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食治


  獭肝:味甘、有小毒。主鬼疰、蛊毒;却鱼鲠;止久嗽,皆烧作灰,酒和服之。獭肉:味甘、温、无毒。主时病疫气,牛马时行病,皆煮取汁,停冷服之,六畜灌之。

  狐阴茎:味甘、平、有小毒。主女子绝产,阴中痒,小儿阴 ,卵肿。肉并五脏及肠肚:味苦、微寒、有毒。主蛊毒寒热、五脏固冷;小儿惊痫;大人狂病见鬼。黄帝云:“麝肉共鹄肉食之,作 瘕”。

  野猪青蹄不可食;及兽赤足者不可食;野兽自死北首伏地不可食;兽有歧尾不可食。家兽自死,共汁食之,作疽疮。十一月勿食经夏臭脯,成水病,作头眩,丈夫阴痿。甲子日勿食一切兽肉,大吉。鸟飞投人不肯去者,口中必有物,开看无者,拔一毛放之,大吉。一切禽兽自死无伤处不可食。

  三月三日勿食鸟兽五脏及一切果菜五辛等物,大吉。

  丹雄鸡肉:味甘、微温、无毒。主女人崩中漏下,赤白沃;补虚,温中;能愈久伤、乏疮不肯瘥者,通神,杀恶毒。

  黄雌鸡肉:味酸、咸、平、无毒。主伤中,消渴;小便数而不禁,肠 泄利;补益五脏,绝伤五劳,益气力。

  鸡子黄:微寒。主除热、火灼、烂疮、 。可作琥魄神物。

  卵白汁:微寒。主目热赤痛;除心下伏热,止烦满;咳逆;小儿泄利;妇人产难,胞衣不出,生吞之。

  白雄鸡肉:味酸、微温、无毒。下气,去狂邪,安五脏,伤中,消渴。

  乌雄鸡肉:味甘、温、无毒。补中,止心痛。

  黑雌鸡肉:味甘、平、无毒。除风寒湿痹、五缓六急,安胎。

  黄帝云:“一切鸡肉和鱼肉汁食之,成心瘕。鸡具五色者,食其肉必狂。若有六指四距,玄鸡白头,家鸡及野鸡鸟生子有文,八字鸡及野鸟死不伸足爪,此种食之害人。鸡子白共蒜食之,令人短气。

  鸡子共鳖肉蒸,食之害人。鸡肉、獭肉共食作遁尸,注药所不能治。食鸡子啖生葱,变成短气。鸡肉、犬肝、肾共食害人。生葱共鸡、犬肉食,令人谷道终身流血。乌鸡肉合鲤鱼肉食,生痈疽。鸡、兔、犬肉和食必泄利。野鸡肉共家鸡子食之,成遁尸,尸鬼缠身,四肢百节疼痛。小儿五岁已下饮乳未断者,勿食鸡肉。二月勿食鸡子,令人常恶心。丙午日食鸡、雉肉,丈夫烧死,目盲,女人血死,妄见。四月勿食暴鸡肉,作内疽在胸腋下出漏孔,丈夫少阳,女人绝孕,虚劳乏气。八月勿食鸡肉,伤人神气。”雉肉:酸、微寒、无毒。补中益气,止泄利。久食之令人瘦觜,主蚁 。黄帝云:“八月建酉日食雉肉,令人短气。八月勿食雉肉,损人神气。”白鹅脂:主耳卒聋,消以灌耳。毛:主射工水毒。肉:味辛、平、利五脏。

  肪:味甘、平、无毒。主风虚寒热。肉:补虚乏,除客热,利脏腑,利水道。黄帝云:“六月勿食 肉,伤人神气。”鸳鸯肉:味苦、微温、无毒。主 疮,清酒浸之,炙令热,以薄之,亦炙服之。又治梦思慕者。

