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资料清宣宗实录选辑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三十一。

  闰三月二十四日(己亥),予福建出洋淹毙兵丁郑世升等十七名赏恤如例。

  二十八日(癸卯),命福州副都统瑚松额来京陛见。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三十二。

  夏四月二十一日(乙丑),修福建福州、泉州、台湾三厂损坏战船;从总督庆保等请也。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三十四。

  五月十七日(庚寅),以翰林院侍讲学士沈维鐈为福建乡试正考官、编修周之桢为副考官。

  二十一日(甲午),予福建出洋遇贼伤亡外委朱雄祭葬、恤荫,兵丁谢江等三名赏恤如例。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三十六。

  秋七月二十二日(甲午),以福建台湾协外海水师副将杨继勋为温州镇总兵官。

  二十四日(丙申),谕〔内阁〕:『庆保等奏「闽洋米艇船只缉捕未能得力,请分别裁汰改造」一折,闽省从前添设米艇,系仿照粤省船式成造,专为攻捕艇匪之用。现据该督等查明,艇匪久已绝迹,且驾驶之法于闽省洋面未能得力,自应酌量裁改。着照所议,将此项米艇内■〈曹少〉朽过甚之十五船,即行裁汰,以符额设兵船之数,毋庸再为添造。其尚存二十三只,俟届应行拆造之时,照一、二、三号同安梭船之式一律改造;仍按原派营分,领驾配缉。该督等务饬令厂员认真估办,严督胥匠依法制造。倘有偷减草率情弊,即行据实严参惩办』。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三十八。

  八月初七日(戊申),命闽浙总督庆保来京,以广西巡抚赵慎畛为闽浙总督;调福建按察使吴荣光为浙江按察使,以江西督粮道苏成额为福建按察使。

  十二日(癸丑),修福建福州厂战船;从巡抚叶世倬请也。

  十三日(甲寅),命翰林院侍讲学士沈维鐈提督福建学政。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三十九。

  九月二十二日(癸巳),浙江提督王得禄奏:『原任河南南汝光道查廷华、福建澎湖协副将陈化成,均系出色人员,任用可资得力;臣现在解任回籍,无所见好于该二员之处』。得旨:『见好与否,要无足论,是必有授之者矣;以陈化成作陪,图帮一人,朕早知之矣。作伪心劳日拙,可付一哂』。

  命福建布政使徐炘来京,调云南布政使诚端为福建布政使;调福建按察使蔡成额为四川按察使,以山西冀宁道邱鸣泰为福建按察使。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四十一。

  冬十月初二日(癸卯),谕〔内阁〕:庆保奏「海外同知要缺,请分别拣员调补」一折,福建淡水同知员缺紧要,该省岂无合例人员?何得率以任到在后之陈继曾调补!又将福州府海防同知王其福以繁调简,均属违例;俱不准行』。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四十二。

  二十三日(甲子),谕〔内阁〕:『叶世倬奏「革员拏获盗犯,请留闽入伍」一折,闽省已革游击陈鹏飞,前因缉捕废弛,发往军台效力赎罪。该革员现虽拏获盗犯,尚知愧奋;惟从前玩视捕务,以致把总刘高山被盗戕害,咎无可辞。若竟予免罪,不足以昭平允。陈鹏飞不准留于台湾入伍,仍着发往军台效力赎罪;俟三年后,由该都统奏明释回』。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四十三。

  十一月辛未朔,予剿捕川、楚、陕、台湾贼匪阵亡外委张坤有等十一员世职如例。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四十四。

  二十五日(乙未),福建水师提督许松年奏报出洋督缉情形;得旨:「汝能如此不辞劳瘁,循照奋章身先巡缉,使海疆永臻宁谧,民商乐业;零星土盗随时掩捕,不致酿成巨案贻患将来,朕甚嘉焉。然总要奉行无懈,实力实心,以副朕推诚委任之意。勉之,慎之』。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四十五。

  十二月十五日(乙卯),以福州将军和世泰为镶白旗蒙古都统,调杭州将军萨秉阿为福州将军。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四十六。

  二十九日(己巳),福建巡抚叶世倬奏:『台湾艋舺营添拨水陆弁兵应配军装炮械,请于盐课盈余内动支给制』。从之。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四十七。

