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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对外关系史料
本大臣查此案该船主既愿出结、立下罚单,必无要违条约之意。据详台湾地方官未请命上宪,两年私行立禁,惟华船可以运米,洋船不许;查此原是背约。该「颠理」船运米到厦门后,犹有华人以洋船运米至厦门者,该厦门海关则准将船开舱。此办法两歧不合,是以照知贵亲王行饬厦门海关查明妥办,并饬台湾道无违约阻禁洋船运米可也。须至照会者。
右照会大清钦命总理各国事务和硕恭亲王。
丙寅年九月初三日。
(见美使馆来去底稿)
●总署照覆美副使卫廉士「颠理」船运米已饬行查(同治五年九月初十日)
——录自「中美关系史料」「同治朝」页三八○~三八一。
大清钦命总理各国事务和硕恭亲王,为照覆事。
本月初三日,准贵大〔臣〕照会内称:美国「颠理」船在台湾运米,海关不愿给发执照,请饬厦门关道查明妥办等因前来。本爵查此案前准上海通商大臣咨报,因台地收成歉薄,禁米出口;并据总税务司申呈,转据台湾打狗口税务司文称:亦有台湾地方因本年早稻收成不旺,禁止中外洋船运米出口等语:当经本衙门咨行上海通商大臣暨福州将军并札知署总税务司查明声复。兹接阅贵大臣来文,本衙门现又行查该省;俟查覆到日,再行照会贵大臣核办可也。
为此照会,须至照会者。
右照会大亚美理驾合众国钦命参赞统理全权事务大臣卫。
同治五年九月初十日。
(见美使馆来去底稿)
●美使蒲安臣照会总署美驻厦领事派李真得接任(同治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录自「中美关系史料」「同治朝」页四一八~四一九。
同治五年十二月十九日,美国蒲安臣照会称:
照得本国前任厦门港口署领事官陈回国,兹遵国政特派本国人姓李真得、名查厘实授厦门领事官,办理通商事务;业经接任。为此照会贵亲王,转为行知厦门地方官,以便文书往来办事。
(见美国领事档)
●总署咨行上海通商大臣等饬查李真得接任美驻厦领事事(同治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录自「中美关系史料」「同治朝」页四一九。
同治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行上海通商大臣文称:
同治五年十二月十九日,据美国公使蒲安臣照会称:『本国前任厦门港口署领事陈回国,特派本国人李真得、名查厘实授厦门领事官,业经接任;请转为行知厦门地方官,以便往来办事』等因前来。相应咨行贵大臣转饬查明该李真得查厘如系真正领事官,即饬地方官与之往来办事可也。
同日,行福州将军文称,同上。
同日,行福建巡抚文称,同上。
(见美国领事档)
●闽浙总督吴棠咨呈总署美驻厦领事李真得查即李让礼(同治六年六月初五日)
——录自「中美关系史料」「同治朝」页四四九~四五○。
同治六年六月初五日,闽浙总督吴棠文称:
案照同治六年正月二十三日准兵部火票递到贵衙门咨:『同治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据美国公使照会称:「本国前任厦门港口署领事陈回国,特派本国姓李真得、名查厘实授厦门领事官,业经接任;请转为行知厦门地方官,以便文书往来办事」等因前来。相应咨行转饬查明该李真得查厘如系真正领事官,即饬该地方官与之往来办事可也』等因。即经饬行福建通商总局司道立即转行查照,并移行台、内通商各口文武知照在案。
兹据该局司道具详:『准署兴泉永丁道移覆:「案奉福州将军照会,饬查美国所派驻厦门领事官李真得查厘如系真正领事,地方官即与之往来办理,具报转咨」等因。当即照会厦门克税务司确查去后。兹据覆称:「查该合众国李真得查厘领事——即李让礼,系真正领事,并非商人代理等由。除照例与之文书往来办理外,咨覆查照转详察核转咨」等由到局,准此。详覆察核,俯赐会咨』等情到本部堂(院),据此。除详批示外,相应咨呈。为此咨呈贵衙门,谨请察照施行。
