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世宗实录台湾资料选辑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七十五。

  十二月十九日(乙未),升福建福州左翼副都统阿尔赛为福建福州将军。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七十六。

  ●雍正七年(己酉)春正月初五日(庚戌),谕吏部:『台湾地方远隔重洋,全在道、府、厅、县各得其人;而该员又须熟悉风土情形,殚心办理,于地方始有裨益。向例:文员俱以三年为满。后经原任总督满保条奏,将三年任满之员,加衔再留三年;所以慎重海疆,俾谙练之人久于其任也。今据总督高其倬折奏:「台员以六年为满,而调任之时渡海而往,即须数月;任满之后,候缺挨升以及交盘、渡海又或一、二年不等。是前后合计,须八、九年。且台湾之例,不带家口;其父母、妻子隔越海洋,未免有所牵挂。应否请以四年为满」等语。朕思台湾道、府、厅、县等官自宜选用熟习谙练者;然定期六年为满,又加以候缺、交盘、渡海之期,实为太久。今再四思维,台湾文员自到任之日为始,将满一年之期,着该督、抚于闽省内地官员内拣选贤能之员乘冬月北风之时令其到台,新、旧协同办理;半年之内,大约可以熟悉地方情形,则令旧员乘夏月南风之时回至内地补用。将来接任之员,俱照此更换。该员到台协办之时,俱一体算俸,并给与俸银及养廉之项。如此,则该员在台前后不过二年,为期甚近;而更换之员先往协办,又可习练地方事宜,似有裨益。其道、府大员作何请旨拣选、同知以下等官作何铨选调补及量加议叙之处?该部详悉妥议具奏』。

  十四日(己未),谕兵部:『福建台湾戍守之兵丁父母、妻子留在内地,前已加恩每月给与米粮,以资养赡。闻台兵之例,每月将所领钱粮扣留五钱于内地,为养赡家口之用。朕思兵丁远涉海洋,所得饷银又复扣除以养家口,恐本身用度或有不敷;今沛特恩,于驻台兵丁每年赏银四万两,为养赡家口之用。着总督等均匀分派,按期给发;俾兵丁本身食用既得宽舒,而父每、妻子之在内地者又得养赡,以示朕恤兵赏劳之至意』。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七十七。

  二月初四日(己卯),〔吏部〕议覆:『台湾各缺,向例三年任满;称职者加升衔再留三年,方准升用。该员家属,格于成例,不得带往;难免系念。今奉旨:调往各官到任一年,令督、抚于内地拣选贤员到台协办半年后,即令旧员回至内地补用海疆既得谙练之员,而各官又免瞻顾之虑,永着为例。至协办人员既从内地调往,则内地员缺需员署理;应于每年七、八月间由臣部请旨,照台地道、府、同知、通判、知县等员,拣选人员命往,以备调补委署之用。凡调往各员期满之日,政绩优著者准加二级、称职者加一级,以示鼓励。至经历、县丞以下及教职等官,事务简少,无庸委员协办应照定例,三年称职,咨部以应升之缺即用。但在任候升,亦未免稽迟时日;应令该督、抚查明各官将满三年之时,于内地预行拣选调往,令俸满者回至内地候升。再,在台人员其现满三年者,于调回内地时,照旧例升用;其先经加衔、再留任三年者,亦于调回内地时,按伊等再留年分分别议叙』。从之。

  初七日(壬午),设立福建观风整俗使一员,从礼部右侍郎蔡世远请也。

  初九日(甲申),以原任吏部右侍郎协理直隶总督刘师恕补授内阁学士为福建观风整俗使。

  十八日(癸巳),户部议覆:『福建总督高其倬疏言「台属各县仓粟,向经题明每年拨粟十万石,碾米五万石运往泉、漳二府平粜。但台属正供粟石止可存备全台并厦门、金门等处兵粮,请将官庄现存粟四万九千石零、粟价银七万三千四百余两内抽拨采买,运往泉、漳二府,永为定例」。应如所请』。从之。

  二十五月(庚子),福建总督高其倬疏请拣发人员以备委用。得旨:「高其倬向来不能教训属员,以致闽省吏治废弛。朕前令各省督、抚拣选州、县官一员咨送闽省,朕又拣选能员陆续发往。乃高其倬于属员内悠忽瞻顾,积习未除;今又以知府、同知缺出补用乏人,题请拣发。现今史贻直奉差闽省,着会同高其倬、刘世明将福建知府以下、知县以上各员优劣详加甄别,造册具奏。嗣后闽省有道、府、同知缺出,即可将优等之员题请补授。其间朕或见有可用之人,亦当命往补用』。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七十八。

