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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资料清文宗实录选辑
清文宗实录选辑
●道光三十年(一八五○、庚戌)春正月十四日(丁未),宣宗成皇帝宾天。
--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
二十六日(己未),上即皇帝位于太和殿。
--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二。
二月二十日(癸未),以浙江黄岩镇总兵官郑高祥为福建水师提督。
赠故福建水师提督窦振彪太子太保,予祭葬;子县丞熙,俟服阕后送部引见。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四。
夏四月初四日(丙寅),谕〔内阁〕:『前据潘世恩、魏元烺先后遵旨保举告病知州姚莹,当降旨饬令王植查明具奏。兹据陆达瀛奏称:「前任福建台湾道降补四川蓬州知州姚莹,曾任南监掣同知,护理两淮运司,颇有成效;现已病痊,请饬该员赴淮差委」等语。姚莹着即迅赴两淮,听候差遣委用。俟鹾务办有起色,再行送部引见』。
--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七。
五月初三日(甲午),谕军机大臣等:『有人奏:「闽浙总督刘韵珂自到闽后,声名大减,众口一词。洋面勒银取赎之案甚多,壅不上闻。门丁王瑞肆行贪黩,众目昭彰;该督不能约束,以致士民敢怒而不敢言。前该督亲赴台湾,因该门丁滥索多费,几有覆舟之祸,其事合省皆知;并上年夏间,渔山洋面会剿盗匪,有台州游击被盗焚击落水,该督捏奏先时落水。又有温州武弁在瑞安海口被戕之案,该督并未据奏。渔山盗匪肆劫,渔户数百人不能出洋,至该管道署鼓噪,几至激成事端」各等语。着裕瑞、黄赞汤会同严密访查:该督办理公事声名如何?该门丁王瑞有无倚势招摇、贪婪不法实据?该督有无纵庇情事?其被参各款均着逐件悉心探访明确,据实具奏;不准稍涉含混。倘有隐饰徇庇,经朕查出或别经发觉,该将军等其能当此重咎耶!将此各谕令知之』。
以福建台湾协副将叶常春为江南苏松镇总官兵。
初七日(戊戌),谕内阁:『大学士潘世恩与兵部尚书魏元烺同保之前任福建台湾道降补四川蓬州知州姚莹,着仍遵前旨,赴两淮差遣;俟鹾务办有起色,即行送部引见』。
十二日(癸卯),江苏布政使李璋煜因病解任,以福建按察使陈阡为江苏布政使;调甘肃按察使苏敬衡为福建按察使。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九。
六月二十四日(甲申),先是,闽浙总督刘韵珂奏:闽省鹾务敝坏,请豁除积欠,招募殷商;下部议行。嗣以新商陆续倒退,请着落未倒各商将原认篷额,不拘年限,永远承办,不准告退;下户部议。至是,议上。得旨:『依议。所有认办各商,续届三年限满,即令永远接充。仍着刘韵珂饬查向来一切浮费陋规,彻底清厘,实力裁革,务使该商人渐获余资,自不至妄行求退;并将如何裁革浮费陋规之处,据实奏明,以整纲而除锢习』。
二十八日(戊子),先是,御史何冠英奏:『闽浙总督刘韵珂前以盐务倒蔽,疏请劝捐运本,改行官运;现在各省捐输概行停止,未便独留运本,为闽省官员移东补西之计。应饬该督将劝捐运本即行停止,迅将捐户姓名银数造册报部,以凭查核』。下户部议。至是,议上。得旨:『依议。所有刘韵珂前奏于藩库报拨款内暂借银五万两,是否已于捐项内全数归还?着该督查明,据实覆奏。如库款业已归消、运本收有成数,即着将该省捐输运本奏明停止。倘该委员等有假公济私、侵蚀拖欠情事,即着从严参办;仍着落专管盐务之该上司按成分赔,以肃鹾纲而除弊混』。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十二。
秋七月二十五日(乙卯),谕军机大臣等:『刘韵珂、徐继畬奏称「■〈口英〉人欲求采购台湾鸡笼山煤炭」一节,该督等以不应违约,正词拒绝,自是正办;仍当密饬文武加意防备,均勿稍存大意,致有疏虞。将此谕令知之』。
