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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灸资生经
针灸资生经 南宋 王执中
序
铜人明堂。黄帝岐伯鬼臾区留以活天下后世。自隔垣透肤之妙无传。乃谓是能绝筋脉伤。至望而畏之。有疾则甘心于庸医。百药之俱试。不知病在巅者。必灸风池风府。非桂枝辈所能攻。病在膺者。必灸刺魂门。虽枳实辈不能下。遂至于束手无策。岂不哀哉。近世朱肱庞安常俱为针法。许知可亦谓病当以刺愈。三衢邹握虎以治法为歌诗该括行。古圣贤活人之意。赖以复传。今东嘉王叔权又取三百六十穴。背面巅末。行分类别。以穴对病。凡百氏之说切于理。自己之见得于心者。悉疏于下。针灸之书。至是始略备。古圣贤活人之意。至是始无遗憾。传谓为人子者。不可不学医。予亲年八十。精力强健。非赖此书耶。因俾医卫世杰订证不传见者十有八条。锓木庾司。以补惠民之阙。时嘉定庚辰孟夏朔承议郎提举淮南东路常平茶盐公事徐正卿序
针灸资生经第一
偃伏头部中行十穴
偃伏头部中行十穴 神庭一穴。在鼻直入发际五分。灸二七壮。止七七壮。岐伯曰:凡欲疗风。勿令灸多。
性轻。多即伤。惟宜灸七壮。止三七壮。禁针。针即发狂。忌生冷鸡猪羊酒面动风等物。
明堂云:举火之时。忌热食。不宜热衣。
上星(自此以下。不言一穴。)在鼻直上入发际一寸陷中。(明堂云。容豆是。)以细三棱针之同。甲乙经、热穴论注、并刺三分。囟会在上星后(明堂云。上星上。)一寸陷中。可灸二七壮至七七壮。初灸即不痛。病去即痛。痛即罢灸。针入二分。(此后去入字。)留三呼。得气即泻。若八岁以下。不得针。缘囟门未合。刺之、不幸令人夭。忌同。素问注云:刺四予少刻苦。年逾壮则脑冷。或饮酒过多。则脑疼如破。后因灸此穴。非特脑不复冷。他日酒醉。脑亦不疼矣。凡脑冷者宜灸之。
前顶在囟会后寸半骨陷中。甄权云是一寸。今根据素问寸半为定。针一分。灸三壮。止七七。忌同。素注云、(此后去问字。)刺四分。
百会一名三阳五会。在前顶后寸半。顶中央旋毛中。可容豆。灸七壮。止七七。凡灸头顶不得过七壮。缘头顶皮薄。灸不宜多。针二分。得气即泻。唐秦鸣鹤刺微出血。头痛立愈。素旧传秦鸣鹤针高宗头风。武后曰:岂有至尊头上出血之理。已而刺之。微出血。头疼立后亟取金帛赐之。是知此穴能治头风矣。明堂经治中风言语謇涩。半身不遂。凡灸七处。亦先于百会。北人始生子则灸此穴。盖防他日惊风也。予旧患心气。偶睹阴阳书。有云:人身有四穴最急应。四百四病皆能治之。百会盖其一也。因灸此穴而心气愈。后阅灸经。此穴果主心烦惊悸。健忘无心力。自是间或灸之。百病皆主。不特治此数疾而已也。(一名天满神聪四穴。在百会四面各相去一寸。理头风目眩狂乱风痫。左主如花。右主如果。针三分。
明堂有此四穴。而铜人无之。其穴治头风目眩狂乱风痫。亦所不可废者。故附入于此。明堂一穴。在鼻直上入发际一寸。理头风多鼻涕鼻塞。三日一报。针二分。
