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新竹知县范,禁止署内役人强买及硬赊

  第一七四告示光绪二十一年二月十二日一一三二六-二(一九六)

  新竹知县王出示:市廛买卖,务要公平

  第一七五札光绪六年七月二十八日一一四○一-三(一九七)

  台北知府陈札行新竹县:奉臬道宪批示,典吏津贴由盐馆支领

  第一七六札光绪九年十二月十日一一四○二-一(一九八)

  台北知府陈札饬新竹县:应将光绪九年秋冬雨季分拨府当差民壮工食并补水银解府

  第一七七申光绪九年十二月十五日一一四○二-三(一九九)

  新竹知县朱,申解光绪九年冬季分拨府民状工食并补水银与台北府

  第一七八批回光绪九年十二月十六日一一四○二-五(二○○)

  新竹知县朱,批解光绪九年冬季分拨府民壮工食并补水银,及台北府批回

  第一七九具领状光绪九年七月二十一日一一四○三-一(二○○)

  新竹县民壮头役出义,具领光绪九年秋季分民壮三十六名工食银

  第一八○具领状光绪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一一四○三-二(二○一)

  新竹县大轿首张邦,具领光绪九年冬季大轿班工食

  第一八一具领状光绪九年十一月十五日一一四○三-五(二○二)

  新竹县斗级郑升,具领光绪九年秋冬两季工食银

  第一八二具领状光绪九年十一月十五日一一四○三-六(二○二)

  新竹县库子陈田,具领光绪九年秋冬两季工食银

  第一八三具领状光绪九年十一月十七日一一四○三-七(二○三)

  新竹县马快林汀,具领光绪九年秋冬两季工食银

  第一八四具领状光绪九年十一月十七日一一四○三-八(二○三)

  新竹县禁卒施建等四名,具领光绪九年秋冬两季工食银

  第一八五具领状光绪九年十一月十九日一一四○三-九(二○四)

  新竹县皂隶高登、徐祥,具领光绪九年秋冬两季工食银

  第一八六具领状光绪九年十一月十九日一一四○三-一○(二○四)

  新竹县铺司刘安,具领光绪九年秋冬两季工食银

  第一八七具领状光绪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一一四○三-一一(二○五)

  新竹县东、西班茶房头役刘福、林谨,具领光绪九年秋季分工食银

  第一八八详光绪十四年十月八日一一四○五-四七(二○五)

  新竹知县方,请示台北知府雷:拨府民壮工食银,因新章未详定,应在何款支解

  第一八九简文及批光绪十四年十月十二、十一月一日一一四○五-四九、五○(二○六)

  第一八八号(详)之简文,及台北知府雷批

  第一九○副详光绪十四年十一月十一日一一四○五-五二、五三(二○八)

  新竹知县方,奉台北知府雷批后,再请示,及台北府雷批

  第一九一禀光绪十二年十二月十八日一一四○六-一(二一○)

  新竹县户粮总书朱明等,为借垫保甲、垦隘亏旷,禀请知县寻款济置

  第一九二清单(第一九一号之粘付)一一四○六-二(二一一)

  新竹县户粮税房进出各款

  第一九三禀光绪十四年一月一一四○六-三(二一五)

  新竹县户粮税总书朱明、吕洲,因新章施行,经费短绌,禀请补助

  第一九四清单(第一九三号之粘付)一一四○六-四(二一六)

  竹北一、二保粮差进出各款(吕洲开呈)

  第一九五清单(第一九三号之粘付)一一四○六-五(二一八)

  竹南三、四保粮差进出各款(余春开呈)

  第一九六清单(第一九三号之粘付)一一四○六-六(二二○)

  竹南一、二保粮差进出各款

  第一九七红白禀光绪十四年一月二十六日一一四○七-一(二二一)

  新竹知县方,列举收支,禀请台北知府雷宽裕津贴

  第一九八清折(第一九七号之粘付)一一四○七-二(二二三)

  新竹县每年必须用款数目简明清折

  第一九九附禀光绪十四年一月二十六日一一四○七-三(二二七)

  新竹知县方,列举粮房进出款,附禀请台北府雷给予津贴

  第二○○清折(第一九九号之粘付)一一四○七-四(二二八)

  新竹县粮房每年进出款

  第二○一红禀批光绪十四年三月二十日(到县)一一四○七-五(二三二)

  台北知府雷,对新竹知县方禀(第一九七号)之批示

  第二○二札光绪十四年二月三日一一四○八-一(二三二)

