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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县志
川港(潭附)
河头溪:在县南,距城一十六里。其源出大湖内山番界。北行四里为石围墙溪,有鸡笼庄之打垄溪水注之。又北行一里曰七十份溪,其水分而由二:一由东而北,五里许曰中车路溪,又四里曰尖山溪;一由西而北,五里曰芎蕉湾溪,又三里曰龟头山溪。再北二里曰埔尾溪,稍东四里曰崁头厝溪:二水复合,有源出芎蕉坪之北河溪水东南来注之。复二里许曰坡仔寮溪,与源出内狮潭之牛斗口溪水汇合,俱由弸山下出;西行七里至后垄街仔尾,绕溪洲前,受后壠仔底庄、松仔脚庄、南社诸水,至泊仔寮经乌眉崎尾,复北纳新港埔、妈祖宫后溪诸水,至溪洲港。自河头溪起,计三十余里入海。
三叉河溪:在县南,距城二十八里。其源出大湖百二份。西行十五里曰铜锣湾溪,由西转北八里曰高埔溪,又十余里曰打那叭溪。由三叉河溪起,计三十余里入海。
吞霄溪:在打那叭溪南,属二堡;距城南三十里。其源出内湖吞霄社街后之水。计行二十余里,由吞霄港入海。
苑里溪:在二堡吞霄溪南,距城南四十里。其源出苑里坑之乌泥崁,经瓦密山西北行。计二十余里,由苑里港入海。
大安溪、房里溪、顶店溪:在苑里溪南,距城南四十七里。其源出台湾县之罩兰。西行十里许至石壁坑(台湾界)、七块厝(苗栗县界三堡),经鲤鱼潭、火焰山(二堡界)至山角口,水势泛滥。其近房里者,为房里溪;入大安者,为大安溪;近顶店者,为顶店溪。惟房里溪之水入土地公港,余皆入大安港。计四十余里入海。
大甲溪:在三堡大甲土堡南门外,距县南五十六里。其源出台湾县之水底寮。西行二十余里为东势角溪(台湾界),经坡头山(水倒东台湾界、倒西苗栗界),直趋枋寮、犁头镖、金锭庄,由大甲城南之弸头山过西,入脚踏港。由水底寮起,计五十余里入海。溪阔三、四里无水,时小石嵂崒,勉而可履。一遇暴雨,则水势汹涌横流不可涉,行人每为所阻。光绪七年,巡抚岑公毓英悯行旅跋涉艰难,即于此溪修筑石壆、架造桥梁,以便行旅;计费番洋数万元。迨其明年,大雨淋漓,溪水浩瀚几阅月,而所造石壆、桥梁冲流几无存矣。溪南,台湾界。
后垄港:一名溪洲港。在一堡,距县西北十五里。
吞霄港:在二堡,距县西三十二里。
苑里港:在二堡,距县西四十二里。
土地公港:在三堡,距县西五十里。
大安港:在三堡,距县西五十八里。
脚踏港:在三堡,距县西六十里。
——以上各港口。阔狭浅深以及有无额设口书、澳甲等件,详叙在「海防」内。
马陵潭:在县北九车笼,距城十二里。此潭周围三里许,其水不溢、不竭。所产之鱼,每有数十斤者。其种类最多;凡海中所有者,潭中未尝所无,故相传呼为「小海」。
草潭:在县北山仔顶,距城十二里。周围宽百余丈,较马陵潭稍小。其水亦四时不涸。此二潭,皆无水源可通。
龙颈潭:在县东崁头厝,距城六里。
剑潭:在县东北隅外大坪,距城十八里。乾隆五十二年,林爽文逃遁过此,投剑潭中;故以此为名。相传:至今犹有剑光浮幻上下。
双连潭:在县南,距城三十里。
鲤鱼潭:在县南,距城三十余里。
苗栗八景
三台叠翠、双峰凌霄、银锭绮霞、玉山霁雪、马陵小海、蛤市浮岚、磺窟响泉、吞霄渔艇。
●苗栗县志卷三
建置志
城池廨署义仓铺递街市村庄番社水利义塚桥渡
天下之物,胥在人为;或创或修,功归一致。自城池、廨署以至桥梁、津渡,事无钜细、功无简繁,皆赖好义者为之,图厥善举。苗栗新设,草昧初开,规模未备,应建置者正复不少。其前经举行之事业,已详其始末、表其姓氏,俾得沿流溯源,无负前人至意。而此外凡有利于国计民生者,亦期后之君子因时起事,无怠无忽云尔。作建置志。
城池
廨署
义仓
铺递
街市
村庄
番社
水利
义塚
桥渡
城池
苗栗县城在猫里之梦花庄(旧名芒花庄,俗名黄芒埔)。光绪十六年,代理知县林桂芬谕派绅民环植莿竹,周围一千二百余丈。十七年,详奉上宪:每十丈准给洋银三圆五角,以示奖励。
谨按:城池之设,上以卫国、下以卫民;捐赀建造,自难视为缓图。第苗邑从新竹划分,地狭粮少;而数百丈之城垣需费浩繁,势难猝办。惟东、西、南、北四门反楼,亟应先行建造,方足以存国体而壮观瞻。
大甲土堡在大甲溪北、房里溪南,县西南五十六里;巡检守备驻焉。周围五百一十丈,设四门。道光七年,绅民捐建。
房里土堡在房里溪北,县西南四十三里。周围约三里许,设四门。咸丰五年,绅民捐建。
后垄土堡在打那叭溪北,县北一十里;有营汛。堡外环植莿竹,周围约三百余丈。设四门。道光十四年,绅民禀官捐建。
廨署
苗栗县署在县城内北偏,坐北向南。计屋四十余间。光绪十五年,代理知县林桂芬详请上宪札委县丞何廷桢监督兴建。是年十二月兴工,十六年十二月竣;费银七千四百余圆。
典史署在县署右畔,坐北向南。计屋二十余间,由县署头门出入。光绪十七年,代理知县林桂芬详请上宪札委县丞何廷桢监督兴建。费银三千六百余圆。
大甲巡检署在大甲土堡内,县西南五十六里。计屋二十二间。嘉庆二十一年,移鹿港巡检驻此;林志聪、王爽、巫朝纲、康阔洲等捐建。道光十年,巡检张朝锡重修。同治元年,戴逆毁。三年,巡检卜孔谐重建。七年,巡检许其芬重修。
中军守备署在大甲土堡内,县西南五十六里。道光七年,由竹堑城内移驻,设守备、千总、把总衙署各一座,外委公所三间,兵房四十间,军装局、火药库、演武厅各一座,烟炖三座,望楼一座。道光十年,同知李嗣邺、署守备张荣森会同监督兴建。其铜锣湾把总署一座、兵房八间,道光十年同知李嗣邺添建。
义仓
明善义仓在大甲土堡内新建文昌祠左畔,县西南五十六里。计屋五间。同治五年,淡水厅同知严金清谕业户谢玉麟、王昆岗、陈大宾、蔡学礼等捐谷一千石;因久积耗蚀,现存八百余石。
铺递
县前铺在县城内。北距后垄铺一十一里,南距大甲铺五十六里。铺兵三名。
后壠铺县北一十一里。北距新、苗交界一十九里,南距县前铺一十一里。铺兵三名。
大甲铺县南五十六里。南距台、苗交界五里,北距后垄铺五十五里。铺兵三名。
街市
梦花街在县城内县署前右畔(即前黄芒埔庄)。光绪十五年县治设此,遂成市。
猫里街在县治南门外一里许。乾隆年间,庄民日众,渐次成市。
后垄街在县治之北,距城十里。乾隆年间成市。
