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县志初稿


  附录城工店税于左:

  一、西门内瓦店一小进,年征税银二十圆。

  一、旧北门瓦店一小进,年征税银六圆。

  一、旧北门瓦店二进,年征税银五十圆。

  一、旧北门瓦店一进,年征税银三十六圆。

  一、旧北门瓦店一进,年征税银三十六圆。

  一、旧北门瓦店一进,年征税银二十四圆。

  一、新北门瓦店二进,年征税银四十二圆。

  一、新北门瓦店二进,年征税银三十四圆。

  以上瓦店八座(?),每年计税银二百五十八(圆),为修城经费。

  土城在城外约一里。道光十九年,台湾道姚莹谕同知龙大惇查勘应否添建?二十二年,同知曹谨因防洋事,与绅民筹依旧址加筑土围为石城外蔽。计高一丈、周围一千四百九十五丈。官绅士商捐建,每丈给草价银六角。仍建四门城楼,又建小门四,计八门。城外植竹开沟,一如旧制;惟沟阔二丈、深一丈五尺。董事郑用锺、洪德梁等。其八门,东曰「宾旸」、小东曰「卯耕」、林祥云造;西曰「告成」、小西曰「观海」,曹谨造;南曰「解阜」、小南曰「耀文」,郑用钰造;北曰「承恩」、小北曰「天枢」,郑用锺造。道光二十三年修筑;同治九年,添筑南门外溪边炮台二座(以上采录「厅志」)。

  谨按「厅志」载:道光二十三年增筑外城土围,并植莿竹。历十余年间,莿竹森列成行,而土围渐即沦废;官长不复修葺者,恃竹围为外蔽故也。洎光绪二十一年,竹围始废,余剩无几。至南城外溪边炮台二座,久被风雨损坏;其一并无遗基,其一余址尚存。

  中港城堡在中港,距县城西南二十五里。初建,仅有东西南北四门。同治元年,因防匪劫掠,绅民重建,迭石为垣。

  后垄城堡在后垄街,距县城西南四十里。道光十四年,绅民禀官捐建土堡。东西南北创立四门,土堡外植竹,周围约三百余丈。同治元年增修。

  房里城堡在房里溪北,距县城西南八十里。咸丰五年,绅民捐建。东西南北设四门,迭石为垣。同治元年,绅民增修。今废。

  大甲城堡在大甲溪北、房里溪南,距县城西南九十五里。光绪七年,绅民捐建土堡。东西南北分四门,周围五百一十丈。光绪元年戴逆乱,官绅率民重修。

  盐水港炮台道光二十二年设(查「厅志」所载,已为沙没)。

  大安口炮台道光二十二年设。今圯。

  廨署

  新竹县署前系淡水厅署。在竹堑城内。新修「通志」云:旧公馆在彰化县治。雍正二年,同知王汧建。乾隆七年,同知庄年重建;门堂规制悉具。二十一年,同知王锡缙改建今所,坐、向西。二十八年,监生何长兴捐修。五十七年,同知袁秉义兴修。道光七年李慎彝、二十六年黄开基、咸丰五年丁曰健、七年马庆钊、十一年秋日觐、同治六年严金清、八年富乐贺均详报重修(以上采录「厅志」)。光绪四年淡、新分治,将旧厅署改为新竹县署,规制仍旧。五年,刘元升莅任新竹知县。十三年,前进屋上砖瓦零碎,知县方祖荫详请重修,并修门外两傍墙壁及对面照墙。

  苗栗县署光绪十五年,知县林桂芬建;十二月兴工,十六年十二月竣。一座五进。计费银七千四百圆。

  新竹巡检署在竹堑城南门内,距县署数武;兼司狱。乾隆二十一年,与厅署同建。五十五年,巡检张启进详修。道光九年,易金杓重修(以上采录「厅志」)。光绪十三年,旧署圯毁;巡检傅若金移驻县署右畔听潮厅双清书屋,将巡检署遗基改建试院。

  苗栗典史署光绪十五年,知县林桂芬建;十二月兴工,十六年十二月竣。计四进;外监狱一进。前门二间旁,另建三进。计费银三千七十五圆。

  大甲巡检署在大甲土堡内。嘉庆二十一年,移鹿港巡检驻此;林志聪、王爽、巫朝纲、康润洲等捐建。道光十年,巡检张朝锡重修。同治元年,戴逆毁;三年,巡检卜孔谐重建。七年,巡检许其芬重修。计三进。

  训导署在竹堑城内文庙左畔(详见「学校」)。

  北路右营游击署在东城内。道光七年,移镇标右营游击驻此。原设营房十四座在署左右,四城堆房各一座,军装局、火药库、演武厅各一座(以上采录「厅志」)。光绪七年,游击福印详修大堂及顶头房两处。光绪十一年,张德贵详修火药库。

