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府志万历本

福州府志(明·万历)  



目 录


卷之一

  舆地志一
    沿 革


卷之二

  舆地志二
    分 野


卷之三

  舆地志三
    疆 域


卷之四

  舆地志四
    山 川(上)


卷之五

  舆地志五
    山 川(下)


卷之六

  舆地志六
    水 利


卷之七

  舆地志七
    土 风
    节 序


卷之八

  建置志一
    城 池


卷之九

  建置志二
    公 署


卷之十一

  建置志四
    驿 铺公馆附


卷之十二

  建置志五
    街 市


卷之十三

  建置志六
    津 梁


卷之十四

  祀典志一
    文 庙
    名宦祠
    乡贤祠
    闽 县
    侯官县
    古田县
    闽清县
    长乐县
    连江县
    罗源县
    永福县
    福清县


卷之十五

  祀典二
    坛 壝


卷之十六

  祀典志三
    祠 庙(上)


卷之十七

  祀典志四
    祠 庙(中)


卷之十八

  祀典志五
    祠 庙(下)


卷之十九

  兵戎志一
    卫 署兵营、教场附


卷之二十

  兵戎志二
    武 备


卷之二十一

  兵戎志三
    海 防水寨、游兵、把截寨、捍寨、烟墩、沿海巡司


卷之二十二

  兵戎志四
    戎 器


卷之二十三

  兵戎志五
    粮 饷


卷之二十四

  兵戎志六
    屯 田


卷之二十五

  兵戎志七
    岛 夷琉球


卷之二十六

  食货志一
    户 口


卷之二十七

  食货志二
    土 田


卷之二十八

  食货志三
    夏 税
    秋 粮


卷之二十九

  食货志四
    纲 派
    机兵银


卷之三十

  食货志
    徭 役


卷之三十一

  食货志六
    盐 钞
    丁米科


卷之三十二

  食货志七
    盐 课


卷之三十三

  食货志八
    鱼 课


卷之三十四

  食货志九
    矿 冶
    商 税


卷之三十五

  食货志十
    邮 传


卷之三十六

  食货志十一
    恤 政


卷之三十七

  食货志十二
    物 产


卷之三十八

  官政志一
    封 爵


卷之三十九

  官政志二
    方 面职员


卷之四十

  官政志三
    历 官方面


卷之四十一(上)

  官政志四
    历 官郡县


卷之四十一(中)

  官政志四
    历 官府、县、学


卷之四十一(下)

  官政志四
    历 官总镇、都司卫所


卷之四十二

  官政志五
    名 宦(上)


卷之四十三

  官政志六
    名 宦(中)