  督办台北盐务总局,札饬新竹县:典史津贴前由包商从盐课内划给,自光绪十四年二月起,改由竹堑盐馆拨领

  第二○三申光绪十五年正月六日一一四○九-八(二三四)

  代理大甲巡检,向新竹县申送光绪十四年冬季分弓兵、民壮、皂隶役食银及半廉银印结

  第二○四印领光绪十五年正月一一四○九-九(二三五)

  上件附送之印领

  第二○五副详及批光绪十五年五月初八日一一四○九-一三(二三六)

  新竹知县方,详请布政使沈:大甲巡检之俸银是否照给,经批照给

  第二○六申光绪十八年闰六月初六日一一四一○-四二(二三七)

  新竹县典史萧启元,向新竹知县沈,申送光绪十八年春夏两季养廉银、增廉银、役食银、马夫工食银钤领

  第二○七钤领光绪十八年闰六月初六日一一四一○-四三(二三八)

  上件附送之钤领

  第二○八札光绪十八年闰六月初九日一一四一○-四四(二三九)

  新竹知县沈,札发光绪十八年春夏两季养廉等银与典史

  第二○九副详及批光绪十八年九月初五日一一四一○-五一(二四○)

  新竹知县沈详请布政使唐:典史光绪十八年春夏两季俸银是否照发;经唐批住支

  第二一○移同治二年四月二十二日一一五○一-一(二四二)

  淡水同知郑,移请英国驻台领事伯,转行移知通商海口各领事给发护照

  第二一一照会同治二年四月二十六日一一五○一-二(二四三)

  英国驻台领事伯,照会淡水同知郑:在香港采买白硝时,先将凭照移交领事盖印

  第二一二护照同治二年四月二十八日一一五○一-三(二四四)

  淡水分府郑,发给通事张乌豆护照,前往香港各口代购白硝

  第二一三移同治二年四月二十八日一一五○一-四(二四五)

  淡水分府郑,移请英国驻台领事伯,于张乌豆护照会印

  第二一四照会(抄)同治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一一五○二-一(二四六)

  英国领事吉,对鹿港厅惩办哨丁案抗议,并覆送条款及示稿

  第二一五条款(第二一四号之附抄件)一一五○二-二(二四八)

  议定英商在台采办樟脑条款

  第二一六札同治七年十一月初六日一一五○二-三(二五○)

  台澎兵备道梁,及台湾知府叶,抄送「议定英商在台采办樟脑条款」及告示与淡水厅,并饬遵照办理

  第二一七告示光绪十七年六月初九日一一五○三-四(二五二)

  台北通商事务庄及台北知府吉晓谕:遇有迎神赛神,勿对天主教民捐题

  第二一八札光绪五年四月三十日一一五○四-一(二五四)

  台北知府陈,层奉总督何批,札知新竹县:遇有火器杀人犯逃匿洋行、洋船,应照会领事交出

  第二一九咨(抄单)光绪八年十月初五日一一五○四-六(二五六)

  刑部咨覆福建巡抚岑,督令臬司严饬所属:认真缉捕火器杀伤及械斗案

  第二二○札光绪八年十二月十九日一一五○四-六(二五七)

  台北知府陈,层奉刑部咨,札知新竹县:认真缉捕火器杀伤及械斗案

  第二二一告示光绪七年八月初八日一一五○六-二(二五九)

  福州将军穆、闽浙总督何、福建巡抚岑,据传教条约,晓谕军民保护教士及教民

  第二二二移光绪十四年正月二十二日一一五○八-一(二六○)

  淡水知县汪,移新竹知县方:将同治五年英商赞达租置民人园地契字请盖印卷宗,移查检送

  第二二三移光绪十四年二月初一日一一五○八-二(二六二)

  新竹知县方,移覆淡水知县汪:英商租置园地契字卷宗并无存堑署

  第二二四禀光绪十四年二月初十日一一五○八-三(二六三)

  新竹县一皂头役洪忠禀复:遵饬向各经书查明,并无办理英商租置园地,并禀缴经书切结

  第二二五切结状光绪十四年二月一一五○八-四(二六四)

  新竹县通商书吕祥具结:并无承前通商书流交英商赞达租置园地卷宗

  第二二六切结状光绪十四年二月初十日一一五○八-五(二六四)

  新竹县经书三十人具结:实无承办及代办英商租置园地事件

  第二二七札光绪十七年八月二十二日一一五○九-三(二六五)