崁头厝街在县治之东,距城六里。同治初年成市。
福兴街(俗名铜锣湾)在县治之南,距城一十三里。嘉庆年间,变庄成市。
公馆街(俗名隘寮下)在县治之南,距城一十一里。道光年间,变庄成市。
吞霄街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三十二里。乾隆年间,渐次成市。
苑里街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二里。乾隆年间,渐次成市。
房里街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四里。乾隆年间,渐次成市。
大甲街在县治之南,距城五十七里。乾隆年间,渐次成市。
村庄
梦花庄(俗名黄芒埔)即城厢内外。
维祥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一里。附郭。
中兴庄(俗名社寮岗)在县治之北,距城一里。附郭。
嘉盛庄(俗名嘉志阁)在县治之东,距城二里。附郭。
西山庄在县治之西,距城二里。附郭。
大田庄(俗名田寮)在县治之北,距城三里。
内麻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三里。
南势坑庄在县治之西,距城四里。
外狮潭庄在县治之东,距城五里。
尖山庄(俗名矮山子)在县治之东,距城五里。
二岗坪庄在县治之东,距城五里。
鹤子岗庄在县治之东南,距城六里。
五谷岗庄在县治之东南,距城七里。
扒子岗庄在县治之东,距城七里。
新港庄在县治之东,距城七里。
北坑庄在县治之东,距城八里。
后垄大庄在县治之北,距城八里。
芎蕉湾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八里。
东河庄在县治之东,距城九里。
松子脚庄在县治之北,距城九里。
北河庄在县治之东南,距城九里。
南河庄在县治之东南,距城九里。
麻荠寮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九里。
天花湖庄在县治之东,距城九里。
中心埔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十里。
中车路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十里。
七十份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一十一里。
大坑庄在县治之东南,距城一十一里。
五湖庄在县治之西,距城一十一里。
滚水子庄在县治之东北,距城一十二里。
老田寮庄在县治之东北,距城一十二里。
高埔庄在县治之西,距城一十四里。
三湖庄在县治之西,距城一十四里。
三座星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一十四里。
四湖庄在县治之西,距城一十五里。
溪洲庄在县治之北,距城一十五里。西临海。
水尾子庄在县治之北,距城一十五里。
河头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一十五里。
山子顶庄在县治之北,距城一十六里。
乌眉阁庄在县治之西北,距城一十六里。西临海。
樟树林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一十七里。
出水坑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一十七里。
圆潭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一十七里。
石围墙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一十七里。
竹围子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一十九里。
老鸡隆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一十九里。
造桥庄在县治之北,距城二十里。北与新竹交界。
新鸡隆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二十一里。
外埔庄在县治之北,距城二十一里。北与新竹交界,西临海。
内狮潭庄在县治之东,距城二十二里。东连番界。
桂竹林庄在县治之东南,距城二十四里。东连番界。
大桃坪庄在县治之东北,距城二十四里。东连番界。
八角林庄在县治之东南,距城二十六里。东连番界。
竿草湖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二十六里。
接隘子庄在县治之东北,距城一十六里。北与新竹交界。
内草湖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二十八里。
三叉河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二十八里。
鹿湖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二十九里。
双连潭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三十里。
百二份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三十二里。
拐子湖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三十二里。
大湖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三十二里。
南湖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三十三里。东连番界,南与台湾交界。