二十六日(丙辰),谕军机大臣等:『昨据刘韵珂、徐继畬奏「■〈口英〉人欲往台湾采煤」一节,已寄谕于拒止之后,加意防备矣。本日据徐广缙、叶名琛奏:「探得洋官呅咹回香港后,连日在港与商人私议,福建港口亏折甚多,思换台湾作为港口」等语。此说虽出自新闻纸,为其生心设计之端,然与采煤之词相合;其阴谋觊觎,必非无因。台湾为悬海要区,民番杂处,平时尚易生事;岂容洋人到彼,借贸易为窥伺?现已密饬徐广缙等静俟其间,先折其萌。惟恐其侈心不肯中止,势必向台湾附近洋面寻衅,不可不豫为之防;着刘韵珂等密谕台湾镇、道督率文武严密防备,于从前洋船撞过礁石之处,加意布置;勿存畏怯,亦毋得张皇。如该洋人有求换港口文书,即答以成约内通商五口本无台湾地方,断难允准。该督等仍一面飞咨粤省正词驳斥,绝其妄念;慎勿稍涉游移,致贻后患,是为至要。将此密谕知之』。
又谕:『徐广缙、叶名琛奏「洋人回港安静」一折,又另片密奏「购得新闻纸实在情形」等语。昨据刘韵珂等奏:接到洋官呅咹照会,欲求采购台湾鸡笼山煤炭,以备火轮船之用;经刘韵珂等,正词拒绝。已降旨密谕严饬文武加意防备矣。兹复据该督等奏称:「洋官呅咹连日在港招请商人,言福建港口亏折甚多,欲换台湾地方作为港口」;是洋人窥伺台湾,生心已久。在粤虽甫有此议,究不可不豫为筹防。本日已密谕刘韵珂等仍遵前旨,严密防备;该督等如接到洋人求换台湾港口照会,即行查照成约台湾不在五口通商之内,据理斥驳,妥为晓谕,绝其妄念。并随时侦探情形;如有潜往台湾窥伺之信,即一面奏闻,一面飞咨闽浙总督赶紧防范。该督等总宜慎守成约,示以镇静,勿致别生枝节,是为至要。将此密谕知之』。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十四。
九月十一日(己亥),谕〔内阁〕:『刘韵珂奏:「查明水陆各营并无空粮、伙粮等弊一一折,国家设立营制,必须一兵得一兵之用,岂容影射捏冒,虚糜粮饷?闽、浙两省水陆各营,据称并无空粮、伙粮等弊,该督仍当严饬各营随时认真挑补,毋稍疏懈。至各营坐支提塘及渡兵粮饷,着即照议一律裁汰。因思此等情弊,他省亦所不免;并着各直省督、抚一体严行查察,如有粮饷虚占、兵数缺额等弊,即严行禁革,力加整顿。其衰庸员弁,尤须随时甄别,不准稍事姑容。经此次饬谕之后,该督、抚等倘不能激发天良、湔除积习,仍复容隐欺蒙,致营务日就废弛;一经访闻,定即重惩不贷,毋谓言之不豫也。懔之!慎之!将此通谕知之』。
--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十七。
二十五日(癸丑),福建按察使苏敬衡因病解任,以前任江南淮扬道查文经为福建按察使。
二十六日(甲寅),谕军机大臣等:『刘韵珂、徐继畬奏「……拒绝(洋人)采购台湾煤炭……」各等语。至洋人凯觎台湾,希冀采购煤炭,并欲求换港口,自当与该处绅民联为一气,正言拒绝;仍坚执成约,明白理谕,断不可稍涉迁就,致贻后患。总之,为政不在多言,顾力行何如耳。朕为天下臣民主,不特封疆大吏陈奏,不能逆料其虚诬;即绅民众论,亦岂肯遽存膜视!该督等果能固结民心,外抚内防,筹及久远,自不致为士民借口,转滋事端。若徒托空言,外患未消,民情亦怨;试问身膺重寄,所谓好恶同民者安在耶?懔之!慎之!将此密谕知之』。
二十七日(乙卯),谕〔军机大臣等〕:『徐广缙、叶名琛奏「遵查洋人情形」一折,洋官呅咹前求采购台湾鸡笼山煤炭,该督接据照会,即立行斥驳;该酋在粤,并未续陈,亦未闻在闽复申前说。其欲换台湾地方,作为港口,现亦并无动静。惟洋人叵测,于成约之外稍准通融,此端一开,势必妄生觊觎。昨已谕知刘韵珂豫为筹防;该督、抚仍当严饬文武加意防备,持以镇静,勿致别生枝节,是为至要。将此谕令知之』。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十八。
冬十一月十八日(丙午),闽浙总督刘韵珂因病解任,调湖广总督裕泰为闽浙总督;未到任前,以福建巡抚徐继畬署理。
--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二十二。
十二月二十八日(乙酉),先是,安徽布政使蒋文庆奏:「请饬沿海州县讲求团练,并令海疆道府仿照台湾定制,兼管兵事」;下各督、抚筹议。至是,山东巡抚陈庆偕奏称:『御戎之策,在外修战备,内固人心。查沿海居民贫苦,团练恐致扰民;东省登莱青道本兼兵备,似无庸仿照台湾办理』。得旨:『旧章甚妥,固不必擅议纷更』。
--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二十四。
●咸丰元年(一八五一、辛亥)春正月二十四日(辛亥),以福建上年晚稻歉收,暂缓各属买补动缺榖石。
--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二十六。
