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灸问对

  病气有余。此阴阳俱有余也。急写其邪。调其虚实。故曰。有余者写之。不足者补之。此之谓也。(夫形气者。气谓口鼻中喘息也。形谓皮肉筋骨血脉也。形胜者。为有余。消瘦者。为不足。其气者。审口鼻中气。劳役如故。为气有余也。若喘息气促气短。或不足以息者。为不足。故曰。形气也。乃人之身形中气血也。当补当写。不在于此。只在病来潮作之时。病气精神增添者。是病气有余。乃邪气胜也。急当写之。病来潮作之时。精神困穷。语言无力及懒语者。为病气不足。乃真气不足也。急当补之。若病患形气不足。病来潮作之时。病气亦不足。此阴阳俱不足也。禁用针。宜补之以甘药。不已。脐下气海穴取之。)

  或曰。病有脏腑阴阳内外高下。何别何治。愿详言焉。

  经曰。内有阴阳。外亦有阴阳。在内者。以五脏为阴。六腑为阳。在外者。筋骨为阴。

  皮肤为阳。故曰。病在阴之阴者。刺阴之荥 。病在阳之阳者。刺阳之合。病在阳之阴者。刺阴之经。病在阴之阳者。刺脉络。

  又曰。病有形而不痛者。阳之类也。无形而痛者。阴之类也。无形而痛者。其阳完而阴伤之也。急治其阴。无攻其阳。有形而不痛者。其阴完而阳伤之也。急治其阳。无攻其阴。阴阳俱动。乍有形乍无形。加以烦心。命曰阴胜其阳。此谓不表不里。其形不久。

  经曰。风寒伤形。忧恐忿怒伤气。气伤脏乃病。脏伤形乃应。风伤筋脉。筋脉乃应。此形气外内之相应也。治此者。病九日。三刺而已。病一月。十刺而已。多少远近。以此衰之。久痹不去身者。视其血络。尽出其血。帝曰。内外之病。难易之治何如。伯高曰。形先病而未入脏者。刺之半其日。脏先病而形乃应者。刺之倍其日。

  经曰。刺诸热者。如以手探汤。刺寒清者。如人不欲行。阴有阳疾者。取之下陵、三里。正往无殆。气下乃止。不下复始也。疾高而内者。取之阴之陵泉。疾高而外者。取之阳之陵泉。经曰。病在上者。阳也。病在下者。阴也。痛者。阴也。以手按之不得者。阴也。深刺之。痒者。阳也。浅刺之。病先起阴者。先治其阴。后治其阳。病先起阳者。先治其阳。后治其阴。(病在上者。下取之。在下者。上取之。病在头者。取之足。在腰者。取之 。病生于头者。头重。生于手者。臂重。生于足者。足重。治病者。先刺其病所从生者也。)

  经曰。病始手臂者。先取手阳明、太阴而汗出。病始头首者。先取项太阳而汗出。病始足胫者。先取足阳明而汗出。足太阴可汗出。足阳明可汗出。故取阴而汗出甚者。止之于阳。取阳而汗出甚者。止之于阴。

  或曰。经言病有虚邪。有实邪。有贼邪。有微邪。有正邪。何谓也。

  经曰。从后来者。为虚邪。从前来者。为实邪。从所不胜来者。为贼邪。从所胜来者。

  为微邪。自病者。为正邪。假令心病由中风得之。为虚邪。木在火后。生火为母也。饮食劳倦得之。为实邪。土在火前。为子也。中湿得之。为贼邪。水克火也。伤寒得之。为微邪。火胜金也。伤暑得之。为正邪。火自病也。

  或曰。有正经自病。有五邪所伤。针治亦当别乎。

  经曰。忧愁思虑。则伤心。形寒饮冷。则伤肺。恚怒气逆。上而不下。则伤肝。饮食劳倦。则伤脾。久坐湿地。强力入水。则伤肾。此正经自病也。盖忧思喜怒。饮食动作之过。而致然也。风喜伤肝。暑喜伤心。饮食劳倦喜伤脾。(劳倦亦自外至)寒喜伤肺。湿喜伤肾。此五邪所伤也。盖邪由外至。所谓外伤也。凡阴阳脏腑。经络之气。虚实相等。正也。偏实偏虚。失其正。则为邪矣。由偏实也。故内邪得而生。由偏虚也。故外邪得而入。机按。经言凡病皆当辨别邪正内外虚实。然后施针补写。庶不致误。

  或曰。经言虚者补之。实者写之。不虚不实。以经取之。何谓也。

  经曰。虚者补其母。母能令子实也。实者写其子。子能令母虚也。假令肝病虚。则补厥阴之合。曲泉。实则写厥阴之荥。行间。不虚不实。以经取之者。是正经自病。不中他邪。当自取其经。如井主心下满之类。正经自病。所谓忧愁思虑则伤心。强力入水则伤肾之类是也。不虚不实。是诸脏不相乘。故云自取其经(重解卷末)