  台北知府吉,层奉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咨,饬新竹县按季查报:境内教堂及教士

  第二二八谕光绪十七年八月二十三日一一五○九-四(二六七)

  新竹知县沈,饬三班头役查覆保内教堂及教士

  第二二九图说(第二二九号之粘付)一一五○九-一二(二六九)

  新竹县属教堂图绘

  第二三○申光绪十七年八月三十日一一五○九-一三(二七○)

  新竹知县沈,对臬道唐、台北知府吉、及通商总局,申报县内教堂及教士

  第二三一清册光绪十七年八月三十日一一五○九-一四(二七一)

  新竹知县沈,申报县内教堂及教士清册

  第二三二札光绪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一一五○九-一五(二七二)

  台北知府吉,层奉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咨,饬新竹县缓查教堂及教士

  第二三三札光绪十八年十月二十日一一五○九-一六(二七五)

  分巡台澎兵备道顾,层奉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咨,饬新竹县续查教堂及教士

  第二三四申光绪十八年十一月初八日一一五○九-二四(二七七)

  新竹县对臬道顾、及台北知府龙,申报县内教堂及教士

  第二三五清册光绪十八年十一月初八日一一五○九-二五(二七八)

  新竹县申报县内教堂及教士清册

  第二三六清册光绪十九年二月二十四日一一五○九-三五(二七九)

  新竹知县沈,申报县内教堂及教士清册

  第二三七清册光绪十九年十月十一日一一五○九-五五(二八一)

  新竹知县叶,申报县内教堂及教士清册

  第二三八函光绪二十一年三月十八日一一五一○-一(二八三)

  苗栗知县沈、致新竹知县函:备桥夫、挑夫供洋教习之用

  第二三九函光绪二十一年三月十九日一一五一○-二(二八四)

  新竹知县王,致淡水知县李函:备桥夫、挑夫供洋教习之用

  第二四○单光绪二十一年三月十九日一一五一○-三(二八五)

  新竹知县王,饬三班护送洋教习至淡水县

  第二四一移同治二年九月一一五一一-一(二八六)

  办理通商事务区,移请淡水厅,派役会同哨丁前赴后垄、中港,巡缉私相买卖樟脑,并拘讯张乌豆

  第二四二移咸丰七年八月二十五日一一六○一-一(二八八)

  台湾知府孔,移催淡水同知马,移请其移会噶玛兰新任同知富:速行移接,并出具监交印结

  第二四三移咸丰十一年正月十七日一一六○二-一(二九○)

  前任淡水分府宁,将捐生捐款银单,移交于新任分府张

  第二四四单(附回照)

  咸丰十一年正月二十二日一一六○二-三(二九○)

  前任淡水分府宁,单饬差役陈永:立赍公文一角及银单,投缴新任分府张,及共回照

  第二四五移咸丰十一年正月二十七日一一六○二-七(二九一)

  前任淡水分府宁,将各业户领买未完补谷限缴状,移送于新任分府张

  第二四六移咸丰十一年正月十七日一一六○二-一○(二九二)

  前任淡水分府宁,将人民投税契券移送于新任分府张

  第二四七总折稿光绪六年十一月一一六○四-一(二九三)

  监盘会算淡水县史令任接收邓令任仓项各款榖石交代总折稿(新竹知县施监盘)

  第二四八四柱细册光绪八年五月一一六○四-二(二九八)

  抄发台北府属各县光绪六年分额征供粟收支四柱册式第

  二四九札光绪七年五月二十八日一一六○五-一(三○三)

  台北知府陈,札委员徐铨,催办交代会算

  第二五○移光绪九年八月二十八日一一六○六-一(三○五)

  淡水知县朱,奉台北知府陈札委监盘,移知新竹县:将新旧任移交钱粮等款造册结报

  第二五一移光绪九年十一月八日一一六○六-二(三○七)

  代理新竹知县周,经查核前任徐所开交代总细册,移送覆折与前任徐及监盘淡水知县朱

  第二五二移光绪九年十二月初九日一一六○六-三(三○八)

  前代理新竹知县周,将卷簿移交于新任知县朱

  第二五三副详及批光绪九年十一月初十日一一六○六-四(三一○)

  监盘淡水知县朱、新任新竹知县徐及代理新竹知县周,将交代会算定折,详送于台北知府陈

  第二五四议覆光绪十三年四月二十日一一六○九-一(三一二)

  户部遵旨,对御史胡俊章光绪十三年原奏(州县交代,责成道府督催,实力严查)之议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