  道光三年(一八二三、癸未)春正月初三日(癸酉),福建巡抚叶世倬年老休致,调安徽巡抚孙尔准为福建巡抚。

  十七日(丁亥),谕〔内阁〕:『福建台湾嘉义县拏获贼犯黄心,审明实系听从纠窃,经事主喊捕,弃赃逃走,被迫情急图脱,致将事主拒毙,与护赃格斗、临时盗所拒捕杀人者情节不同,定例拟斩监候,不为轻纵。该镇、道等以地处海外,声请即行正法,未免过当。台湾镇总兵观喜等,着传旨申饬;贼犯黄心,着照刑部所议拟斩监候,入于本年秋审办理』。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四十八。

  二月辛丑朔,以福建盐法道王楚堂为湖南按察使。

  二十日(庚申),谕〔内阁〕:『叶世倬奏「筹议承修战船章程」一折,闽省战船驾厂,本应随时修理;近缘木料短少未能克期兴办,以致历年积压,自系实在情形。着照所请,准将福、泉、漳三厂应办战船,自道光二年正月为始,按月修船一只,遇闰多修一只;其「集成」字号大船,以一只抵修两只。至遭风击碎补造之船,即着落奉到行知之员造补,不在额修之内。该督、抚仍督饬各厂道员先尽到厂最久之船,挨次修造;不得越次先修,以杜挑修取巧之弊。该部知道』。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四十九。

  三月二十日(已丑),闽浙总督赵慎畛奏谢陛见回任恩;得旨:『屏除情面,力挽习俗;勤慎之中,加之振作。海疆尤当注意,以副简畀。勉之』。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五十。

  夏四月十一日(庚戌),谕内阁:『赵慎畛奏「查明摊扣廉银各款」一折,闽省剿办台湾逆匪案内军需,节次核减摊扣,尚未捐完银一百七十九万余两;据该督按款确查,此项银两不在藩库递年支销之内,无关帮补。着加恩准予删免。其动拨榖价及军米平粜等银销数内,尚有未补银三十六万二千两,着该督严饬台湾道、府将军需全案覆部准销后,另行解补。该部知道』。

  二十七日(丙寅),修补福建台湾中、左、右三营军装、炮械,并于监商应缴息银内每年拨银一万两,为陆路缉捕经费;从总督赵慎畛请也。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五十一。

  五月十一日(己卯),命保举堪胜水师总兵之福建台湾协副将陈化成送部引见。

  修福建台湾厂遭风击碎战船;从总督赵慎畛请也。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五十二。

  六月初四日(辛丑),修福建漳州、泉州二厂战船;从福建总督赵慎畛请也。

  十一日(戊申),降广东碣石镇总兵官陈元标为都司,以福建台湾协副将陈化成为碣石镇总兵官。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五十三。

  秋七月二十日(丙戌),补造福建泉州厂战船;从总督赵慎畛请也。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五十五。

  八月初五日(辛丑),谕〔内阁〕:『赵慎畛等奏「台湾府属军流等犯请归巡道就近审转」一折,闽省台湾一府离省窵远、兼隔重洋,招解人犯,每因风雨阻滞,辗转稽延,自应量为变通。嗣后台湾府属厅、县审办寻常案内,罪止发遣军流及命案从犯,该府、厅、县于审明后,俱着招解台湾道勘定移司,毋庸将犯解省;并令该道缮具文册二副,于鹿耳门、鹿仔港两处口岸配船分递,不拘何处文书先到,即由臬司覆核详咨。倘有犯供翻异,该道即就近提人质审,庶案件得以迅结。至应拟斩绞并斩绞案内遣军流徒余犯及由斩绞减为遣军流徒者,仍着照向例解司审转,以昭慎重。该部知道』。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五十六。

  十九日(乙卯),予福建出洋淹毙外委蔡修立祭葬、恤荫,兵丁萧长生等五十九名赏恤如例。

  二十四日(庚申),造补福建漳州厂战船;从巡抚赵慎畛请也。

  二十六日(壬戌),予福建出洋淹毙把总陈廷勋祭葬、恤荫,兵丁陈光彩等十七名赏恤如例。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五十七。

  九月初二日(丁卯),谕〔内阁〕:『孙尔准奏「地方情形事宜」一折,闽省滨临大海、幅员辽阔,禁奸清匪,稽查宜周。兼以延津一带盗劫频闻,漳、泉各属风气犷悍,习于械斗;台湾又远隔重洋,土盗尚未能净绝。地方大吏,总当随时整顿,尽心化导,俾得渐收实效。孙尔准于到任后体察该省情形,酌筹办理;所称连甲之法,每村甲首率众轮值守望,一有盗警,附近各村可以同往掩捕,宵小自无从潜匿。至晋江、惠安、同安各县渔船偶因采捕乏食,逢船劫抢;舟师在洋巡缉,莫辨其为渔、为盗,未能实时弋获。嗣后着饬令沿海各县将各澳商渔船只于该船头尾两■〈舟皮〉印烙县分、甲号、渔户姓名并在风篷两面书写大字,以便易于识认;仍严饬汛口员弁确加查验,毋许偷放,庶期洋面肃清。该抚务当认真察办,行之久远;断不可有名无实,空费周章也』。