(见美国领事档)
●美副使卫廉士照会总署派德约翰充任台湾府淡水领事(同治七年闰四月初四日)
——录自「中美关系史料」「同治朝」页五二四。
同治七年闰四月初四日,美国照会称:
照得本大臣查台湾府淡水港口并无领事官,兹拣派美国人姓德、名约翰前往淡水厅充当本国领事官,业已到任。为此照知贵亲王转行知该省地方官,以便文书往来、和衷办事。
(见美国领事档)
●美副使卫廉士照会总署请饬派兵防守因「罗妹」号案所筑台湾南部炮台(同治七年闰四月初八日)
——录自「中美关系史料」「同治朝」页五二五。
大美国钦使参赞统理全权事务大臣卫,为照会事。
照得去年三月十九日前任蒲大臣照会内开:『三月间,有本国商船一——名「罗妹」在台湾南边遇飓风触礁,水手人上岸被生番杀害』;请饬查办。嗣于三月间,准照覆称「赶紧饬地方官前往查明办理」在案。后据厦门李领事与闽督所派刘、曾二位镇台带兵一队同往琅■〈王乔〉村,李领事同通事北麒麟深入十八社内地面见生番头目,早知龟仔甪生番杀洋人,实因从前洋人杀过生番,故世世挟仇。又查知「罗妹」船洋人多被生番杀死,尸身抛入于海,祇遗女洋人尸骸一个、照影镜一面。在刘、曾二位镇台带同熟番兵勇,本欲压制生番;经十八社生番头目啅杞■〈口笃〉与李领事会晤讲和,愿出保结「以后保护难商,不敢戕害」。立有和约各条,此事生番与中国未伤一人。查约内载:「台湾南边筑一炮台,派兵勇百余名防守该处」。生番与李领事及镇台议定「洋人上岸,执素红旗为记号,以示好友无相害之意」等因均各在案。现据李领事称:『海边炮台在生番之境,系防御边疆、保护内地至紧之事;必须有兵看守,不可撤去。已申陈本处各大宪,而回音总以「从缓斟酌」为词云云』。本大臣因思去年我国之官偕往琅■〈王乔〉等地各生番处立约和好,建此炮台镇守,原为不虑生事宜,十分谨慎;何可视为具文!兹将李领事所绘台湾南边地图及素红旗款式,送上贵亲王备览;并请饬该督保守炮台、安定番地,则洋船往来之多,遇难亦可无虞,实保全中外两国之良法。为此照会,须至照会者。
右照会大清钦命总理各国事务和硕恭亲王。
戊辰年闰四月八日。
(见美使馆来去底稿)
●总署咨行福州将军等美国已派德约翰为淡水领事(同治七年闰四月初十日)
——录自「中美关系史料」「同治朝」页五二八~五二九。
同治七年闰四月初十日,行福州将军文称:
同治七年闰四月初四日,准美国公使卫廉士照会称:『查台湾府淡水港口并无领事官,兹拣派美国人姓德、名约翰前往淡水厅充当本国领事官,业已到任;请转行知该省地方官,以便文书往来』等因前来。相应咨行贵将军查照,转饬该地方官知照可也。
同日,行福建巡抚文同上。
同日,行上海通商大臣文同上。
(见美国领事档)
●总署照覆美副使派德约翰充驻淡水领事已转行知照(同治七年闰四月初十日)
——录自「中美关系史料」「同治朝」页五二九。
同治七年闰四月初十日,给美国照会称:
现接贵大臣照会称:『查台湾府淡水港口并无领事官,兹拣派美国人姓德、名约翰前往淡水厅充当本国领事官,业已到任;请转行知该省地方官,以便文书往来、和衷办事』等因前来。除由本衙门咨行闽省转饬地方官知照外,相应照覆贵大臣查照可也。
(见美国领事档)
●总署照覆美副使派兵防守台湾南部炮台已转行确查筹议(同治七年闰四月十六日)
——录自「中美关系史料」「同治朝」页五三○。
大清钦命总理各国事务和硕恭亲王,为照覆事。
同治七年闰四月初八日贵大臣照会称:『前因蒲大臣照会开:「本国商船——一名「罗妹」在台湾南边被生番杀害,请饬查办」在查。后据厦门领事官李与刘、曾二位镇台带兵同往琅■〈王乔〉村,本欲压制生番;经十八社生番头目啅杞■〈口笃〉与李领事官会晤讲和,愿出保结:以后保护难商,不敢戕害。立有和约各条,内载「台湾南边筑一炮台,派兵勇百余名防守。该处生番与李领事及镇台议定,洋人上岸,执素红旗为记,以示「友好无相害」之意等因:均各在案。现据李领事称:「海边炮台在生番之境,防御边疆、保护内地,必须有兵看守,不可撤去」。兹将李领事所绘台湾南边地图及素红旗款式送上备览,请饬该督保守炮台、安定番地』等因前来。
