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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问要旨论
推大小差郁复
经曰:天气下降,地气随之,地气上升,天气从之,运居其中,而常先也,恶所不胜,归所同和,随运归从,而生其病也。故上胜则天气降而下,下胜则地气逆而上,胜之多少,而差其分。
微者少差,甚者大差,甚则位易气交,易则大变生而病作矣。
(新添)差者,差其平常之气候也,而有盛衰之变也。日得其位,常化也,命其位而方月可知也。六位之气,太少异也,上升下降,随气所在,以定其方,随其各位之方占之。太少者,太者之至徐而常,少者暴而亡。暴者速而不久,长亡无也。
曰天地盈虚何如?天气不足,地气随之,地气不足,天气从之,运居其中也。地气胜则岁运上升,天气胜则岁运下降,运气常先,恶所不胜,归所同和,随运归从,而生其病。病生者,非其位则变生病矣。
六气应五行之变,位有终始,气有国中,上下不同,求之异也。位者地也,气者天也,天地之气,互有差移,故气之国中,中者地主事,则气流于地,初者天用事,则气腾于天。初与中,皆分六步而率科尔。国中各差三十日余四十三刻四分刻之三也。其差者,一气六十日,乃天地用事也。
前说多少而差其分者,乃天地之气升降,差其分有多少也。微者少差,甚者大差,(微者徐,暴者速。)甚则位易气交,易则大变生而病作矣。《大要》曰:甚纪五分,微纪七分,其差可见。
微者小差,徐而迟也,七分也。一分乃十五日,七分者,乃一百十五日,而应其候。甚者大差,五分也,乃七十五日,而应差过其数矣。其差一说,六元纪论曰:善。五运之气,亦复岁乎?(先有胜复,后有复报也。)郁极乃发,待时而作也。待,谓不及差分位也。大温发于辰己,大热发于申未,大凉发于戌亥,大寒发于丑寅,其温热凉寒,本发于四正之位。子午卯酉,乃春夏秋冬也。其春温发于寅卯是也,差于辰巳,夏热当午,差于申未,秋凉当于酉位,差于戌亥,大寒当于子位,差于丑寅也。各差三十日四十三刻四分刻之三。大纪、微纪者,大纪暴急,为病甚,微者徐,为病持,(持,谓相执持也。)明五郁之早晏也。
假令丙申岁,辛亥为司地,丁酉年,亥为司地右间,戊戌年,亥为司天左间,己亥年,迁正司。亥乃木,正化伏其己土运。土气之下,木气承之,其运雨风清,胜复同化也。(亥年木胜土不及。)更或入天冲宫治,民恭,小游太一,土郁不能升发。至庚子年,庚乃金运,己土之子也,克其亥年司天之木,救其己土,子来救母,土不能郁也。暴急者,七十五日而发也。
歌曰:天气生运为顺化,运生天气为小逆。天气克运号天刑,运胜天为不和契。太过天刑运反平,或运胜天为大逆(旧经)。
天气生者,是谓二火生天,在上,而土运在中。土运司天,生金,为主运,金司天,生水,为主运,水司天,生木,为主运,木司天,生火,为主运之类,皆是临于子位之上,而非为逆,故曰顺也、化也。运生天气者,是为木运生火,司天,火运生土,司天,土运生金,司天,金运生水,司天,水运生木,司天之类是也。然父子之义,则父为运,子为令,反子临父位之上,虽气用,是不当其位,而亦为逆,故曰小逆。(新添)假令壬子年,壬为木运,司天,乃君火侍奉于天令也,子临父位,为小逆。天气克运者,是谓司天气能克运化,则木运,金司天克之,命曰天刑。金运上临少阴、少阳,火运上临太阳,水运上临太阴,土运上临厥阴之类,皆是运与天不相得,而天气克之运,故曰天刑。刑者,克也。运胜天者,是谓岁运克司天之气也。然运克天气,而不相得,故曰不和契也。(新添)假令乙亥年,乙乃金运,亥乃厥阴木,运克天,令不能和契而已。太过天刑运反平者,岁火运上临太阳,金运上临少阴、少阳,然虽岁运太过,而气制之,其化减半,而反平也。或云既反平,则各无胜克之生者,误也。如金运太过,而上临二火,天气制之,金运反平,而不能胜克于木,风木无畏,而与金运齐化,而和平也。其运本为太过而胜木,(金气之下,木气承之。)曲则强制于运,其化方减,非为自然,安为无病之运。