  初四日(己巳),谕〔内阁〕:『赵慎畛等奏「浙省被水,请招商赴台贩米」一折,本年浙省雨水过多,又猝遇山水,低田被淹,各属米价增长;惟闽省早收丰稔,台湾余米可以出粜。着照所请,准其暂停海禁,并见征税科。该督等即招商给照,令其赴台采购;从海道运至浙省,以济民食。所经各海口验照放行,毋得留阻。俟浙省米价稍平,即行截止;仍遵旧制,饬禁海运,毋许越贩。该部知道』。

  谕〔军机大臣等〕:『据赵慎畛覆奏:「此次护送朝鲜国难夷金光宝等九名进京,系照越南、日本等国难夷回国成案分咨各省护送,并未委员伴送至京,实属错误」等语。嗣后如遇难回国,着仍照向例,分咨经由等省逐程委员护送;倘系由台湾内渡难夷进京,着闽省派委员弁护送,不得按照回国之例办理,以昭慎重。将此谕令知之』。

  初六日(辛未),命福州副都统瑚松额回京,以荆州协领富亮为福州副都统。

  初九日(甲戌),修福建福州、泉州、台湾三厂战船;从巡抚孙尔准请也。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五十八。

  二十八日(癸巳),改造福建海坛左营战船;从巡抚孙尔准请也。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五十九。

  冬十月十八日(癸丑),福建福宁镇总兵官刘成魁因病解任,以澎湖协副将常遇恩为福宁镇总兵官。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六十。

  十一月乙丑朔,以安徽按察使惠显为福建布政使。

  十五日(己卯),谕内阁:『赵慎畛等奏「噶玛兰新辟田亩科则,请再确勘覆定,分别酌办」一折,台湾噶玛兰自嘉庆十六年奏准开辟后,委员勘丈,共田园七千五十甲零;原议每田一甲征租六石、每园一甲征租四石,经户部议驳,行令查照叛产成案分别征收。迄今额征科则,尚未议定。十七年后,陆续启征之租,俱未入册报销。兹据该督等查明,前次委员系用绳牵丈核算弓口,约计实在开垦止五千七百余甲。内原垦田地尚属有收,续垦田园率皆硗薄;且甫经开垦,尚须农民自费工本。兼之沙士浮松、溪水泛溢,实系限于地势,不能分则定赋。至官荒由民升垦,亦与叛产不同。此时不特租额不能议加,即亩分尚有短缺;如照部议增租,民力实有难支。着照所请,噶玛兰田园,截至本年为止,除水冲沙压不计外,再行确切覆勘,垦熟田园实有若干?按地土之肥瘠,定租额之多寡。该督等即饬该道、府督同委员会该厅履亩勘丈,取造册结报升。其历年租榖即造册报部核销,毋许丝毫隐匿。如所垦田地将来渐就丰腴,即随时议加租额,以昭核实』。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六十一。

  十二月初八日(壬寅),谕内阁:『赵慎畛等奏「水师兵船应制备巾顶插花,恳准报销」一折,闽省缉捕兵船,前因经费无出,奏准于关税项下动支银十万两发商生息,岁得息银一万二千两,以备支用。兹据该督等奏称:兵船巾顶插花,出洋驾驶,追蹑盗踪,较为利便;如遇届期修造,驾厂必须制办。按照船只大小均匀牵算,每船需银四十余两;每年四厂,约需银二千两零。着照所请,准将战船制备巾顶插花工价,归于筹备缉匪经费之关税生息项下一体动支制办,按年造册报销,以归核实。此项工价银两既经准予报销,着严饬各营务须认真缉捕,不可日久懈弛,转致有名无实也』。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六十二。

  道光四年(一八二四、甲申)春正月二十二日(丙戌),调福建陆路提督许文谟为浙江提督、浙江提督马胜为福建陆路提督。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六十四。

  二月初十日(甲辰),改福建艋舺营游击为水师参将,驻噶玛兰;添设噶玛兰营都司一员、千总一员、外委二员,都司驻伍围,移伍围守备驻头围、头围千总驻三貂。拨台湾陆路左营及城守营兵二百名、艋舺营兵一百名隶噶玛兰、换防台湾北路及城守营兵四百四十名隶艋舺营,均归参将管辖:从总督赵慎畛请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