  中军守备署在大甲土城内。道光七(十?)年,由竹堑城内移驻。设守备、千总、把总衙署各一座,外委公所三间,兵房四十间,军装局、火药库、演武厅各一座,烟墩三座,望楼一座。道光十年,同知李嗣邺、署守备张荣森会同监督兴建。其铜锣湾把总署一座、兵房十二间,斗换坪外委署一座、兵房八间,道光十年同知李嗣邺添建。

  公廨一在社尾;道光十一年,同知李嗣邺移建大甲街(存)。一在通霄。一在后垄。一在中港。一在杨梅坜。以上四所,久废。

  谨按「厅志」载云:公廨一十二处,光绪十四年淡、新分治,属淡水管下者划归淡水县;新竹县公廨仅五处,且圯毁已久。录之,以备参考。

  公馆在厅署左畔,与监仓毗连。乾隆二十八年,同知夏瑚建(有记)。同治九年重修。今圯毁无存。

  隆恩息庄公馆一在新竹城内武营头;台湾城守营参将建,计七间。一在中港街;艋甲营参将建。每年各派一弁驻此,监收租税。

  谨按「厅志」载云:息庄公馆三座。光绪十四年,划一座归淡水县,新竹县仅二座。

  仓廒

  一在县署左畔,与公馆毗连。「府志」云:原设一十二间。嘉庆二十二(一?)年,同知薛志亮兴修。道光十一年,同知李嗣邺重修。计一十六间。今废。

  一在后垄。「府志」云:原设仓一间。薛志亮兴修,李嗣邺重修。令废。

  谨按「府志」云:仓廒四所。光绪四年,划去艋舺、地嵌二所归淡属;而新竹城内一所、后垄一所,合二所。乃「府志」则载:城内监仓二所。一在竹堑城署内,计五间;一在竹堑城内,计六间。查新竹城内仓廒仅一所,在县署左(县署即前厅署),计一十六间;今废。其门前街道,俗名粟仓口街。余则为义仓,而非监仓。则城内监仓二所之说,更无可考矣。

  义仓

  在新竹南城内。同治六年,同知严金清谕业户林恒茂、郑永承、绅董吴顺记、李陵茂、郑恒升、郑吉利、翁贞记、陈振合、何锦泉、陈沙记、郑利源、恒隆号购金姓旧屋,筹款改造。九月兴工,七年四月告竣。计一十二间,费银二千九百七十二圆二角(大门内两旁有石碑二座)。光绪十六年,改为电报局。

  谨按「厅志」载:道光十七年,同知娄云创设义仓,未置廒座;捐榖即由捐户收储,业经奏奖。后同知史密、丁曰健屡催,欠榖未缴。同治六年,同知严金清复倡捐廉俸银一千圆购榖一千石,并绅商、业户所捐四万九千石,详请具奏;另拨榖三千六百零石为义塾经费(以上榖数,属淡、新未分之时。今无可考)。故堑城与艋舺各建明善堂为义仓,附以义塾;具兴养立教意也。又大甲文昌祠内,左设总仓五间、右设义塾五间,均绘图立案。余如后垄、猫里、新埔,亦谕绅董建造,各设仓总一人。其各仓出纳榖数,仍归各地绅董经理。

  附录明善堂义仓年收项额及各款开销:

  一、收大甲德化社大租榖(六成扣实)一千一百五十八石。

  一、收竹北二堡后面庄大租榖(六成扣实)六十八石零一升六合。

  一、收竹北二堡后面庄大租银(六成扣实)四十三圆三角二瓣三周。

  一、收竹北一堡浸水庄小租榖二十九石。

  --以上计大、小租榖一千二百五十五石零一升六合、银四十三圆三角二瓣三周。

  一、红毛港徐熙拱原带纳大租榖八十石。

  一、新竹城内中巷瓦屋一座。

  一、开销德化社塾师修金及佃首各款经费计榖一千一百五十三石。

  一、开销明善堂塾师修金及各款经费五百七十三圆六角九瓣。

  番社社仓

  一、竹堑社:在新社,距竹城东北八里。

  一、中港社:在妈祖宫南,距竹城西南二十五里。

  一、新港社:在苗栗西北,距竹城南四十里。

  一、后垄社:在后垄街南,距竹城西南四十二里。

  一、猫阁社:此社合猫里、嘉志阁为一社;在苗栗南,距竹城五十五里。

  一、通霄社:在通霄街东北,距竹城西南七十里。

  一、猫盂社:在通霄南,距竹城西南七十三里。

  一、苑里社:在苑里街东,距竹城西南七十八里。

  一、房里社:在房里街南,距竹城西南八十里。

  一、日北社:在苑里街东,距竹城西南七十五里。

  一、日南社:在大甲城东北,距竹城西南九十里。

  一、双寮社:在大甲城西北,距竹城西南八十八里。

  一、大甲东社:在大甲城东,距竹城九十五里。

  一、德化社:在大甲城北,距竹城七十五里。

  一、麻薯社:在大甲南,距竹城九十八里。

  谨按:社仓之设,「厅志」载云三十四所。光绪四年划归淡属而外,新邑管下仅一十五所。然久废不修,空存社仓之名,而无社仓之实;数十年缔造维艰,废于一旦。令复纂入志书者,亦望后之君子顾名思义,克复于将来云尔。