火运亦然,故经曰太征火运,赫曦之纪云上羽与正征同,其生化举其病。颜氏曰:病金则反炎,运也,岂不深思气相得则和,不相得则病。今既六气克运,而不相得,安得反无病乎。太过天刑,运气反平,不能胜,亦有自怫之病,而生于己矣。或不然者,是未明经之奥也。运胜天为大逆者,水运上临少阳,土运上临太阳,皆运胜司天之气,是谓下克,为逆,运更太过,故曰大逆,而不和也。少宫不及者,天刑,谓木运上临阳明,土运上临厥阴,水运上临太阴也。胜天者,木运上临太阴,火运上临阳明,金运上临厥阴也。然五行之道,己不及,则己所不胜者来克之,己所胜者来轻侮之。岁运不及,而与天运更不相得,其运屈伏,而不能为用,其运同司天正气之化也。故下文曰:如火运上临阳明,则其化反同天正气。推太少正同,反同正商,是谓与干金运之化同也。木运上临太阴,则反同正宫,是谓土运之同化也。余皆仿此。故曰其化反同天正气耳。或云既运同天正化,则便为平岁,而无变灾也,误也。何以明之?然言:不详经曰少角木运,上商与正商同。(新添)《内经》所说太少二宫,庚为太商,乙为少商,乙卯、乙酉为正商,庚年三月为正商也。(庚年建戌,三月庚辰。)
其病支废痈肿疮疡,邪伤肝也。其所伤于肝木,上宫与正宫同,肃瑟肃杀,则金之化也。炎赫沸腾,火来复也,眚于三,三者,火为豕,复眚在东方木,三也。其主飞蠹蛆雉者,乃物内自化也,飞乃羽虫也,蠹乃内生虫也,蛆乃蛆蝇之生也。乃为雷霆,如火之卒爆,化霹雳也。又言少征火,云上商与正商同,邪伤心也。凝惨凛冽,则水之德也。豪雨霖霪,土之复也。眚于九,火之分也。
其骤注雷霆震惊,天地气争气交之内,害反伤及鳞类,沉阴霪雨。又言少宫土,上角与正角同,其病飧泄,邪伤脾也。震惊飘扬,木之德也。苍干散落,金之复也。其眚四维,土之位也。其主败折,虎野狼诸兽以害于木,及伤生命也。清气乃用,生政乃辱,然生政者,木气屈也。又言少商金,上角与正角同,邪伤肺也。炎光赫烈,火之德也。冰雪霜雹,水之复也。眚于七,金之灾也,害也。其主鳞伏,彘鼠出见,于时潜伏于鳞羽也。岁气早至,乃生大寒。又言少羽水,云上宫与正宫同,其病癃 ,邪伤肾也。其化丰满,土之德也。埃昏骤雨,则振拉摧拔,木之复也。眚于一,水之分也。其主毛虫显,狐 变化不藏,见诸兽所伤,土化之物,反害裸虫之长,并狐 变化妖魅,虫见不藏也。凡此之言,皆是明太少运与天气不相得,而其化反同司天正气之化,胜复之纲也。细而推之,万物悉由之矣,安得言其一,类推之者也。随运之。经言病之寒热温凉,以运气推移,上下加临,参合而取盛衰,则可以言其病之情势也。
卷第二 五行司化篇第二
六气六位(新添)
子午少阴君火,丑未太阴湿土,寅申少阳相火,卯酉阳明燥金,辰戌太阳寒水,巳亥厥阴风木。
卷第二 五行司化篇第二
六气正化对化
子午,少阴君火,午为火,子为木,午为正化,子为对化。丑未,太阴湿土,丑未皆属土,未为正化,丑为对化。寅申,少阳相火,寅乃火生长之地,申属金,寅为正化,申为对化。卯酉,阳明燥金,酉兑七宫,属金,卯属木,酉为正化,卯为对化。辰戌,太阳寒水,辰戌皆属火,《金镜》云:古以子为干,子,水也,戌属干,戌乃正化,辰为对化。巳亥,厥阴风木,亥上有甲,属木,巳属亥为正化,亥为对化。
卷第二 五行司化篇第二
六气主交
歌曰:大寒厥阴气之初,春分君火二之居,小满少阳分三气,太阴大暑四之居,秋分阳明五之气,太阳小雪气之余。
凡六气者,不动也,静而守位。每岁自年前大寒日交初之气,厥阴风木为主,正月、二月之分也。春分日交二之气,少阴君火为主,三月、四月之分也。小满日交三之气,少阳相火为主,五月、六月之分,畏热炎火也。大暑日交四之气,太阴湿土为主,七月、八月之分,霖霪雨化也。
秋分日交五之气,阳明燥金为主,九月、十月之分,金气收敛万物也。小雪日交六之气,太阳寒水为主,十一月、十二月之分,大寒凛冽也。
(新添)主气歌曰:初气逐年木主先,二君三相火排连,四来是土常为主,五气金当六水天。
卷第二 五行司化篇第二
六气客交
有气策加之。
阳年为太过年,阴年为不及年。子、寅、辰、午、申、戌,属阳年,丑、卯、巳、未、酉、亥,皆阴年。主客皆自大寒日交司。天气为客之气也,客气交者后,有气策累加之,见六气所交日辰者也。