卷之四十四

  官政志七
    名 宦(下) 武功


卷之四十五

  选举志一
    先朝进士


卷之四十六

  选举志二
    先朝进士


卷之四十七

  选举志三
    国朝进士


卷之四十八

  选举志四
    国朝乡举


卷之四十九

  选举志五
    国朝乡举


卷之五十

  选举志六
    国朝岁贡


卷之五十一

  选举志七
    荐 辟


卷之五十二

  选举志八
    国朝任子


卷之五十三

  人文志一
    理 学


卷之五十四

  人文志二
    名 臣


卷之五十五

  人文志三
    忠 节


卷之五十六

  人文志四
    风 概


卷之五十七

  人文志五
    清 操


卷之五十八

  人文志
    前 修


卷之五十九

  人文志七
    循 良


卷之六十

  人文志八
    孝 友


卷之六十一

  人文志九
    儒 林


卷之六十二

  人文志十
    文 苑


卷之六十三

  人文志十一
    隐 逸


卷之六十四

  人文志十二
    乡 行


卷之六十五

  人文志十三
    方 技


卷之六十六

  人文志十四
    迁 寓


卷之六十七

  人文志十五
    仙 释


卷之六十八

  人文志十六
    邪 佞


卷之六十九

  人文志十七
    列 女


卷之七十

  艺文志一
    文 翰


卷之七十一

  艺文志二
    著 述


卷之七十二

  杂事志一
    古 迹


卷之七十三

  杂事志二
    宅 墓


卷之七十四

  杂事志三
    寺 观


卷之七十五

  杂事志四
    时 事


卷之七十六

  杂事志五
    丛 谈





 舆地志一
  

  先王建国,辨星考域,壤错任土,秩如也。南服遐陬,隶王会二千载矣。山海阨塞,具在职方,渐以圣明之化俗,蒸蒸邹鲁焉。行百里者半九十,此其未阴雨之时也,志舆地。
  

  沿 革
  

  福郡在禹贡为扬州域,周始入职方,称八闽。初,夏少康封庶子无余于会稽。地,南至海;郡,其封内也。无余传至无疆,楚灭之。秦灭楚,置闽中郡。汉初,封无疆七世孙无诸为闽越王,都冶。即今越山南冶山。武帝时,闽越与东欧数治兵相攻,元封元年,诏徙其民于江淮间。后窜山谷者稍出,自立为冶县。汉因置会稽南部都尉制之。建安初,始有侯官等五县。侯官即福、兴、泉、漳;建安,即今建宁;南平,即延平;汉兴,即浦城。其一,史阙书。吴永安三年,置建安郡。晋太康,以侯官为晋安郡,隶扬州,改隶江州。刘宋泰始,改晋平郡。梁天监,改南安郡。陈永定元年,升为闽州,刺史领之。太光元年,改丰州。隋开皇间,改泉州。大业元年,仍为闽州,寻又改为建安郡,领县四曰闽、曰建安、曰南安、曰龙溪,以闽为治所。唐武德元年,改建州。六年,复为泉州。景云二年,复为闽州,置中都督府。开元十三年,始称福州。天宝元年。改为福州长乐郡,隶江南东道,辖县十。[HT6SS]闽、侯官、长乐、福唐、连江、长溪、古田、梅溪、永泰、尤溪。上元元年,置节度使,开府其地,寻罢节度,置郡团练观察处置使。乾宁三年,观察使陈岩卒,复以王潮为节度使,统其军:曰威武军。潮卒,审知代立。梁初,为大都督府。其后王氏僣号改元,号长乐府。王氏灭,并归吴越。周广顺元年,改彰武军。宋初,复为威武军,辖县十二,闽、侯官、福清、古田、永福、长溪、长乐、罗源、闽清、宁德、怀安、连江。属两浙西南路。雍熙二年,改属福建路。大观元年,升帅府。元至元十三年,改福州为路。国朝洪武二年,改路为府,属福建布政使司,辖县十三。闽、侯官、怀安、古田、闽清、长乐、连江、罗源、永福、福清、福宁、福安、宁德。成化九年,升福宁县为州,不隶郡,以福安、宁德二县属之,辖县十。万历八年,省怀安县,并入侯官,止辖县九,附郭曰闽、曰侯官,外七县曰古田、曰闽清、曰长乐、曰连江、曰罗源、曰永福、曰福清。
  闽 县
  在府治东南。东汉,改东侯官。吴属建安郡。晋太康中,置原丰县,属晋安郡。隋开皇十二年,始称闽县。开元十三年,置福州郡,县隶焉。五代,伪闽屡改为长乐县,寻仍旧。宋、元迄国朝因之,编户四十里。
  侯官县
  在府治西南,亦汉冶县地。建安初,析置侯官县。吴属建安郡,晋属晋安郡,隋省入闽。唐武德六年,更置于州西北江浒。今侯官县市去城三十余里。贞观五年,复省入闽。嗣圣十九年,复置。贞元五年,洪水漂没,观察使郑叔则奏移入城。元和二年,复省;五年,复置。五代唐长兴四年,改为闽兴,以长乐为侯官。清泰二年,皆复旧。宋、元迄国朝因之,编户三十四里。怀安废县,在府治北。宋太平兴国间,郡守何允昭请析闽县九乡八千户置县,初治芋原江北。咸平二年,转运使丁谓奏移石岊。元至元间,迁县西,寻复旧。国朝洪武十二年,县丞张希闵奏移入城今治古罗城永安门外也。弘治间,给事中许天锡奏分并闽、侯,下省臣议,裁减丞簿,县仍旧。万历初,巡抚庞尚鹏奏俱并侯官,增为五十里。
  古田县
  在府城北二百八十里。唐以前为山洞,属侯官。开元二十七年,洞豪刘强、林溢、林希等来归顺,都督李亚丘遣参军杨楚畹招致谢能等千余户,奏立县于双溪之汇,屏山之南。后又析侯官、尤溪二县地益之。宋太平兴国初,转运杨克让迁水口。端拱元年,转运崔策请复旧,迄元、国朝因之,编户四十八里。
  闽清县
  在府城西北一百二十里。唐贞元中,观察使王翃析侯官县北十里置梅溪场。五代梁乾化初,为闽清县。宋、元仍旧,国朝因之,编户八里。
  长乐县
  在府城东南百余里。隋为闽县治。唐武德六年,析置新宁县,在今十一都敦素里,[HT6SS]距今治十五里即古县。寻改为长乐。上元初,防御使董玠以地卑潦,移吴航头。元和三年,省入福唐,五年,复置。五代唐长兴四年,伪闽改为侯官,又改为安昌,寻复旧。宋、元迄国朝因之,编户三十二里。
  连江县
  在府城东北九十五里。晋太康三年,析闽县温麻船屯,置温麻县。隋开皇中,省入闽。唐武德六年,复置县,曰连江。宋、元迄国朝因之,编户二十四里。
  罗源县
  在府城东北一百五十里。唐太中元年,观察使常岫以连江一乡为罗源场。咸通二年,又分闽县地益之,号永贞镇。五代唐长兴四年,伪闽改镇为县。宋天禧五年,避御讳,改永昌。乾兴元年,始改罗源,初治于双溪之间,地卑潦。庆历八年。知县陈偁因土民倪昱、陈智津奏请,乃迁戴坑即今治所。元仍旧,国朝因之,编户一十四里。
  永福县
  在府城西百二十里。唐永泰二年,节度使李承昭析侯官、尤溪二县各一乡置永泰县。宋崇宁元年,改今名,仍旧。国朝因之,编户三十六里。
  福清县
  在府城东南一百二十里。隋为闽县囗。唐析闽县地,置新宁县。嗣圣十六年,析长乐南八乡置万安县。天宝元年,改福唐。唐、五代伪闽改永昌。后唐长兴四年,始称福清。吴越有闽,属两浙,宋太平兴国三年,改属太平军;八年,复隶福州。元元贞初,升为州。国朝洪武二年,复为县,编户三十六里。


