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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匮要略心典
亦通。风湿相搏。一身尽疼痛。法当汗出而解。值天阴雨不止。医云。此可发其汗。汗之病不愈者。何也。盖发其汗。汗大出者。但风气去。湿气在。是故不愈也。若治风湿者。但微微似欲汗出者。风湿俱去也。
风湿虽并为六淫之一。然风无形而湿有形。风气迅而湿气滞。值此雨淫湿胜之时。自有风易却而湿难除之势。而又发之速而驱之过。宜其风去而湿不与俱去也。故欲湿之去者。但使阳气内蒸而不骤泄。肌肉关节之间充满流行。而湿邪自无地可容矣。此发其汗。但微微似欲汗出之旨欤。
湿家病。身疼发热。面黄而喘。头痛鼻塞而烦。其脉大。自能饮食。腹中和无病。病在头中寒湿。
故鼻塞。内药鼻中则愈。
寒湿在上。则清阳被郁。身疼头痛。鼻塞者。湿上甚也。发热面黄烦喘者。阳上郁也。而脉大。
则非沉细之比。腹和无病。则非小便不利。大便反快之比。是其病不在腹中而在头。疗之者宜但治其头。而毋犯其腹。内药鼻中。如瓜蒂散之属。使黄水出则寒湿去而愈。不必服药以伤其和也。
湿家身烦疼。可与麻黄加术汤。发其汗为宜。慎不可以火攻之。
身烦疼者。湿兼寒而在表也。用麻黄汤以散寒。用白术以除湿。喻氏曰。麻黄得术。则虽发汗。不至多汗。而术得麻黄。并可以行表里之湿。不可以火攻者。恐湿与热合而反增发热也。
麻黄加术汤方麻黄(三两去节) 桂枝(二两) 甘草(一两炙) 白术(四两) 杏仁(七十个去皮尖)
上五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二升半。去滓。温服八合。覆取微汗。
病者一身尽疼。发热。日晡所剧者。此名风湿。此病伤于汗出当风。或久伤取冷所致也。可与麻黄杏仁薏苡甘草汤。
此亦散寒除湿之法。日晡所剧。不必泥定肺与阳明。但以湿无来去。而风有休作。故曰此名风湿。
然虽言风而寒亦在其中。观下文云。汗出当风。又曰久伤取冷。意可知矣。盖痉病非风不成。湿痹无寒不作。故以麻黄散寒。薏苡除湿。杏仁利气。助通泄之用。甘草补中。予胜湿之权也。
麻黄杏仁薏苡甘草汤方麻黄(半两) 杏仁(十个去皮尖) 薏苡(半两) 甘草(一两炙)
上锉麻豆大。每服四钱匕。水一盏半。煎八分。去滓温服。有微汗。避风。
风湿。脉浮身重。汗出恶风者。防己黄 汤主之。
风湿在表。法当从汗而解。乃汗不待发而自出。表尚未解而已虚。汗解之法。不可守矣。故不用麻黄出之皮毛之表。而用防己驱之肌肤之里。服后如虫行皮中。及从腰下如冰。皆湿下行之征也。然非、术、甘草。焉能使卫阳复振。而驱湿下行哉。
防己黄 汤方防己(一两) 甘草(半两炙) 白术(七钱半) 黄 (一两一分)
上锉麻豆大。每抄五钱匕。生姜四片。大枣一枚。水盏半。煎八分。去滓温服。喘者。加麻黄半两。
胃中不和者。加芍药三分。气上冲者。加桂枝三分。下有陈寒者。加细辛三分。服后当如虫行皮中。从腰下如冰。后坐被上。又以一被绕腰下。温令微汗瘥。
伤寒八九日。风湿相搏。身体疼烦。不能自转侧。不呕不渴。脉浮虚而涩者。桂枝附子汤主之。若大便坚。小便自利者。去桂枝加白术汤主之。
身体疼烦不能自转侧者。邪在表也。不呕不渴。里无热也。脉浮虚而涩。知其风湿外持。而卫阳不正。故以桂枝汤去芍药之酸收。加附子之辛温。以振阳气而敌阴邪。若大便坚。小便自利。知其在表之阳虽弱。而在里之气犹治。则皮中之湿。自可驱之于里。使从水道而出。不必更发其表。以危久弱之阳矣。故于前方去桂枝之辛散。加白术之苦燥。合附子之大力健行者。于以并走皮中而逐水气。亦因势利导之法也。
桂枝附子汤方桂枝(四两) 附子(三枚炮去皮破八片) 生姜(三两切) 甘草(二两炙) 大枣(十二枚擘)
上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温三服。
白术附子汤方白术(一两) 附子(一枚炮去皮) 甘草(二两炙) 生姜(一两半) 大枣(六枚)
上五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温三服。一服觉身痹。半日许再服。三服都尽。其人如冒状。勿怪。即是术、附并走皮中。逐水气未得除故耳。
