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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医诀串解
熏肤充身泽毛。若雾露之溉。与胃中邪热症不同。故以小柴胡汤主之。所谓枢机之象。宜熟玩者也。
卷四
太阴篇
(太阴为湿土纯阴之脏也。病入太阴。从阴化者多。从阳化者少。)
何谓太阴之邪从阴化。伤寒论云。腹满。吐食。自利。不渴。手足自温。时腹自痛。是也。宜理中丸汤主之。不愈。宜四逆辈。
何谓太阴之邪从阳化。伤寒论云。发汗后不解。腹痛。急下之。宜大承气汤是也。又曰。腹满时痛。属太阴也。时痛者。谓腹时痛时止。桂枝加芍药汤主之。大实痛者。大便坚实而痛。桂枝加大黄汤主之。
内经云。太阴之上。湿气治之。所谓本也。本之下。中之见也。见之下。气之标也。又曰。太阴从本。
又曰。太阴为开。又热病论曰。四日太阴受之。太阴脉布胃中。络于嗌。故腹满而嗌干。
伤寒论云。太阴之为病。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结硬。
按伤寒论太阴病脉证。只有八条。后人谓为散失不全。及王叔和之变乱。而不知八条中有体有用有法有方。真能读者。则取之无禁。用之不竭矣。所可疑者。自第一节提纲外。其第二节云。太阴中风证。四肢烦疼等句。言其欲愈之脉。而不言未愈时何如施治。第三节云。太阴病欲解时。从亥至丑上。以太阴主开。地辟于丑。故愈于其时也。第四节云。太阴病脉浮者。可发汗。宜桂枝汤。而不言脉若不浮。如何施治。惟于第五节云。自利不渴者属太阴。以其脏有寒故也。当温之。宜服四逆辈。曰辈者。凡理中汤通脉四逆汤吴茱萸汤之类。皆在其中。第六节云。伤寒脉浮而缓。手足自温者。系在太阴。太阴当发黄。若小便自利者。不能发黄。至七八日。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必自止。以脾家实腐秽当去故也。策七节云。太阳病。医反下之。因而腹满时痛者。桂枝加芍药汤主之。大实痛者。桂枝加大黄汤主之。第八节云。太阴为病脉弱。其人续自便利。设当行大黄芍药为训者宜减之。以其人胃气弱易动故也。此外并无方治。
以为少则诚少矣。而不知两节两出其方。大具经权之道。宜分两截看。
仲景所谓太阴证。与内经人伤于寒为热病。腹满嗌干证不同。提纲皆言寒湿为病。以四逆汤为治内正法。桂枝汤为治外正法。自第一节至第五节。一意浅深相承。不离此旨。所谓经也。此为上半截。
第六节言伤寒脉浮而缓手足自温十二句。意者太阴以中见为主。以上五节。言不得中见之寒证。若中见太过。太阴湿土。不与寒合而与热合。若小便利。则不发黄。若暴烦下利。则腐秽当去。是常证之外。
略有变局。另作一小段。承上即以起下。第七节言太阳病误下。转属太阴。腹满时痛。大实痛者。以桂枝加芍药加大黄为主治。一以和太阴之经络。变四逆辈之温而为和法。变桂枝汤之解外而为通调内外法。是于有力处通其权也。一以脾胃相连。不为太阴之开。便为阳明之阖。既阖而为大实痛。不得不借阳明之快捷方式。以去脾家之腐秽。要知提纲戒下。原因腹时痛而言。此从正面审到对面以立法。又于暴烦下利十余行自止节。言其愈尚未言方。此从腐秽既下后。而想到不自下时之治法。是于无方处互明方意以通权。此为下半截。
总而言之。四逆辈桂枝汤。及桂枝加芍药。桂枝加大黄汤。皆太阴病之要剂。若不渴则四逆辈必须。若脉弱则芍黄等慎用。脉浮有向外之势。桂枝汤之利导最宜。烦疼当未愈之时。桂枝加芍药汤亦可通用。原文虽止八条。而诸法无有不具。柯韵伯等增入浓朴生姜半夏甘草人参汤白散麻仁丸等方。欲广其用。反废其活法。大抵未读圣经之前。先闻砭剥叔和之语。谓非经文。无不可以任意增减移易。致有是举耳。
按沈尧封云。太阴阳明。俱属土。同主中州。病则先形诸腹。阳明为阳土。阳道实。故病则胃家实而非满也。太阴为阴土。阴道虚。故病则腹满而不能实也。凡风燥热三阳邪犯阳明。寒与温二阴邪犯太阴。阳邪犯阳则能食而不呕。阴邪犯阴则不能食而吐。阳邪犯阳则不大便。阴邪犯阴则自利。证俱相反可认。若误下则胃中空虚。客气动膈。在阳邪则懊 而烦。在阴邪则胸下结硬。倘再误攻。必致利不止而死。此太阴病之提纲。凡称太阴。俱指腹满言。
