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条辨



  伤寒论条辨 明 方有执

  序

  医之为道。肇始于本草经。阐明于素难。至伤寒论而大备焉。本草经者神农氏之书也。素难者轩岐越人之书也。伤寒论仲景氏之遗书也。然本草之作于神农氏。世传其说而不经见。嘉 本草序谓。神农尝百草而医方兴。上世未有文本。师学相传。谓之本草。两汉名医仲景华佗诸贤。始因古学附以新说。通为编述。本草由是始见于经。诚如是。仲景既已首事其间。而乃有是论之作。

  则其先后素难而股肱之。其功岂不远贤于神皇轩岐与越人而独盛哉。于是医门尊之以为圣。犹儒门之圣孔子而宗师焉。然则斯道之大。其所以继往圣而开来学人。顾不大有赖于斯文邪。夫道不出自圣人不足以言大。何谓大道。道莫大于尧舜。孔子之赞尧。则曰巍巍乎惟天为大。惟尧则之。

  孔子簇圣之大成。子贡之赞孔子。则曰夫子之不可及也。犹天之不可阶而升也。然则圣人之所以大。无有不出自天者。噫本草之作于神农氏。继天而立极者也。素难之作于轩岐越人。启天人之秘也。是论也本之风暑湿寒。发之于三阳三阴。风暑湿寒者天之四气也。三阳三阴者。人之所得乎天。周于身之六经也。四气有时或不齐。六经因之而为病。是故病统乎经。中伤合并。脉证传变。

  标本虚实。表里寒热。汗吐下温。正反逆从条。之以法。而法三百九十七系之以方。而方一百一十三者。天人事物错综之自然而然者也。其以风为首论者。即素曰风为首百病之长之意也。其推而至于坏病。不以病名名病。而以坏名者。坏则不能尽其变。而举以名之。故概之以坏。曰坏者。即素问曰万病皆生于风寒暑湿燥火之意也。自其析而言之。诚万殊也。然既坏矣。而曰知犯何逆。随证治之。知犯何逆。以法治之。其所以妙于一本者。岂小道者所可得同日而语哉。读之者皆知其为伤寒论也。而不知其乃有所为于伤寒而立论。所论不啻伤寒而已也。本草素难之显仁藏用者。

  表表然无余蕴矣。所以法而世为天下则。方而世为万病祖。乃至预有集斯道之大成。而擅百世宗师之同归者。道不同而同出于天。天者理也。理在人心。无古今方隅之异也。何则乃有不同是心。

  不宗师斯。而铃捶活人类证焉。铃捶活人类证者出。而斯道日茅塞矣。继素难之往辙。难乎其有人焉。非天下之病。是病者有所不幸而然邪。何斯道之至于斯也。嗟乎七篇不作。杨墨之横流不息也。濂洛关闽之传注不出。尧舜孔子之道家殊而户异也。是故义利之辩。图象性命之问难。其所以为不得已者。易地则皆然也。余何人斯而条辨哉。盖将以为后之有志仲景之堂室者。级阶梯之助云尔也。

  时万历己丑春三月戍申朔新安方有执书

  伤寒论条辨引

  传曰。仲景者姓张氏。名机。仲景其字也。南阳人。(张松北见曹操以其川中医有仲景为夸以建安言之则松亦仲景时人)受业于同郡张伯祖。善于治疗。尤精经方。举孝廉。官至长沙太守。

  后在京师为名医。于当时为上手。以宗族二百余口。建安纪年以来。未及十稔。死者三之二。而伤寒居其七。乃着论二十二篇。证外合三百九十七法。一百一十三方。其文辞简古奥雅。古今冶伤寒者未有能出其外者也。其书为诸方之祖。时人以为扁鹊仓公无以加之。故后世称为医圣。夫扁鹊仓公。神医也。神尚矣。人以为无以加于仲景。而称仲景曰圣。岂非以仲景之见诸事业。载诸简编者。皆表章天人。股肱素难。达之天下。通之古今。易简而易知易能。非神奇怪异。人之所不可知不可能者所可同年而语哉。是故称圣焉。贾太傅曰。吾闻古之圣人。不居朝廷。必在卜医之中。

  语不虚矣。然医圣也。书曰论。何也。论也者。仲景自道也。盖谓愤伤寒之不明。戚宗族之非命。

  论病以辨明伤寒。非谓论伤寒之一病也。其文经也。其事则论。其心则以为始事于戚。乃不欲忘其初。

  其多则惠我后人。其意则又不欲以经自居。易曰谦谦君子。此之谓也。吾故曰。名虽曰论。实则经也。

  虽然若曰伤寒经。殊乖矣。必曰医经。称情哉。(论之条目。坊间行本。法则平敷瀚布。漫不可纪。

  方则增补加减者。独遗桂枝附子去桂加术汤。无补而缺一。今以三百九十七者条隶六经。各有纲纪统属。以相部领。维之使有定序。余亦章句圈绝。庶便初学易读。补方之缺者。数亦合矣。而证外之外又无谓。疑外与列。真草皆相似。或传写之误。然人皆曰伤寒论也。金匮序略曰。伤寒卒病论。卒读仓卒之卒。诚书之初名。此其有据也。但不知卒病二字。漏落于何时。俗尚苟简。承袭久远。无从可稽矣。君子于此。不能无憾焉。)

