,令犯者锄草千斤抵赎,焚之。国朝,太平司巡检郭天福,重加芟除万余斤,亦阴德事也。知县岳钟淑,遇有服毒不起者,辄令地方具棺埋之,不得图赖良家。其功尤深于锄肠草者。解法:用绿豆浆,或地黄浆,或甘草汤,或雄鸭血,或人粪搅水,俱疗;又鸡卵清调石榴干叶末灌下,俱可;最效者,蕹菜汁,无叶用根】。
花之属 山茶、 海棠、 木槿、 蔷薇、 芙蓉、 芙桑、 莲、 长春、 茉莉、瑞香、 紫荆、 夜合、 菊花、 兰花、 萱花、 鸡冠、 金凤、 木樨、 凤仙、 玉簪、 含春、 杜鹃、 宝珠、 木芙蓉、 玉簪梅、 赛兰。
禽之属 鸡、 鹅 、鸭、 鸽、 喜鹊、 鸜鹆、 山鹊、 郭公、 百舌、 布谷、 啄木、 画眉、 水鸭、 鸊鹈、 燕、 鶺鸰、 竹鸡、 鹧鸪、 鹭鸶、 翡翠、 相思、 鸠、 野鸦、 苦眉、 青鸲、 白头、 雀雉、 鸇、 鹳、 黄鹂、
兽之属 牛、 猪、 羊、 犬、 猫、 虎 、豹 、豺 、獐 、麋鹿 、猴、 狐、 獭、 麖、 山犬、 野猪、 鼠、 兔、 穿山甲、 田猪、 豪猪。
鳞之属 鲤、 鲫、 鲢、 鳝、 草鱼、 田瑟、 鯬黄、 泥鳅、 鲣、 盆鱼、 金鱼、 虾、 乌鳢。
介之属 龟、鳖、蟹、 蚌、 螺。
虫之属 石蜦、 水鸡、 虾蟆、 蛇、 蜈蚣、 蚯蚓、 蜘蛛、 蟾、 螳螂、 萤、 螟蛉、 蟋蟀、 螽、 苍蝇、 蚁、 蜂、 斑蟊、 蝠、 地蚕。
论曰:考之《周礼》:“荆州之丹银,不同于青兖之蒲鱼;幽北之鱼盐,不同于豫州之丝枲。凡以地气不齐,故所产亦异。”永壤硗埆,异物不生。《志》特备其名耳,求其可以充匕箸,供玩好,异物百不得一焉。惟土宜禾,则种谷以宁妇子,以利输将。公私之用,取给于此。如必按籍以求,是何异二酉之藏书、连州之金穴?徒有其名也哉。
封域卷之二终
●卷三 营 建 志
(城池 县署 行署 坛庙 祠碑 属莅 邮传 坊市 坊表 街巷 市镇 陂圳 桥渡 亭塔 教场 关隘 寺观 恤政)(校注:此目录与下文条目略有不同。以下各卷亦有。)
城 池
明成化十四年,始创县治。弘治二年,监生赖高奏请筑城。适岁饥,不果。五年,知府吴文度具禀巡按吴一贯奏行:凡县无城者,悉令筑之。知县陈悦又具申未报。后,巡按陆完暨藩、臬诸公,按郡知府吴文度,仍力陈利害以请。于是,筑城之议始决。参议王琳、佥事王寅,相继临县,相度地势,询谋佥同,俱有成命。委知县陈悦、典史朱麟、医官张以璇等分督之,推官徐楷催督之,而里人进士赖先为之左右。七年九月,肇工方殷,而徐楷罢、陈悦故,巡道周鹏复为总督。乃命长汀主簿吴俊摄县以监其事。九年,知县宋澄莅任。适朝廷轸念边方弗靖,简命御史金泽抚镇是邦,首询及此。遂令有司稽查工料,趁时修筑。随荐旧分巡佥事伍希闵,再奉敕整扎上杭,殚心经划。十年,而工始讫。城之基址,周以石板,甃以陶砖。周围七百七十六丈六尺六寸,基广二丈有奇,面广三之一。南临田,高二丈九尺有奇;北倚山,高杀于南十之一。内外马道,广一丈五尺。壕二丈余,深半之。为门四:东曰“太平”,西曰“迎恩”,南曰“兴化”,北曰“得胜”。各建敌楼,周围窝铺十六所。弘治十七年,知县陈济,因北门不通衢路,岑旷可虞,用砖砌塞。嘉靖三十七年,知县许文献,于三城门檐复增铁门三。所用横闩二根,仍加直闩于下。三十八年二月,北门前砌单薄,再用三和土填之,祀真武其中。北楼雄峙,匾曰“北门锁钥”。三月,因北城下无河,钉苗竹钉,阔一丈,长二百九十九丈七尺,以防攀越。
迎恩城楼【丙戌年毁。国朝知县赵廷标重建,高不及旧楼数尺。】
南门城外濠池,共一百四十五丈,递年纳租银壹两四钱伍分正。【因承平既久,赁濠池者,或堆土成田,或堆土架屋。顺治间,乡绅江奋龙、熊铨元等捐资复浚濠池。】
东门城外官地、店肆,间岁出租,银贰两。【四城内外马道,旧制未详广狭。知县许文献重修,志载“一丈五尺”。隆庆三年,东城内居民廖林凤,自将父置屋侧地四尺送官输租。时知县陈翡申详本道袁批:“廖林凤岁纳租银二钱五分,付入濠池,少助修城之用。”令记善簿,赐匾“崇让”。今东城内马道现存一丈一尺,纳租四尺,共一丈五尺。】
论曰:王公设险,必建城池,所以重地利也。永定城池建于龙冈,城垣、楼铺,半挂山巅。公署、民居,森列平麓。塞北门而险要有防,凿南池而冲突可御,固已安如泰山矣。然语曰:“不惟其地惟其人,则长城可倚。”不又在明恩义以固人心乎?
县 署
按旧《志》:“县治在布政司西。”知县王环因地形未胜,欲申改,不果。正德元年,里老张智等,呈署县典史叶珵,申巡按饶榶、巡道陶怿,会议邑人。员外郎赖先为之亟劝,二公允焉。遂拓旧布政司为县衙。据今四至:东,上抵民居,下抵漳南道;西,上抵儒学,下抵龙门;南抵前大街;北抵后大街。【万历三年《志》。】县之制,中为尹厅,治堂五楹,邃三丈,广倍之。左二楹,为待客所。右三楹,为典史厅。堂之后则为尹衙:左为簿衙旧有主簿,右为尉衙。堂之前则为戒石亭,两旁则为吏舍。又前则为仪门,门附余地,左为狱,右为铺。又前为谯楼、冲道,东为旌善亭,西为申明亭。至万历乙酉年,知县姜子贞建议重修,请于府道,征纲银贰百余两,以助其费。不足者,捐俸缩资。首修正厅,次营川堂,又次,公帑葺东、西仓;建迎宾馆于仪门之外,匾曰“亲贤”;移囹圄于西,缭以高垣。造仪伏库,修赞政厅、东西吏廨。“申明”、“旌善”,一如旧制。大门谯楼,岿然大观。内构斋居,崇以宏敞,翼以迥廊。经营之力,视昔为劳。至万历四十一年,知县龙应亮,改典史厅于东畔,以吏舍三所为之。丁巳年,知县吴殿邦于尉衙旧址建听松楼附于尹衙。旧典史厅仍匾曰“赞政厅”,每朔望,典史赞治于此。西二间,今为仓房、贮谷所。谨录规制,以备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