  街市

  竹堑堡街

  东门街在县城东门内。

  西门街在县城西门内。

  南门街(一名文兴街)在县城南门内。

  北门街在县城北门内。

  衙门口街在县署口。

  暗街仔在东门内。

  太爷街在县城内适中之地。

  北鼓楼街在县城北鼓楼内。

  水田街在县城北门外。

  船头街在旧港,距县西北八里。

  香山街在县西南十里。

  树杞林堡街

  树杞林街在县东二十五里。

  九芎林街在县东一十里。

  北埔街在县东南三十二里。

  竹北堡街

  咸菜瓮街在县东四十二里。

  新埔街在县东北二十二里。

  观音街在县北五十里。

  大区园街在县北六十五里。

  头分堡街

  中港街在县西南二十五里。

  头分街在县南二十八里。

  斗换坪街在县南二十五里。

  三湾街在县南三十五里。

  南埔街在县南四十五里。

  南庄街在县南五十五里。

  苗栗堡街

  苗栗街在县南五十里。

  后垄街在县西南四十里。

  嵌头屋街在县南四十五里。

  隘寮脚街在县南五十八里。

  大湖街在县南七十八里。

  铜锣湾街在县南六十二里。

  三叉河街在县南七十七里。

  苑里堡街

  通霄街在县西南七十里。

  苑里街在县西南七十八里。

  房里街在县西南八十里。

  大甲堡街

  大甲街在县西南九十五里。

  大安街在县西南九十七里。

  市

  米市一在县城内米市街;一在北城外水田街;一在竹北一堡九芎林街,距县东二十五里;一在竹北一堡树杞林街,距县东二十五里;一在竹北二堡新埔街,距县东北二十二里;一在竹北二堡咸菜瓮街,距县东四十二里;一在竹南一堡中港街,距县西南二十五里;一在竹南一堡头分街,距县南二十八里;一在竹南苗栗一堡后垄街,距县南四十里;一在竹南苗栗一堡苗栗米市街,距县南五十五里;一在竹南苗栗一堡三叉河街,距县南七十八里;一在竹南苑里堡通霄街,距县西南七十八里;一在大甲堡北门街,距县西南九十五里。

  柴市一在县城内内天后宫口;一在县城外外天后宫口;一在树杞林街;一在竹北二堡新埔街;一在头分一堡中港街;一在头分街;一在苗栗米市街;一在苗栗堡后垄街;一在苑里堡通霄街;一在苑里堡苑里街;一在竹南大甲堡妈祖官口。

  炭市一在县城内内天后宫口;一在县城北门外外天后宫口;一在竹北一堡树杞林街;一在竹北二堡新埔街。

  脑市一在县城内南门街;一在树杞林堡树杞林街;一在树杞林堡北埔街;一在头分堡南庄街;一在苗栗堡苗栗街;一在苗栗堡大湖街。

  鱼市一在县城内北门米市街;一在头分堡中港街;一在苗栗堡后垄街;一在苗栗堡通霄街;一在大甲堡三角街(拟移在武营口)。

  果市一在树杞林堡九芎林街;一在竹北二堡新埔街。

  隘寮

  咸菜瓮隘民隘。距县城东五十里之间,镇守山叉口。九芎林隘在其南,此隘在其北。原设隘丁二十名。今废。

  九芎林隘官隘。即南河隘。在县东四十里猴洞隘之北。设隘丁十名,官征屯租以给。今撤。

  猴洞隘民隘。距县城东三十四里,在内山横冈;镇守于矺仔隘之北。隘丁一十五名。今废。

  矺仔隘民隘。距县城东三十里,在内山横冈。树杞林隘在南,而此隘镇于北。隘丁十五名。今废。

  树杞林隘民隘。距县城东二十五里,在内山横冈,〔镇守〕金广福隘之北。前设隘丁十五名,后增五名。今废。

  金广福大隘民隘。距县城东三十五里,在五指山右角;沿山十余里设铳柜以防生番。诸隘无有大于此者,雄踞小铜锣圈之北。当此隘未设之先,有石碎仑隘,原设隘丁四十名,宜拨给充公租税以补隘粮之不敷;又有大北埔、中港尖山二隘,亦官奏设,民自给粮;余如盐水港、南隘、茄冬湖、小铜锣圈四处隘丁各二十名,双坑隘隘丁十四名,大崎、金山面二处隘丁各十八名,圆山仔隘隘丁六名,隘粮由民自给。总计各隘十处,皆移入内山金广福之大隘,设隘丁一百二十名。隘粮就地支给动用不敷,道光二十六年同知黄开基筹拨充公租榖四百余石,年给印串百张,命隘长自行催收,以补缺项。今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