风湿相搏。骨节疼烦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则痛剧。汗出短气。小便不利。恶风不欲去衣。或身微肿者。甘草附子汤主之。
此亦湿胜阳微之证。其治亦不出助阳散湿之法。云得微汗则解者。非正发汗也。阳复而阴自解耳。
夫风湿在表。本当从汗而解。麻黄加术汤、麻黄杏仁薏苡甘草汤。其正法也。而汗出表虚者。不宜重发其汗。则有防己黄 实表行湿之法。而白术附子。则又补阳以为行者也。表虚无热者。不可遽发其阳。则有桂枝附子温经散湿之法。而甘草附子。则兼补中以为散者也。即此数方。而仲景审病之微。用法之变。盖可见矣。
甘草附子汤方甘草(二两炙) 附子(二枚炮去皮) 白术(二两) 桂枝(四两)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初服得微汗则解。能食。汗出复烦者。
服五合。恐一升多者。宜服六七合为妙。
太阳中 。发热恶寒。身重而疼痛。其脉弦细芤迟。小便已。洒洒然毛耸。手足逆冷。小有劳。
身即热。口开。前板齿燥。若发其汗。则恶寒甚。加温针。则发热甚。数下之。则淋甚。
中 即中暑。暑亦六淫之一。故先伤太阳而为寒热也。然暑、阳邪也。乃其证反身重疼痛。其脉反弦细而迟者。虽名中 。而实兼湿邪也。小便已。洒洒毛耸者。太阳主表。内合膀胱。便已而气馁也。
手足逆冷者。阳内聚而不外达。故小有劳。即气出而身热也。口开前板齿燥者。热盛于内。而气淫于外也。盖暑虽阳邪。而气恒与湿相合。阳求阴之义也。暑因湿入。而暑反居湿之中。阴包阳之象也。治之者一如分解风湿之法。辛以散湿。寒以凉暑可矣。若发汗则徒伤其表。温针则更益其热。下之则热且内陷。变证随出。皆非正治暑湿之法也。
太阳中热者。 是也。汗出恶寒。身热而渴。白虎加人参汤主之。
中热亦即中暑。 即暑之气也。恶寒者。热气入则皮肤缓。腠理开。开则洒然寒。与伤寒恶寒者不同。发热汗出而渴。表里热炽。胃阴待涸。求救于水。故与白虎加人参以清热生阴。为中暑而无湿者之法也。
白虎加人参汤方知母(六两) 石膏(一斤碎绵裹) 甘草(二两炙) 粳米(六合) 人参(三两)
上五味。以水一斗。煮米熟汤成。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太阳中 。身热疼重而脉微弱。此以夏月伤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一物瓜蒂汤主之。
暑之中人也。阴虚而多火者。暑即寓于火之中。为汗出而烦渴。阳虚而多湿者。暑即伏于湿之内。
为身热而疼重。故暑病恒以湿为病。而治湿即所以治暑。瓜蒂苦寒。能吐能下。去身面四肢水气。水去而暑无所根据。将不治而自解矣。此治中暑兼湿者之法也。
瓜蒂汤方瓜蒂(二十个)
上锉。以水一升。煮取五合。去滓顿服。
卷上
百合狐惑阴阳毒病证治第三
论曰。百合病者。百脉一宗。悉致其病也。意欲食。复不能食。常默然。欲卧不能卧。欲行不能行。饮食或有美时。或有不用闻食臭时。如寒无寒。如热无热。口苦。小便赤。诸药不能治。得药则剧吐利。如有神灵者。身形如和。其脉微数。每溺时头痛者。六十日乃愈。若溺时头不痛。淅淅然者。
四十日愈。若溺快然。但头眩者。二十日愈。其证或未病而预见。或病四五日而出。或二十日、或一月微见者。各随证治之。
百脉一宗者。分之则为百脉。合之则为一宗。悉致其病。则无之非病矣。然详其证。意欲食矣。而复不能食。常默然静矣。而又躁不得卧。饮食或有时美矣。而复有不用闻食臭时。如有寒如有热矣。而又不见为寒。不见为热。诸药不能治。得药则剧吐利矣。而又身形如和。全是恍惚去来。不可为凭之象。惟口苦、小便赤、脉微数。则其常也。所以者何。热邪散漫。未统于经。其气游走无定。故其病亦去来无定。而病之所以为热者。则征于脉。见于口与便。有不可掩然者矣。夫膀胱者。太阳之府。
其脉上至巅顶。而外行皮肤。溺时头痛者。太阳乍虚。而热气乘之也。淅然快然。则降序矣。夫乍虚之气。溺已即复。而热淫之气。得阴乃解。故其甚者。必六十日之久。诸阴尽集。而后邪退而愈。其次四十日。又其次二十日。热瘥减者。愈瘥速也。此病多于伤寒热病前后见之。其未病而预见者。热气先动也。其病后四五日。或二十日。或一月见者。遗热不去也。各随其证以治。具如下文。
百合病。发汗后者。百合知母汤主之。