按柯韵伯云。内经云。太阴脉布胃中。络于嗌。故腹满嗌干。此热伤太阴。自阳部注经之证。非论中所云太阴自病也。仲景以太阴自病为提纲。因太阴主内。故提纲中不及中风四肢烦疼之表。又为阴中之至阴。故提纲中不及热病嗌干之证。太阴为开。又阴道虚。太阴主脾所生病。脾主湿。又主输。故提纲中主腹满时痛而吐利。皆是里虚不固。湿胜外溢之证也。脾虚则胃亦虚。食不下者。胃不主纳也。要知胃家不实。便是太阴病。
卷五
少阴篇
(少阴肾中水火同具。邪伤其经。或从水化而为寒。或从火化而为热。二症俱以脉沉细但欲寐为提纲。)
何谓少阴之邪从水化而为寒。曰。脉沉细而微。但欲寐。背恶寒。口中和。腹痛。下利清谷。小便白是也。宜用回阳法。而回阳中首重在温剂。又有交阴阳。微发汗。共成三法。
少阴病。寒邪始伤。是当无热。而反发热。为太阳之标阳外呈。脉沉为少阴之生气不升。恐阴阳内外不相接。故以熟附助太阳之表阳而内合于少阴。细辛启少阴之水阴而外合于太阳。仲景麻黄附子细辛汤。
非发汗法。乃交阴阳法。以上言交阴阳法也。
少阴病。自始得以至于二三日。俱无里症。可知太阳之表热非汗不解。而又恐过汗以伤肾液。另出加减法。取中焦水谷之津而为汗。则内不伤阴。邪从表解矣。仲景麻黄附子甘草汤。变交阴阳法而为微发汗法。以上言微发汗法也。
手足厥冷。吐利。小便复利。下利清谷。内寒外热。脉微欲绝者。宜四逆汤。
里寒外热。面赤。或腹痛。或干呕。或咽痛。或利止脉不出。或出而厥。宜通脉四逆汤。
少阴下利。宜白通汤。利不止。厥逆无脉。干呕烦。白通加猪胆汁汤主之。服药后。脉暴出者死。微续者生。
汗下后不解。烦燥者。茯苓四逆汤主之。
少阴病。二三日不已。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自下利。此为水气。宜真武汤。
咳呕小便利下利四症。或有或无。因症下药。当于浅注细玩之。
少阴病。得之二三日。口中和。其背恶寒者。太阳之阳虚。不与少阴之君火相合。当灸之。又身体痛。君火之气不能周遍于一身。手足寒。君火之气不能充达于四肢。骨节痛。君火之神机不能游行以出入。脉沉者。
君火之神机不能自下而上。一为阳虚。责在太阳之阳气虚。不能内合。一为阴虚。责在少阴之君火内虚。
神机不转。皆以附子汤主之。
少阴病吐利。神机不能交会于中土。手足逆冷。中土气虚不能达于四肢。烦躁欲死者。少阴神机挟寒而逆于经脉。心脉不能下交于肾则烦。肾脉不能上通于心则躁。吴茱萸汤主之。
以上用温剂法也。
何谓少阴之邪从火化而为热。曰。脉沉细而数。但欲寐。而内烦外躁。或不卧。口中热。下利清水。小便赤是也。宜用救阴法。而救阴中又有补正攻邪之异。
少阴病二三日。咽痛者。可与甘草汤。不瘥。与桔梗汤。
少阴病。咽中伤。生疮。不能语言。声不出者。苦酒汤主之。
少阴病。咽中痛。半夏散及汤主之。
少阴病。下利咽痛。胸满心烦者。猪肤汤主之。
少阴病。得之二三日以上。心中烦。不得卧。黄连阿胶汤主之。
少阴病。下利六七日。咳而呕渴。心烦不得眠者。猪苓汤主之。
少阴病二三日。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下利便脓血。桃花汤主之。
以上皆以补正为救阴法也。
少阴病。得之二三日。口燥舌干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热淫于内。因而转属阳明。胃火上炎。故口燥舌干。急下之。谷气下流。津液得升矣。
少阴病六七日。腹胀不大便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得病六七日。当解不解。津液枯涸。因转属阳明。故腹胀不大便。宜于急下者。六七日来阴虚已极。恐土实于中。心肾不交而死也。
少阴病。自利清水。色纯青。心下必痛。口干燥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是土燥火炎。脾气不濡。胃气反浓。
水去而谷不去。故宜急下。
以上皆以攻邪为救阴法也。
内经云。少阴之上。火气治之。所谓本也。本之下。中之见也。见之下。气之标也。又曰。少阴从标从本。又曰。少阴为枢。又热病论曰。五日少阴受之。少阴脉贯肾。络于肺。系舌本。故口燥舌干而渴。