——以上六十三庄,俱在苗栗堡内。
高涧庄在县治之西,距城二十里。
武眉坑庄在县治之西,距城二十二里。
枫树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二十三里。
北势窝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二十四里。
南势湖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二十五里。
内湖肚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二十六里。
圳头肚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二十六里。
白沙墩庄在县治之西,距城二十六里。西临海。
吞霄湾庄在县治之西,距城二十六里。西临海。
番社子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二十八里。
十坑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二十九里。
对面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二十九里。
大滥坑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三十里。
小滥坑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三十里。
公馆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三十一里。
南势庄在县治之西,距城三十二里。
新庄子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三十二里。
梅树脚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三十三里。
隘口寮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三十四里。
土城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三十四里。
车链坑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三十六里。
番子寮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三十六里。西临海。
五里排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三十六里。西临海。
鲤鱼潭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三十八里。东与台湾交界。
六尺埔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三十八里。
羊寮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三十八里。
番社子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三十九里。
乌瓦窖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里。
北势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里。西临海。
西势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里。西临海。
苑里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一里。
海口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一里。西临海。
上大坪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一里。
下大坪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一里。
客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二里。
房里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三里。
苑里坑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三里。
猫雾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三里。
瓦窖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三里。
田寮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四里。
口田寮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四里。
滥底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五里。
青埔子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六里。
旧社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六里。
山柑尾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