二月初五日(壬戌),福建台湾镇总兵官吕恒安因病解任,调浙江温州镇总兵官叶绍春为福建台湾镇总兵官。
以福建台湾缉捕洋匪出力,予通判卓津等升叙有差。
十一日(戊辰),户部议覆:『闽浙总督刘韵珂等奏:查明台湾府属地丁钱粮亏那实数,请旨饬下闽浙总督、福建巡抚转饬台湾府属按员分别追缴,毋再另行立限』。从之。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二十七。
二十二日(己卯),闽浙总督裕奏报到任日期。得旨:『心期诚、事期当,视国事如家事,夫奚有迁就瞻徇。勉之!志之』!又批:『不可空言了事,惟期慎终如始』。
--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二十八。
三月二十二日(己酉),闽浙总督裕泰奏:『漳、泉会匪,已获要犯多名;现在提省审办,并密派妥员赴台查禁私磺』。得旨:『现获各犯,严行审讯,从复位拟。断不可因有■〈口英〉夷照会,稍有迁就;亦不可滥及穷黎,致生枝节。朕调汝闽督,欲资整饬,勿效刘韵珂之消弭;亦不必过为见好,沽虚誉而无济于实。总之,公事以公心办,毋存一己之私。志之』。
命福建巡抚徐继畬来京陛见,以闽浙总督裕泰兼署福建巡抚。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三十。
夏四月二十四日(庚辰),福建学政黄赞汤奏报岁试完竣、接办科试情形。得旨:『整饬尚属认真,勉力为之』。
修福建台湾厂战船;从总督裕泰请也。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三十二。
五月初三日(己丑),修福建水师各营战船;从巡抚徐继畬请也。
初六日(壬辰),以福建澎湖协水师副将谢焜为广东碣石镇总兵官。
初十日(丙申),以通政司通政使罗惇衍为福建乡试正考官、翰林院编修徐士榖为副考官。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三十三。
十九日(乙巳),调闽浙总督裕泰为陕甘总督,以都察院左都御史季芝昌为闽浙总督。
二十二日(戊申),修造福建漳州厂战船;从巡抚徐继畬请也。
二十三日(己酉),以陕西布政使王懿德为福建巡抚,以前任福建按察使苏敬衡为四川按察使。
二十八日(甲寅),谕〔内阁〕:『户部议覆裕泰等奏:「闽商匀代课银,不准停征;并带输银两,准其酌展一半」;已依议行矣。另片奏:「闽省商疲引滞,请饬该督、抚另议章程,实力整顿」等语。各省盐务滞销,固由银价昂贵;亦因缉私不力,浮费不裁,以致商力疲困。闽省签商之弊,与河东同;而闽省情形尤甚。该督、抚等既称商疲引滞,力保全纲,即应穷其致弊之源,急图挽救;乃仅请停减例课,而于缉私裁费之紧要关键并未议及,虽复请停、请减,徒使帑项无着,竟于大局何裨!从前云南课归井灶,至今畅销;淮北改行票盐之后,变滞为畅。近年淮南仿照办理,亦有成效。可见积弊虽深,得人则理。若但为乞恩之请,不筹穷变通久之方;年复一年,何所底止!着新任闽浙总督季芝昌、福建巡抚王懿德于到任后察看情形,悉心讲求,通盘筹划。其应如何除弊兴利、变通整饬之处,妥议章程,据实具奏』。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三十四。
六月二十二日(丁丑),谕〔军机大臣等〕:『寄谕闽浙总督季芝昌等:据裕泰奏「遵查福建淡水同知史密被参」各情,已将该员开缺,撤回省城察看矣。据称「该员性近刚愎,遇事喜功;于海外各缺,人地不宜」等语。着该督等于到任后,随时留心察看;并密查该员有无别项劣迹,据实具奏。将此谕令知之』。
--见「大清文宗显皇实录」卷三十六。
秋七月初四日(戊子),谕内阁:『裕泰奏「福建省现办保甲章程参酌变通,开单呈览」一折,保甲为弭盗良法,闽省山海交错,民贫地瘠,盗贼滋多;现在漳、泉会匪甫经惩治,尤宜力行保甲,以消奸宄而安善良。惟立法尤贵得人,若地方官不能实力办理,该管上司又不能实力稽查,必致良法徒托空言,且易起胥吏扰累等弊。着季芝昌、王懿德于到任后,按照原拟章程,督饬所属认真妥办;务期渐收实效,不至仍前废弛。倘或始勤终怠,日久视为具文,即着指名严参惩办』。
初五日(己丑),赈福建澎湖厅被风灾民。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三十七。
十九日(癸卯),命前任福建巡抚徐继畬以四品京堂候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