伤寒论曰。少阴之为病。脉微细。但欲寐也。微者。体薄而不浓也。为手少阴神病。细者形窄而不宽也。为足少阴精病。病在阴则欲寐。在阳则不得寐。故曰但欲寐。此为枢象。少阴证之总纲也。柯韵伯云。少阳为阳枢。少阴为阴枢。枢机不利。故欲寐。与少阳喜呕。呕者欲出。阳主外也。寐者主入。阴主内也。喜呕是不得呕。
欲寐是不得寐。皆在病患意中得枢机之象如此。又云。但欲寐即是不得眠。然但欲寐是病情。乃问而知之。不得眠是病形。可望而知之。欲寐是阴虚。不得眠是烦躁。故治法不同。
按少阴本热而标寒。其病或从本而为热化。或从标而为寒化。与太阳一例。第一节言微细之病脉。但欲寐之病情。兼水火阴阳标本寒热。而提其总纲也。以下共四十四节。皆本此而立论。然他经提纲。皆是邪气盛则实。少阴提纲。俱指正气夺则虚。以少阴为人身之根本也。所以第二节即言上火下水。虚而未济。第三节即言外阳内阴。虚而不交。第四节第五节。又言不可发汗。第六节又就脉而言不可下。
无非着眼于虚之一字。而以根本为重也。
今再详第二节。原文云。少阴病欲吐不吐。心中烦。但欲寐三句。指初病时水火不济。已具枢病之象。又云。五六日自利而渴。属少阴也。虚故引水自救四句。方指出五六日为少阴主气之期。火不下交。则自利。水不上交。而作渴。属少阴之虚。为寒热俱有之证。又云。若小便色白者。少阴病形悉具。小便白者。以下焦虚有寒。不能制水。故令色白也六句。分出小便色白。始为少阴阴寒之病形悉具。言外见少阴热化之病。邪热足以消水。其小便必赤。此寒热之几微当辨也。其第三节原文云。病患脉阴阳俱紧。反汗出者。亡阳也。此属少阴四句。以诸紧为寒。阴不得有汗。今反汗出。此属少阴阴盛于内。阳亡于外。阴阳不交之故也。又云。法当咽痛而复吐利二句。以阴阳不交。则阳自阳而格绝于外。其咽痛为假热之象。
阴自阴而独行于内。其吐利为真寒之证。此寒热之真假当分也。其第四节原文云。少阴病。咳而下利。
谵语者。被火气劫故也。小便必难。以强责少阴汗也六句。言少阴上咳下利之证。被火则精竭神越而谵语。小便必难。戒其勿发少阴汗。虑其虚也。其第五节原文云。少阴病。脉沉细数。病为在里。不可发汗三句。言少阴自有表里。脉沉而发热。为少阴表有麻黄附子细辛汤法。脉细而沉。数而不发热。为少阴里。不可发汗。其第六节云。少阴病脉微。不可发汗。亡阳故也。阳已虚。尺脉涩弱者。复不可下之六句。言脉微为亡阳。不可发汗以伤阳。若兼见尺脉弱涩为亡阴。更不可复下以伤阴。自第二节至此。皆着眼于虚之一字以立论也。
请再言欲愈之证。第七节大旨。以脉紧为寒。至七八日紧去。而发烦自下利。脉微手足温。此少阴之寒。
得阳明之热。为戊癸之合化而愈也。第八节大旨。下利自止。得手足温之吉候。虽恶寒蜷卧而可治。以其得中土之气而愈也。第九节提出自烦欲去衣被。虽恶寒而蜷可治。以得君火之气而可治也。第十节少阴中风。风为阳邪。阳寸应浮。阴尺应沉。大旨以阳得微而外邪不复入。阴得浮则内邪从外出而欲愈。言外见中风。而可推及伤寒矣。第十一节言少阴病欲解时。从子至寅时。上二句。指出阳生于半子而病解。并结上数节。少阴得阳则解之义也。
虽贵得阳。阳者太阳之标阳也。既知中标阳之热化则生。亦当知热化太过而亦成病。第十二节云。少阴病吐利。手足不逆冷。反发热者不死。言少阴而得太阳之标阳也。又云。脉不至。灸少阴七壮。言不得太阳标热之化而下陷。灸之以启在下之阳也。第十三节云。少阴病八九日。一身手足尽热者。以热在膀胱。必动便血也。言少阴热化太过。移于膀胱。膀胱主外。为一身发热。膀胱为胞之室。胞为血海。热邪内干而为便血也。第十四节云少阴病。但厥无汗。热化太过而行于里而为厥。若强发之。必动其血。未知从何道出。或从口鼻。或从目出。是名下厥上竭。为难治。言少阴热化太过而厥。误汗反增其热。盖主内经厥论起于足下。以阳气起于足五趾之里。今误发少阴汗。激动少阴热化之邪。自下逆上。名曰厥。
少阴原为少血之藏。动其阴血而脱出。名曰上竭。为难治之证。
若夫不得太阳标阳。则为阴寒之症。不止难治。而为不治之死证。自第十五节。以及第二十节。各有妙义。第十五节云。少阴病。恶寒身蜷而利。手足逆冷者不治。盖以少阴之脉起足心。至俞府。行身之前。外呈而为寒。内陷而为利。真阳绝不行于手足而为逆冷。此言少阴之寒。不得太阳标阳之死证也。第十六节云。少阴病。吐利躁烦。四肢逆者死。盖少阴上下水火阴阳之气。全赖中土以交合。今吐利躁烦。阴阳水火之气顷刻离决。四肢逆冷。土气已绝。此言少阴不得中土之交之死证也。第十七节云。少阴病。