  雁肪味甘、平、无毒。主风挛拘急,偏枯,血气不通利。肉:味甘、平、无毒。久服长发、鬓、须、眉,益气不饥,轻身耐暑。黄帝云:“六月勿食雁肉,伤人神气。”越燕屎:味辛、平、有毒。主杀蛊毒,鬼注,逐不祥邪气;破五癃,利小便。熬香用之,治口疮。肉不可食之,入水为蛟龙所杀。黄帝云:“十一月勿食鼠肉,燕肉,损人神气。”石蜜:味甘、平、微寒,无毒。主心腹邪气,惊痫痉,安五脏,治诸不足,益气补中;止腹痛;解诸药毒;除众病,和百药;养脾气;消心烦,食饮不下;止肠 ;去肌中疼痛;治口疮;明耳目。久服强志、轻身、不饥、耐老、延年、神仙。一名石饴,白如膏者良,是今诸山崖处蜜也。青赤蜜:味酸, 食之令人心烦。其蜂黑色,似虻。黄帝云:“七月勿食生蜜,令人暴下,发霍乱。”蜜蜡:味甘、微温、无毒。主下利脓血,补中:续绝伤,除金疮;益气力,不饥、耐老。白蜡:主久泄 瘥后重见血者,补绝伤,利小儿,久服轻身不饥。生于蜜房或木石上。恶芫花、百合。此即今所用蜡也。

  蝮蛇肉:平、有毒。酿酒、去癞疾、诸九 、心腹痛,下结气,除蛊痛。其腹中吞鼠:平、有小毒,主鼠 。

  原蚕雄蛾:味咸、温、有小毒。主益精气,强男子阳道,交接不倦,甚治泄精。不用相连者。

  鱼:味甘、无毒。主百病。

  鳗鲡鱼:味甘、大温、有毒。主五痔 ,杀诸虫。

  鱼肉:味甘、大温。黑者无毒。主补中养血,治沈唇。五月五日取。头骨:平,无毒。烧服,止久利。

  鱼:平、无毒。主少气吸吸,足不能立地。黄帝云:“四月勿食蛇肉、 肉,损神害气。”乌贼鱼骨:味咸、微温、无毒。主女子漏下赤白经汁,血闭,阴蚀肿痛,寒热 瘕,无子;惊气入腹,腹痛环脐,丈夫阴中痛而肿,令人有子。肉:味酸、平、无毒。益气强志。

  鲤鱼肉:味甘、平、无毒。主咳逆上气;瘅黄;止渴。黄帝云:“食桂竟,食鲤鱼肉害人;腹中宿症病者,食鲤鱼肉害人”。

  鲫鱼:味甘、平、无毒。主一切疮,烧作灰,和酱汁傅之,日二;又去肠痈。

  黄帝云:“鱼白目不可食之;鱼有角,食之发心惊害人:鱼无肠、胆、食之三年,丈夫阴痿不起,妇人绝孕;鱼身有黑点不可食;鱼目赤,作 食,成瘕病,作 食之害人。一切鱼共菜食之作蛔虫、蛲虫;一切鱼尾,食之不益人,多有勾骨,着人咽害人;鱼有角,白背,不可食。凡鱼赤鳞不可食;鱼无腮不可食;鱼无全腮,食之发痈疽; 鱼不益人,其尾有毒,治齿痛。 鱼有毒,不可食之。二月庚寅日勿食鱼,大恶;五月五日勿以鲤鱼子共猪肝食,必不消化,成恶病;下利者食一切鱼,必加剧致困难治;秽饭、 肉、臭鱼不可合食之害人。三月勿食鲛龙肉及一切鱼肉,令人饮食不化,发宿病,伤人神气,失气,恍惚。”鳖肉:味甘、平、无毒。主伤中益气,补不足,疗脚气。黄帝云:“五月五日以鳖子共鲍鱼子食之,作瘅黄;鳖腹下成五字,不可食;鳖肉、兔肉和芥子酱食之损人;鳖三足,食之害人;鳖肉共苋、蕨菜食之,作鳖瘕害人。”蟹壳:味酸、寒、有毒。主胸中邪热,宿结痛, 僻,面肿,散漆,烧之致鼠。其黄:解结散血、愈漆疮,养筋益气。黄帝云:“蟹目相向足斑者,食之害人。十二月勿食蟹、鳖,损人神气”。

  又云:“黾、鳖肉共猪肉食之害人。秋果菜共黾肉食之,令人短气;饮酒食黾肉,并菰白菜,令人生寒热。六甲日勿食龟、鳖之肉,害人心神。螺、蚌共菜食之,令人心痛,三日一发。虾 共猪肉食之,令人常恶心多唾,损精色。虾无须,腹下通乌色者食之害人,大忌!勿轻!十一月,十二月,勿食虾、蚌着甲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