人之有百脉。犹地之有众水也。众水朝宗于海。百脉朝宗于肺。故百脉不可治。而可治其肺。百合味甘平微苦。色白入肺。治邪气。补虚清热。故诸方悉以之为主。而随证加药治之。用知母者。以发汗伤津液故也。
百合知母汤方百合(七枚擘) 知母(三两)
上先以水洗百合。渍一宿。当白沫出。去其水。别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别以泉水二升。
煎知母取一升。后合煎取一升五合。分温再服。
百合病。下之后者。百合滑石代赭汤主之。
百合病不可下而下之。必伤其里。乃复以滑石、代赭者。盖欲因下药之势。而抑之使下。导之使出。
亦在下者引而竭之之意也。
百合滑石代赭汤方百合(七枚擘) 滑石(三两碎绵裹) 代赭石(如弹丸大一枚碎绵裹)
上先煎百合如前法。别以泉水二升。煎滑石、代赭。取一升。去滓。后合和重煎。取一升五合。
分温再服。
百合病。吐之后者。百合鸡子汤主之。
本草鸡子安五脏。治热疾。吐后脏气伤而病不去。用之不特安内。亦且攘外也。
百合鸡子汤方百合(七枚擘) 鸡子黄(一枚)
上先煎百合如前法。了。内鸡子黄搅匀。煎五分。温服。(按了应作再)
百合病。不经吐下发汗。病形如初者。百合地黄汤主之。
此则百合病正治之法也。盖肺主行身之阳。肾主行身之阴。百合色白入肺。而清气中之热。地黄色黑入肾。而除血中之热。气血既治。百脉俱清。虽有邪气。亦必自下。服后大便如漆。则热除之验也。外台云。大盒饭出黑沫。
百合地黄汤方百合(七枚擘) 生地黄汁(一升)
上先煎百合如前法。了。内地黄汁。煎取一升五合。温分再服。中病勿更服。大盒饭如漆。
百合病。一月不解。变成渴者。百合洗方主之。
病久不解而变成渴。邪热留聚在肺也。单用百合渍水外洗者。以皮毛为肺之合。其气相通故也。洗已食煮饼。按外台云。洗身讫。食白汤饼。今 也。本草粳米、小麦。并除热止渴。勿以咸豉者。
恐咸味耗水而增渴也。
百合洗方百合一升。以水一斗。渍之一宿。以洗身。洗已食煮饼。勿以咸豉也。
百合病。渴不瘥者。栝蒌牡蛎散主之。
病变成渴。与百合洗方而不瘥者。热盛而津伤也。栝蒌根苦寒。生津止渴。牡蛎咸寒。引热下行。
不使上烁也。
栝蒌牡蛎散方栝蒌根 牡蛎(熬等分)
上为细末。饮服方寸匕。日三服。
百合病。变发热者。百合滑石散主之。
病变发热者。邪聚于里而见于外也。滑石甘寒。能除六腑之热。得微利。则里热除而表热自退。
百合滑石散方百合(一两炙) 滑石(三两)
上为散。饮服方寸匕。日三服。当微利者止服。热则除。
百合病。见于阴者。以阳法救之。见于阳者。以阴法救之。见阳攻阴。复发其汗。此为逆。见阴攻阳。乃复下之。此亦为逆。
病见于阴。甚必及阳。病见于阳。穷必归阴。以法救之者。养其阳以救阴之偏。则阴以平而阳不伤。补其阴以救阳之过。则阳以和而阴不敝。内经用阴和阳。用阳和阴之道也。若见阳之病而攻其阴。
则并伤其阴矣。乃复发汗。是重伤其阳也。故为逆。见阴之病而攻其阳。则并伤其阳矣。乃复下之。是重竭其阴也。故亦为逆。以百合为邪少虚多之证。故不可直攻其病。亦不可误攻其无病如此。
狐惑之为病。状如伤寒。默默欲眠。目不得闭。卧起不安。蚀于喉为惑。蚀于阴为狐。不欲饮食。
恶闻食臭。其面目乍赤、乍黑、乍白。蚀于上部则声嗄。甘草泻心汤主之。蚀于下部则咽干。苦参汤洗之。蚀于肛者。雄黄熏之。
狐惑、虫病。即巢氏所谓 病也。默默欲眠。目不得闭。卧起不安。其躁扰之象。有似伤寒少阴热证。而实为 之乱其心也。不欲饮食。恶闻食臭。有似伤寒阳明实证。而实为虫之扰其胃也。其面目乍赤、乍黑、乍白者。虫之上下聚散无时。故其色更改不一。甚者脉亦大小无定也。盖虽虫病。而能使人惑乱而狐疑。故名曰狐惑。徐氏曰。蚀于喉为惑。谓热淫于上。如惑乱之气感而生 。蚀于阴为狐。谓热淫于下。柔害而幽隐。如狐性之阴也。亦通。蚀于上部。即蚀于喉之谓。故声嗄。蚀于下部。即蚀于阴之谓。阴内属于肝。而咽门为肝胆之候。(出千金)病自下而冲上。则咽干也。至生虫之由。则赵氏所谓湿热停久。蒸腐气血而成瘀浊。于是风化所腐而成虫者当矣。甘草泻心。不特使中气运而湿热自化。抑亦苦辛杂用。足胜杀虫之任。其苦参、雄黄。则皆清燥杀虫之品。洗之熏之。就其近而治之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