  万历癸巳阳月之吉九山山人方有执识

  阳病在表之图

  阳病在表之图 

  阴病在里之图

  阴病在里之图 

  阳病阴病图说

  经络筋脉类皆十二。配三阳三阴而总以六经称。六经之经。与经络之经不同。六经者。犹儒家六经之经。犹言部也。部犹今六部之部。手足之分上下。犹宰职之列左右。圣人之道。三纲五常。

  百行庶政。六经尽之矣。天下之大。事物之众。六部尽之矣。人身之有。百骸之多。六经尽之矣。

  由此观之。则百病皆可得而原委。而斯道之一贯。不在掌握乎。但六经之于人身。无所不该。全在人随处理会。灵枢曰。能别阴阳十二经者。知病之所生。又曰。能知六经标本者。可以无惑于天下。正谓此也。若以六经之经。断然直作经络之经看。则不尽道。惑误不可胜言。后世谬讹。盖由乎此。

  太阳者。风寒之着人。人必皮肤当之。当之则发热。热在皮肤。皮肤在躯壳之外。故曰表。有汗无汗在荣卫。荣卫亦在表。表合太阳足膀胱经。合者何。膀胱不与诸腑通筋膜联系耳。故曰孤腑。

  开窍于前。前者表阳之道。故合也。言太阳而不言膀胱经与皮肤者。不待言而可知也。然太阳犹有手小肠经。安知所言非此乎。小肠经不与皮肤合。不合则不主病。不主病则不足言。不足言则不在言内亦可知也。

  阳明者。风寒之邪过皮肤而又进。接皮肤者肌肉也。不曰肌肉而曰阳明者。肌肉居五合之中。为躯壳之正。内与阳明足胃合也。合谓何。胃亦中。为五脏六腑之海。合内外之正。

  以正合正也。故又曰正阳。然则阳明虽有二经。其手大肠经不与肌肉合不在言内。而所言者为胃经可知也。夫惟以正合正。故始终任重。风寒一至胃实。则不复再传。而吉凶死生机焉。有以哉。

  少阳者。邪过肌肉而又进。则又到躯壳之内。腑脏之外。所谓半表半里者。少阳足胆经之合也。

  合者何。胆不自立。粘连于肝而不离。与外不属躯壳而不离躯壳。内不属腑脏而不离腑脏者同道故合也。然则不以胆与合言而以少阳言者。胆与合皆偏隅。少阳统大纲其道备也。夫以病起于表。

  表外也。外为阳。故曰阳病。阳病自外而内。其渐如此。过此则入内矣。内而腑脏。腑合表而应病。不待言也。脏主内。内。里也。里为阴。脏亦阴。故曰阴病。阴病者。脏受病之谓也。

  太阴。脾也。脾居中而阳事。故次少阳而为三阴之先受。少阴。肾也。厥阴。肝也。心肺何以不受哉。灵枢曰。心为人一身之主。不受外邪。心受外邪人则死。以不受外邪。故位高而居上。肺主出不受纳。故最高而极上。二脏又不与外之三阳合。且阴道逆。其主下。故肝虽近脾。肾虽远而居下。肾反次脾受。肝最后受。故曰厥阴。厥虽以两阴交尽而得名。有逆道也。阴道自下而上。

  逆固如此。而三脏者。与表三阳又合道。天人一致之妙。有如此夫。由此观之。病虽无量。无有不归于三阳三阴者。极此而推。素问曰。百病皆生于风寒暑湿燥火。至哉言也。

  表道自外而内。里道自下而上。三阳三阴参经络贯之于一。以统而言之。故于其渐也。不曰进。不曰入。不曰行走。而曰传。又曰转。借驿传输转。以用其义。道本自然也。后人不察。只管愎空凿如此传如彼传之妄谬。天下有不归一于三阳三阴之病乎。呜呼。仲景殁。六经熄。病论不为不多也。而皆曰医者意也。事物皆归一于意矣。尚何道可言哉。

  一日二日三四五六日者。犹言第一第二第三四五六之次序也。大要譬如计程。如此立个前程的期式约摸耳。非计日以限病之谓。证见如经为诊。不可拘日拘经以冒病。且如几几合并。太阳未过。已到阳明。太少合并。阳明位间乎中。谓中间不然。可乎。此可以一日一经数乎。可以一日二经三经言也。又况一入阳明。不复再传。此可以拘日拘经数乎。再经数向何处去也。胶柱鼓瑟。刻舟求剑。圣人之道。可以如此而求之哉。故曰道在言外。呜呼。仲景远矣。纸上摸影以争奇炫巧者纷纷然矣。安得心志存乎作德。有主而不惑者。吾与之共论言外之道而数此。