  夏四月初三日(丁丑),福建总督高其倬遵旨题覆:『原任台湾府凤山县知县萧震向因命案迟延,经前抚臣题参革职。查萧震居官勤力,人亦朴直;但因伊父母年俱八十;时时恩忆,精神渐减,以致办理不及从前。请革职留任』。得旨:『凡官员等有父母年高而补授路远地方者,经朕闻知,皆曲体其情,改用近地;使之便于迎养,或得音问时通。萧震既有八旬之父母,该督、抚从前应据实陈奏,俾得遂其私情,专心办理公事,方为大臣爱养人材之道;乃隐不奏闻,致罹削职,甚为屈抑。萧震着回籍省亲后,来京赴部引见,朕再降谕旨』。

  二十五日(己亥),福建总督高其倬来京陛见,以吏部左侍郎史贻直署福建总督。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八十。

  六月十八日(辛卯),以编修吴延熙为福建乡试正考官、编修陈浩为副考官。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八十二。

  秋七月初四日(丁未),以左春坊左庶子戴瀚提督福建学政。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八十三。

  冬十一月二十七日(丁酉),署福建总督史贻直奏言:『原任台湾参将林子龙,前被陈伦炯揭报,经高其倬据揭题参;今审得「纵兵聚赌、废弛营伍」二款毫无凭据,即「招会婪赃」一款亦历审并未入己。查林子龙从前效力戎行,颇着劳绩;访其在任,颇得兵民之心。若遽令放弃,甚为可惜!可否令其来京引见,量加委用』?得旨:『林子龙从前引见时原经朕记名,系武弁中壮健材能之员。后被陈伦炯揭报贪劣款迹,因将伊革职究审。今据史贻直一一审讯各款皆虚,是陈伦炯之揭报,实为屈抑。凡为文武大臣者,秉公举劾属员,乃职任中第一要务;今陈伦炯将材能历练之林子龙枉加弹劾,而所特荐之游击洪继龙则甚禹庸常,高其倬亦言其不胜台湾之任:是陈伦炯之举劾颠倒,实与公是公非相左,又何以使所属员弁共知劝惩乎?陈伦炯受圣祖仁皇帝多年教养之恩,朕又加任用;乃伊不思至诚报效,仍复苟且营私,返之于心,何以自问?着该署督传旨询问,确取口供具奏。林子龙着仍留闽省,交与该署督以参将、副将酌量题补』。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八十八。

  十二月二十一日(辛酉),以福建南澳总兵官许良彬署福建水师提督、福建金门总兵官张起云署福建南澳总兵官、福建台湾副将康陵署福建金门总兵官。

  礼部议覆:『福建巡抚刘世明疏言「台湾府属应试生儒,原有另编字号取中之例。后因台地士子半系泉、漳二府之人,希冀多中,故有撤去另编字号之请。今冒籍者俱已改归本籍,海外诵读之士竞切观光;请仍照旧例另编字号,于闽省中额内取中一名,以示鼓励」。应如所请』。从之。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八十九。

  ●雍正八年(庚戌)春二月二十九日(戊辰),加福建总督高其倬为太子太保。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九十一。

  三月初九日(丁丑),户部议覆:『署福建总督史贻直疏言:「请自雍正八年为始,每于春、冬动拨台粟十六万六千余石运赴厦门,令福兴等府属厅、县按积榖之数,派运入仓,易换旧存仓榖平粜给兵;永着为例」。应如所请』。从之。

  二十六日(甲午),解两江总督范时绎任,调署福建总督吏部左侍郎史贻直署两江总督。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九十二。

  夏五月初六日(癸酉),调福建总督高其倬为两江总督,升福建巡抚刘世明为福建总督、河南布政使赵国麟为福建巡抚。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九十四。

  六月初八日(乙巳)予故福建水师提督蓝廷珍祭葬,赠太子少保,谥「襄毅」。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九十五。