查琅■〈王乔〉议设官兵一节,前准闽省督、抚将筹办各缘由报明本衙门,业经本爵函致该省督、抚转饬台湾镇、道等详细确查,筹议章程声覆核办;现尚未据咨覆。除俟覆到后再将如何查理之处照会贵大臣查照外,相应先行照覆贵大臣查照可也。须至照会者。
右照会大美国钦命参赞统理全权事务大臣卫。
同治七年闰四月十六日。
(见美使馆来去底稿)
●福州将军英桂函总署美驻厦领事李让礼请准洋商自赴台湾内山采买樟脑已予理拒(同治七年九月初三日)
——录自「中美关系史料」「同治朝」页五五七。
同治七年九月初三日,福州将军英桂函称:
台湾樟脑一案,上年十二月间曾奉函示:今将脑价出入公平、华洋一律并严禁脑户私煎私售,惩劝兼施。当将飞致台湾道务照指饬一一遵行,同洋人请在台地添设子口窒碍情形,由英桂会同李前巡抚缕晰肃复;知邀垂鉴。意谓台湾道遵示办理,可期相安。无如洋人惟利是图,屡欲自入内山采办;并偶遇地方官拏办私贩奸民,即为出头包庇,以致仍费周章。
本年二月间,先有英国怡记洋商与英人北麒麟勾串私贩,在内山购买樟脑,由鹿港装运出口。鹿港并非议准通商口岸,按照条约:「洋商私往买卖,应将货物入官」;因美国驻厦领事李让礼适赴台湾,与驻台英国领事面请台湾道放行,并殷殷以和好为词,未便操之过急。该道权事通融,即饬鹿港同知查明验放;并与该领事等约定:不得再任洋商前赴鹿港,致违条约。李让礼等照会称谢。比李让礼到省谒见,请饬地方官给予执照,准令洋商自赴内山买脑。经英桂以内山系生番所居,厥性嗜杀;设或洋商深入致有意外之虞,地方官何从保护!台湾现未准设子口,且给照为体面之洋人游历而设;未便饬给。面与辩驳,该领事尚无异词。旋又强行条约申陈,复经按约札复,亦未续有申请。是英、美二国洋商虽有违约之举,而领事官犹知条约应行遵守,一经按约向论,不致固执要求。偻计各国换约,此时当可定局。樟脑一事如何定议,可否先赐行知,以便按约筹办?并祈酌夺!
专肃密达,敬请勋安!
(见布国领事档)
●闽浙总督英桂咨呈总署美驻淡水副领事德约翰系洋商兼充请照会另派真正领事(同治七年十月初九日)
——录自「中美关系史料」「同治朝」页五六六。
同治七年十月初九日,闽浙总督英桂文称:
据福建通商总局司道详称:『案查先据办理台湾沪尾口通商税务委员候补知府冯庆良详:「准合众国驻厦兼办台湾南、北两口领事官李让礼照会:已委力绒士为台湾淡水副领事官,奉到驻京大臣卫准委在案;以便与贵道商办通商事务。同日,并准驻札淡水二口管理通商事务委员突照会:现蒙合众国钦差大臣准委本口管理通商事务」各等因。
当经由局详奉批示。查美国驻札淡水口领事,既经美国大臣派令德约翰充当,奉有总理衙门来咨;何以德约翰迄未到台,李领事自派力绒士为副领事?而该副领事照会冯守文内又自称「委员突」,并经冯守查明:即系沪尾口宝顺行商人突德来兼充。其中是何缘故?批局「照会李领事查覆后,再行酌办」等因,复经遵批照查去后。兹准李领事照覆:「敝领事所委力绒士,经将英字姓名咨请敝国钦差大臣核准,未经将汉字翻译名姓咨呈;是以敝领事翻译与台北二处所翻译均各不同,其它别无错误。兹既贵兼署督接总理衙门咨文内称:所委德约翰即系敝领事所委力绒士,亦即系突;因三处翻译不同,实无别故。现既奉有京宪明文指名德约翰,嗣后以此为名,其余不用可也」等因照覆前来。本司道伏查前经奉准总理衙门咨行:「嗣后各国领事,必须真正领事官,方准与其照会办事。其商人兼充领事,遇有紧要公事,祇准与其面商,不准与其文移往来」等因,遵奉在案。今台湾淡水口领事德约翰即力绒士,又即委员突,一人而三易其名;既据冯守庆良查系宝顺行洋商突得来兼充,并非真正领事官,自应勿与照会往来。第通商事关紧要,若遇事与面商办理,未免诸多不便;自应详请咨明总理衙门,照会美国公使另派真正领事官驻台接办,以重公事而符体制。并请兼咨钦差大臣咨照。合就具文详请察核,会同分咨办理』等情到本兼署将军(部堂、部院),据此。除详批示外,相应咨呈。
为此咨呈贵衙门,谨请察照;可否照会美国公使另派真正领事官驻台接办,酌核赐复施行。
(见美国领事档)
●总署咨覆福州将军美驻淡水副领事德约翰既系洋商兼充勿以真正领事看待(同治七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