  或曰。经言无实实。无虚虚。损不足。益有余。何谓也。

  经曰。此谓病有虚实也。假令肝木实。肺金虚。金木当更相平。当知金平木。假令肺实而肝虚。微少气。用针不补其肝。而反重实其肺。所谓实其实。虚其虚。损不足。益有余也。

  或曰。七情所伤之病。何以察识。亦可以刺否。

  经曰。智者之养生也。必顺四时而适寒暑。和喜怒而安居处。节阴阳而调刚柔。如是则邪僻不生。长生久视。故心怵惕思虑。则伤神。伤神则恐惧自失。脾忧愁而不解。则伤意。意伤则乱。肝悲哀动中。则伤魂。魂伤则狂忘不精。肺喜乐无极。则伤魄。魄伤则狂。肾盛怒而不止。则伤志。志伤则喜忘。恐惧而不解。则伤精。精伤则骨酸痿厥。是故五脏主藏精者也。不可伤。伤则失守而阴虚。阴虚则无气。无气则死矣。故用针者。察观病患之态。以知精神魂魄之存亡得失之意。五者以伤。针不可以治之也。

  又曰。肝藏血。血舍魂。肝气虚则恐。实则怒。脾藏营。营舍意。脾气虚则四肢不用。

  五脏不安。实则腹胀。泾溲不利。心藏脉。脉舍神。心气虚则悲。实则笑不休。肺藏气。气舍魄。肺气虚则鼻塞不利。少气。实则喘喝。胸盈仰息。肾藏精。精舍志。肾气虚则厥。实则胀。五脏不安。

  必审五脏之病形。以知其气之虚实而谨调之也。

  又曰。肺心有邪。其气留于两肘。肝有邪。其气留于两腋。脾有邪。其气留于两髀。肾有邪。其气留于两 。凡此八虚者。皆机关之宝。真气之所过。血络之所游。邪气恶血固不得住留。住留则伤筋络骨节。机关不得屈伸。

  故病挛也。

  或曰。八正之候何如。

  经曰。候此者。常以冬至之日。立于叶蛰之宫。其至也。天必应之以风雨者矣。风雨从南方为虚风。主伤人杀害。故圣人谨候虚风而避之。邪弗能害。)其以夜半至也。民皆卧而弗犯。故其岁民少病。以昼至也。民皆懈惰而中之。故民多病。虚邪入客于骨而不发于外。至其立春。阳气大发。腠理开。因立春之日。风从西方来者。民皆又中于虚风。此两邪相搏。经气结代者矣。故诸逢其风而遇其雨者。命曰遇岁露焉。而岁之和而少贼风。则民少病而少死。贼风邪气寒温不和。则民多病而死矣。

  或曰。诸病逆顺。可得闻乎。

  经曰。腹胀身热脉大。一逆也。腹鸣而满。四肢清泄脉大。二逆也。衄而不止脉大。三逆也日而死矣。腹大胀。四末清。脱形泄甚。一逆也。腹胀便血。脉大时绝。二逆也。咳溲血脱形。脉时而死矣。工不察此而刺之。是谓逆治。五夺者。形肉已夺。一也。大夺血之后。二也。大汗出之后。三也。大泄之后。四也。新产及大血之后。五也。此皆不可写。热病脉静。汗已出。脉盛躁。一逆也。病泄。脉洪大。二逆也。着痹不移。 肉破。身热。脉偏绝。三逆也。淫而夺形。身热。色夭然白。及后下血 笃重。四逆也。寒热夺形。脉坚搏。五逆也。小儿病。头毛皆逆上者。必死。

  或曰。经言痹病有众痹。有周痹。何分别耶。

  经曰。众痹者。此各在其处。更发更止。更居更起。以右应左。以左应右。非能周也。

  刺此左右。各当其所。痛从上下者。先刺其下以遏之。后刺其上以脱之。痛从下上者。先刺其上以遏之。后刺其下以脱之。此内不在脏。而外未发于皮。独居分肉之间。真气不能周。故曰周痹。

  问曰。经言凡痹往来。行无常处者。在分肉间痛。刺之以月。死生为数。何也。

  经曰。用针者。随气盛衰以为 数。针过其数。则曰脱气。不及日数。则气不写。左刺右。

  。二日二 。渐多之。十五日十五 。十六日十四 。渐少之。(如是刺之则无过数。无不及矣。)

  或曰。经言热病有五十九刺。可得闻欤。

  经曰。热病三日。气口静。人迎躁者。取之诸阳。五十九刺。以写其热。而出其汗。实其阴是。头入发一寸旁三分各三。凡六 。更入发三寸。边五。凡十 。耳前后口下者各一。项中一。凡六 。巅上一。囟会一。发际一。廉泉一。风池二。天柱二也。热病七日八日。脉口动。喘而短(一作弦)者。急刺之。汗且自出。浅刺手大指间。热病汗且出。及脉顺可汗者。取之鱼际、太渊、大都、太白。写之则热去。补之则汗出。汗出太甚。取之内踝上横脉以止之。热病七八日。脉微小。病溲血。口中干。日半死。脉代者。一日死。热病已得汗。脉尚躁。喘且复热者死。热病七八日。脉不躁。躁不散数。后三日中有汗。三日不汗。四日死。