  大约腑低下。阳根于阴而不离乎阴也。胃当脾前。廪水谷而应土。其脘上通咽。主内而不出。

  出则病。小肠次胃而受盛。大肠次小肠而传送。谷道肛门。其下口也。二肠通胃而一道。故承胃下出重浊以应地。阳以行阴也。膀胱无上口。当肾前。居阑二肠之门。泌别厘清。渗而为溺以出前窍。水道茎垂。其下口也。胆在肝内而前向。有入无出。故称实。

  大势脏高上。阴根于阳而不离乎阳也。肺总腑脏而华盖。其脘上通喉。主出而不内。误内。

  则必咳。不出不已。心次肺而前向。脾次心而中居。肝次脾而左 。心肝同肺系。故从肺上通轻清以应天。阴以和阳也。脾当胃后。无出无入。孤中而鼓胃。故胃实则脾约。肾当膀胱后。次脾而缀脊KT 。其中即人安生立命之门。妇人花开蒂结。娠妊于此。娩必腰痛。瓜果成熟。蒂脱而落故也。脉诀以右肾为命门。非但有出无入。故曰虚。

  天生万物。人为最灵。腑阳脏阴缘得其正。褚氏有言。同化五谷。故胃为脾腑而脉从脾。同气通泄。故大肠为肺腑而脉从肺。同主精血。故膀胱为肾腑而脉从肾。同感交合。故小肠为心腑而脉从心。同以脉为窍。故胆为肝腑而脉从肝。如此则是以五腑五脏言也。以六腑六脏言之。

  素灵以心主配三焦。脉诀以命门配三焦。心主配者。主经络而言也。命门配者。主脉而言也。各就所主而言。虽不同。其为用火用虚。而所以言之意则一。虽皆曰虚。虚者大也。呜呼。古之君子。必求成德。德成莫要于艺精。艺精莫要于识病。识病莫要于知脉。知脉莫要于穷理。斯理未明。燮调难许。欲愈众疾。罔云而已。德可言哉。

  卷之一

  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上编第一

  凡六十六条方二十

  太阳一经。风寒所始。营卫二道。各自中伤。风则中卫。故以卫中风而病者为上编。然风之为风。其义不一。故其为病。最为居多。所谓中风者。乃风寒暑湿之风也。与诸家方书之所谓中风云者。义不相同。诸家方书之所谓中风。盖素问曰阳之气以天地之疾风名之之风也。彼但以其所谓者为中风云耳。其于在此之所谓中风云者则无闻焉。二义辨论精切。详悉分晓。惟有此书。自此以下。

  知此义者。李明之而已。此义不明而欲求以言医。犹缘木求鱼耳。其如医何。(此篇旧本第五。而次辨脉伤寒例痉湿 诸篇之下。然世传诸篇。皆叔和所述。今案伤寒例一篇。则又疑非叔和语。夫以叔和编经。奚恁后经而先已。必后之赘附。遂致颠倒错乱。故条辨之。以复其初云。)

  (一)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

  强。群养切。恶。影固切。下皆仿此。太阳者。膀胱经也。其脉起于目内 。上额交巅。从巅入络脑。还出。别下项。连风府。循肩膊内。挟脊。抵腰中。乃六经之首。主皮肤而统荣卫。

  所以为受病之始也。难经曰。浮。脉在肉上行也。滑氏曰。脉在肉上行。主表也。表即皮肤。荣卫丽焉。故脉见尺寸俱浮。知为病在太阳之诊也。项。颈后也。强痛者。皮肤荣卫一有感受。经络随感而应。邪正争扰也。恶寒者。该风而言也。风寒初袭表而郁于表。故不胜。复被风寒外迕而畏恶之。及其过表而入里。则不复恶。仇雠之义也。此揭太阳之总病。乃三篇之大纲。以下凡首称太阳病者。皆指此而言之也。

  (二)太阳病。发热。汗出。恶风。脉缓者。名为中风。

  恶。与恶寒之恶同。中。音众。下皆同。太阳病。上条所揭云云者。是也。后皆仿此。发热。风邪干于肌肤而郁蒸也。汗出。腠理疏。玄府开而不固也。恶风。大意见上。此以风邪郁卫。故卫逆而主于恶风。缓。即下文阳浮而阴弱之谓。风性柔和。所以然也。中。当也。风。谓天之八风也。

  言既有如上条所揭云云之太阳病。加之发热汗出恶风而脉缓者。则其病乃是触犯于风而当之也。

  灵枢曰。夫天之生风者。非以私百姓也。其行公平正直。犯者得之。避者得无。殆非求人而人自犯之。此之谓也。然风之为风。其性属阳。其中人也。从卫而入。卫气道也。风之所以从卫入者。

  卫亦阳。从其类也。此承上条而又再揭太阳分病之纪一。乃此篇之小总。篇内凡首称太阳中风者。

  则又皆指此而言也。下条乃释此条之义以出其治。余则或申此义与凡此条之众目耳。中篇下编。

  其为证候。与此虽不同。其为节目。在彼则亦然。乃太阳之大三辨也。而各篇之中。其条目则各自又有辨焉。皆风寒之分别也。学人诚能潜心涵泳。体认的当。则风寒之是非。 然明白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