 
 舆地志二

  分 野

  
  按周官保章氏以二十八宿次舍分属九州,而历数家又以周天十二辰次为纬,二十八宿为经,十二国分野应之。二说较若胪列,要之天成象,地成形,实相符者也。《禹贡》有云:淮海扬州,东南际海,皆其域。闽服故隶扬,要亦滨海而南,于地为吴,于星应丑分,星纪之次,牵牛婺女之度。乃古今持论纷如,有谓自斗十一度至婺女七度者,帝王世纪也;谓起斗十度至女五度者,费氏易也;谓起斗十六度至须女二度者,蔡邕月令章句也。而晋《天文志》,唐《地理志》,其辞不一。顾仰窥附察,吾福当起于女四度,讫牛之七度而止。乃说者曰星纪在于东北,吴越实在东南,疑无与于牛女。然梓慎以星纪失岁,而古宋郑史墨,又以星纪得岁,而卜吴越兆有,必先应皆如响。是十二次配九州,未甚爽也。敬天者,苟求其故,亦修德以祈之而已。

舆地志三
  疆 域
  

  福州府
  南北袤四百四十五里。
  东西广四百四十里。
  西至延平府南平县界二百五十里。
  东至海岸一百九十里。
  南至兴化府莆田县界二百三十里。
  北至建宁府政和县界四百里。
  东南至大海二百八里。
  西南至兴化府界三百六十里。
  东北至福宁州界二百一十里。
  西北至延平府城二百七十八里。
  自府治至南京二千八百七十二里,至北京六千一百三十三里。
  闽 县
  袤八十里,广九十三里。
  东至连江县界九十二里。
  西至侯官县城中南街以东为闽,西为侯官,城外南台以东为闽,西为怀安。
  南至福清县界八十里。
  北至怀安废县界。城中丽文坊以南为闽,北为怀安,毛应桥南为闽,北为怀安,汤门外南为闽,北为怀安。
  东南至长乐县界七十五里。
  西南至怀安废县界十七里。
  东北至怀安废县界一里而近。
  西北至怀安废县界一里而近。
  侯官县
  袤九十里,广八十一里。并怀安县袤二百一十里,广八十五里。
  东至闽县界城中南街西属本县,东属闽。
  西至永福县界八十里。
  南至闽县嘉崇里一里而近。
  北至怀安县五里,界首至县二十里。
  东南至闽县界一里。
  西南至永福县五十里,界首至县五十里。
  东北至怀安废县界二里而近。
  西北至闽清县仁溪埕百里,界首至县三十里。
  又怀安废县东至连江县七十五里。
  西至侯官县界一里城外南台西属本县,东属闽。
  南至侯官县界四十里,北至古田县界一百七十一里。
  东南至闽县界二十六里,西南至侯官县界至五里。
  东北至连江县界八十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