卷第二 五行司化篇第二
求大寒交司日法(新添)
新添逐岁主气交守位图 演纪上元自大唐麟德元年正月一日己酉朔,至大金明昌四年岁次癸丑,积得五百三十岁减一算,以五百二十九年乘周天度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四分三十六秒,乘之得一十九万三千二百一十三日八十六分四十四秒。减交司差一十四日六十一分单九,外有一十九万三千一百九十九日二十五分四十三秒奇一单九。(八十分以上,收为一日。)以天纪六十除之,外有五十九日二十五分四十三秒奇一,命己酉。算外得戊申日大寒,乃交司日辰及分,乃壬寅年十二月中气大寒,交得癸丑,司天气也。
卷第二 五行司化篇第二
求司天司地日交司
到者司天进四地,阴阳上下定灾危,后学医流如晓得,逐年病体见根机。
假令癸丑年,太阴湿土司天,前四位,太阳寒水,司地。
卷第二 五行司化篇第二
求司天逐年客气
逐年退三是客乡,上行实所上临方,初终六气轮排取,主客胜衰定者伤。
假令癸丑年,司天后三辰,亥是也,厥阴风木,为初之气,客也。子少阴君火,二之气,丑太阴湿土,三之气,寅少阳相火,四之气,卯阳明燥金,五之气,辰太阳寒水,终之气。
卷第二 五行司化篇第二
入宫法
置大寒交司五十九日,加司天化数、支数、干迁数,三数化数,太阴湿土五支数,丑五干迁数,自寄干迁,至交,计几位。癸寄丑,更不迁动,只得一位。一数三位,并得一十一,并交司五十九,计得七十,进二位,作七千。《天元玉册》云:阳年减四十九,阴年加四十五。今癸丑年,阴年,加四十五,计得七千四十五。以四十五除之,外有五,命元首宫。除之五,天禽宫,为元首宫先除五。运气不入中宫,不叠六,只在四宫,今癸丑年司天,在四宫,天辅宫也。
卷第二 五行司化篇第二
四六天交时刻法
申子辰三年,乃一六天,自寅初水下一刻交(大寒寅初一刻交初之气)。司天之气。巳酉丑三年,乃二六天,自巳初一刻交。自寅至巳,计二十六刻,交司天初气。寅午戌三年乃三六天,自申初一刻交。寅至申,五十一刻,交司天初气。亥卯未三年,乃四六天,自亥初一刻交。寅至亥,七十五刻,交司天初气。
每一昼夜,计一百刻,每时共八刻二十分,六十分,又为一刻也。假令癸丑年二六天,巳初一刻交。自巳初一刻,寅初漏水下一刻,寅上八刻二十分,卯上八刻二十分,辰上八刻二十分,三八二十四刻,寅卯辰各二十分,计二十六刻,交得太阴湿土司天。厥阴风木之分二十六刻,已前属上年太阳终之气二十六刻,已后属今年厥阴风木。
卷第二 五行司化篇第二
求癸丑年交次气法(少阴君火之分)
每一气六十日八十七刻半,交一气。假令癸丑年,自巳初一刻交初之气,计二十六刻也。一年六十日,有气策加残零大余,外有八十七刻半。初之气,自巳初一刻数,一辰八刻二十分,数至寅上,(自巳至寅也,)计八十刻,少七刻半。巳上二十分,午上二十分,未上二十分,共六十分,至未又是一刻,计八十一刻。又,申上二十分,酉上二十分,戌上二十分,又成一刻,计八十三刻。子上取四刻,计八十七刻。少半刻,亥上二十分,子上十分,计三十分,为半刻也。二之气,交在子中之右也。
卷第二 五行司化篇第二
求三之气(少阳相火之分)
自子中之左,四刻十分。自丑至戌,计十位,每一位八刻二十分,十位计八十刻也。自子至戌,八十四刻,外少三刻半。丑寅卯,各二十分,计六十分,辰巳午,又一刻,未申酉三位,各二十分,又一刻,计八十七刻,少半刻。前子上十分,今戌上二十分,计三十分,为半刻。计八十七刻半,交得三之气。
卷第二 五行司化篇第二
求四之气(太阴湿土之分)
前三之气,少阴君火之分,终在戌上二十分也。起自亥初一刻,起所至申末,十位,计八十刻。亥子丑,各二十分,为一刻,寅卯辰,各二十分,又一刻,巳午未,又一刻,计八十三刻,外少四刻半。酉上取四刻,申上二十分,酉上十分,计三十分,为半刻。交在酉中之右也。
卷第二 五行司化篇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