  热病脉尚盛颇有寒者。热在髓。死不可治。又热病不可刺者有九。一曰。汗不出。大颧发赤。哕者死。

  二曰。泄而腹满甚者死。三曰。目不明。热不已者死。四曰。老人婴儿。热而腹满者死。五曰。汗不出。呕下血者死。六曰。舌本烂。热不已者死。七曰。咳而衄。汗不出。出不至足者或曰。刺热病亦有异乎。

  或曰。寒热瘰 在颈腋者。何气使然。

  经曰。此皆鼠 寒热之毒瓦斯。留于脉而不去也。鼠 之本。皆在于藏。其末上出于颈腋之间。

  其寒热。审按其道以予之。徐往徐来以去之。其小如麦者。一刺知。三刺已。若反其目视之。其中有赤脉。上下贯瞳子。见一脉。一岁死。见一脉半。一岁半死。见二脉。二岁死。见二脉半。二岁半死。见三脉。三岁死。见赤脉不下贯瞳子。可治也。

  或曰。痈疽何以治之。

  经曰。痈疽之生。脓血之成。积微之所生也。故圣人自治于未有形也。愚者遭其已成者。脓已成脓血者。其惟砭石铍锋之所取也。所谓多害者。观逆顺也。其白眼青。黑眼小。一逆。

  内药而呕。二逆。腹痛渴甚。三逆。肩项不便。四逆。音嘶色脱。五逆。除此五者。顺矣。

  或曰。水肿之病。宜刺乎。

  经曰。经脉满则络脉溢。络脉溢则缪刺之。以调其络脉。使复其形而不肿。缪刺者。不分隧。脉微弱者。今亦往往而缪刺之。祸不旋踵。盖不审经言。脉络满溢。宜缪刺之理也。

  或曰。人有肥瘦白黑小长。刺法同乎否乎。

  经曰。年质壮大者。血气充盈。肤革坚固。因加以邪。刺此者。深而留之。婴儿者。其肉脆色少。肉廉廉然。薄唇轻言。血清气滑。易脱于气。易损于血。刺此者。浅而疾之。壮士真骨者。坚肉缓节。监监然。此人重则气涩血浊。刺此者。深而留之。多益其数。劲则气滑血清。刺此者。浅而疾之。常人者。视其黑白。各为调之。其端正敦浓者。血气调和。刺此者。

  无失常数也。

  或曰。匹夫大人。刺法同乎。

  经曰。气滑则出疾。气涩则出迟。气悍则针小而入浅。气浊则针大而入深。深则欲留。

  浅则。春气在毛。夏气在皮肤。秋气在分肉。冬气在筋骨。凡刺病者。各以其时为齐。故刺肥人以秋冬之齐。刺瘦人以春夏之齐。

  经曰。营之生病也。寒热少气。血上下行。卫之生病也。气痛时来时去。怫气贲响。风寒客者内热。刺布衣者以火淬之。刺大人以药熨之。以熨寒痹所刺之处。令热入至于病所。起步内无见风。每刺必熨。如此病已。所谓内热也。

  或曰。三虚三实者。何谓也。

  经曰。三虚者。乘年之衰。逢月之虚。失时之和。因为贼风所伤。是谓三虚。故论不知三或曰。人身有四海。何也。

  经曰。胃者水谷之海。其输上在气街。下至三里。冲脉者。为十二经之海。其输上在于大杼海。其输上在于其盖。下在风府。气海有余者。气满胸中。 息面赤。不足。则气少不足以言。血海有余。则常想其身大。怫然不知其所病。不足。常想其身小。狭然不知其所病。水谷之海有余。则腹满。不足。则饥不受谷食。髓海有余。则轻劲多力。自过其度。不足。则脑转耳鸣。胫酸眩冒。目无所见。懈怠安卧。治此者。审守其输。而调其虚实。无犯其害。顺者得复。逆者必败。

  或曰。诸家言某穴主某病。其说亦可从乎。

  曰。治病无定穴也。邪客于人。与正周流上下。或在气分。或在血分。无有定止。故喻用针守某穴主某病之说。执中无权。按谱施治。譬之狂潦泛溢。欲塞下流而获安者。亦偶然耳。

  夫病变无穷。灸刺之法亦无穷。或在上。下取之。或在下。上取之。或正取之。或直取之。

  审经与络。分血与气。病随经所在。穴随经而取。庶得随机应变之理。岂可执以某穴主某病哉。或曰。此固然矣。但学人望洋无下手处。曰。譬犹匠者。教人以规矩。取方圆也。规矩之法在师。方圆之法则在子弟。夫圣人之于针。非经络孔穴。无以教后学。后学非经络孔穴守神。粗守关。上守机。机之动。不离其空中。此之谓也。

  或曰。八穴治病。多有效者。何如。

  曰。人身正经十二。奇经有八。大络十五。小络三百余。皆所以行气血也。圣人取穴。

  三百不知。孔穴不可不认。不知经络。无以知血气往来。不知孔穴。无以知邪气所在。知而用。用而的。病乃可安。今之用八穴者。络穴六。经穴二。余络余经。置而不用。速求巧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