按铜人明堂及诸家针灸经。鼻直上入发际一寸。皆云上星穴。明堂经于此复云明堂穴。
不知何所据。且附入于此。所谓疑以传疑也。(今以诸经校勘。上星穴者是。)
后顶一名交冲。在百会后寸半枕骨上。灸五壮。针二分。明云四分。(后凡云明云者。明堂经云也。)
强间一名大羽。在后顶后寸半。针二分。灸七壮。明云五壮。
脑户一名合颅。在枕骨上强间后寸半。禁针。针令人哑。可灸七壮。亦不可妄灸。令人夭。明云、灸令人失音。针三分。素注云四分。甲乙云不可灸。
铜人云禁针。素问明堂乃云针入三分四分。亦可疑矣。不如不针为稳。素问盖云刺脑户风府一名舌本。在顶后发际上一寸。大筋内宛宛中。疾言其肉立起。言休立下。禁灸。使人失音。针三分。明云四分。留三呼。又云舌缓、针风府。(见下)
岐伯对黄帝伤寒之问曰:巨阳者、诸阳之属也。其脉连于风府。故为诸阳主气也。然则者、固伤寒所自起也。北人皆以毛裹之。南人怯弱者、亦以帛护其项。俗谓三角是也。予少怯弱。春冬须数欠感风。自用物护,后无此患矣。凡怯弱者、须护项后可也。(今妇人用帛蔽项。名护项。乃云蔽垢腻。其名虽存。其义亡矣。)
哑门(一作喑)一名舌横。一名舌厌。在项中央。入发际五分宛宛中。督脉、阳维之会。入系舌本。仰头取之。禁灸。令人哑。针三分。素注云:在项后发际宛中。去风府一寸。明云。舌急不言。如何治。答曰:舌急针喑门。舌缓针风府。得气即泻。可小绕针入八分。
留三呼。泻五吸。泻尽更留针取之。得气即泻。
针灸资生经第一
偃伏第二行左右十四穴
偃伏第二行左右十四穴 曲差二穴。在神庭两旁寸半。入发际。针三分。灸三壮。
五处二穴。在上星两旁寸半。针三分。留七呼。灸三壮。明云五壮止。
承光二穴。在五处后寸半。针三分。禁灸。忌同。明云在五处后二寸。素注云一寸通天二穴。在承光后寸半。针三分。留七呼。灸三壮。
络却二穴。一名强阳。又名脑盖。在通天后寸半。灸三壮。素注云、刺三分。留五呼玉枕二穴。在络却后寸半。(明上下云。七分半。)侠脑户(脑户在强间后寸半。)旁寸三分。
起肉枕骨入发际上三寸。灸二壮。明云、针三分。素注云、留三呼。甲乙经云、二分。
铜人云、玉枕在络却后一寸半。明堂上下经皆云七分半。若以铜人为误。则足太阳穴亦同。若以明堂为误。不应上下经皆误也。(小本明堂亦同。)予按素问注云、玉枕在络却后七分。则与明堂之七分半相去不远矣。固当从素问为准。然而玉枕二穴既夹脑户矣。不应止七分则至于天柱二穴。夹项后发际大筋外廉陷中。针五分。得气即泻。明云二分。留三呼。泻五吸。灸不及针。日七壮至百五。忌同。下云三壮。素注云刺二分。
眉冲二穴。一名小竹。当两眉头直上入发际是。疗目五般痫头痛鼻塞。不灸。通针三分明堂上经有眉冲穴。而铜人经无之。理目五般痫头痛鼻塞等疾。所不可废者。其穴与曲差相近。故附于此。
针灸资生经第一
偃伏第三行左右十二穴
偃伏第三行左右十二穴 临泣二穴。在目上直入发际五分陷中。针三分。留七呼。得气即泻。忌同。素注云灸五壮。足少阳有临泣穴矣。此亦有之。盖此乃头临泣穴也。
目窗二穴。在临泣后一寸。针三分。灸五壮。今附。三度刺,目大明。