  秋七月十四日(辛巳),大学士马尔赛等遵旨议奏:『恩赏各镇标兵营运生息备用银两,按数酌拟:陕西西宁镇两万两、凉州镇一万六千两,江南苏松镇一万四千两,陕西宁夏镇、广西左江镇各一万三千两,浙江定海镇、湖广镇筸镇、彝陵镇、福建漳州镇、汀州镇、陕西延绥镇、云南曲靖镇、乌蒙镇、贵州古州镇各一万二千两,江南狼山镇、浙江黄岩镇、温州镇、福建台湾镇、福宁镇、山东登州镇、陕西肃州镇、广东左右二翼、碣石镇、云南普洱镇各一万两,直隶正定镇、浙江处州镇、福建海坛镇、金门镇、山西大同镇、陕西兴汉镇、广东潮州镇、云南鹤丽镇、永顺镇、楚雄镇、开化镇、临安镇各九千两,湖广襄阳镇、江西南赣镇、陕西大通镇、广东高州镇、云南永北镇、四川川北镇、重庆镇、松潘镇、建昌镇各八千两,直隶宣化镇、山东兖州镇、湖南永州镇、河南南阳镇、河北镇、广东琼州镇、广西右江镇、贵州安笼镇各六千两,直隶马兰镇、天津镇、江西南昌镇、福建南澳镇左营、广东南澳镇右营各五千两。行令各镇总兵官会同督、抚、提督于该省藩库照数支领,料理营运』。从之。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九十六。

  九月丁卯朔,户部议覆:『福建巡抚刘世明疏言:「台湾县水冲沙压田园自康熙六十一年至雍正四年无征粟石,应着落从前不行详报之知县周锺瑄等赔补;但自五年以后应征原额已奉旨永行豁免,则此项分赔粟石亦应一体予豁,以免离任穷员苦累」。应如所请』。从之。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九十八。

  冬十月初七日(壬寅),实授许良彬为福建水师提督。

  大学士等遵旨议覆:『署福建总督阿尔赛疏言「台湾道、府、厅、县等官,旧例到任一年之后,督、抚拣选内地之员赴台协办;俟半年后,将旧员调回补用。统计前后不过年半,而独当其任者不过半年,为期太近;该员未必不以任事不久,草率塞责,诸务诿延。请嗣后调台各员,俟到任二年,该督、抚选员赴台协办,仍照例于半年后调回旧员;则在台各员既得尽心办事,又可免交盘频迭及草率诿延之弊」。应如所请』。从之。

  十二日(丁未),福建海澄公黄应缵老病休致,以其子黄仕简袭替。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九十九。

  十一月二十三日(戊子),增置福建督标水师营,驻福州南门外之南台;设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拨督标三营内战守兵共九百名为水师营兵:从福建总督刘世明请也。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

  十二月二十四日(戊午),谕〔大学士等〕:『福建陆路提督石云倬、广东潮州总兵马纪勋着前往陕西肃州,到大将军岳锺琪处,有办理之事。福建陆路提督印务,着福建南澳总兵张起云署理』。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一。

  ●雍正九年(辛亥)春二月初七日(庚子),吏部议覆:『福建总督刘世明等条奏台湾事宜:一、台湾府南面向隶凤山、北面向隶诸罗管辖者,俱应改归台湾县管辖。一、台湾县罗汉门地方紧要,请以台湾县县丞移驻,与汛弁互相防查。一、凤山县万丹地方,请添设县丞一员,管辖淡水、枋寮口等处;其原设淡水巡检,移驻大昆丽。一、诸罗县笨港地方烟户繁多,奸良莫辨;请添设县丞一员,令其查拏巡缉。其原设佳里兴巡检,移驻盐水港。一、彰化县距大甲溪一百五、六十里,溪北更为辽远;一切钱粮、命盗等项悉令赴县,殊属不便。请将大甲溪以北地方,归淡水同知就近管理。均应如所请』。从之。

  十一日(甲辰),移福建台湾淡水同知驻竹堑,添设台湾猫雾竉、鹿仔港、竹堑八里坌、大社四处巡检各一员;从福建总督刘世明请也。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三。

  秋七月二十三日(甲申),福建按察使李玉鋐患病解任,升原任福建台湾道刘藩长为福建接察使司按察使。

  二十六日(丁亥),调福建海坛总兵官吕瑞麟为福建台湾总兵官、福建台湾总兵官王郡为广东潮州总兵官。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八。

  八月十二日(壬寅),实授刘师恕为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仍留福建观风整俗使任。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九。

  九月十四日(甲戌),调福建陆路提督张起云署广东提督,以福建福州将军阿尔赛署福建陆路提督、福建福州右翼副都统顾宏誉署福州将军。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十。

  冬十月二十三日(癸丑),兵部议覆:『福建总督刘世明疏言「台湾淡水地方辽阔,请抽调镇标各营汛兵丁四百名,以资防范;添设淡水汛守备一员,带武洛把总一员、新东势汛外委一员、兵一百六十名驻扎山猪毛口;其土地公崎、大崎顶、兰坡岭三处,并请各设一塘,每塘安兵五名」。应如所请』。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