正营二穴。在目窗后一寸。针三分。灸五壮。
承灵二穴。在正营后寸半。灸三壮。素注云、刺三分。
脑空二穴。一名颞 。在承灵后寸半。夹玉枕骨下陷中。针五分。得气即泻。灸三壮。曹操患头风。发即心乱目眩。华佗针立愈。忌同。素注云:按脑空在完骨后枕骨上。甲乙经作玉枕骨中。风池二穴。在脑空后发际陷中。针七分。留七呼。灸三壮。明云在项后发际陷中。甲乙经云、脑空后发际陷中。针寸二分。大患风者。先补后泻。少可患者。以经取之。留五呼。泻七吸。灸不及针。日七壮至百五。艾炷不用大。忌同。
当阳二穴。当童人直上入发际一寸。疗卒不识人。风眩鼻塞。针三分。(明下)
铜人无当阳穴。而明堂下经有之。理卒不识人。风眩鼻塞等疾。亦不可废者。其穴与临
针灸资生经第一
侧头部左右二十六穴
侧头部左右二十六穴 颔厌二穴。在曲周下(足少阳穴无下字。明堂同。)脑空上廉。灸三壮。针七分。留七呼。忌同。明云、二分。素注云、在曲角下脑空之上、上廉。刺七分。若深、令人耳无所闻。
悬颅二穴。在曲周上(足少阳穴同。明堂无上字。)脑空中。灸三壮。针三分。留三呼。
云、二分。素注云、在曲角上。脑空下廉。新校正云、按后手少阳中云角上。此云角下。必有一误。(悬颅二穴。在曲角上是)
悬厘二穴。在曲周上。(足少阳穴。无上字。)脑空下廉。针三分。灸三壮。
天冲二穴。在耳上。如前三寸。(足少阳穴同。)灸七壮。针三分。
率谷二穴。在耳上。入发际寸半陷者宛宛中。灸三壮。针三分。明下云、嚼而取之。
曲鬓二穴。在耳上发际曲隅陷中。鼓颔有空。(明作穴。)针三分。灸七壮。明下云、曲发灸三壮。(指迷。在耳上。将耳掩前正尖上。)
铜人云、曲鬓足少阳穴同。素问亦同。明堂下经云、曲发。疑发字误也。(曲鬓穴是。曲发字误。)
角孙二穴。在耳郭中间上。开口有空。(明作穴。)治目生肤翳。齿龈肿。灸三壮。明堂别无疗病法。明云、主齿牙不嚼物。龋痛肿。针八分。
按明堂云、角孙主齿牙不嚼物。龋痛肿。则有疗病法矣。铜人乃云、明堂别无疗病法。
岂后人增益之耶。将所治止此。因谓之无疗病法欤。
窍阴二穴。在枕骨下。(足少阳穴云。在完骨上。)摇动有空。针三分。灸七壮。明云、五壮。针四分。在完骨上。枕骨下。(完骨二穴在耳后。入发际四分。)
此有窍阴矣。足少阳胆经亦有此穴。此当为头窍阴也。
浮白二穴。在耳后。入发际一寸。针五分。灸七壮。明云、三壮。针三分。
颅息二穴。在耳后间青络脉。灸七壮。不宜针。明云、颅息在耳后青脉间。灸三壮。
针一分。不得多出血。出血多、杀人。
脉二穴。一名资脉。在耳本后鸡足青络脉。刺出血如豆汁。不宜出血多。灸三壮。针一分。明云、在耳内鸡足青脉。
完骨二穴。在耳后。入发际四分。灸七壮。针三分。明云、二分。灸根据年壮。
翳风二穴。在耳后陷中。按之引耳中。针七分。灸七壮。明下云、三壮。在耳后尖角
针灸资生经第一
正面部中行六穴
正面部中行六穴 素 一名面王。在鼻柱之端。外台云、不宜灸。针一分。
水沟一名人中。在鼻柱下。针四分。留五呼。得气即泻。灸不及针。日三壮。若灸、可如小雀粪。风水面肿。针此一穴。出水尽、顿愈。忌同。明云、日灸三壮。至二百罢。若是水气。唯得针此穴。若针余穴。水尽即死。下云、灸五壮。
兑端在唇上端。针二分。灸三壮。炷如大麦。明下云、在颐前下唇下。开口取之。
龈交在唇内齿上龈缝筋中。针三分。灸三壮。
承浆一名悬浆。在颐前唇下宛宛中。日灸七壮。止七七。灸即血脉通宣。其风立愈。炷箸头作。针三分。得气即泻。忌同。明云、颐前下唇之下。针三分半。得气即泻。泻尽、更留三呼。徐徐引气而出。日灸七壮。过七七、停四五日。后灸七七。若一向灸。恐足阳明脉断。令风不差。停息复灸。令血脉通宣。其风立愈。下云、下唇棱下宛中。
廉泉一名舌本。在颔下结喉上。(明云舌本间。)灸三壮。针三分。得气即泻。明云、二分。(千云。当颐直下骨后陷中。)
针灸资生经第一
面第二行左右十穴
面第二行左右十穴 攒竹二穴。一名始光。一名光明。一名员柱。在两眉头少陷宛宛中。不宜灸。针一分。
呼。泻三吸。徐徐出针。宜以细三棱针刺之。宣泄热气。三受刺、目大明。忌同。明云、宜细三棱针。针三分出血。下云、灸一壮。
睛明二穴。一名泪孔。在目内 。针寸半。留三呼。雀目者、可久留针。然后速出。
禁灸。忌同。明云、目内 头外畔陷宛宛中。针分半。留三呼。补不宜灸。一云、在目内按明堂云、针一分半。铜人乃云入一寸半。二者必有一误。予观面部所针。浅者入一分。深者四分尔。而素问气府注亦云刺入一分。则是铜人误写一分为一寸也。
巨 二穴。夹鼻孔旁八分。直目瞳子。跷脉足阳明之会。针三分。得气即泻。灸七壮。
明云、巨 在鼻孔下。夹水沟旁八分。跷脉足阳明之会。针三分。灸七七壮。
迎香二穴。在禾 上一寸。鼻下孔旁五分。针三分。留三呼。不宜灸。忌同。
禾 二穴。在鼻孔下。夹水沟旁五分。针二分。又手阳明穴云、禾 一名长频。直鼻孔沟旁五分。明云、和 在鼻孔下。夹水沟旁五分。下云、禾 在鼻孔下。夹水沟旁五分。
铜人经禾 二穴。在鼻孔下。夹水沟旁五分。明堂下经作禾 。 即 也。上经乃作和皆云在鼻孔下、夹水沟旁五分。则是一穴也。而铜人手少阳穴复有和 二穴。在耳前兑(素发陷中。其穴相去远矣。恐明堂上经误写禾字作和字也。(今以诸经校勘。禾 穴者是
针灸资生经第一
面第三行左右十穴
面第三行左右十穴 阳白二穴在眉上一寸。直目瞳子。灸三壮。针入二分。
承泣二穴。在目下七分。直目瞳子陷中。禁针。针之令人目乌色。可灸三壮。炷如大麦。忌肉日加长。如桃大。至三十日定。不见物妨。或如五升许大。
铜人云、此穴可灸三壮。禁针。针之令人目乌色。明堂乃云针入四分半。特不宜灸。灸后眼下大如拳。二家必各有所据。未知其孰是。不针不灸可也。
四白二穴。在目下一寸。灸七壮。针三分。凡用针稳审方得。下针深、即令人目乌色。
地仓二穴。夹口吻旁四分外。如近下有脉微微动是也。针三分。(明云。针三分半。)留五呼大迎二穴。在曲颔前寸二分。骨陷中动脉。又以口下当两肩针三分。留七呼。灸三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